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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毕竟是阮笙,一个亲眼看到父母堕楼的小男孩。这个阴影永远都散不去了,而造成这一切的就是这个叫徐天颂的男人。姐,你真的还要跟他在一起吗?你忘了爸爸妈妈是怎么死的吗?就算爸爸是个混蛋死有余辜,可妈妈是无辜的。跟一个害死她的人在一起,你就这么心安理得吗?”
这话问到了阮筝的软肋。一直以来母亲的死都是一个很难跨过去的坎。她想不起来的时候会觉得跟徐天颂在一起很放松很安心,可一旦想起来了,又会觉得难以忍受简直恨不得杀了自己。
这种矛盾一直在她的心里缠绕着,几乎要将她生生勒死。所以面对顾知桐的质问,阮筝无言以对。
恍惚间她感觉有人抓住了她的手,手心里一凉一沉,似乎被放了什么东西。她低头一看,发现顾知桐竟在她手上放了把枪。他凑近到她耳边,用一种蛊惑的声音道:“去,去把徐天颂杀了。你杀了他,我就去跟警方投降。我保证。”
阮筝愣愣地望着他,不知该做何回答。她又去看徐天颂,意外地发现对方竟在向她招手:“阮筝,你过来。”
那一刻阮筝觉得自己的身体像被另一个人控制住了,手脚都不听使唤了。她慢慢挪到了徐天颂身边,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对方抱了个满怀。
徐天颂略有些胡茬的下巴在她的肩膀上来回地摩擦,双手紧紧地环住她的身体,像是要把她整个人都揉进自己身体里去了。这个拥抱温暖而坚实,令阮筝完全料不到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
“阮筝,”徐天颂在她耳边轻轻叫着她的名字,“一直以来都想跟你说声抱歉,你父母的死说到底我还是有责任的。我不应该在你心头的芥蒂还没完全消失时就强迫你跟我在一起。今天我就是来还债的,你们姐弟的债我一起还了,从今往后,我跟你们阮家就互不相欠了。”
他说话的时候手一直没停,顺着阮筝的背部滑下,慢慢抓住了她握枪的手。然后他连枪带手一起举了起来,帮着阮筝将枪口对准自己的心脏部位。
阮筝的意识已经有些模糊了,当枪声响起的时候,她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剧烈颤抖起来。血光四溅中她只记得自己听到徐天颂说的最后一句话是:
“阮筝,再见。”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上大结局,哎呀放心啦,我怎么可能会把老徐写死啊。老徐是什么人啊,别说只是在身上打一个窟窿,就是打成筛子,作者我一声令下,他就得给我满血复活!所以安心吧,我们明晚见哦,明天这章非常肥,你们要是不看,我就哭给你们看。
☆、大结局
阮筝提着一袋子东西;慢慢地往楼梯上爬。
冬天很快就要过去了,初春时分阳光暖人;照在身上舒服得很。她才不过爬了十几阶,额头上就冒出了细密密的汗珠来。
楼梯上就她一个人。这年头医院都配电梯;住院区的楼梯基本上就没人走。也就她不嫌累;每天上上下下好几回的,活生生把自己练出了一身力气。
李默站在楼梯口居高临下地望着她;摇头叹道:“行了,别折腾了;你这离生还早着呢;有必要现在就锻炼起来?”
阮筝摸摸圆滚滚的肚皮;抬头冲李默一笑:“防患于未然嘛。”
“其实你不用这么……呃;我是说,你在我们医院生孩子完全不用担心钱的事情。现在剖腹产也花不了几个钱。虽说天颂不在了,但他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我会照顾你们母子的。生孩子的钱我包了,阿琛这小子虽然混蛋,这个弟弟他还是会认的,你就放心好了。”
他话刚说完阮筝已经站在了他面前,正一脸不屑地望着他。她一开口就很豪爽:“我呸,什么叫不在了,你能不能说点好听的。”
然后她转头向身后的空气望望,脸上露出一副“导演,他说错台词了吧”的表情来。李默举双手投降状:“行行行,我重来重来。其实应该这么说,虽然天颂睡得多了点,但你完全不用担心。以我高超的医术,在你生孩子之前他一定会醒过来的。所以生产的费用你完全不必担心……哎我说,你这肚子几个月了,有七个月吗?”
阮筝白他一眼:“快六个了。”
“看着挺大啊,不像六个月的,我看过一些产妇的肚子,有些都快生了,也就你这么点大小吧。”他边说边伸手去摸。因为做医生久了,他对待病人的时候已经没有男女之分了。他也不介意阮筝是他好兄弟的女人,看到对方肚子圆滚滚的大得出奇,就不客气地伸手去摸了,“该不会是双胞胎吧。”
“B超报告你不是看过了吗?一个两个你还不清楚?”阮筝懒得跟他多话,刚准备走,想想还是补了一句,“说是羊水有点多。”
说完这话她就继续往楼上走,只听身后李默大声地“自言自语”道:“难怪你整个人看起来都是肿的。”
阮筝很想把手里那袋子东西扔他头上,想想还是算了。好歹他是医生,自己将来生孩子搞不好真得靠他去通关系。找个技术高明的大夫比什么都强,可以少受不少罪呢。李默这人嘴巴是毒了点,心眼儿却不坏,这几个月她每次来医院总能跟他碰上,他也帮了她不少忙。像是产前检查这些的就托了他的福,不用在外头排队等叫号,可以享受专家单独看诊的VIP待遇。
“其实有时候想想,有李默在也就够了,你爱睡就睡吧,永远不起来我也没意见。”
阮筝说这话的时候,顺手把病房里的窗帘给拉开了。早晨的阳光很好,照得满屋子灿烂一片,连人的心情也变得好了起来。阮筝拉开窗帘后又去给自己倒水喝,这期间她看了看躺在床上双眼紧闭的徐天颂,忍不住连连摇头。
自从上一回他中了那一枪后,已经睡了好几个月了。每天就靠身上插着的那些管子维持生命。阮筝几次问李默这是怎么回事儿,李默都说不清楚。事实上李默真的说不清楚,植物人这种事情谁说得准,有可能就这么躺一辈子了,也有可能哪天莫名其妙就醒了,当然更有可能前一秒还好好的,后一秒就咯屁儿了。所以这个事情不好说,可能性太多了。
连医生都说不清楚的事情,阮筝就更说不清楚了。她只知道自己现在的生活很有规律。每天从家里搭的士出发到医院来,在这里消磨到下午。中午就在医院的食堂随便吃点。下午她会去附近的商场逛逛,给肚子里的孩子买点必需品。
都说生孩子是个麻烦事儿,光看给小朋友准备的东西就很能说明问题了。各式各样的衣服得买上百件,从分体的到连体的,连小袜子都得备一达。还有各式的帽子围兜小肚兜什么的。其他的用品小到诸如奶瓶沐浴露按摩油,大到婴儿车婴儿床加床上用品。阮筝每天逛每天买,回家上网找母婴论坛一比对,总觉得还有一大堆东西没买完。
所以她如今的生活真是充实到难以言说,有时候甚至连情绪低落的时间都没有。经过几个月的心情调整,阮筝现在已经完全平静了下来。不再像刚开始那般患得患失。她甚至渐渐接受了徐天颂可能永远都不会醒过来这一事实,并且对自己独自抚养孩子长大这一未来充满信心。
在她看来孩子不就是个奶娃娃嘛,只要给他吃给他穿,哄他睡睡觉就可以了。她毕竟还年轻,身体也很不错,对于单亲妈妈带大孩子这件事情并没有看得太重。虽然李默几次给她敲警钟,提醒她要对未来的困难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但她总是很不以为然地摆摆手。
在她看来,像她这样父母双亡的孩子都能活得很好,没道理这孩子有个亲妈还能活得很差。再说她也不必为钱发愁。徐启琛这个人真是个难得的好人,简直天真到了骨子里。对于阮筝这个准后妈一点儿也不介意,甚至连她肚子里的孩子也一并爽快地接受了。用他的话说阮筝这个后妈虽然年纪轻了些,好歹是认识的人,总比他爸随便从外面找个他不认得的要好一些。
而且他对于即将出生的弟弟也很感兴趣,甚至几次强烈要求让他摸摸她的肚子,想感受一下小朋友的胎动。阮筝对他真是哭笑不得,直觉这孩子像是没长大似的。
有这样一个哥哥在,阮筝肚子里的孩子自然不会受委曲。在得知她怀孕之后,徐启琛就去找了何慕则,要求他先行划一笔钱到阮筝的户头里。何慕则如今是青膺代理的当家人,徐天颂的几个私人账户也归他管理。对这个提议他没有任何意见,他甚至都没有从徐天颂户头里转钱,而是直接从自己银行账户里转钱给了阮筝。
于是一夜之间阮筝就成了个小富婆。她现在的资产在S市也是很拿得出手的,女人里要是排富豪的话,她大概能挤进前一百了。对于何慕则的大方阮筝瞪目结舌,虽然他这些年跟着徐天颂肯定发了不少财,但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
何慕则依旧是那样一副无所谓的脸孔:“这不光是为了天颂,也是为了我自己。当年是我欠你们阮家的,你弟弟变成这样我也有责任。这笔钱算是一点小小的补偿。再说庄严也对你做过不好的事情,我一并代他向你道歉。”
阮筝听他的口气似乎是已经把人拿下了,两个人都同穿一条裤子了。只是这事儿却不太好打听,她虽满肚子好奇,但也只能把暂时话给咽了下去。
所以现在的阮筝是不缺钱的,也不必为将来孩子出生后的生计发愁。她手头的钱足够孩子生出来后请十个保姆,并且一直把孩子带到十八岁成年。
她现在唯一缺的,只是一个丈夫而已。
阮筝看着床上的徐天颂,嘴里喃喃自语道:“就差一个丈夫了,你就不能赶紧醒过来吗?”
说到这里她轻叹一声,往床边的小沙发里一窝,开始翻报纸。每天早上当班护士都会把报纸送过来,就放在徐天颂的床头柜上。这可是个美差儿,很多人上赶着来送,几乎要抢破头。美人就是美人,哪怕是个睡美人,争着来看一眼的人还是多得能塞满整个病房。
然后阮筝到了后就会坐在专属的小沙发里看报纸,闷了还可以看电视或是上网。反正徐天颂总这么睡着,电视声儿也吵不着他。
有时候阮筝还真希望能这么就把他吵醒。如果他能躺在那里,皱着眉头冲自己说一句“吵死人了”,她不知该有多高兴呢。
她手里胡乱翻着报纸,想到这些情绪又有几分低落。今天似乎有点奇怪,都过去几个月了,人却没来由地伤感起来。大概是怀孕后激素水平不稳,情绪才时好时坏吧。
她这么想着,下意识地就甩了甩头,想把这种负面的情绪从脑袋里甩出去。结果这一甩非但没甩掉,反而勾起了她心头的往事。她一下子就想到了徐天颂自杀那一天的情景。当那一枪打进他的身体里后,阮筝整个人像是瞬间被冰冻住了一样。几乎有半分钟她不知道自己是活着还是死了,身体完全失去了知觉。她手里还拿着那把枪,浑身上下溅满了徐天颂的血迹。她眼看着他的身体慢慢地倒了下去,血从身体里迅速地喷涌出来,很快就流了满地。
这个恐怖的场景阮筝觉得自己这一辈子都忘不掉了。有时候她真恨徐天颂,为什么要用这种血腥暴力的方式让自己记得他一辈子呢?他们两人从初识到相爱,为什么总是伴随着鲜血和死亡呢?
那一幕的情景一直在她脑海里挥散不去,最初的一个月里,她几乎夜夜都做噩梦。梦到自己抱着徐天颂的身体,任由他的血流得自己满身都是。弟弟阮笙就像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在徐天颂已经奄奄一息的时候,他想的不是向警方投降,而是拿着枪要与他们火并。
那些人都是他曾经的同事和朋友,但他却决定要跟他们同归于尽。就算是死,也得拉上几个垫背的。那一刻阮筝真觉得自己疯了,她都不知道是怎么举起手中的枪,把枪管顶在脑门上的。她只记得自己这么跟弟弟说:“你既然要死,那我就陪你一起死好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是用吼的,几乎用尽了身体里全部的能量。或许是她的怒意实在太明显,也或许是心中还存有一点善念舍不得自己死,阮笙终于没有再顽固下去。在向门外的警察胡乱开了几枪之后,他整个人像是突然被抽空了一般,一下子变得萎靡不振起来。阮筝还记得他看向自己的最后一个眼神,充满了绝望和无奈。
就是这个眼神一直留在阮筝的脑海里,她每每想起弟弟,最先想起的居然就是这个眼神。因为在那之后,他就扔下了枪转过身去,双手举过头顶向警方投降了。
大楼下呼啸而过的警车和救护车声几乎淹没了一切嘈杂的声音,也把阮筝心头所有的纷乱一并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