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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有幸-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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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回身,说我们同声共死的时候;月氏国的石牢里她因为他被鞭打的遍体鳞伤的时候……这个女人,已经与他血泪相融,已经是他的生命。
  湖蓝色的蝉衣里摸出一纸帛卷:
  “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
  山无陵,江水为竭。
  冬雷震震,夏雨雪
  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此‘君’唯霍去病,而不可他人。”
  ……
  他突然仰天长啸,撕心裂肺——
  骗子,骗子!
  明珠你这个女人,你看,你走了还留下这东西来骗我!!
  他早就知道她会走!他一直说你不要走,她口口声声答应说不走,可是,明珠你看,这天地还完好,这夏雨冬雪还是一如往常,为什么你却走了?!
  还有这些,孔明灯、走马灯、千里眼……他恨死了,他统统砸烂扔出门外!
  这些鬼东西,谁叫她做的!谁叫她做的!
  他就知道这些东西会把她带走,……结果什么都没有带走,她只身一个人走了……
  心火上来,一口热血喷出,溅在她的衣裳上面。他慌乱的用手抹擦,那件白色桑蚕丝的深衣是他给她的第一件衣裳,他最喜欢看她穿的衣裳。
  白色上面已经血迹斑斑,抹也抹不掉……
  月亮还是那么苍白,什么都没变。
  他累了。
  心火灼身,热浪难忍。
  如果她在就好了,抱着他,给他温良,他就不会这么难受。
  他抱着衣服躺在地上。月亮,西楼,他出征的时候,她是不是常常这样在西楼想他?
  出匈奴,踏漠北,戎马一生。
  这一生——他打过无数次的胜仗,行过无数里的山和路,享受过无数种的荣华和富贵……却只在一个最好的时光里爱过一个最好的女人。
  血水又一次四溅,烧了他的心肺——他唯一爱的女人已经走了。
  她在哪里?他也许会在路上看见她。
  元狩六年秋,十月,汉大司马骠骑将军冠军后霍去病卒,享年二十四岁。
  骠骑将军自四年军後三年,元狩六年而卒。天子悼之,发属国玄甲军,陈自长安至茂陵,为冢象祁连山。谥之,并武与广地曰景桓侯。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

  第 36 章

  霍去病卒,其子霍嬗代为冠军侯。
  元封元年,武帝泰山封禅。
  泰山上百官驻留,千军把守,龙撵行至封禅宝地。
  背临旷谷千丈与晴空万里,面朝镜面石壁与过涧平台。石碑矗立处是镜面与天光交汇处,日月晦明,终年无倒影。
  武帝下龙撵,身后跟着一个六七岁的公子。
  武帝抚摸石碑,碑面光滑如镜与石壁相辉相应,一块无字之碑。
  “就是这块碑了。当年去病横扫漠北王庭,狼居胥祭天,沽衍山禅地,取两山之石合而为一,立在这五岳之尊的泰山上。你父亲,是朕最爱的后生。可惜他早逝,让匈奴退出漠南苟延残存。大汉朝,若是有两个霍去病,这世上哪还有匈奴!”他回过头,意味深长的看着小公子说,“子候长大定要学你父亲,挥毫大漠,驰骋匈奴!”
  霍嬗漆黑的眼睛看着石碑,碑面光滑,却也照不出父母的容颜。
  武帝也看着镜面若有所思:“子候还记得你母亲吗?”
  “不记得了,母亲去的时候,子候尚在襁褓之中。”
  武帝笑,招呼一个老太监拿了一面镜子出来。
  武帝后退倒石壁处,迎着阳光,镜子在石碑上反射出一个女子的倒影,恬静中风流,温柔中典雅。
  他抿嘴。这个身影,谁说像王夫人像李夫人,这身影明明是绘图人自己。
  霍嬗出了神。
  无影的石碑,无字的石碑,一无所有光滑如镜,现在却映上了他母亲的身影?
  妈妈?
  繁华里泡大的孩子,什么都有,唯独没有父母的宠溺。梦里见到的父亲是穿着铠甲的,母亲是穿着深衣的,只是一个影子,永远看不清脸。
  眼泪簌簌下来,纯净的脸上无限向往。他静静的走进,伸手触摸那个侧影,企图看清长相。
  妈妈?他在心里叫。
  颈里的玉坠变得滚烫,这是母亲的遗物。霍嬗捂住玉,为什么这么热?这个灼烫似曾相识。是妈妈在召唤自己吗?
  越走越近,小小的身子坠落入石碑后面的万丈悬崖。
  ……
  子嬗代侯。嬗少,字子侯,上爱之,幸其壮而将之。居六岁,元封元年,嬗卒,谥哀侯。无子,绝,国除。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
  殡仪馆里,李嘉凡摇着李敢,他指着一边的明小秾说道。
  “你看,明姑姑都不哭了,你还哭什么?傻孩子,我们不怪你,你和明珠一样,都是我的好孩子。”
  李敢摘下眼镜,擦泪,戴上眼镜,又摘下来,再擦……
  李嘉凡叹口气。
  黑色的挽纱,黑色的像框里的明珠,笑颜如花。
  “许多年前,她妈妈也是这样走的。”
  “明阿姨?”李敢问。
  “不,是曹阿姨。明珠的母亲姓曹。”李嘉凡淡淡的说,“宿命吧。”
  明小秾双眼哭干,声音嘶哑。
  她蹲下,对面前这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说:“我们回家吧。”
  相片里的明珠,穿着开衫毛衣,长发披肩,坐在碎花沙发上笑。前面的玉兰花开正浓,花后的人风华正茂。
  小男孩脑海里有一个侧影,与遗照里的人重叠。
  “妈妈!”他肯定的说。
  明小秾眼睛一红,抱着小男孩痛哭不已。
  “妈妈!她是妈妈!”小男孩强调。“妈妈,我是霍嬗。”
  照片里的明珠,笑颜依旧。
  ———————————————上部完———————————————————————

  第 37 章

  明珠是被人踩了一脚醒的。那人急忙拽过明珠,一手紧紧捂住她的嘴,一手横剑抵住她的咽喉。
  “你敢出声,我就杀了你。”他的嘴在她的耳边发出嘶哑虚弱的声音。
  她轻轻答应,“嗯”。
  已经是晚上,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黑夜像一只猛兽张开的嘴,在里面可以嗅到浓重的松树、兵器和血腥的味道。
  不远处,火光闪烁,有一批人在搜山。是训练有素的军队!但是不是武帝的军队。远远望去,大体看得出铠甲的颜色和武冠的样式,与汉军有稍稍的不一样。
  “那边那边,这边这边……”这更不是熟悉的声音,不是熟悉的口令——不是霍去病在找她。
  他们说话的声音由远至进然后又远去。
  军队例行搜索一过去,挟制他的男人,变得有些力不从心,架在她脖子上的刀刃有些松泄,一线血丝在明珠的脖颈处留下。
  “去后山。”他说,命令和要挟的口气。捂住她嘴的手移下来,放在她咽喉的位置。
  他的手心有着男人特有的粗糙,相比霍去病的手而言又显得柔软,也没有比较显著的硬茧。虽然被军队包围,但是,这个男人不是军人。
  他威胁明珠架扶住他,他的左脚明显的跛,头上全是汗水。身子比明珠高一头,宽大的袖袍搭在她的胸前。她悄悄的摸索这个布料,是蚕丝绣绸,上面凹凸的绣纹是已经过时的锁绣。他浑身是汉,呼吸紊乱,淡淡的龙诞熏香的味道散发出来。
  ——她遇上了一个出身贵族并且不是将门之家的男人。这个男人身负重伤,被人搜捕。
  她还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不知道来到哪里。
  但是,由眼前的人看来,现在她还在汉朝。
  她不敢轻举妄动,只有顺着他的意,按他的指点一路行走。
  天蒙蒙亮的时候,他们来到另一个山头,在山脚的一块长满龙须草的地方停住。他叫她走路丈量,然后在离一块巨岩五步远的地方说“你拉一下”。明珠将信将疑。伸手一摸,竟真的有个把手。
  打开石板,下面是一方石洞。
  里面阴凉阴凉的,他掏出火褶子照了一下。四周都是石头,黑色石面切的很粗糙,下了一段石梯,下面是个宽敞的石室。石室的面积不大,石壁上布满潮湿的水汽,右边的一块高石上铺着一堆干草。
  奇怪的是石洞里被照着亮光。抬头看,明珠倒吸一口气,顶上是一片天!这石洞的顶竟是一路向上通到外面的。现在的天已经微亮了,石洞里的东西在天光下隐隐可见。
  明珠惊讶之余,背后一阵冷风,她本能向前跳开。
  他的剑刺空了,身体不支,虚弱的靠在石壁上。眼睛深深的陷下去,在灰白的光线和阴暗的石洞里,犹如鬼魅。
  阴险的男人。
  “你是什么人?”
  “我不认识你,也不认识外面的人。我不会伤害你!”
  “说!你是什么人?!”
  明珠顿了一下,连自己都在暗中猜测他的身份,多疑如他又何尝不在猜测自己是谁。——她水红色华缎的绕襟深衣,一身贵妇打扮,却出没在无人的山头;明明是个女人却可以刀剑下应变。
  “我是长安城的富户人家,出来玩水,不小心迷了路。”
  他提着剑走过来,“兵荒马乱的出来玩水?”,
  真是个毒辣的男人,刚才是谁把他带进来的,现在没用了就要杀人灭口?
  他左腿上中了一箭,血水哩哩啦啦的随着他的走路不断的流出。
  “我懂医术,可以帮你取箭!!”
  他深不见底的眼睛里没有一丝动容,反而快步上前。
  右手一扬,剑光如练,横空劈下!
  ……
  脖颈处传来强烈的刺痛感。
  明珠睁开眼,一束黑发飘然而落。
  他抬起她的下巴,她的头撞击在石壁上,发出闷响。
  “别玩花样。”声音不高,却让明珠毛骨悚然。
  他的剑架在她的脖子上,一边谨慎的在草堆上坐下来,一边用剑压住明珠叫她蹲下。剑刃总是不小心就划伤她的脖子,剑身沉甸甸的重量和他的手劲全数压在她的肩上。她屏住呼吸,小心翼翼。
  她只是想保命,想稳住他,她哪里懂医术?她只是从姑父那里看过一些皮毛,又在河西一战里磨练了些外伤急救的本事。
  眼前出现的却是一支横穿左腿腿肚的羽箭!
  棘手。
  “怎么?你到底会是不会?”她的每一份表情都尽收他的眼底。
  “有些麻烦。你得先把剑拿开我才好活动。”她沉住气,“我需要你的剑割一些布条。”
  他的表情还是那副不咸不淡的样子,仿佛谈话的对象不是他似的。他把剑移开,但也不递给明珠。“扑哧扑哧”,从自己的中衣上扯下许多的布条来递给明珠。
  明珠没好气地说:“这些怎么够?不如直接把这件脱下来好了!”
  他没说什么,倒是真的脱了下来——他穿了不只一层的中衣,脱下这件,里面还有一件。
  明珠将布条垫在他左腿箭伤的地方,那里的箭如果取出来,那么他的腿肚就会有一个被打通的甬道。布条在大腿处勒紧,防止取箭后大量出血。
  箭头顶出来的血肉已经变成了红褐色,沾满草叶和泥土。
  明珠尽量轻的把箭头折断,但还是牵动了他的肌肉,他嘴角忍不住咧开。
  她抓一把稻草递给他:“咬着,就不疼了。”
  他将信将疑,还是接过来横放在嘴里,刚刚咬住,突然的一阵剧痛从左腿上传来,他脖子与脸在一瞬间涨成紫红!
  血水喷到她的脸上,她扔掉拔出的半支箭,压住伤口。
  白色的布一层层浸透,白色的手也在血泊中泡成红色。
  止住血,明珠已经是满头大汗。
  他坐在那里看,仿佛事不关己,只有头上的汗水和急促的喘气告诉别人那条腿是他的。
  她不得不敬佩他的毅力,这样的剧痛之下还能保持清醒。
  明珠从外面捡回干柴的时候,他已经因为伤口发炎而烧起来,沉沉的睡过去了。
  正午的光从头顶上洒下来,石洞里的一切都清晰可见。
  角落里的水滴,滴滴答答的响个没完,明珠拿起箭来详看,不是!不是汉军的箭!这些白布,是上好的江南棉绸,三分棉七分丝,最难得的料子。
  明珠悄悄的从怀里掏出金线刀。去泰山前霍去病执意要她带着的,那是他作为军人的习惯。线刀精美绝伦,且轻巧携带,即使她用不上也不防带着作装饰。
  他总是对的。
  现在,明珠轻轻的拔出刀身,靠近面前这个熟睡的男人。他呼吸平稳,胸口有节奏的起伏。
  杀不杀他?
  他多疑而且绝情,与他共处一室并不是一件安全的事情;追杀他的那些人与霍去病又是敌是友?
  他手里紧握的剑柄上的一个“梁”字映入她的眼。
  他醒来的时候明珠正在烤一只山鸡。
  焦黄肉在火焰里嗞嗞作响,让他垂啖三尺。明珠把一罐酒扔给他。
  “在石柜里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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