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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混忽悠在异大陆-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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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了她?”
  欧陆桑轻轻地点了点头:“好办法。杀了她,然后拿尸体回去换报酬。”
  听到这两个家伙在讨论杀人的时候,犹如吃饭般简单,我还真有点受不了。毕竟刚才是我们犯错在先,现在居然要这么做。按我们中国人说的话:这样做会遭报应的。
  不过现在看起来,遭报应也比立刻遭追杀的好,我也点头同意了这项做法,只是杀完人之后,该怎么做才能演好这场戏。剧本这个重任就交给了欧陆桑。
  “我一定要我父王杀掉你们!有种现在就杀了我!”公主被绑在一棵树上大喊大叫的,看来法尔肯刚才做的事情,给她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李逵接到欧陆桑的命令后,搬着一块大型的石头来到公主面前,笑嘻嘻的上下打量了一下公主:“既然公主求死,我们只好满足公主的愿望了。”话一说完,一块大石头被高高的抛起,落在了公主的头上,一声惨叫过后,刚才还破口大骂的公主,这时候已经变成了一具冰凉的尸体了。
  “你们想办法弄口棺材出来。”欧陆桑对手下的佣兵们命令。
  “这个公主是那个国家的?”我这时候才想起来,自己从来没有问过这个公主是哪个国家的,万一距离我们上万里估计就算运到了,这个尸体也该发臭了。
  法尔肯拿出地图看了看,继续向东,千里以外的出云公国。
  我晕!这到底是有多少个公国?我怎么到现在一个帝国之类的大国都没有见过?这样让我把造出来的漂亮装备卖给谁?这些公国富翁毕竟少啊,想赚钱还得找些大客户才行啊!
  这一路行来我们这次居然很少被人打劫,看来带口棺材上路的确是个,出远门的必需品阿!首先很少被人打劫,万一针的被人打劫,反抗的时候让人干掉了,还省得暴尸荒野,我想那些抢劫者,怎么也会把人仍在棺材里吧。
  公主被勇士从大地翼龙城堡就出来,这件事情的传播速度之快,根本是我们想象不到的。当我们到达出云公国的国都时,这里的人居然早就制造好了各种欢迎的旗帜,敲锣打鼓,欢天喜地,整齐的站在街道两旁,对我们喊道:“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这情形怎么这熟悉?我靠!想起来了,这个情形我想来了,这是以前我在电视里面经常见到的情景!当年,在中国那些喜欢做表面文章的领导们,经常就做这样的事情!唉,形式主义害死人啊!没想到这股歪风邪气已经从地球上,刮倒这个异大陆来了。不会是那个什么上帝,喜欢这种调调吧?
  我胡思乱想着,跟我们这百名传说中的战龙勇士,在众人的欢迎下进入了都城。
  公国的国王,居然带着文武百官亲自走出皇宫,来迎接我们。看来能从龙的爪子下面活着跑出来,的确有事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哼哼!以后又多了一项吹牛的资本,看来以后我们佣兵团的生意肯定是兴隆的要命了。
  “下马!”我一挥手,百名佣兵在同一时间,非常整齐的跳下马来。周围的老百姓看到我们队伍如此的整齐,不由得发出一声惊叹。
  嘿嘿!幸亏我受地球坏风气的影响多年,直到这年头人们就是喜欢看表面文章。就是战斗力低下,至少队伍一定要整齐,给那些不懂行的人,一种很牛B的感觉才行。为了这个队形,我们可是练习了不知道多少次,看来现在我要的目的达到了。
  走在文武百官最前面的,就是出云公国第八代国王,出云欲人!这家伙的排场一点都不比我们地球上,电视剧里面的国王排场小多少。銮驾、龙袍、龙车、美女!一个都不能少。
  出云欲人看到我们,立刻张开双手向我们跑来大喊:“卿家!”
  我靠!这家伙够大胆的啊!居然敢在没有护卫的情况下,朝我们跑过来,也不怕我们趁机刺杀他。能做出这种事情的人,只有三种,第一种:这伙计的国家治理的相当不错,受到大多数人民的爱戴,关键时刻这些人民都会为他冲上来挡刀。第二种:这家伙本身战斗力超强,属于超级赛亚人级别的,根本不怕人暗杀。第三种:那当然是SB了!
  不过看这家伙龙行虎步,精神爽朗怎么看都不像SB,看来只可能是前面两种情况了。
  “参见国王。”我一脸恭敬,顺便在脸上还表现出一脸悲痛模样,对冲来的国王来了个单膝骑士礼。后面的一百多人,立刻整齐的单膝跪在地上,非常整齐的喊道:“大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这人啊!谁不想活他个几万岁玩玩。出云欲人听到佣兵们的喊话,脸上顿时乐开了花。看到出云欲人的表情,我立刻意识到自己这次的训练是正确的!看来这句马屁话,在这个大陆上还没有流传开!很有可能这小子是第一个有幸听到这话的人。
  “卿家!快快请起!”出云欲人赶忙上前把我搀起。这个举动若是对别人,那可是无上的隆崇,可是对咱来说,还不如扔块金砖在我面前对我说:‘诺!这是赏你小子的。’来的实在。
  后面的佣兵这时候仍然单膝跪在地上,大大满足了欲人的虚荣心,大手一挥高声喊道:“众卿家请起!”
  我靠!这派头,绝对牛B!看他的动作,再看看我们的动作,唉!没法比啊,我们怎么看都像暴发户。看来这类贵族气质,不是几天就能培养出来的。
  “陛下!草民有罪!”我再次单膝跪在了地上,大声喊道。一百多佣兵这时候也口称有罪,重新跪在了地上。。。。 
  


第八十二章 接受国王的委托

  “爱卿何罪之有?”欲人非常不解的看着我,仿佛看不到我们马队后面拉的那口棺材一样。
  “我们虽然救出了公主,却没有保护好她的安全!在我们与恶龙搏斗的时候,公主公主公主不幸被恶龙的魔法击中,一块石头打中了公主”说到这里我们一百多人,同时脸上表示出一股,沉痛的悲哀!
  为了表现出无尽的悲哀,我还在来之前的前几天,在路上特别买了一百多面镜子,交给手下,让他们练习,谁若是练不好,一律扣工资!在金钱的威胁下,我们佣兵团的人,任何一个去到地球,拿个奥斯卡最佳男主角肯定是没有问题!
  路边的人们这时候才知道,棺材里面装的是他们国家的公主。气氛一下子从热烈变味了沉闷。很多人都放下了手中的彩旗,传出一阵抽泣声。
  欲人不愧是当皇帝的材料,只是晃了晃身体,立刻运起微微发绿的斗气喊道:“公主!是我的掌上明珠!这次被恶龙杀死,我感到无比沉痛!公主为了我国,那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次虽然她壮烈牺牲了,可是她给我们带了一百多名勇士!让我们国家会更加强盛的!”这慷慨激昂的话一说出来,气氛立刻再次被他挑了起来。
  这老小子要功夫有功夫,要头脑又头脑,看来想从他手里拿到这笔赏金不是很容易啊。我低着头暗暗的想着。
  由于公主的意外挂掉,本来的欢庆节目也就用不上了,一个简短的仪式之后,人们纷纷收拾东西回家了。
  我们这支佣兵团被接入了皇宫,享受到英雄般的待遇。
  欲人在大殿之上大摆宴席款待我们,美酒,好菜,靓妞!一个都没有少!舞池里,一队队的舞女,扭动着她们的身子跳着美妙的舞蹈,为整个金碧辉煌的大殿,增色不少。
  坐在主位上的欲人,频频向我们敬酒,丝毫没有为他刚死掉一个女儿,感到伤心。看来这家伙也是枭雄级别的人物,虽然目前还是号称公国,可是从欧陆桑的介绍来看,他的版图与实力已经非常接近一个帝国的实力,就算现在号称帝国,相信他以前的上国,也只能由着他了。可是他仍然隐忍不发,这份忍功就不是一般人能比拟的。
  反正咱没打算去参与争霸天下,也没有想过要作什么世界五百强之类的。知道眼前这个人这么奸,咱只要时刻提防着他,应该是没有什么大问题。
  “卿家,你这只队伍实力不错,有没有想过?”欲人说到这里用一个大家都是聪明人的眼神看了我一下。
  靠!这么快就想大鱼吃小鱼,你这家伙不是很能忍吗?怎么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想招揽我?
  “我们想再锻炼一段时间,接几个守城的任务。等实力再大一点的时候,毕竟那时候人家给的待遇优厚。”我开始跟这个老家伙打太极。
  老家伙听到我说接守城的任务,眼前一亮对我说:“是吗?我国兵力现在有点不足,不如我聘用你们,给我们守备一个村庄三十天如何?”
  “那?金钱怎么雇用费?”
  “好说!三千蓝金币!管吃管住!如何!?这可是A级佣兵团,一百人小队受村庄的价格。”欲人立刻开出了一个对别人来说,算是比较优厚的条件的。
  正好我们也想休整一下,在一个村庄呆上三十天还有钱赚,这种好事哪里去找。最多哪里有几个毛贼了不得了,再说要是遭到敌人的大举进攻,我们还可以逃跑嘛!
  “好!那咱们先把这次的费用结算一下吧。”我开口提到关于营救公主的事情。对于一个励精图治的国王,我想这小子就算想赖帐,也要考虑一下后果,毕竟以后他还要跟别人打交道。
  我的话一停,已经有人推着一辆小车的蓝金砖走了上来。换算一下大约足足有两万蓝金币。
  看来这家伙的确有点肚量,女儿死了还照样拿出这么多钱来,看来是个有信誉的雇主。只可惜我们这支被雇用的佣兵团,并没有多大的信誉。
  我跟法尔肯已经欧陆桑每人拿了三分之一进入了自己的储物带。跟欲人又客套了一段时间,从对方那里得到自己要守备的具体位置后,带着手下在对方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送别下,离开了这座王宫。
  别说这老小子,还真有点像三国里面的大耳贼刘备!都是想哭就哭,装什么像什么的主儿。若不是咱实在不是当官的那块料,还真想在他手下混混。
  我们要守备的地方,是这个国家与奥斯曼帝国接壤的一个小村庄。
  虽然不知道奥斯曼帝国是个什么东西,但是能叫帝国的地方,再怎么差,也差不到哪里。欲人告诉我们之所以要我们守备这里,是因为这里闹山贼。经常劫掠这里的村民,希望我们一边守备村庄,不让山贼肆虐,一边监视对方国家的行动。
  听到让我们守备的原因,实在令我高兴啊!闹山贼而已!我们本身就是山贼出身,还会怕其他山贼?现在大陆上不是出现了什么山贼联盟吗?大家多少都相互有个通讯,只要碰上了,打个招呼,让他们三十天之后来这里继续作买卖,然后再给他们壹千蓝金币,应该没有什么问题。我的想法得到了整个佣兵团的支持。
  十几天的快马加鞭,终于来到了这个与奥斯曼接壤的小村庄。这一路足足跑了接近七千公里的路程。出云公国的地盘的确比那些只有一千多平方公里的国家大多了。
  这里的守备军通过飞鸟传书,早就接到命令,盼星星盼月亮的等着我们去换防。一看到我们,比见了亲爹还要亲。
  换防工作整整进行了两天,又是要交接印章,召集村里的老一辈的住民沟通,整理乱糟糟的营地。要不是有欧兹他们在忙活,估计我早就发疯了。这些细致具体的工作真不是人干的。看来应该给他们长点工资了。我首次发善心的想到,不过这个想法一闪即过,我还要攒钱雇其他的佣兵团体,找教皇呢!。。。 
  


第八十三章 有情况

  与其说这是个小村庄,不如说它是个小城镇更加合适。或许是因为边境的问题,这个地方来往的人比较多。当年持有通关纹碟来往的人并不多,大部分都是来回走私的。
  或许是为了吸引别人来这里发展,这里的行政长官并不管这些走私的人们。
  不过这里有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不论白天这里多么红火,只要太阳一落山。这里的居民,以及外地来客保准全部龟缩在房子里面,谁也不出门一步。
  虽然咱不知道这里到底是什么事情让他们这么做的,但是肯定是很危险的事情。既然晚上没有人在街道上行走,那也就是说没有案件会发生,同理可证,老子不需要晚上冒着风险出去巡逻。
  想通了这一点之后,我心安理得的躺在营地里,最高长官的房间里,泡在佣兵们给我准备好的大药桶里面,靠着外力慢慢的修练着〈少林金刚不会神功〉。体内则运起〈易筋经〉这个内功慢慢修练着。
  至于大地翼龙给的那套〈龙行天下〉,不知道为什么,自从我修练了一次后,体内这道斗气就他妈的没有停下过,一直按照自己的方法在我的体内转阿转!
  开始的时候,我还怕两种不同的东西在体内同时修练会有排斥,后来发现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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