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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花记-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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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我打听到了他叫连邯,是四年级二班的,成绩很好,是班里的班长。

    初一时,我们分到了一个班,并奇迹般的成了同桌。

    他的脸瘦瘦的,有着削尖的下巴,眼睛细细长长,总是流露着温柔的笑意,嘴唇薄而微翘,除却略黑的肤色,倒像是温婉的江南女子。而他的声音则和长相相悖,低沉柔和的不可思议,极有磁性。

    他的成绩总是很好,永远是年级的第一名。

    他的字写的很漂亮,龙飞凤舞的极有气势。

    他待人总是很温和,有如白开水般滋润无刺激。

    他家境很好,却节俭不张扬。

    他

    他有太多太多的优点,每一点都让我喜欢,喜欢到不自觉的追随着他的身影。

    情窦初开,带着少女特有的羞涩。

    放学后迟迟不归,只为和晚离校的他能够走在一起;周末依旧留在教室,只为等粗心的校工锁上大门后,和他一起沿着排水管道从二楼滑下;看了数不清的名著和军事信息,只为在课余时能和他有共同的话题

    然而,就在初二的那个暑假,一切都变了。

    我曾想到过死亡,却最终放弃。我知道自己不是那么恐惧死亡的,就如那次落水,没有丝毫的挣扎。

    可是,我可以不在乎自己的生命,却不愿伤害到家人。那么,便活着吧,哪怕一颗心已经死了,哪怕只是当行尸走肉。

    只是,原以为冰冷了的心,却在对上他温柔的笑容时有了温度。

    不知何时,他成了我阴霾的心里唯一的阳光,成了我的依恋、我的希望,甚至是救赎。

    明知道没有未来,却固执的追寻着,一颗脆弱的心飞蛾扑火般陷入了暗恋的深渊。

    不能喜欢他,不可以喜欢他,却偏偏再也放不下。

    初三

    十月

    正是秋风宜人的绚烂季节,早枯的残叶旋舞着从枝头跌落,划过生命中最美也是最后的曲线,翩然覆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温暖的黄色,却有着和地面一样的冰凉

    校园里的石榴已然羞成了艳丽的红色,立于苍翠的薄叶间。

    手牵着手,走步,旋转,满校园都开出红色的花来,只一瞬又消失了踪迹。

    校要举办集体舞比赛了,所有的班级都抓紧了最后的时间训练,女生穿着大红的长裙,轻握着对面男生的手,一次又一次优雅的旋转。

    转了一圈又一圈,他终于站到了我的对面,随着悠扬的歌声,我第一次碰到了他的手。温暖而粗糙的触感,让我至今无法忘怀。

    只是,刚握住一瞬,音乐便突的停了。

    怅然的松开手,便再也没有了第二次机会。

    因为班级多了个女生。

    而我,被漂亮的班花替换了下来。从此,再也不用参加集体舞的练习。

    那天的正午有些微热,阳光很是刺眼,我蹲在校门外,背靠着坑洼不平的墙,将身子缩在阴影里,安静的听着校内传来的歌声。

    “春天在哪里呀,春天在哪里,春天在那美丽的花园里”清脆而略显稚嫩的女声,带着欢快的气息,飘荡在每个角落。

    手指死抠着地上的黄土,撅出一个浅浅的坑来。低着头,牙齿紧咬着下唇,眼泪一个劲儿的往下掉。

    我那么脏,那么脏,怎么可以碰他,怎么可以

    可是,音乐为什么就停了呢,为什么

    高二

    暑假

    放假的第一天,一大早就被父亲赶了起来,让我趁着清晨的好空气读读英语。

    捧着本英语书,在楼下漫无目的的晃荡着,清晨的风是微凉的,带着淡淡的草叶香气和水的湿气。

    脚边是大片大片的三叶草,绿色的心型叶瓣上,有着浅浅的乳白色花纹,一阵风吹过,草坪便似掀起了波浪,时而微白,时而翠绿。

    已经两年没有见过连邯了。他搬去了其他的城市,考上了好的高中,自此和我陌路。

    只是,怔愣了一阵,感觉有人靠近,微一转身,就对上了他阳光的笑容。

    他说:“好巧,李暮夕。”

    那天他戴着白色的棒球帽,一双眸子灿若星子。

    然后,整个暑假,我都会在清晨早早起床,坐在楼下的石凳上,盼望着再次的相遇。每每抱着希望下楼,又失望的上楼。

    一个暑假,二十天,一天没落,哪怕是下雨刮风,也固执的坐在那里等着,等着

    只是,终究没有第二次的奇迹。

    大一

    九月

    他写信告诉我,他喜欢长发飘飘的女子,有着江南的灵秀。

    那时我留着及耳的短发,从此再未剪过,直到研三时,一头黑发已然及臀。

    大三

    暑假

    他跑来找我玩,在楼下等着我。

    当我梳理好一头乌黑的长发,穿着白色的衣裙走下楼时,看到的是他和一个女孩子亲密的站在一起。

    他说:“李暮夕,这是我的女朋友。”

    那女孩子的长相记不得了,只记得她有一头利落的短发,蓬松而柔软,发沿贴着耳根。

    大四

    暑假

    他和女友保送了硕博连读,我也勉强考上了研。

    他说该庆祝庆祝,于是两人跑去了饭店,点了酒菜。

    我问他初、高中时有没有喜欢过谁,他沉默一阵,轻描淡写的说:“那时还小,什么也不懂。”

    生平第一次,我不再拒绝喝酒,一杯接一杯的往肚子里灌。明明很讨厌那种味道,却怎么也停不下来。

    那次我知道了自己酒量有多好,怎么喝都不醉,直到他将我送到了楼下。

    进了楼门,才敛去了满脸的傻笑,靠着楼梯间冰冷的墙壁,紧捂着嘴,任眼泪流淌在手背上,再滴落到地面

    明明知道不会有结果的,一开始就知道的,却还是管不住自己。

    固执,自己为何要如此固执。

    得不到的,是不是总是最好的,是不是总是抹不去痕迹。

    研究生时

    三年,换了三个男友,却都在我的冷漠中退却了。

    每次分手时,他们都会说:“李暮夕,你根本没有心。”

    那唯一的阳光已不再属于我,有心无心,又有什么差别呢?

    还记得最后一次见连邯,那是在研二的寒假。

    他第一次送给我礼物,一支折射着七彩光芒的水晶玫瑰。

    用透明玻璃雕成的,黄色的,水晶玫瑰。

    代表友情的黄色玫瑰

    我笑了,笑的张扬而苍白。

    轻眯起眼睛,我说:“谢谢你,我很喜欢。”

    从一阵冰冷的无助中醒来,眼皮沉的睁不开,全身都火烧火燎的疼着,喉咙也干涩的厉害。

    勉强张开嘴,扯动了高燥半脱落的干皮,顿时唇上一阵火辣辣的疼。试着从喉咙里往外挤着空气,却发不出一丝声音,只觉嗓子似乎也干的粘在了一起

    无力的阖上双眼,尽量让自己保持着心平气和,我开始猜测自己的处境。

    如果刚才睁眼的那一瞬没看错,头顶上方是坑洼的乱石,那么,我该是在个山洞里了。

    记得自己是昏倒在驴背上的,也不知是谁救了我,又带到这么个山洞里。安平公主他们也不知安全了没有,裴英师父呢,又在哪里?还有那个周彦,千万别出什么问题啊,我还等着回去了把他屁股当靶子来练习飞镖呢。

    没有死,呵呵,果然是祸害遗千年啊

    不知又睡了多久,脑子一直昏昏沉沉的,梦里总是漆黑的混沌,什么都看不清、摸不到。

    一直折磨着我的剧烈头疼渐渐消失了,鼻下的呼吸也不再灼人,脑子里总算有了几丝清明。这回睁眼已经不是很吃力了,只是感觉累,非常的累

    微微抬头,打量了下四周,确定自己真是在山洞中。只是,里面只有我一个人。

    仰面躺着,发了会呆,山洞外传来了轻微的脚步声。我抬起头,见一个挺拔的身影正朝洞里走来,他背对着耀眼的阳光,正面有些暗,看不清晰,而阳光将他的轮廓镶了圈明亮的金边。

    我没想到,救我的人竟然是晴音,他不是应该在遥远的汉京吗?

    听晴音说,他是出来游玩的(这点我很怀疑),结果在一片树林子里发现了我。那时我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衣服上全是枝叶刮的口子,身体滚烫,一直发着高烧。他见我状况堪忧,而这附近又没有人烟,只好将我带到了这个山洞里。

    “你都烧了两天了,一直昏迷不醒,我还以为你可能坚持不下去呢”,晴音微微笑着,只是面容有些憔悴。

    “呸呸呸,童言无忌!本小姐身体好着呢,就算现在腰酸、背痛、腿抽筋,也能一口气上五楼。再说了,发烧那是因为免疫力在和病菌做斗争,是身体快好了的征兆”,我有气无力道。

    大手伸过来,抚开我额头上的乱发,“好,是我童言无忌,我们李大小姐身体好的不得了,当然不会有什么事的,”冰凉的手指插入发丝中,轻揉了揉,“多吃点东西,身体才能好的快,说,想吃点什么,我去弄去。”

    看着他满眼的宠溺,我皱起眉头认真思考了一会,奸笑道:“人家要吃烤鸭,全聚德的哦~。”嘿嘿,是你让我选的。

    略一怔忪,他拍了拍我的脸颊,笑道:“行,我这就给你弄去!”说罢起身离开了。

    “”。我的烧是不是根本没退啊,不然怎么开始幻听了呢,我这是在做梦吧?

    事实证明:当我以为自己是在做梦时,往往都是现实。(听起来好有哲理哦,原来我也是哲学家啊——)

    不一会儿,晴音提着根木棍子进来了,那棍子的前端穿着一坨黑漆漆的东西,貌似某种禽类。

    那坨东西被递到了我面前,“全聚德的烤鸭。”

    “”

    在我强烈抗议了半天后,晴音才委屈的解释说,那确实是他从全聚德买来的烤鸭,本来是路上带着吃的,正巧我说要吃那个,他就按包装上的要求加热了一下。说完,还翻找出了一个油纸包,上面写着红红的三个大字“全聚德”,旁边还两个小字“外卖”。

    目瞪口呆

    我咽一口唾沫,声音发颤,“晴音,这烤鸭铺是什么人开的?或者说,这‘全聚德’的名字是谁起的?”

    晴音把棍子上的那坨东西扒拉下来,咬了一口,随即皱起了眉,恨恨的扔到了一边,“听说是我国的国师起的名字,开的店,可惜自从国师走后,这烤鸭越做越不象样子了,真是糟蹋了多年的好名声。”

    “国师?”我心里有些激动,“晴音,他的事情你知道多少,都讲给我听好不好?”

    晴音坐在我身边,开始给我讲述一个令我激动不已的故事。

    原来,十几年前,突然出现了一个神秘的女子,其聪慧睿智天下闻名。没有人知道她是什么人,从哪里来,只知道她突然出现在洛阳赛诗会上,并一举夺得头名,其诗词让四国的文豪都甘拜下风,被当时微服私游的云国国君迟安静引为知己。

    后来女子随迟安静回了云国,其政治、军事、民生、商业各方面的才能都让人惊叹。只可惜女子只在汉京当了三年国师,便归隐山林了,从此再无人知晓其踪迹

    这个女子,名叫——武则天!

    “你确定她真的叫武则天?”我有些哭笑不得。难道则天姐姐也穿越过来了?那他老公李治呢,有没有跟来?其实我比较想见见李世民的说——。

    晴音抿唇笑了笑,“其实我也不是很确定,毕竟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那时我还小着呢。不过,听说国师在凌国时用的不是这个名字,后来当了国师才改的名字。”

    还好还好,真吓死我了。不过,这个国师倒很有可能是穿越来的,只可惜现在跑的没影了,也不知道怎么找她。如果她是穿越来的,那云国皇室会有手机那种东西也就不奇怪了,毕竟她跟云国国君关系不一般。

    知道了这个‘冒牌武则天’大姐的事情后,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在思考,觉得有很多零散的事情可以串联起来,却总是找不出那根线。也许是近来奇怪的事情太多了,我已经有些糊涂了吧。

    又躺在山洞里休养了一天,我的身体总算是恢复力气了。

    其实我并没有受什么很严重的伤,身上虽然有大大小小一堆伤口,却都是不严重的划伤,估计是那驴子驮着我在树林里狂奔时被枝杈划的。而且,我之所以全身疼痛,也多半是因为从驴子身上摔下来弄的,从一高速行驶的非机动车辆上摔下来,可不是全身都疼。

    因为伤口发炎,引起了发烧,我的病才会那么严重。现在烧退了,又一动不动的躺了两天,身体自然就恢复了。

    身体好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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