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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1之昆仑神宫-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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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尉的寻龙诀,岂不是白学了?咱们龙楼宝殿都没少进去过,可竟然没摸回来任何值钱的东西,这可有点好说不好听。现在我们这边出国热,能去海外是个时髦的事,人人都削尖了脑袋要往国外奔,不管是去哪国,就连第三世界国家都抢着去,都打算反正先出去了再说。我们当然也想去美国,可现在的时机还不太成熟。
   胖子在旁说道:“是啊,当年胡司令那番要以倒个大斗为平生目标的豪言壮语,至今仍然言犹在耳,绕梁三日,这是我们的最高理想了,不把这心愿了了,吃也吃不下,睡也睡不香。”
   明叔听我们说话这意思,像是又有什么大的计划,连忙对我们说:“有没有搞错啊?这还没从昆仑山里钻出去,便又计划有大动作了?一定要带上我啊,我可以提供资金和一切必要的物资。虽然这次咱们赔个精光,但有赌未为输的嘛,我相信胡老弟的实力,咱们一定可以狠狠的捞上一单大买卖。”
   我不耐烦的对明叔说:“别跟着起哄好不好?没看见这里有三位伟大的倒斗工作者,正在为倒斗行业未来的道路,而忘我地交谈着吗?这将是一个不眠之夜。”
   明叔赔了夫人又折兵,现下当然不肯放弃任何捞钱的机会,陪着笑继续对我说:“我当然知道老弟你都是做大事的人,不过一个好汉三个帮,除了肥仔和杨小姐,我也可以帮些小忙啊。我这里有个很有价值的情报,新疆哈密王的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据说哈密王的古墓里面有套黄金经书,那经书每一页都是金子的,内中更镶满了各种宝石,读一行经文便可以令凋残的百花再次开放,读两行经文就可以让……”明叔边说边闭上眼睛摇头晃脑,就好像那部黄金经卷已经被他摸到了手中,陶醉不已。
   Shirley杨见同我正在商量的事情,又被明叔给打断了,话题越扯越远,再说下去,可能就要商量去天山倒哈密王的斗了,便清了清嗓子,把我的注意力从明叔的话题中扯了回来。Shirley杨对我说:“你明明在击雷山的神像顶上,已经亲口说过了,不想再做倒斗的勾当,想同我一起去美国,可现在还不到一天,你竟然又不认账了。不过我并不生你的气,因为我理解你的心情,回去的路还很长,到北京之后,你再给我答复吧。我希望我以前劝过你的那些话没有白说……你知不知道布莱梅乐队的故事?我想这个故事与咱们的经历有着很多相似之处。”
   我和胖子二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从来都没听说过什么“不卖煤的乐队”,Shirley杨竟然说我们的经历与这个乐队相似?她究竟想说什么?我实在是琢磨不出“摸金校尉”与“不卖煤乐队”之间能有什么联系?莫非是有一伙人既倒斗又唱歌?于是便问Shirley杨什么是“不卖煤的乐队”?
   Shirley杨说:“不是不卖煤,是布莱梅,德国的一个地名。这个故事是个童话故事,故事里的四只动物——驴子、狗、猫和鸡都感到生活的压力太大,它们决定组成一个乐队到布莱梅去演出,并认为它们一定会在那里大受欢迎,从而过上幸福的生活。在它们心目中,到达旅途的终点布莱梅,即是它们的终极理想。”
   我和胖子同时摇头:“这个比喻非常地不贴切,怎么拿我们与这些童话故事里的动物来比较?”
   Shirley杨说道:“你们先听我把话说完,它们组成的布莱梅乐队,其实一直到最后都没有到达布莱梅,因为在去往布莱梅的旅途中,它们用智慧在猎人的小屋中击败了坏人,然后便留在那里幸福的生活下去。虽然布莱梅乐队从未去过布莱梅,但它们在旅途中,已经找到了它们希望得到的东西,实现了自我的价值。”
   胖子虽然还是没听明白,但我已经基本上懂得Shirley杨这个故事所指的意思了。从未去过布莱梅的“布莱梅乐队”,和我们这些从未通过盗墓发财的“摸金校尉”,的确可以说很相似。也许在旅途中,我们已经得到了很多宝贵的东西,其价值甚至超越了我们那个“发一笔横财”的伟大目标,目的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前往目的地过程中,我们收获了什么。
   听完布莱梅乐队的故事,我沉默良久,突然开口问胖子:“咱们为什么要去倒斗?除了因为需要钱还有别的原因吗?”
   胖子让我问得一愣,想了半天才说道:“倒……倒斗?这个因为……因为除了倒斗,咱俩也干不了别的了,什么都不会啊。”
   听了胖子的话后,我产生了一种很强的失落感,心里空空荡荡的,再也不想说话了。其余的人在吃了些东西后,也都依着洞壁休息,我辗转难眠,心中似乎有种隐藏着的东西被触动了,那是一种对自身命运的审视。
   我和胖子的背景差不多,都是军人家庭出身,经历了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那个年纪是人一生中价值观世界观形成的最重要阶段,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观念根深蒂固,学校的老师都被批倒批臭了,学业基本上荒废了,要文化没文化,要生产技术没生产技术。这不仅是我们两个人的悲哀,也是那整整一个时代的悲哀。后来响应号召“广阔天地炼红心”,我们到内蒙最偏僻的山沟里插队,切实体会了一把百十里地见不到一个人影的“广阔天地”。我还算走运,上山下乡一年多就去当了兵,而胖子要不是铁了心不相信什么回城指标,自己卷铺盖跑了回来,还不知道要在山里窝上多少年。
   参军入伍是我从小的梦想,可我没赶上好时候,只能天天晚上做梦参加第三次世界大战,这兵一当就是十年,二十九岁才当上连长。南疆起了烽烟,正是我建功立业的大好时机,但在战场上的一时冲动,是我的大好前途化为乌有。一个在部队生活了十年之久的人,一旦离开了部队,就等于失去了一切。改革开放之后,有大量的新鲜事物和崭新的价值观涌入了中国,我甚至很难适应这种转变,想学着做点生意,却发现自己根本不是那块材料。也逐渐没了理想和追求,整天都是混吃等死。
   直到我和胖子认识了大金牙,开始了我们“摸金校尉”的生涯,这才让我有点找到了奋斗目标。“倒个大斗、发笔大财”对我而言也许仅仅就是一个不太靠谱的念头,因为就像胖子说的,除了倒斗我们什么都不会。我只是希望过得充实一点,而不是在平庸中虚度时光,到了美国,一样可以继续奋斗,争取多赚钱,让那些需要我帮助的人们生活的轻松一些。
   我从没有像现在这么仔细地想过我的人生,一时间思潮起伏,虽然闭着眼睛,却没有丝毫睡意,耳中听到其余的人都累得狠了,没过多久便分别进入了梦乡。外边的雨声已止,我忽然听到有个人轻手轻脚地往外走去。
   我不动声色,微微将眼睛睁开一条细缝,只见火堆已经熄了一半,明叔正偷偷摸摸的走向洞外。他手中拎着我的背囊,那里面装着一些我们吃剩下的肉,还有几套冲锋服、干电池之类的东西。要想从深山里走出去,最低限度也要有这些东西。我立刻跳起来,一把抓住他的手腕,低声问道:“这黑天半夜的你想去哪?别告诉我您老起夜要放茅,放茅可用不着带背囊;要赶路的话怎么不告诉我一声,我也好送您一程。”
   我这一下非常突然,明叔好悬没吓出心脏病来:“我……我我……唉……老朽沧海一粟,怎敢劳烦校尉大人相送?”
   我对明叔说您是前辈,岂有不送之理?您到底想去哪?明叔一跺脚说道:“这实在是一言难尽啊……”说着话面露忧色,神情黯然的悄声对我说道:“实不相瞒,这次从地底下活着出来,我觉得真像是做梦,回首前尘往事,觉得人生犹如大梦一场,又痛苦又短暂,这次死里逃生两世为人,可就什么也都看得开了。我有个打算,要去庙里当喇嘛,诵经礼佛,了此余生,忏悔曾经的罪孽。但是怕阿香伤心,还是不让她难过为好,便出此下策想要不辞而别。我想有你胡老弟在,一定能让阿香这孩子有个好归宿,你们就不要再费心管我了,老朽我是风中叶,就让我随风而去吧。”
   我差点没让明叔给气乐了,这套把戏要是头一回使,也许我还真就让他给唬住了,但我早已明白了他的打算。老港农见我似乎要答应Shirley杨去美国了,十有八九不会再去倒斗,眼下这条藏骨沟只有一条路,走出去已不算困难了,便想金蝉脱壳跑路躲账,他还欠我一屋子古玩,哪能让他跑了。于是我抢过明叔的背囊:“出家人四大皆空,可您先别急着皆空去,当初在北京可是约定好了的,那一架子的古董玩器,包括杨贵妃含在嘴中解肺渴的润玉,应该都是我的了。有什么事回北京把账算清了再说,到时候您是愿意当道人也好,愿意做喇嘛也罢,都跟我无关了,但在那之前,咱们得多亲多近,半步也不能分开。” 
  


  正文 第四十二章 还愿
  ( 本章字数:4927  更新时间:2009…7…15 13:10:37)

   我看此时其余的人都睡得很沉,大伙实在是太累了,对于明叔这种小聪明也没必要去惊动其余的人,于是便不容分说把背囊从明叔手中拎了回来,将之枕在头下,告诉明叔说要走的话也行,但是东西都不能带走,因为我们也得用,要是不想走了,就赶紧找个地方好好休息,别吵醒了别人。
   明叔无奈,只得重新回来,坐在地上悄声对我说道:“胡老弟……我再多说一句啊,那哈密王的古墓不倒上一回,真是可惜摸金校尉的这门手艺了,咱们合作,一定可以搞次大的。你别看我年纪大了,但古往今来有多少老当益壮的老将啊,赵国廉颇通兵法,汉室马援定邦家……”
   我撇了撇嘴,干脆把眼闭上睡觉,不再去理睬他。明叔自觉无趣,跑又没跑成,难免有些尴尬,也只有就地歇了。
   这次我真的一觉放开天地广,梦魂遥望故乡飞了。也不知睡了多久,便被Shirley杨唤醒。天色已明,山里的天气说变就变,趁现在天高云淡,必须要动身离开这条山谷了,地下的火山带异常活跃,谷中的硫磺气息比夜里要浓得多了,虽然难以判断会不会有危险发生,但此地不宜久留。
   我们也没剩下什么东西了,不需要多做整理,当下便依然由胖子背了阿香,启程开拔。
   从地底出来之后,西铁城的潜水表已经报废了,上面的指南针失去了作用,因为这种多功能手表,虽然完全适应野外恶劣的自然环境,却有一个缺点,就是放水却不防气。精密的机械表最怕水蒸气,高温产生的水汽很容易进入密封的表中,手表内的压力稍有变化,就会导致精密的零件脱落松动。机械定位已不可能了,但好在这藏骨沟的走向十分明了,只是出去之后,到了海拔高的山区,就需要通过野外求生的经验来寻找方向了。
   一行人向西走去,出了山谷,还要绕过龙顶冰川,才能到达另一条殉葬沟,补给营的牦牛队应该就在那里等候我们。我们虽然尽量拣低洼的区域行走,但这海拔仍是陡然升高,气温也是越走越低,在两侧冰川夹峙的古柏森林中,遍地碎石,走在其间如同置身于石与木的大河之中。高处的乱石间,偶尔也能看到盛开的雪莲花,美丽洁白,花香宜人。其实雪莲并非如世间传说般宝贵珍奇,在冰川附近市场可以见到,当地藏医僧人普遍将其入药使用,只有冰心雪莲花才非凡品,等闲也难见到。
   又走了半天的路程,天空上的云层逐渐薄了,喀拉米尔神秘的雪峰在不经意间,揭去了她那神秘的面纱,抬头向高处看去,围绕着龙顶冰川得几座大雪山,仿佛是神女戴上了银冠,发出耀眼的光芒,巍巍然傲视苍穹,显得丰姿卓绝。山腰处那些罕见瑰丽的冰塔林,像是银冠边缘镶嵌的颗颗钻石,那是一片琉璃的世界,如果不是云层稀薄,根本见不到这般奇幻迷人的景色。冰川下无数奇石形成的石林,密密麻麻延伸下来,与低海拔处古老的森林连为一体。
   冰川的融水在森林下层潜流,发出有节奏的叮咚声,仿佛是仙女的玉指在轻轻拨弄着琴弦,流泻出一串串动人的音符。我们虽然又冷又饿,觉得呼吸不畅,但是看到这等仙境般的景色,也不得不感叹能活着走到这里,实在是太好了。
   到了森林边缘,众人感觉体力已近极限,胖子也喘作了一团,脸膛涨得发紫,只好先把阿香放下来,不歇一下是走不动了。阿香更是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我知道这不是累了,而是在高原地区,由于运动过度产生的缺氧反应,如果一路走过去,海拔逐渐增高,那这口气是永远喘不匀了,只能在原地休息,直到他们的高原反应减轻为止,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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