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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离港-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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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显手里玩着金色打火机,缓缓走向死去的天雄与瘫软的戚美珍,唇角挂一抹残忍的笑,低声说:“同我玩这一套,不问清是谁地盘?找死。”

  或者对天雄,或者对戚美珍,他的话语冰冷,半点感情也无。

  没有错,整个紅港都已属于他,谁敢闹事,都是自找死路。

  他在这条荆棘之路上似乎已经刀枪不入,无人可敌。

  可叹命运翻云覆雨手,“笃信”与“自以为”都是催命符。

  他转身,戚美珍对着眼前渐行渐远背影喊出最后一声,“阿显”从起到落,颓然,已无余力。

  陆显说:“我给你三百万美金,回乡还是继续在这里,都随你。”

  “我替你说完,三百万买你脱身,从此你我之间再没有瓜葛,是不是?”

  他不够慈悲,没能给她既定答案。

  但一切昭然若揭,又何必答案来画蛇添足。

  到门口,天空又下起雨,没完没了。

  顾少撑起伞,雨声中夹杂着“嘀嘀嘀——”单调音乐,陆显接起无名来电,对方嬉皮笑脸,“大佬,还记不记得我,我阿强呀”

  他依旧是一贯的四个字,“有话快说。”

  “喂,大佬,想不想我?”

  

  挂上电话,陆显面部表情走进雨里。顾少撑着伞,边走边问,“明天你其实没必要亲自去”

  陆显固执,“鬼佬难搞,我亲自去。”

  元宵夜,全城归家。唯独O记点齐人马全员出动。

  同样未眠的还有陆显,凌晨三点,五号码头,货船驳岸。鬼佬满头红发,跳下船叽叽咕咕乱说一通,陆显要叫翻译,翻译说鬼佬讲的就是白话,真可怕,在场地地道道打渔老头都听不懂一个音,更不要提陆显这类大陆仔,庆幸还有翻译,可供正常交流。

  撬棍撬开木箱,厚重的英文书挖空心,塞满粉,陆显一个眼色,制毒专家AndyLin便上前去,要“望闻问切尝”,尔后一手交钱一首交货,最基本最原始交易即告完成。

  他面带红晕,朝陆显点点头,蚊子似的嗡嗡声答一句,“好货。”

  当即有人提着行李箱,美金叠起来三十几磅重。

  这一刻灯光大亮,铲奸除恶的男主角将要登场,当然要无数闪光灯烘托渲染,而陆显这类大奸大恶反派,只得双手抱头双膝下跪,苦苦求饶。

  冲锋枪抵在脑后,飞虎队内外包围,鬼佬的英文带着浓重拉丁腔,大呼,“Iaminnocent!Innocent!!!!”可是谁管他,万众瞩目的焦点在陆显与邓明宪之间,新仇旧恨交织,隐忍过后的一击即中,穿着防弹背心的邓明宪怎么能不亢奋,大约他胸中已仰天大笑三五回,才按耐住碰碰猛跳的心脏。

  等小警员念完“将来都有可能成为呈堂证供。”终于轮到他英雄式的出场,念他的腹稿,“陆显,你也有这一天。这回你不坐满九十九年,我邓明宪认你做大哥。”

  惨白的灯光下,他抬头,英俊的面庞依然是令人气闷的笑,眉挑高,慢悠悠同满脸正气的邓明宪说:“邓Sir,我是守法公民。贩毒?我踩死蟑螂都怕怕啦,怎么回去碰毒品,拜托你搞搞清楚,不要随随便便出警,浪费纳税人的钱。”

  邓明宪气闷,“人赃俱获——”

  陆显道:“我只知道我人被邓Sir扣住,赃在哪里?”

  邓明宪持枪指向翻开的圣经里埋藏的白色粉末,面色通红,双眼外凸,似铁面关公,“这些话你留到陪审团面前再狡辩吧。带走!”

  “邓Sir确定这是海洛因?不要送去检验科,丢脸丢到总警司都知道。”

  邓明宪皱眉,犹疑,支使副手检查,那人查完满脸苍白,话都讲不清楚,哭丧脸结结巴巴,“邓邓邓邓Sir,是面面粉”

  “放屁!”他不肯信,亲自去尝,片刻的呆滞,转而望见陆显含笑的眼,瞬时间怒火中烧,一脚踹开货箱,“叼你老母!敢玩我!”恼羞成怒,就要一枪解决对手。

  作者有话要说:额,满满的剧情是不是?

  然后,我承认我三观不正。。。

  估计还有三章就完结

  我想写个BE结局,一个HE结局,好不好?

  69一声枪响

  邓明宪那颗愤怒的子弹最终不过乖乖待在弹夹里;没胆出鞘。但这一回抓去警局;不再玩“吹大风”游戏;改用电话机小幅电流夹住一点点皮肉,问一句;不回答立刻按开关;滋滋滋全身过电,幸亏关师爷动作快;不然再多玩两次;他必然要去上帝面前飙脏话。

  关师爷签过字推问询室深蓝色半旧的门;陆显正慢吞吞套上套上皮夹克;一张脸木然;表情全无;又莫名让人恐惧,似乎他是刚从精神科脱跑的重症病人,随时随地要发疯。

  关师爷酝酿十分钟才敢开口发声,“D哥,可以走了。”

  “嗯。”他抖一抖衣领,点点头。略显苍白的脸上看不出情绪的好与坏,不知他回过神,是不是要抱着炸药同阿嫂同归于尽,或是一闭眼斩草除根,一颗子弹解决问题。

  回到“爱巢”,没悬念,人去楼空,她将证件护照现金都带走,一张小额存折取清,温小姐秉持实用主义,没那份闲情逸致赌气,高风亮节视金钱如粪土。拜托,记不记得这是哪里?在紅港,见面不问吃没吃、好不好,只谈恒指期货基金,我们一生以金钱为信仰,不论是港币或美刀。

  可笑的是她留下那只硕大钻戒,横在茶几上,演一出默剧,不出声,单单咧着嘴嘲笑他的愚蠢。

  还有什么好说,还有什么留下?

  一幢空荡荡豪宅,或是一颗无法跳动的心。

  陆显冷静异常,吩咐关师爷,“去找汕尾仔来。”

  见到瘦猴精一样的汕尾仔,即刻问:“人呢?”

  汕尾仔想一想,才犹犹豫豫上报,“当天晚上阿嫂就收拾东西走了,我跟着,她无所谓,还叫我问D哥好,说说她等着D哥去警察局高发她。”

  “贱*人!”他大怒,钻戒重重砸在黄玉石茶几上,再弹开落进长绒地毯,没有了后续。

  门外艳阳天,日光中的维港艳光四射,踩着细高跟的时髦女郎撑起阳伞,抱怨太晒,黑色素无孔不入,八十岁老婆婆推个购物车装慢慢睡过蔬菜回家喂子子孙孙,等公交的上班族不停看手表,后悔不该跑五六站吃午餐。

  你看,年复一年,日复一日,这座城从不为任何人改变。

  自以为是的伟大,是最虚妄的渺小。

  其实一切情情爱爱都可用一句Idon’tcare。解决,可惜的是你没这个胆。

  他在城中一流酒店找到她,这里风景独佳,二十九楼,足够俯瞰维港。

  很好,她花他的钱,没有任何负罪,心安理得,放肆随意。

  她微笑着开门,对住他就像欢迎一位多年不见的老友,亲和又礼貌。反倒衬得满脸怒容的陆显同走错片场的傻瓜一样,滑稽可笑。

  “喝茶还是咖啡?”她侧过身问。巨大落地窗将一汪蔚蓝海水铺陈在她身后,但她今次与阳光起冲突,褪掉颜色,穿一身浓重的黑,墨色小洋装紧紧缠出饱满的胸乳与曼妙腰肢,透薄的纱隐隐透着手臂的纤细,她仿佛是从三十年代旧电影中摘下的影,腼腆地笑,要与你手牵手共度罗马假日。

  长长的发变得黑亮,头顶蝴蝶结发箍带走刘海,露出完完全全一张光洁小脸,皮肤晶莹透亮,埋在这样沉郁的颜色里也一样青春逼人。

  她染了头发,换了装扮,要一心一意迎接新生活?一股气从肾脏钻到肺叶,他快要气炸。哪还有时间管喝茶还是喝咖啡?手握成拳,落地窗前与她对峙。

  “为什么?”

  他问得沉重,她却笑得轻松,轻哼着重复,“为什么”

  这场景太熟悉,只不过曾经那个尽在掌控的人是他,而被玩弄的猫猫狗狗早横尸街头,但谁能比他心痛?她再多笑一分,他的血压就要挤爆颈动脉。

  她安然望向海面,轻声说:“两个原因,一个真一个假,陆生你要听哪一个?”

  陆显握紧拳,漆黑眼珠跟随她每一个细微表情,“我要听你讲真话。”

  自嘲式的口吻,温玉道:“你记不得那天我为你美好纯洁初恋情人与新鲜火辣的小情人同你吵架,你说过什么?陆生,你每一句都对,我就是替身,是泄*欲对象,男人摸一把就张开腿任人搞的贱女人。所以贱女人做事那需要理由?都是因为我生来下贱,自甘堕落。”

  “你!”他胸膛起伏,却错开她目光,“或许我有不好”

  “不想听另一个?”她打断他艰难的自省,笑得没心没肺,“不想听我也讲给你听。陆生,好可惜,我还要一点点自尊。过去一二三四五我都懒得再讲一遍,大概你也听不进。不如就此结束,你来,要杀还是要抓,想清楚没有?”

  似乎是自语,他说:“我分不清你哪一句是真,哪一句是假。”

  温玉说:“不用分,女人最可恶,这一秒是真,下一秒就否认,我们擅长翻脸无情。”

  “所以说,之前的一切,都是你在做戏,是假的?我对你不够好吗?你居然敢出卖我!”

  “陆生,假如秦四爷把你关起来,天天搞你,羞辱你,你会不会爱上他?”

  “放屁!”他惊怒,一把抓过她,禁锢在胸前,她的身体这样娇弱,在他怀中颤抖,仿佛一捏就碎,但她却有无人可敌的生命力以及一颗石头似的心。她不爱他,根本不爱,这意识成利剑,穿过他的心,剜去一块鲜活的肉,痛不欲生。

  她眼前,他是一只盛怒的雄狮,而她是慷慨赴死的勇士,这一刻,她未能多想。“陆生又忘记,你说你不爱任何人,好笑一个自私到底的人,又怎么能奢望我爱你?上帝爱世人,也一样抛弃你!”

  “所以你去找邓明宪?”

  温玉看着他的眼睛,残忍而决绝,“没错!我要有我自己的人生,陆生,我不会永远做你的奴隶,走不了,我宁愿死!”

  “贱*人贱*人!”他抬手用十分力,给她一记响亮耳光,打得她仰倒,头磕在床沿上,伤口从眉骨到眼角,红色的血模糊了视野,她渐渐看不清他。只听见他口中不断地咒骂,愤怒吞噬理智,他依然无法自控。

  她等他来,最坏的结果也不过如此,她与他之间只缺一个了结。

  一场豪赌,或各走各路,或同归于尽,没什么可怕。

  他气得浑身发抖,口中说:“居然敢出卖我我对你那样好我对你那样好”

  到最后恨不得把心剖出来给她,而她却已不屑一顾。

  他的真心是秋天的扇,隆冬的夏衣,早不合时宜。

  愤怒之后是决绝,“没有人可以出卖我,没有人能害我!我已经是龙兴话事人,我是紅港第一!没有人敢,没有人可以!”他还有自负,男人的倨傲冲顶,催使他,逼迫他,举枪对准她。

  “阿玉,说你爱我,说——”

  她不说话,只是抹去眼角的血,静静看着他。

  “你说,你说了,我们还和以前一样。”

  温玉笑,殷红的唇似一滴血,落在漆黑底稿上,美得刺目。

  他从来没有这样恨过一个人。

  枪响,命运随子弹穿过心脏,零点一秒的距离,一切都已无法挽回。

  今夜静得可怕。

  他的胸腔空无一物,手臂上神经跳动,窗外明明无风无雨,却像是狂风骤雨的夜,破旧的小船擅自离港,天空一盏残月,海边一座孤城,翻腾的浪涛中迷失方向,倾覆、泯灭不过在刹那。

  他已废弃的右手背海浪拧转撕裂,痛夺走呼吸,仿佛在这一刻,冰冷的旧房间,他死去,在水中,在火里,无法叫喊,无法挣扎。

  不,不,他是谁?他是这座城的主宰,无所不能风光无限的龙兴话事人,他有一身铜皮铁骨金刚身,没人能令他流血受伤。

  可是当他终于挣脱梦魇,大喝一声弹坐而起,喊出的却依然是,“阿玉——”

  汗浸湿了后背,平实的胸膛月光下喘息,他打开灯,睁大眼四顾——落地灯纤细窈窕,深灰色羊毛地毯横躺屋中,床头一部夹着枫叶书签的小说。

  翻开来,她正看到二百三十页,竖体字,讲一位王先生与顾小姐的出轨爱情。

  周围每一处都残留着她曾来过的痕迹,那样浓郁,丝丝入扣,时时刻刻提醒他,他曾经拥有过的,不,是他自以为拥有过的温玉,温柔的温玉、娇媚的温玉、微笑的、哭泣的、坚强的。、脆弱的每一个影子都是她,却又不全是她。

  胸腔长出蚕虫,啮齿咀嚼他的心,一点一点,一分一秒,不肯发善心赐他一把好刀,一横一竖了解这痛苦。

  这大概就是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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