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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匆匆-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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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嗳,大家喝酒。请检查一下,我真的干了。”恰逢周末,吃饱喝足又去KTV,闹腾到很晚,回家已经凌晨一点。

    门只上了一道锁,开了门屋里却是黑的,想来是程少臣早晨离家时没落锁,反正小区治安很好。

    她习惯于走到哪里都随手开灯,结果进了客厅,灯却先她一步亮了,程少臣竟然比她更早回家,倚在沙发上懒懒散散地抽着烟,腿交叉着搭在矮几上,就在先前的黑暗里。

    她看他一眼,绕过他,去把窗子都打开。她一向讨厌烟的味道。

    “去哪儿了?”程少臣漫不经心地问。

    “同事聚会。”

    “玩的很开心吗,连我的电话都不接。”

    “手机没电了。”发现手机没电时她也没着急,因为他极少给她打电话,而且他已经连续两周都是在她入睡后才回家,周五的晚上应该会更晚,因为他周六通常是中午才起床。不过,至少他每天无论多晚都回家,从未夜不归宿,所以沈安若也从未发表过什么意见。

    “我觉得累,要去睡了。你怎么不去睡觉?”

    她都走到了楼梯转角,结果听到背后程少臣不紧不慢,淡淡悠悠地说:“程太太,以后不要这么晚。”

    这句话的内容还有他那副腔调真是惹恼了她。沈安若回过头,吸口气,免得失了风度,然后也学他的腔调说:“程先生,你快天亮才回家的时候,我从来说过什么吗?你自己也是连续两星期都凌晨以后才回家的,怎么就忘了呢?”

    “沈安若,男人跟女人一样么?而且,我那是工作好不好。”

    “知道了,下回我注意。”沈安若偃旗息鼓,继续往楼上走。

    “沈安若,过来陪我坐一会,我们好像很久没有面对面说过话了。”

    “程总您今天特意早回家,就是为了跟我开恳谈会啊?”沈安若没有服从他的指挥,而是倚在楼梯扶手上,与他隔了几米的距离,比他高出很多,这个位置令她觉得有些许的优势感。

    “其实我们是很久没见面了对不对,我回家时你已经睡了,等我起床时你又走了。”程少臣无视她的无理。

    “你是不是希望我,每天等你到凌晨两点,跪在门口给你第一时间送上拖鞋,然后早晨坐在你床头等你醒过来给你递毛巾擦脸。”

    “虽然没有必要,不过你若真想那么做,我也没意见。”

    沈安若口才比他差许多,于是再度投降,不理他,准备撤离。但程少臣显然今天晚上真的很有谈话的兴致。

    “你最近脾气真大。你有怨气吗?”

    “怎么会。程先生你辛苦工作养家糊口为了我的舒适生活,我把你当神像一样供奉还来不及呢。”

    “你对神像就这种恶劣的态度啊。”

    “拜托你,我困了,想睡觉。程先生您下回想半夜找人聊天的话,请提前通知我,好让我养足精神。”

    “沈安若你真别扭,没法跟你沟通。”

    “我又不是今天才别扭。你还是反思一下自己当初干嘛要娶我好了。”

    “我脑子有病,我就喜欢你这别扭劲,我就喜欢看你不待见我的样子。”程少臣又点上一枝烟,淡淡地瞥着她,用一副事不关己的调调,悠悠地说。

    沈安若用最快的速度洗了澡,然后钻进被子里。她是真的困了,很快睡着了,但又没有睡沉,总是做梦,梦里乱哄哄,后来还醒了,觉得口干。醒来才发现程少臣竟然是睡在她身边的,她根本没察觉他何时进来。她跟他吵完嘴,是进了自己的房间。

    程少臣睡觉不算老实,有时他们俩人明明是各自背向远远地躺着,结果他睡熟了的时候,便常常把腿搭到她的身上,又用胳膊环住她的腰,有时候连额头都抵到她的脖子上,跟一只树熊一样,比如现在。沈安若轻轻地移开他的手,小心地不惊动他,下床去倒水喝。她喝了两大杯才觉得口干的感觉渐渐消除,发了一会儿呆,还是回到床前。

    窗帘没拉严,月光恰好透进来,照在程少臣的脸上。她一直觉得他睡着的样子像小孩子,睫毛很长,嘴唇微抿,表情纯真。已经入春,但天气还是很凉,她离开时明明还好好的,一会儿功夫,他已经将手脚都露在被子的外面。她轻轻叹气,替他重新盖好,再躺回去时,发现他已经被吵醒,含含糊糊地问她:“你又失眠了?”

    “晚上喝了很多茶水。”

    “总是不长记性。”程少臣翻了身继续睡,“你数绵羊好了。”

    他那副贪睡以及没有同情心的样子令她嫉妒又生气,于是又起了坏心,推他一把:“今天晚上我们一直讨论,大家为什么要结婚。”

    “嗯,怎么啦?”

    “你为什么要结婚?”

    “不知道。好像就是突然间想结婚了。”

    “那你为什么娶我?”

    “沈安若,你有完没完啊。”程少臣用被子蒙住耳朵,不再甩她。

    周末沈安若正在往旅行箱里装衣服,听得有人敲了敲门。门明明没有关,抬头时,见程少臣倚着门框饶有兴致地在看她忙碌:“怎么,你打算离家出走?”

    “我出差,明天下午出发。”

    “怎么不早说?”

    “比起你总是登机前才给我打电话通知我,我这够早的了,至少比你提前了24小时。”

    “去哪儿?出差多久?”

    “云南。大概一星期。”她看了看程少臣的脸色很平静,于是又补充,“但我又请了一周的带薪假,打算在那边多待些日子。”

    “我本打算……算了,等你回来再说吧。”程少臣兴致缺缺地准备转身离开,“祝你玩得愉快。”

    他们距离隔得远一些反而能好好说话。程少臣很反常地每晚打电话给她,并且时间很早,按说这个时间他通常都在外面吃饭。话不太多,通常沈安若都在做日程汇报。

    “今天上了一整天的课,那个讲师说话带乡音,听得好累。”

    “今天的讲师非常帅,声音也好听。”

    “今天去XX集团参观,走了一整天,早知道要走那么多路,我就不穿高跟鞋了。”

    ……

    会议结束后,她到大理和西双版纳玩了一圈儿,最后去了丽江,白天的时候找一支旅行团跟着出去游玩,晚上住在古城里。所谓的丽江古城,早就成了一个打着民俗幌子的购物城,木质的建筑,纸质的灯笼,卖各种奇奇怪怪的物品。她一个人在一排排店铺间闲逛,买了大堆没用的物品,银茶壶啊扎染布啊,沉得要命,想想自己根本没法带回去,于是第二天到邮局去寄包裹。真是精神空虚的表现,沈安若不免自嘲。

    第九天的时候程少臣在电话里说:“你这么久不回来,我开始有点不适应。”

    “少来了。你自己总出差在外,不出差时也总是晚回家,现在装什么装。”

    “那不一样,那时候我知道你在家里。”

    晚上沈安若照例在丽江古城的各家小商铺间闲逛,累了就找一家小店点一客特色小吃,时间打发得很快。谁料突然来了一阵急雨,她只好躲进一家针织小铺。那小铺面的老板是一名纳西族的摩梭女,黑黑瘦瘦,极为纯朴的样子,用最原始的木质织布梭子织了棉线的披肩卖。她在店里驻留了很久,买了三条披肩,但雨仍是不停,最后跟摩梭老板开始聊天,听她讲走婚的民俗,原来与她想像中的极不一样,反而像都市里最时髦的周末婚。老板说:“你们汉人多好,可以与自己的阿黑哥每天在一起。”沈安若笑而不语,老板又说,“不过距离才能产生美,像我们这样,很长时间才见一回,很珍惜,所以一辈子都不会觉得厌烦。”

    她的话与人一样纯朴,仿佛蕴着大道理。沈安若正待回应几句,手机却响起。

    “你现在在做什么?”

    “跟帅哥喝茶呢。”

    “到那里去猎艳的人那样多,你要注意安全,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讲话。”

    “我这等姿色,还不至于被觊觎,你以前说过的。”

    “但是天色太暗,难免有人眼神不好啊。”

    沈安若忍不住笑,见外面的雨已经停了,于是向老板告了别,继续闲逛。

    程少臣的电话没有挂,与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她一边敷衍着他,一边眼睛也没闲着。因为那些小店卖的东西都还蛮有趣,她又有的是时间,便排雷一般的,挨家挨户地看光景,倒有些贺秋雁逛街的风采了。

    刚下过雨的空气有点凉,她穿的又单薄,于是从袋里子抽了一条刚买的披肩出来,像包棕子一般缠到身上,果然暖和了很多。她一只手拿手机跟程少臣说着话,袋子挂在手腕上,另一只手系披肩,而且丝毫不乱,她自己都觉得很佩服自己。走了几步路,她突然觉得这条浅桔色披肩与衣服搭配起来怪怪的样子,虽然天黑,但家家店铺的灯光还是很明亮,人也多,何况她有三条不同颜色的披肩,于是又换上一条素色的。还好路人们只顾着赶路与逛街,若有谁在看她,想必要被她逗到发笑。

    手机那端的程少臣突然轻轻地笑了起来,笑得很奇怪。

    “你笑什么?”沈安若被他笑得直发毛。

    “还是刚才那条更配一些。”

    沈安若仿佛被电流击中一般颤粟了一下,急急地回头张望。正是人流极多的时段,到处都是游人,家家店铺灯火通明,她只觉得眼花缭乱,并且有点晕眩。

    沈安若定定地站在原地,无数人从她身边或行色匆匆或不急不缓地擦肩而过,川流不息。最后她终于在不远处的那家茶楼下看见程少臣,他站在茶楼门口那一长串一长串羊皮灯笼组成的灯帘前,那些柔和的光线映在他的身上和脸上,使他全身泛着一层光晕,几乎不真实。

    见她终于看见他,程少臣脸上浮出笑容,唇角微扬,酒窝深抿,很柔和,又显得淘气,他这样笑的时候十分好看,他很少笑的这样纯粹。即使隔着一段距离,她仍能看得真切。

    那一瞬间沈安若的大脑晕眩而恍惚,仿佛空白一片,只有一句被流传到滥俗的古老词句在脑里忽隐忽现:“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过客匆匆 正文 第二十一章 岁月静好
章节字数:7145 更新时间:08…10…31 12:46
    程少臣在丽江逗留了三天,然后带了沈安若一起回家。

    第二天他们去爬雪山。明明有索道,却偏偏拖了她一路走上去,直害得她死死的抱着他的胳膊,把全身重量架到他的身上都觉得累,每登几十级台阶便要赖在原地休息一阵子。

    “为什么不坐索道?”沈安若气喘吁吁之余仍是咬牙切齿。

    “你体质太弱,需要加强锻炼。”

    “你去死。为什么不坐索道上山?”

    “你真的要听实话?真相太有损我形象了。好吧,我恐高。”

    到了山顶,林间的小路变平,直通向大草甸。两只灰色的松鼠蹦蹦跳跳地从他们面前跃过,一转眼钻入树林深处。

    “你也来这儿旅游吗?”

    “当然是出差。”

    “我要听实话。”

    “我们在昆明谈判,结束后大家一起到周边去散心。至于我,有急事要先返回,不过,既然已经这么近,不如顺便把老婆领回去,免得有人在这里乐不思蜀,忘了回家的路。这样的解释你满意否?”

    “谈判地点原来在哪里?”

    “上海。”程少臣老实地回答。

    “程少臣,你就哄我说,你是专门来找我的,让我虚荣一下又有何妨?”沈安若掐着他的胳膊恨恨地说,但是却藏不住嘴角的微笑。

    “那可不行,如果被员工和客户们知道了我被女色迷惑,以权谋私,玩物丧志,我以后哪里有脸见人?”

    隔日便下了极大的雨,哗啦哗啦的大半日都没停,哪里也去不成,两人只好窝在宾馆里下跳棋,她唯一勉强会下的棋。程少臣下榻的宾馆环境极佳,很大的套间,远山近水,此刻都朦胧在一团团水气之中,如淡淡的水彩画,雨滴持续落在屋外的铁质栏杆上,发出叮叮咚咚的响声。

    程少臣状态不佳,所以安若赢的次数不算少,她记得以前,他让她三步是她输,让五步仍是她输。

    “咦,是我进步了,还是你退步?”

    “我昨晚没睡好。”程少臣哈欠连连。

    跑到几千里之外的地方大白天睡懒觉总是太奢侈,于是程少臣提议:“我们玩刺激一点的游戏吧,输一局脱一件衣服好了。”

    沈安若知道自己又要中圈套,抵死不从。

    “胆小鬼。我的衣服比你少很多,而且我每局让你七步好不好?”

    当然仍是沈安若一败涂地,溃不成军。她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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