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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C和恋人D,因为那个陪在身边的人不是心中最想的那个人,那就宁愿孤独终老,不愿和任何人在一起,只想说,我们的爱也是爱。
影片从开始筹拍,就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男人有着很强烈的预感,这部电影必将成就一些奇迹。
姜辛用着一贯温情脉脉地手法浇灌着不一样的现实,娓娓道来,整部影片的□就在于杨文在片中带着痞子气却说着,“不如我们重新来过啊”,谢羽在剧终带着愤懑不甘却又有着十二万分的自信强调,“我们的爱也是爱!”
“我们的爱也是爱”,单独一个人的时候,谢羽也在男人耳边轻轻强调。
男人点头,嗯,我们的爱也是爱。
农历7月初7,中国传统的七夕节,《恋人》在这天正式上映。
在这个西方节日更甚于东风节日的国家,难得地在这天热闹了起来,好些情侣选择去电影院观看了这部电影,一些男子也携带着男性同伴加入了这个行列,我们不去猜测他们是什么关系,我们只要知道,《恋人》的票房很好,《恋人》的关注度和好评度也很好。
很多观众,尤其是文艺青年们看完影片都写下了精辟的影评,呼唤社会给予同性恋人多一些宽容,希望人们给予同性恋人多一些理解。
他们的爱也是爱!
同年《恋人》再次囊括了多项奖项。
谢羽也凭借这部影片拿下了最佳新人奖,除此之外,在《恋人》中的插曲也是由谢羽演唱,在之后的音乐颁奖典礼上同样获得了最佳影视金曲奖。
对于出道第一年的谢羽,这样的成就足以让人羡慕到嫉妒,这样的谢羽只可以说春风得意。
台下是掌声,欢呼声,那样强烈,那样震耳欲聋,手中的奖杯握在掌心,是微微发烫。
发表获奖感言时,谢羽望着台下。
万万千光辉中他只看见男人坐在人群里,幽静的目光一眼就能撞见,“这次不是说谎我是真的,真的喜欢”
男人在台下,七彩绚丽的灯光晕眩了眼睛,台上的人金光闪闪,如此耀眼,他要交叉着双手才能不至于让自己颤抖。
目光交汇的瞬间,眼里再也容不得其他,谢羽举起奖杯,沉静,平和,“我真的喜欢唱歌。”
隐没在台下的人群里,大拇指轻轻举起来,男人笑。
那是只有彼此才能听懂的暗语。
这次不是说谎,我是真的,真的喜欢你。
你知道的,那个,关于——
我爱你的那些事。
END
☆、也许本来我们就在一起了NO 。 1
他最初开始有记忆的时候,他发现,他根本就想不起父母的样子了。
其实想不想得起都无所谓,反正在这里的人都是不需要父母的。
他们是弃儿,不比孤儿,他们是被放弃的人。
他们甚至都不需要名字,名字什么的,说穿了不过一个代号罢了。
运气好的,也许这一辈子就灌着那个姓和养父母生活下去了,也有运气不好的,说不定一年还会换上好几个名字。
那他也说不上是好运气还是坏运气,长到10岁,他一次也没被领养过。
院长一开始还会怜惜地看着他,到后来,院长见到他都是摇头叹息。
所有人都一样,他们都喜欢那些乖巧无害的孩子。
他的眼神太凌厉,见过他一眼的,就没有人愿意领养他。
只怕这个孩子太过乖僻,怕是难以调教。每个家长都会产生这样的想法。
一直到那天,浑身是伤的谢书轩闯进这个院子。
22岁的青年看上去跟个18;9岁的少年,一脸的淤青,却倚在院子的樟树后面笑得邪气横生。
“喂,小孩,你过来。”他对着他招手。
他望了他一眼,面无表情,没有任何动作。
外面跑过来一群同样年龄的青年,服饰怪异,这里的人都习惯称他们叫小混混。
他们在院门外张望,却没有进来的打算,他瞥了眼谢书轩的方向,青年之前还笑得很好看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紧张,手指放在唇上,对他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为首的青年问他,“小屁孩,有没有看到什么人经过?”
他本没有意愿帮助谢书轩,也没打算理会这群惹是生非的人,但很显然,他很不喜欢小屁孩这个称呼。
他想了想,随便朝右一指,“有个被打得很惨的大哥哥从那边跑了。”
说完站在外面的人立刻气势汹汹地朝着他指的方向追了过去。
谢书轩从树后面出来,啜了一口,地上多了一口痰,还带着血丝。他上前,拍了拍小孩的头,“小孩,真不错嘛,谢啦。”
不习惯这样近距离的接触,他朝后退了一步,抬起头,有点厌恶地望着眼前的人。
是长得很好看的人,可是,他不喜欢他笑起来的样子。
不喜欢他类似粗鄙的行为。
因为打架而显得脏乱的衣服,还是能看出其实他和之前的人是一样的。
他统统不喜欢。
谢书轩被他的眼神怔住,这孩子长开来定是俊美异常,该是很讨人喜欢的,却有着一双不属于这个年龄的眼睛。
他抬眼,看清了周围的环境,愣了愣,“这里是福利院?”
刚刚只顾跑进来,也没在意是个什么地方,打心眼里他是很不喜欢这个地方的。
即使他现在是个大家提起来就会扁嘴的小混混,却也从没想过要在这种类似的地方呆着,日复一日等待着哪天有人施舍着那伪善的同情心。
有些人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都能抛弃,更遑论这是领养的,能有多少真心。
不是不相信这世上没有真的充满爱心的人,可是这样的真心又有多少?就这么幸运刚好让你给碰上了?
谢书轩是个孤儿,从小见惯了世间冷暖。
父母在世的时候,亲戚们都会摸着他的头,叫他轩轩,父母一出事,个个冷下一张脸,突地断了所有联系,唯恐就摊上了他这个大包袱。
谢书轩顶着焦灼的阳光,烘炽着他的伤口,身体每个部位都好像叫嚣着刺痛起来。
不知道哪根神经被麻痹了,他突然抱起了小孩还是很瘦弱的身体。
那个孩子真的很瘦弱,小身子抱在怀里都没有重量,略显冰冷的眸子透着一丝惊讶,还有一抹慌张,可是却都不会挣扎。
“小孩,要不要跟我走?”
谢羽1。
那天,是我第一次见到那个叫谢书轩的男人,只说一句,我不喜欢这个男人。
他问我,“小孩,要不要跟我走?”
我得承认,这句话对于当时的我真的很有杀伤力。
记不起是什么日子被送来了这里,也不记得身边有多少人被接走,又被送回来。
有些事情以为你不说了那么他就可能就真的不存在了,假作自己什么也不在乎,假作自己什么也不需要。
其实我知道,即使是弃儿,我还是比任何人都渴望有个家。
可是,我也比谁都害怕再次被扔回这个生活了所有年月的地方。
所以当男人说出那句话,我是真的心动了。
可也是所以,我鬼使神差地没有答应。
“我不要跟小混混在一起。”我倚着小孩的姿态,说着天真的话。
是的,我是个小孩子,小孩子说什么都是没有罪过的。
男人一怔,似乎有什么情绪从他眼中流过,那时的我是真的看不真切,男人突然笑了,笑得那样魅惑而邪气。
他放下我,狠狠拍了下我的头,那手劲真的很大,我当即真的很讨厌眼前的人,我瞪他。
他朝我扬扬拳头,面目狰狞,“臭小子信不信我抽你。”
我大喊,“院长夫人,这里有人欺负我!”
屋里立刻有人哄闹着追了出来,男人一身的伤,衣服还破破烂烂,姑姑们一眼就看出这是个小混混,院里的人都信教,对混混什么的总是尤为的反感,当即拎起扫把就打过来。
男人可以说是有点狼狈地逃离开,临走还不时对我比着手指以示警告。
我笑,谁会害怕?有胆子就再闯进来试试?
反正我是死活不会出去。
院长夫人从一边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一脸的慈祥。
院长夫人和姑姑们一起离开的时候,我听着她小声叹息,“若小一一直是这样就省心多了。”
小一就算做是我在这里的代号吧,没有家庭领养过我,到现在我还没有自己的名字。
院长夫人无心的的一句话却让我思考了很多,究竟我刚刚做了什么会让院长夫人发出这样的感慨。
后来我终于想起,我猜,大概是我第一次这样主动叫唤院长夫人吧。
谢书轩1。
不记得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把街上的大哥给得罪了,真他妈的遭罪,一身伤痕的,见到个房子就躲了进去,却不料是最讨厌的福利院,还见到了那个孩子。
如果当时我知道以后我会那么喜欢他,当时我一定不会让自己那么狼狈的出现在他面前。
又或者,至少我不会让自己表现得那么小混混,以致他到最后都只是把我当做一个混蛋。
我问他,“小孩,要不要跟我走?”
话说出口,其实我就后悔了。
一个小混混,打架斗殴,自己都养活不了自己,哪里来的精力照顾这么一个孩子。
他说,“我不要跟小混混在一起。”
奇怪的是,我没有松一口气的感觉,只是觉得羞愧,这辈子从没有的羞愧。
于是我笑了,我想起街上的大婶总是骂,小混混的孩子将来定也是个小混混。
那时我也会像现在这样笑,还要更大声,更肆无忌惮,要什么孩子。
我才不会要什么孩子!
将来我也不会有什么孩子!
想到眼前的孩子如果真跟我走了,过的生活怕是只会比在这里更糟。
我照顾不好他,说不好连他的温饱都顾不上。
但小孩这么说还是伤到我的自尊,我扬起手就拍了他一脑袋,打架养成的习惯,出手总是不控制力度,好像一下就把对方给弄疼了。
他张着水汪汪的眼睛瞪我,我的心一下就好像软了一块,明明就是个小屁孩,却偏偏要装深沉。
我忍不住就想逗逗他,想摆个发怒的表情吓吓他,完全忘了那一脸的伤,痛得我脸没抽一块去,我想糟了,此刻的我究竟是怎么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然后就见到他眼中露出了一脸嫌恶的表情。
小子是欠调教吧?一点都不可爱。
不知道是不是痞子气突然作祟,我扬扬拳头,“臭小子信不信我抽你。”
其实也不过是开玩笑,倒是没料想到他立刻扯开了嗓子喊,“院长夫人,这里有人欺负我!”
我一怔,他的反应出乎了我的意料,却又觉得这样反倒是像个孩子正常的反应了。
一群穿着白色类似社工服的人很快拎着扫把追了出来,我赶忙跑,看着那孩子眼中一瞬间流露出来的笑意,我不禁也笑了。
这孩子有点意思。
我回头,指着他,想告诉他,我会再回去找他的。
☆、No。2
谢羽2。
再见到那个男人,已经是一年以后。
我觉得自己已经忘了这个几乎只是个过客般的人。
八月的天气,燥热,烦闷,我却不知道这将是我在福利院呆的最后一个夏天。
那些讨厌的知了一个劲地叫嚷,叫嚷,竟然比苍蝇在面前乱飞还让人来得心烦气躁。
我搬了张椅子,把樟树上的知了扒了个透,卸了它们的翅膀,一个人在院子的地上逗它们玩。
一辆车停在了门口,从车里面出来了一个人。
好多小孩子围上去,很整齐地向外张望,乖乖巧巧的样子,我猜他们一定是以为又有人要来领养他们了。
不知道这一次会是谁这么好运。
那么漂亮的车子,这个一定是个有钱人吧。
我站起来,掉转身往相反的方向走。
地上的知了爬在地上杂乱无章,我听着扑哧扑哧的声音,抬起脚,院长夫人送的新凉鞋因为这一坨坨黑色而变得肮脏。
我皱起眉,就觉得头顶覆下一片阴影。
“小孩,要不要跟我走?”
这话有点熟悉是不是?
我抬头,同一个人,同一句话,我又一次心动了。
男人脸上挂着笑,还是那么的邪气横生。
他穿着锃亮锃亮的皮鞋,和那次的狼狈截然不同,笔挺的西服,还有同样笔挺笔挺的头发。
我没忍住就笑了,“好啊。”
我想离开这里,一次也行,哪怕哪天再次被送回来也行。
我就是想离开这里。
已经十一年了,会说要带我走的,除了这个男人,恐怕再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