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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们崴伞�
偶尔清醒的时候,身体散发的血腥以及伤口溃烂化脓的腐烂气味,还有令人难以容忍的体液的独特腥臭,都强烈地刺激着他的神经。不止一次咬开了自己的腕动脉,血液喷溅时他想的居然是,不知道高城怎么样了。
他伤得很重,如果齐桓没有找到他,如果他没有得救,那他现在所遭受的一切该有多么可笑,那一瞬间他又不想死了,他要活,至少要活着看到一个结果。
那样的日子过了很久,久到后来齐桓他们找到他时已经过了一年。
袁朗甚至感到惊奇,竟然已经过了那么久了。
他的身体对痛楚已经麻木不仁,失掉了大部分的感官。
不过那天他来了。
袁朗觉得很欣慰,至少他得到了他想要的结果。
但与此同时,他也很清楚地认识到,他和自己的过去是彻底告别了。
他不会再有将来了。
期待是因为希望,而他已经绝望。
人的一生到底能有多少情,仿佛把一生的情都用完了。
但他没有再想死,以他现在的状况,活着和死了没什么分别,何况,他的兄弟们冒着生命危险把他抢回来不是要他再死一次的。
面对挚爱的人,他重要的兄弟和怀着几乎同父亲一样感情的上司,他决定好好活,不应该浪费余下的生命,虽然这生命已然显得很可悲。
当不了兵,就做回普通人吧。
高城很执拗地要和他在一起,甚至不惜和家里闹翻。
袁朗没说什么,高城心里的愧疚总要找个发Xie口。
但他不能接受,不是因为爱或不爱,也不是因为同情抑或内疚,只是他可以面对任何人,唯独不能面对高城。
只要看到他,那种锥心刺骨的痛就会不由自主地涌上来,只要看见他,就会发现还爱着他的自己有多么可怜。
凡事都有结束的一天,他和他的故事在那片小树林里就已经永远的结束了。
拿到自己的伤残抚恤金,他只通知了齐桓和吴哲,踏上前往陌生城市的路途。
他需要全新的生活,没有人能认识他,没有人知道他,静悄悄的安宁的渡过余生。
可他还是找来了。
钢七连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在装甲老虎身上体现得顽强而彻底。
他甚至为他扒下了那身绿皮。
可他不知道,他为他做的越多,他就越是无法面对他。
谁都知道军队之于他的意义,他就这么自毁前途,袁朗根本无力承担他是那个罪魁祸首。
那对他而言太过沉重,他已经负担不了任何东西。
不能说他毫不感动,可这种感动里更多的却是恐惧。终有一天,他会发现自己抛弃了什么,又放弃了什么,他怕是自己毁了他,他已经毁掉了自己,不能再毁掉他。
可他悲哀的发现,其实从那片小树林开始,他们两个人的命运就已经紧紧连在了一起,再也无法分开。
既然如此,就让他照顾,让他疼惜吧,直到他厌倦的那天为止。
不知道爱还是不爱,但那时自己确实是想要跟他过一辈子的,除非他不想再跟他过下去了。
他说得对,不管他承不承认,他心里一直有他,一直都是。
蓦然发现,期待其实不是因为希望,期待是因为还有爱,没有爱,也就没有期待。
这辈子,该有的,都已经拥有,该试的,也没有错过,剩下的,就是那个不到生命终结就永远没有结局的成人童话。
其实再信一次又有何妨呢?
人生本来就是自己跟自己的博弈。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黑暗中袁朗睁开了眼睛,亮得象黑暗中的火炬。
“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高城脸上没有表情,琥珀色的瞳孔深邃冷静,却没有任何感情,甚至连一丝愤怒、憎恨、厌恶都找不到。
程林一点不让,“我以为你从来没给过我机会。”
高城冷漠的看着他,象在看一个死人,转身离开。
程林捂住脸失声痛哭。
每年生日他都会许一个愿,一个很简单的愿,但是到了十八岁的时候,他不再许愿了,因为他的愿望从来没有实现。
就象某些演员,一辈子都只能当衬托红花的绿叶,有些人,在这个叫做人生的舞台上永远都是别人的配角,可还有一些人,直到准备好谢幕时才发现,原来在这个舞台上,他连配角都不是,本来就没有他的戏份。
那一刻程林只希望能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就象世上从没有过他这个人。
高城给父亲打了他五年来的第一个电话。
他对父亲说:“爸,我不是在求你,也不是在威胁你,但如果他死了,我也不能算是活的了。”
市刑侦大队接到了省委直接下达的命令,全力以赴寻找一个叫袁朗的人。
大队长见到了极度冷静的高城,但多年的刑侦生涯锻炼出的敏锐触觉使他感到那表面冷静下极度压抑的疯狂。
“他不能够单独绑架袁朗,一定有接触过黑道上的人。”高城对他说,“你们都有自己的内线,荥阳和什么帮派有过来往,跟什么人打过交道,他出了多少钱,我付他的十倍,只要告诉我人在哪里。我不是要抓罪犯,我只要人平安地回到我身边。”
等待是一种折磨,全身再次被无力感充盈。
如果没有你,我该怎么办?
失去袁朗,等于失去一切,不该把自己,如此重托在一个人身上。
是自己让袁朗陷入死地,一次又一次。
死命纠缠的,一直是自己。
想在一起,一起面对所有的事,一起欢笑,一起悲伤。
为什么幸福明明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偏偏就是摸不到。
上天不该对人如此残忍,没有一个好的开始,至少该有一个好的结局。
手机急促的铃声响起,高城蓦然睁眼。
“咣啷”一声拉开废弃的集装箱的铁门,一个躯体无声无息地躺在里面。
高城颤抖的双手抱起昏睡的人,头抵上他的额头,还有温度,并不是一具冰冷的尸体,瞬间脱力。
“水。”高城伸手。
大队长递来一瓶水,“救护车马上到。”
拧开盖,高城喝了一口,温柔地覆上冰凉的唇线。
一点一点,那微温慢慢沁入心脾。
干渴已久的喉咙忽然得到清凉的湿润,无意识中本能的近乎贪婪地吮吸,不愿放过,渴望更多。
感到纠缠上来的舌尖,高城轻柔地吻着,辗转吮吸。
游离于虚幻与真实间,在一个坚实的怀抱里,闻到熟悉的气息,享受安心的感觉,丝丝缕缕,萦绕心间,心甘情愿地沉溺,哪怕就此不再醒来。
早就猜到他们的关系不会只有朋友或亲人那么简单,可亲眼看到,又是另一种感觉。
两个男人,就算爱,能有多深?
但在那一瞬间,他明白了,爱其实很简单。
这世上本来就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做到真正永恒,最终都将走向消亡,尘归尘,土归土。
不灭的,唯有灵魂。
醒来,高城温柔的眼光注视着他。
他的样子憔悴不堪,胡子拉碴,脸上那道长疤似乎更凸出了,显得格外狰狞。
“过来。”袁朗轻轻说,向他伸出手。
高城顺从地靠过去,袁朗抱住他的身体,高城把头埋在了他的颈项,紧拥着他。
“睡吧,我们都累了。”
我们都太执著,或者说自以为是,总以为自己所做的都是为对方着想,唯独没有考虑过自己,其实我们都错了。爱固然需要付出,却不是牺牲。
很多事无法回头,也弥补不了,就象浊世沉浮后再想要寻回孩童时的天真,已是渺然无踪。
但是,倘若回到原点,没有什么不可以重新开始。
那样,我们都会幸福吧。
过了半个月,他们一起去兽医院接枕头回家。
袁朗在医院住了五天,他严重虚脱,但没什么外伤,好好休养就能恢复。
程林的父亲四处打关节,但都是徒劳的,虽说钱能通神,也并非全能。
请来的说客一茬接一茬,但高城就是不松口,事关袁朗,他是不能那么大度的。
无论是谁,都要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代价。
枕头腿已经好了,看见主人乐得差点没发疯,一下就把袁朗扑倒在地,口水舔了他满脸。
高城在旁边笑的那个得瑟劲啊,一直笑到袁朗恼羞成怒。
一指高城,“枕头,上!”
枕头目露凶光,高城大惊失色。
活了半辈子,不知道幸福是什么。
其实幸福,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只要你肯伸出手。
两个都是一条道儿走到黑的那种人,不定则已,一旦拿定了主意,就会不偏不倚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晚上高城有饭局,袁朗边看电视边等他,看着看着觉得困,靠在沙发上睡着了。
高城回来,看见沙发上的人,微微皱眉“怎么在这里睡,也不怕着凉。”然后轻手轻脚把他往卧室抱,边上楼边示意枕头安静些。
其实袁朗已经醒了。
高城把他放上Chuang,袁朗睁开了眼。
一切都发生得那么自然。
开始袁朗有一丝紧张和不安,阴影曾在他心头飘过,但他不该让过去的梦魇缠住不放,如果把爱他并且为他所爱的高城同那些极端不堪的经历联想在一起,对他未免太不公平,摆在他们面前的,应该是个新的开始。
感到袁朗身体的僵硬,高城并不急于深入,只是试图用轻柔的吻和抚触来缓和他的恐惧,慢慢接受和适应他的爱抚。
抬头,对上他的眼睛,琥珀色的眼珠依然亮得那么耀眼,仿佛带着磁性,柔情似水。
第二次,他完全为这双眸子震慑,再次迷失在这双眼睛里。
清亮黝黑的眼弥漫了一层雾气,嘴角微微向上翘,高城忍不住往那细致优美的曲线印上自己的痕迹。
袁朗伸出手,用他的指尖轻轻的滑过高城的脸颊,刻画着属于他的印记,高城感到这触感带给他贯穿全身的战栗,这样的抚触表达了更多的情感,更多的信赖,和……更多的爱。
全心全意的信任和喜欢,毫无防备地完全把自己交给了他。
他的袁儿终于彻底对他敞开了怀抱,乃至整个心灵。
有了这点认知,被压抑许久的热情轻易就被挑起,并且愈烧愈烈。他们的吻变得深入而激烈,袁朗不自觉地攀上他的阔背,长期禁欲的身体一旦冲破临界点变得敏感得可怕。
和这具躯体相触的至高Kuai感,那一片纯白的清灵优雅中散发出诱惑的若隐若现的情Se味道,令人疯狂,让高城难以自制地想狠狠撞击他,占有他,但是不可以,他希望带给袁朗的是享受而不是伤害。
轻柔地分开他的双腿,一点一滴地进入,任那紧窒炙热的所在将自己融化,高城开始温和慢速却有力的律动,喘息声渐粗,从袁朗嘴角流泻出无意识的破碎Shen吟。
肌肤相亲,耳鬓厮磨,是最直接最亲密的接触,炙热的气息扑在脖子上,两人都变得无法思考了,只是一心一意地陷入互相拥有的狂喜,高城的撞击变得越来越快,越来越用力。
当最后致命的Kuai感席卷而来的时候,高城感到身下人本来抱紧他脖子的胳膊软绵绵地松开,身体也软弱无力地搭下去,高城暗叫该死,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没法停下来,只能等那让人头晕目眩的Kuai感过去,慌忙退出,袁朗失去了意识,那样的感觉对他的身体而言的确太过刺激。
高城吓坏了,轻拍他的脸,低声唤他,好半晌,迷梦的眼睛才有了一丝微光。
听到他发出一声低吟,高城才放下心来。
筋疲力尽后相拥入眠。
七年的时间,早已是对方的血中之血,肉中之肉,捣成肉酱也无法分开。在快要进入梦乡的一刻,袁朗模糊地听到高城说:“袁儿,我觉得很幸福。”
“我也是。”
他们都知道,能让自己如此爱着的人,这辈子都不会再有第二个了。
一觉醒来,看着臂弯里睡得沉静的侧脸,气息悠长,恍然有让时间就此静止的愿望。
他们不过是两个普通的男人,过着普通老百姓最普通的日子,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有温馨美好,也有冷战吵架,每次两人拌了嘴,总以高城举双手双脚投降告终。
人生若此,可以再无所求。
夏去秋至,老高家终于出了件喜事。
时逢中秋,高城姐姐终于带着老公回家了。
高瑾比高城大两岁,35了,只是常年在国外,天高皇帝远,想管也管不着,要搁家里,早急疯了。
不过,美中不足,女婿是个爱尔兰裔的美国人,标准的红毛鬼子。
人生没有十全十美,总不能令人完全满意。
姐姐叫他一起回家过节,他有点踌躇。
你就放心吧,爸妈早投降了,只是嘴里不好说而已。
知道,我不是怕爸妈还反对。
对父母,高城心里永远抱着很大的歉疚,而这份歉疚是永远没办法消弥的。
他们要的他给不了,也做不到。
世俗伦常,传统道德,是一顶从出生开始就压在每个人头顶上的大帽子。
爱情能够超越一切,却超越不了现实,无法面对现实的爱,最后只会被世俗同化掉。
所以他要足够的强,强到能够替他遮挡住所有来自现世的目光,可是来自家里的,他却无能为力了。
自古忠孝尚且不能两全,何况亲情和爱情,是一道永远也无法取舍的选择题。
“我姐叫咱回家过节,她可算把自己嫁出去了。”晚上高城搂着袁朗说。“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