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暴力召唤师-第25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马克笑了笑,将身上的披风扯了下来,挂在胳膊上,然后问道:“你抽雪茄吗?”

罗布。罗兰笑了笑,“我可是皇族,不抽雪茄。”

“唔说起来,你们还真是皇族呢。”马克咬住了雪茄,食指上跳动了一颗火焰,将雪茄点燃,然后啵滋啵滋地吸了两口,狂放地吐了两个烟圈,斜眼看着罗兰王子,“你觉得我没有应有的身份和你说话?”

“严格地说,是。”罗布。罗兰扫视了四周,看着前方雄壮严阵的军队阵营,又感慨地说道:“你比法诺斯家族的皇帝要强的多,希恩那个家伙。没有你这么大胆。”

马克嘿嘿一笑,“您这个是夸奖?”

“噢,你可以这么认为。”亡灵王子欠身一笑,优雅至极,两人在双方大军地中央,谈笑风生。不时有哈哈大笑传来,两边的将领们顿时才明白过来,为什么这种家伙可以坐到这样的位置上。

换位思考一下,任何人在这种极度压抑。大军压境的时候,还能笑的这么彻底和放肆,已经足以笑傲天下。这种气度和胆气,又怎么可能是泛泛之辈。想到这里,众多将领们此时才真正的被各自地领袖折服。亡灵们从地底复活,并非认为罗布。罗兰有何过人之处,现在。他们发现,原来亡灵王子不是表面上看到的那么儒雅。

上位者,只有大气磅礴者,才能镇守千军万马而面不改色。

一些帝国老元帅甚至面色激动,他们觉得,当这个国家没有皇帝的时候。能够送来马克这个家伙,未必是什么糟糕的事情,而现在,他们面对地,是真正的建功立业,生,得富贵;死,得荣耀。

近在咫尺的勇气。胆识,魄力,人格魅力,双方的对撞其实已经胶着在了万里太空之外,这种强大的对决,又岂是一国一方可以拥有的?

便是强如巅峰的远东帝国,也未必能有这样地威势。

那希恩。D。法诺斯大帝。他的存在。或许是一段传奇,但是现在的这位伯爵大人。他是史诗!

顺应历史之人,可以名流千古。

而有些人,他的目的不是名流千古!而是创造历史。

操控一切蝼蚁为之奋斗,泼洒一颗又一颗希望的种子,在黑暗中行走,低调和张狂地矛盾统一,随后当人们骤然醒悟之时,那种感恩,被扩大的一千倍,一万倍。而行善之人,却依然淡然坦然理所当然地面对这些,他不在乎,他根本不在乎。

为自己的喜怒战斗,不论春夏秋冬,炎热和寒冷无所畏惧,这种人,是冷酷之人吗?不,是坚定之人。

“你应该获得一顶头冠,然后再来和我交谈。”罗布。罗兰抬起手背,看着马克说道。

伯爵大人牛叉地哼哼两声,转过了身,邪恶的笑容咧嘴露出白牙,雪茄咬在牙齿之间,阴恻恻地说道:“嘿你还不配”

说罢,不管罗布。罗兰有什么反应,马克大摇大摆地走向自己的军队,而后面的罗布。罗兰,一言不发,随后转身,同样离开了原地。整个大地的中央,仿佛是一条裂缝,黑压压的一片,潮水涌动,仿佛两股巨浪在对比着各自地实力,力量的对轰,还有强大的信念。

旗帜招展,阵营鲜明,那黑色的,是死气沉沉的亡灵军团。那金色的,是强硬怒吼的三叉戟军团。

“万岁!万岁!万岁!”

吼声穿破云霄,让整个大地颤抖,军队启动地那一刻,甚至比乌拉尔地雪崩还要夸张,战马被蒙住了双眼,骑士怒吼,长枪直至前方,旁边的步兵挥舞着胳膊,旗帜不倒!

人活着,旗帜它不会倒下!人死了,旗帜依然不会倒下!

信念啊,理想啊,生存啊,这一刻,都化作乌有。

何人带来信念?

何人带来胜利?

一个人地理想国,那是妄想,一小部分人的理想国,那是渴望,而所有人的理想国呢?那是奋斗!

战将数千,带甲百万,何等的豪气,马克站在那里,伸出双手,只是大笑,身旁的军队一列列地冲刷而过,即便是此刻死的连灵魂都消失,死而无憾。

铁血的潮流,即是历史的潮流,手中的权杖,即是历史的笔画,而马克,是手执画笔之人。

曾几何时,他总是以为,这是一个错误的时代,是个错误的世界。

但是老头子在给出答案之后,就死了,剩下的,需要自己去寻找。

他暴虐无端,暴力胡闹,嚣张的和一切可以看得到的敌人搏斗。有人以为他癫狂,有人以为他神经。更有人认为,他是是实实在在的疯子。

但是,又有几个人会为一个疯子战斗?又有几个人会在街头巷尾,小声大声放声大吼:“伯爵万岁”

没人诅咒别人下地狱,因为有人知道,那个禽兽来自地狱。到了那里,会有更好地生活。

给人以希望,于是众人存活。

人不能没有希望,这就是这个混蛋混迹搏斗之后的感慨。他不想让人看穿他平静的内心。即便此时已经激荡澎湃,有无数话语要倾述。但是他决定,将这一切代入死寂,即便是死去,也不会说出来。

能够让神明黯然失色,能够让蝼蚁苟且偷生,此生足矣

“我死了。有人高兴,但是有更多人的悲伤啊”马克嘴角一翘,回望黑如潮水的军队袭来,更多的,是骄傲。

破晓地黎明,战斗过后的是是非非。当还有人追忆那一切往事时候,给人的,只是无尽的感慨。有人幼稚和冲动过,但是也有人在弥补和赎罪。自我救赎,自我完善,随着铁血过后地激情,那冲动的年轻一代,终究是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最强声音。不论生或者死。不论贫穷和富贵,因为,人,生来平等!

第三次西部大战之后,民生逐渐恢复,人们重新发现,世界有一种被雨水冲刷过的干净和宁静。那种空明之后的清爽。使得一切职业一切种族之人。都感受到了和平的难能可贵。

数万万人的心愿,让一人得人皇之名。

百万军团齐齐唱诺:“陛下。请登基吧。”

四面八方地种族远道而来,那北方的,是巨魔和狂战士,奥金和拉斐尔的脸上依然是淡定的微笑,回望过去,值得感谢之人,莫过于这令人叹服的强壮男人。那南方的,是斯巴达人和泛斯堪地纳维亚人,那些曾经的边境之人,终于获得了平等的权利。那西方的,是草原精灵和暗夜精灵,尤迪安拿下王冠,恭敬地单膝跪地,虔诚无比。那东方的,是数万万最为坚强和勇敢的中央民族。

逝去之时,便是沉沦或者救赎。

却不知道,如果如此,何不掌控在手,不让其逝去?

数万牧师吟唱着礼赞,赞美此人,赞美凡人,唯独不赞美神明。千头巨龙长吟龙吼,虔诚,高贵,却有尊敬,以巨龙之尊贵,行人类之礼节。有无数青年街头呐喊,高呼和平平等万岁,又有无数少女在花前房上,尖叫人生如此美好。何其幸甚。

少年知礼仪,成年知学识,老年知博爱,这世界怎么会没有希望?

“别害羞了,出去吧。”

公主殿下抱着孩子,看着讷讷的马克,说道:“为何你没有当初的大胆和魄力了呢?”

“我害羞?开什么玩笑!我只是在休息。”

伯爵躺在椅子上,辩解地说道。

“少爷,外面地人越来越多了。”阿尔弗雷德微微欠身,朝着屋子内的少爷和夫人们行礼。

女人们发觉如今的马克越来越喜欢假扮鸵鸟了,将一切隐藏在身后。

“嘿!我说,是不是该封我一个公爵当当?”萨乌丁跳了起来,冲进屋子里,大声吼叫。

而一旁站着一群元老,无一不是帝国的老元帅,老伯爵。

“呃我错过什么了吗?”肥猪子爵问道。

在阿尔弗雷德的牵礼之下,马克披着红袍金甲,手执银色长剑,走了出来。

“陛下请登基吧”

数百大臣将领躬身跪下,行着谦卑的礼节,说道。

礼炮声骤然响起,天空中弥漫着令人兴奋的华彩。帝都聚集了数百万人,在那里吼叫着,最后,形成一道异口同声地呐喊:

“陛下!请登基吧”

完本感言

入V五个月,总共半年多的时间。一共六个大卷,三百多章,一百多万字。不容易啊,感谢读者对我的支持。可以说,起点的读者是我见过最为宽容的读者,从来不吝惜溢美之词,心里感觉很舒服。尽管我不是一个职业写手,但是还是要说,多谢大家的支持。

这本书一共总订阅大概有二十万,很整齐的数字。尽管实际上没有多少RMB,不过还是让我小小地自豪了一把,这毕竟是我码字赚来的外快,成就感不言而喻。

码字是一个过程,低潮和高潮交错,好评和批评结合,于是让我骄傲或者愤怒。我是个急性子,甚至会不惜一切代价和人对喷,直至我大胜乃停止。而后又后悔不已,对着屏幕狂拍键盘,恨不得真有穿越,把时间往回拨上一个时空。

于是顿悟,这些都是小事儿。屏幕后面的我,显得有些小人了。

若是在过去五个月中有人因我愤恨,在下道歉。习武之人,现实中我是不会道歉的。不过网络之上,文字之间,但说无妨。

非我不诚心,实则不能。

暴力只是一种概念,是一种心态。但不是变态。

我喜欢看海贼王,喜欢那种歇斯底里的战斗。随后酣畅淋漓地大笑,用独一无二或者说绝无仅有的感悟去玩弄文字,或者被文字玩弄。

长久看来,我大抵是被文字玩弄了。

我并不具有大神那种玩弄文字的实力。

终究扫视一下种种,确实充斥着幼稚和不堪,但是还是有可取之处。

人活一世,并非是一种罪过。那种不计后果的冲动,谁没有过?我想在我经年之后,回望这一段排列文字的故事,肯定会拍案叫绝或者捧腹大笑,再或者,偷偷地掩饰自己的尴尬和窘迫。

我时而是小人,时而是君子。当在人前,我是君子。当在屏幕前,我是小人。

我不是伪君子,也不是真小人。只是一个平凡人。

就像一台发动机我无法搞定的时候,我同样会气急败坏地想要用榔头将它砸个稀烂。但是最后还是没有付诸实践,大抵上来说,平凡人也有平凡人的过法。

意淫那过去的故事,有时候也在想,这茫茫宇宙之中,又怎么可能只是我们一个地球呢?在十亿光年外,是否有着一个星球名叫那美克星,然后那个星球上的人写了一部漫画,叫做虫珠【BUGBALL】?然后里面的超强主角是地球人,变身之后战斗力突破十亿,成为超级地球人。

文字是很有趣的东西,当它没有功利的时候,它是完美的。当它有了功利,它一定有缺点。

如果可以,我希望我写一亿字有缺点的文字。而不是一百万完美的文章。

于此看来,我其实极为功利。

我本有机会从军一展抱负,可惜自视甚高,最后草草了事,终究没有勇气走进那世界上最完美的绿色圣殿。尽管心中忐忑虔诚,但是每当看到大兵走过,都有一种愧疚感和尴尬。此中情愫,不足为外人道。

二十三年明月,嬉笑怒骂过来,才发现,年轻人的生活已经到了一种肆无忌惮的地步。我庆幸在四年的大学生涯中没有浪费我的青春,谈了一场并不算轰轰烈烈的恋爱,努力地让自己变得更充实。我学会该如何撒谎,该如何圆谎,最后学会的,是如何承认错误,并且为谎言负责。

有道是嬉笑怒骂皆成文章,那佳丽颦笑,英雄悲歌,何尝不是一种追求和境界。可惜我终究是连门槛都看不到,一直在颇为迷茫的道路上徘徊。

当冲动之时,依然是歇斯底里的怒吼。却不知道该向谁发泄,只有当一拳又一拳轰击沙包的时候,胸中的郁闷和烈火才会宣泄出来,沉静下来思考的时候,又觉得自己的愚蠢和幼稚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我曾想,我其实可以做一个愤青。可惜,还是不够资格,我甚至觉得,那个高尚的称呼,我不配。

从愤世嫉俗到坦然面对,我用了大学四年来思考,最终明白一点。愤世嫉俗终究是下乘,若是看到气球飞升,何不跳起来攥在手中?

我是对的。

这种自信源自何处,又不得而知了。只是觉得,我非自大自负,而是自信。

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人走过,于是文字中同样出现形形色色人。

好人坏人不会写在脸上,更加不会是从一举一动来判断。有些我认为是坏人的,其实他们是好人。有些文质彬彬我认为是好人的,结果他们阴险的程度让我叹为观止,以后再也不敢轻言,不敢轻信。

但是我同样知道,抱着怀疑一切的态度,这是非常愚蠢和没有趣味的人生。我更觉得有时候不如放纵一下自己的个性和心情,大胆地相信一个人,若是失败,伤害我心却也累计了阅历。看人这个本事,大抵也是一种极为有用的技能。

我的心情和我的文字一样简单,主角那种狂暴和爽利,还有神经质的装逼以及歇斯底里的战斗,正是我过去幼稚时代的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