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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谁较劲-孙睿完整版-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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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妈B,还口口声声热爱艺术呢,你知道艺术俩字怎么写吗,还他妈时尚达人,看你丫这一身就是滥俗,时尚不是跟你丫这样,穿得跟花大姐似的,怎么怪怎么穿。哥们儿我这样的才时尚呢,永远这一身,不跟你们丫的苟同!”
  “我终于知道这阿姨为什么这么大岁数还找不着男朋友了,我相信这两张照片还是她挑的比较好看的,要不是我抵抗力强,早就被吓死了!”
  “怎么都这姿势啊,要找一个照相不伸俩手指头的姑娘也够难的!”
  “希望他有一双温柔的、小小的眼睛,我这眼睛还不够小嘛,这个我得会会,不行,这女的是韩国的,我不喜欢思密达。”
  “这女孩肯定内心特简单,姿势这么二的照片都好意思往上传,单纯,我喜欢!”
  “这姑娘不错,择偶标准是希望对方坦诚、包容、幽默、成熟、稳重、善良、尚无女友,这不就是在找我呢吗,我别让她再浪费时间了!”
  “不错,又挑了两个备选,下礼拜有事儿干了!”
  严宽比何小兵他们都面临更少的生存问题,因为他家就是北京的,乐队解散后,严宽就回到家里住了,蹭吃蹭喝。之前那份网站编辑的工作,严宽不干了,不是他不想干,是那家网站倒闭了。现在他每天在家休息,说是要调整一下。
  “我爸也想通了,他就当自己养了一个儿子是白痴!他这么想就对了,我要真是白痴,他不也得该给我做饭就做饭,该给我洗衣服就洗衣服吗,现在我至少比白痴还强点儿!”严宽对什么时候能找到下一份工作并不着急,就因为家在北京,能让他比别人从容一些。很多时候,选择是由一些天然的因素来决定的,而不是靠性格、心情什么决定的。
  何小兵选择去上班,也是想看清楚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虽然目前他不喜欢上班,但这种认识是建立在他一天班都没上过的基础上的,也许上了一段后,他发现每天拿个包早出晚归的生活更跟自己贴合也说不准,虽然他曾经很鄙视这种生活。
  在何小兵正式上班前,顾莉莉要带何小兵逛一次街,帮他置办一身行头,何小兵觉得没必要,上班干的是工作,不是去展示,顾莉莉还是拉着他去了商场,她说干什么得有个干什么的样儿。
  何小兵不喜欢逛商场。他从中体会不到任何乐趣,逛超过二十分钟后就会累,接下来的时间不再是逛商品,而是找座位,看哪家店铺有椅子或沙发,赶紧坐下来休息。倒是顾莉莉,说是帮何小兵挑东西,可进了商场,在女士商品的柜台待的时间比给何小兵挑东西的时间长多了。
  看着那些挂在富丽堂皇的商场里的衣服和在荧光灯照射下颜色艳丽的包、鞋、墨镜、化妆品,何小兵想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沉迷于这些东西里。穿名牌想证明什么呢,有钱吗,那为什么每次开票前都要问有没有折扣呢?舒适吗,奢侈品的定位绝不是让人使用舒服,而是心理舒服,可是那些一眼就能看出没什么钱的人还买名牌,为了弥补内心的不够强大,不是给身体而是在给内心埋单,让自己心里舒服,但外人看着他们这样能舒服吗?特别是那些国际奢侈品牌,无论是包还是鞋,商品浑身上下都是这个品牌的标志,难道是觉得这么设计好看,还是为了让人看得更清楚一点儿?如果地球上就一个人,设计师还会这么设计吗,还会有人买它吗?人类诞生之初是没有衣服的,更别提牌子了,何小兵一直认为,衣服是为人服务的,人不应沦为衣服的奴隶。特别是有的人,省吃俭用半年,就为了买件衣服,穿上这么一件衣服,或许能从别人那里获得尊重,仅此而已,获得不了知识和智慧。当然,何小兵也承认衣着应该得体,他对得体的认识就是干净、不邋遢,可能有人认为只有名牌才得体吧!
  如果选择跟一个衣着朴实的智者聊天,还是跟一个一身名牌但思想苍白言语粗秽的人聊天,何小兵毫无疑问地会选择前者。他相信大部分人也会选择前者。但就是不明白为什么还是会有那么多人在意穿着,更不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无聊的人,眼睛没事就往人家用的东西是什么牌子上瞟。
  何小兵尊重那些讲究穿戴的人,同时也希望他们能尊重和他们不一样的人。他对此的态度是:我接受你们穿正装的,也接受你们的牌子,但并不希望你们接受我,如果嫌我穿的太破不配出席你们的场合,那太好了,哥们儿正不乐意去呢,要知道能有这效果,下回我再穿破点儿,我知道规矩你们已经定了,我改变不了,但我告诉你们,你们也根本不可能改变我。
  最终何小兵还是买了几件,他这么做,只为了堵住别人的嘴,有些人会因为他人着装不得体或品牌的问题说三道四,何小兵不是为这些牌子而生的人,不想因为听到那些闲言碎语的议论,只求耳根清净。在家里,何小兵绝不会穿名牌的。当然,那些热衷议论他人的人,在家也许也穿得很随意,或许比街上随便一个人都破破烂烂。
  离开商场的时候,顾莉莉对何小兵说:“你得记住这些牌子,将来知道给自己买什么样的衣服。”
  “那么多牌子,谁没事儿记它们去,生活里有很多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我不在这上耽误工夫!”不是每个人天生就知道那些牌子,后天接触了,有人喜欢上,有人永远不会喜欢,何小兵就属于后者,他觉得生活的本质不应该是这些东西。
  “可是每一个在公司上班的白领都要学会这些。”顾莉莉教导着何小兵。
  何小兵并不否认白领们追求的那些衣服、鞋、包是好东西,但这些好东西不属于他,穿在身上,他觉得不是他自己了,会让他浑身不自在。如果每天出门前都要考虑穿什么衣服也是上班的一部分,何小兵估计自己是不会喜欢上上班这件事儿的。
  何小兵把自己要上班的这件事告诉了夏雨果,夏雨果仍然是那句话:“只要自己开心就行了,一切都会变好的!”
  上班的第一天,何小兵没有接到具体任务,只是拿到一些资料,让他先看着,熟悉熟悉。何小兵距离下班还有三个小时就看完了那些资料,也没再接到新任务,便自己上了会儿网,浏览他喜欢的音乐网站,直到下班。何小兵想,如果以后每天都这样,上班也不是什么难事儿。
  可是第二天,活儿就来了。配合公司的一款新品上市,要策划一些市场活动,何小兵刚坐到办公桌前,部门经理就把任务下达给他,让他写份企划书,着急要,下班前必须写好。
  何小兵从没写过这玩意儿,现上网查企划书的模板,知道基本格式了,开始想方案。初稿写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了,中午饭都没吃。交给经理后,赶紧下楼找饭吃。刚吃回来,就被经理叫过去,说不行,方案不够新颖,还得重新想。何小兵又上网查阅其他公司的成功案例,绞尽脑汁,在下班前把二稿交给经理,经理看完没说不好,只说让何小兵别着急下班,他还要交给市场部的经理再看看。市场经理看完,提出几点不妥,又返回到何小兵手里,让他继续改。何小兵把自己能想到的招儿都用上了,等着市场经理答复,但市场经理已经走了,只好明天再说。折腾了一天,下班的时候,已经八点多了。饿得不行了,何小兵买了个煎饼,边坐车边吃,到家九点多了,还想练练琴,但是一点儿劲都没有了,洗洗倒头就睡。
  第二天刚到公司,就看见市场经理的批复摆在自己的办公桌上,赶紧坐下接着修改,又折腾了一天,市场经理在报告上签了字,让他们去执行。写报告的时候,何小兵光想着如何让方案漂亮,好通过,没考虑操作的难度,现在方案倒是过了,执行起来费劲了。同事告诉何小兵,这就是没经验,顾头不顾腚,以后干什么事儿得给自己留后路。
  正当何小兵为工作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王大伟的表弟周末要来北京买点儿参考书,打算考北京的大学。于是,周末一大早,何小兵就从床上爬起来去接站。
  王大伟懂事,知道何小兵在北京忙,不想太麻烦他,让他把表弟带到要买书的地方就行了,挑完书,表弟就自己打车去火车站,当天返回。但表弟不懂事儿,觉得好不容易来趟北京,得好好转转,下了火车没提买书的事儿,先要去欢乐谷玩儿。
  表弟在欢乐谷玩儿完,说想吃必胜客,老家没有必胜客。何小兵又带着表弟吃了顿必胜客。从必胜客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书还没买,表弟只好在北京多待一天,何小兵把他带到自己那儿睡觉。
  屋里就一张床,表弟嫌两人睡挤,何小兵就说你睡,表弟问那你呢,何小兵说我不困。表弟躺在床上就着了,何小兵熬到实在坚持不住的时候,在床边搭了两把椅子,凑合着睡了。
  何小兵想起自己刚到北京时的情况了,他去找刘虎,刘虎对他爱答不理的,或许并不是刘虎待人不热情,说不定那会儿也正是刘虎揭不开锅的时候。这么一想,何小兵就理解刘虎了,也知道要求别人之前,得先替他人考虑一下,不要认为别人为自己服务是理所应当的。
  周日上午何小兵又被折腾了一通,两人逛了三家书店,终于买到表弟要的书,何小兵也给自己买了几本工作上用得着的书。临走的时候,表弟收拾东西,发现包里的报纸,掏给何小兵,说这是何小兵的父亲让他带来的。何建国想明白了,两年了,何小兵还没有回家,要饿死也早饿死了,看来他是饿不死的,也不会回来了,没机会当面教育他,只好靠报纸传递教导。何小兵打开报纸一看,全是关于某个摇滚艺人或演艺圈的人吸毒被捕的新闻以及关于毒品危害的介绍,何小兵在心里苦笑了一下,发现何建国对自己仍一点儿都不了解。
  表弟还拿出一张银行卡,说这是何小兵的父母让他带来的,以后他们会定期往里存钱,让何小兵别亏着自己。何小兵让表弟把银行卡带回去,并给父母捎个话,说他在北京挺好的,亏不着自己,不用惦记。
  送走表弟,何小兵终于能歇会儿了,倒在床上就睡,忙乎了一个礼拜,累瘫了。
  不知道睡了多久,何小兵被电话吵醒了。醒来的一瞬间,何小兵恍惚了,时空有些混乱,睡得把过去的一切都忘记,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时何地,想了几秒钟,才捋顺脑子,知道自己是谁。
  电话是顾莉莉打来的,问何小兵上一个礼拜班有什么感受。何小兵说感觉自己变成另一个人了,原来每天想的都是自己喜欢的那些事儿,接触的都是能在一起聊音乐的人;现在每天想的就是报告书、企划案,接触的都是动不动就从嘴里冒出市场份额、产品受众等术语的人,何小兵没想到还存在这么一个世界。
  顾莉莉说她的画廊开业,晚上有个party,请了一些甭管是真搞还是瞎搞反正是搞艺术的,让何小兵过来坐坐,也有几个唱片公司的朋友,可以介绍他们认识。何小兵睡一觉已经歇过来了,一听跟音乐沾边儿的事儿,立马来了精神,爬起来去了。
  画廊在一个废弃的工业基地,租了两间厂房,顾莉莉只出了很少一部分钱,主要是别人投资,顾莉莉照看。
  何小兵到那儿的时候,画廊里已经来了不少人,三五成群,端着酒杯扎堆儿聊着天,一半人穿着何小兵曾经熟悉的那种比较随意的衣服,一半人穿着何小兵刚刚熟悉的那种很板的衣服。看来艺术本身就是种商业行为,要不然也不会来这么多穿这种衣服的人,何小兵想。
  见到顾莉莉,顾莉莉正招呼客人,介绍了几个人给何小兵认识,都是一些没混出来在北京漂着的文艺青年,但大家还是彼此以“家”称呼。画画的包括画设计图纸的都叫画家,写歌的叫作曲家,甭管是弹吉他的还是吹口琴的,都叫演奏家,写字的不分记者还是自由撰稿人,都叫作家,那些四处混,什么也不会什么也不干的人,叫四海为家,只有写诗的,不叫家,叫诗人,获得这个称号的人,也因此让自己无论在说话还是办事上都与众不同,卓尔不群,处处透着故意,很让何小兵反感。
  和不熟的人在一起喝酒,就是麻烦。有感情基础的,倒上酒,拿起就干了;没感情基础的,还得举着杯子唠叨半天,最后也不一定干。因为没有人跟何小兵喝酒,何小兵只好自己坐在一旁里,观察着那些高谈阔论的人。
  何小兵发现,艺术这玩意儿和毒品一样害人,让人获得一时快感的同时,迫害人的一生,让人欲罢不能。他的对面就站着几个受害者,岁数已经不小了,仍在说着疯癫的话,但凡对艺术有点儿理解的人,也能听出那些话有多扯淡。他们还拿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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