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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是野兽 作者:丸子君(晋江2012.8.5完结)-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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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群歪瓜裂枣不一样。如果不是周书轶气质好,我想我也把持不住的……”
  
  喝一口百利甜,朱晓晓兴致勃勃地同孙婉婉八卦起来。
  这位推理界的昔日鬼才,却又是出版社黑名单的人物。
  
  “这个叶明勋呢,四年前是很有名的。因为他凭借处女作就获得了金文学奖——金文学奖你知道伐,就是通俗文学里很有威信的那个奖。那年他也就二十四岁吧。
  “然后就和某家出版社签约了,作品大卖,海外版权和影视权都在洽谈,出版社也很重视他,就让他乘热打铁,推出续集。没有想到,这个人居然说没有灵感,一个人去普陀山啦天台山啦闭关去了,一走就是半年,谁都找不到。
  
  “这也算了,大牌作家初出茅庐么,有脾气是难免的。可是哎,这个叶明勋不知道哪根筋秀逗,反正就是被出版社编辑耍得团团转。回来以后就要控诉出版社欺诈,隐瞒了书的销量和印刷次数,少给稿费。”
  
  “那真实情况是怎么回事呢?”
  “很简单,”朱晓晓咬着吸管,“是那位编辑耍手段,想要转职做作家经纪人,所以鼓动叶明勋和他一起撂挑子不干。他知道叶明勋不是高产作家,所以才要把他的小说版权握在手里。”
  
  “之后如何?”
  “没有如何,就打官司呗。两败俱伤,虽然解除合约,可叶明勋也赔付了很大一笔款子。那家出版社的老总后台很硬,气不过就顺便封杀了叶明勋和那编辑。一蹉跎,就这么多年啦。”
  
  朱晓晓啧啧感叹着。其实流行小说界和娱乐圈是一样的,贩卖小说的同时还附赠作家本人的人品和隐私。你在一处混不好,其他地方也就别想长居久安。叶明勋这样的刺头,本该有个长袖善舞却也有道德感的编辑,奈何遇人不淑,以至于沦落至此。
  
  幸好笔力是依旧雄健,读者贪爱新鲜的同时也念旧,只要能够按照大纲写下去,或许就是个漂漂亮亮飞翻身仗。
  
  “那现在怎么又解除封印了?”孙婉婉捏着饮料上的鸡蛋花,竭力装出一般关心的样子。
  “哎,老总们日理万机,贵人多忘事呗。周书轶和我想过了,最多让叶明勋改个笔名,深居简出就行了。”
  
  “这也行?”
  “当然可以,为什么不?”
  
  你来我往这么写个回合,就算是神经粗如电线的朱晓晓也开始觉得不对劲。
  
  “对了,婉婉,你为什么这么关心叶明勋?”
  “因为我是他的脑残读者。”
  “骗人!那你告诉我他的处女作叫什么?”
  “叫……《图书馆杀人事件》。”反正都是推理小说,没差的。
  其实话一出口,孙婉婉就已经做好被抓包的觉悟。但是对面的朱晓晓,脸上的表情却分明显示出某种不可思议。
  
  “我真相信你是叶明勋的脑残粉了,你们都有脑电波交流么,还是你太爱他?”
  “啪”的一声,一个黑色的文件夹落在孙婉婉面前。
  
  她捡起,然后翻开,接着亦显露出同朱晓晓类似的神情。
  图书馆杀人事件——三号字宋体加黑加粗,几个字明确无误。
  
  来不及阅读密密麻麻的正文,她看见A4纸右上角叶明勋的签名。
  字很端正,透露出飞扬自信的感觉。和孙婉婉认识的那个人,有点不一样。
  
  




☆、第四章

  别人如何叶明勋不知道,但他习惯用TXT而不是WORD写稿,这样比较没有拘束的感觉。
  好久没有感觉指尖敲打下的键盘是如此轻盈,可能与心情有关,只是默念孙婉婉的名字,脑海里就会自动跃出她可爱的甜美笑容。
  
  同桑如涅不同,孙婉婉的微笑总是亲切大方,令人感到如沐春风,周身都暖洋洋的。但她会对同事、读者绽放这样的笑容,唯独在面对自己的时候,却露出尖锐的爪牙。
  叶明勋觉得好可怜,他只能寄情与文字。想象自己就是笔下那位英明神武的大侦探,而从图书馆员转职成为侦探助理的女主角,正端着爱尔兰咖啡,对自己露出暖融融的笑意。
  
  不知不觉,已经写了八千多字。而灵感却源源不绝,叶明勋打算久违地熬个通宵,抓住那些会和兔子般疯跑的灵感。
  由于写得过于专注,放在手边的手机震动了好几下,他才不耐烦的接起。
  
  “说,你是不是和孙婉婉有一腿?”电波那头朱晓晓单刀直入,问得超级直接。
  “有,但就是我伸出了大腿,人家不肯抱上来。”
  
  “那好,叶明勋啊,你有没有兴趣,和我谈谈理想谈谈人生呢?”
  “没有。”叶明勋听见朱晓晓刻意温柔的声音,下意识地气短起来,有些狼狈地挂断电话。
  
  再度看着电脑屏幕,他有些冲动地一个原本设定成龙套杀死了。
  哎,所谓的爱情,真是一件和曼陀罗一样危险的东西。
  
  因为精神太亢奋的缘故,虽然只睡了四个小时,但光怪陆离的梦境却依旧让叶明勋觉得很累。
  到弄堂口吃了一碗小馄饨,有拐过两条马路替刘晓云买了葱油饼。叶明勋很习惯地就朝着区图书馆去了。
  
  职工出入口的巡查保安已经认识了他,挥挥手请他进去。
  走进大厅,就看服务台上有熟悉的身影,低着头,高高翘起的马尾辫,一副人畜无害乖乖牌的样子。
  
  “孙老师,今天好早哦。”叶明勋靠着高高的桌面,对面的家人却诧异地抬起头。
  并不是孙婉婉,而是谢佳悦。
  
  “婉婉她,这个星期都在市立图书馆培训哦。”
  “哦,这样。”叶明勋当然会觉得尴尬,于是顾左右而言他,“那刘晓云老师上班了吧。”
  
  “嗯,方毅成也上班了。”前台小姐一个个,总是八卦又含蓄的。
  “那我上去一下,找她有事。”
  “嗯。”
  
  “很快就下来。”
  “随意。”
  然后那一天,叶明勋都过得很平静。
  
  没有孙婉婉招牌式的冷嘲热讽,齐刘海单马尾的谢佳悦人如其名,是个恬静到不可思议的女孩子。外表纤丽得如同洋娃娃,声音也悦耳好听。如果说和孙婉婉在一起是天堂,那今天就是极乐净土。
  开始,叶明勋却觉得很闷,一点也不开心。
  
  明明谢佳悦是位好老师,耐心教学又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手上也忙个不停,比起之前有意思的多,可叶明勋就是无法提振精神。
  他试图说服自己,一定是因为睡不饱的缘故。
  可最终还是失败了。
  
  中午的时候,朱晓晓又来电话。
  “本宫宽宏大量,就饶恕你之前大不敬挂电话的错了,记得这次的稿子要多谢一万字哦。”这个是例行催稿,但后面的话,却让叶明勋回血。
  朱晓晓问他:“孙婉婉现在在不在你旁边?”
  
  “干嘛,不在。”
  “不在就好。”朱晓晓安心了点,继续说,“其实呢,事情是这个样子的,我和孙婉婉是大学同学,然后昨天见了面然后谈到你的事情……”
  “说重点。”
  “你这种脾气,难怪把不到孙婉婉。”朱晓晓投降,“总而言之呢,我和孙婉婉在一些事情上达成了一些共识。但作为一名有良知的编辑,觉得还是应该稍微给点甜头,赐予我的摇钱树,所以叶明勋,我再问你一遍,你喜欢孙婉婉吗?”
  
  “嗯。”
  “嗯是什么意思?”
  “那个意思。”
  “我不懂。”
  “就是以后有机会,要很认真地说给孙婉婉听的一个字或者两个字,我干嘛要对你说。”叶明勋捧着电话低吼,而朱晓晓却笑道打跌。
  真没想到,叶明勋也有如此纯情少男的一面。
  
  “好吧,就这样,记得配合孙婉婉一些。等你这次顺利交稿,我就会忍痛出卖好友,告诉你给她造成情伤巨创的设计前辈的事情。”
  “这么做对我有好处吗?”
  
  “你可以不踩雷点嘛。”朱晓晓再度强调,“记得,这是准时交稿才有的福利哦。”
  随即挂断电话。
  徒留叶明勋不得不承认,非常不幸的是,他好像被挑起兴趣了。
  
  周日晚上孙婉婉检查了明天图书馆大会所需要的材料,然后关掉电脑,预备上床睡。
  眼睛忽而瞥见右下角的回收站,才右键想清空,想了想还是打开,将某个文档还原后,导入在电脑。
  
  随即便平躺在床上,稍微有些罪恶感地点开,拜读叶明勋的《图书馆杀人事件》。
  脑子很混乱,因为眼睛读取内容反馈给大脑,但同时又想到那一天对叶明勋的羞辱和朱晓晓的事情。
  为什么世界会这么大又这么小?
  
  信口胡诌的书名居然是叶明勋复出大作草拟的标题,朱晓晓也因此知道叶明勋在图书馆当志愿者的事情。
  不知为何,孙婉婉觉得很抱歉,脱口而出:“既然人家在写作,要不然我就请他不要做志愿者了。”
  
  “没关系没关系,作家也得体验生活对吧,尤其是叶明勋这种本格社会派的。”朱晓晓越琢磨越不对劲,终于还是开了口,“婉婉啊,你就帮我一件事好不好?”
  下意识地觉得和叶明勋有脱不了的干系,孙婉婉当即摇头拒绝,“我不答应。”
  
  “哎,不要防御心这么重么,朱晓晓我是那种出卖朋友的恶女吗?这样,我先不和你说别的,咱们来畅想一下事成之后的丰硕成果如何?”
  
  “什么?”
  “土耳其公款旅游,怎么样?”
  “没有叶明勋?”这鱼饵太大太香太诱人了,孙婉婉明知陷阱也要跳。
  “你若觉得他煞风景,我就安排他和周书轶跳钢管舞给你解闷。”
  
  “嗯,这个嘛……”怎么办,感觉好诱人!简直就是无法拒绝!
  “而且呢,要做的事情也很简单嘛。你只要在叶明勋上班的时候,稍微地,甜蜜地帮我催稿一下,偶尔提供一些素材,极少地关心这位缺爱青年的心,就可以了。”
  朱晓晓故意把事情说得轻描淡写,然后放大报酬,“是你梦寐以求的,土、耳、其、哦!”
  
  好,我干!“孙婉婉把心一横,就这么跳上了并不怎么靠谱的,朱晓晓掌舵的贼船。
  一口气看完三万字,还觉得意犹未尽。她不得不承认,叶明勋非常具有写作的才华。
  
  而自己作为一名图书管理员,虽然只是做着前台的杂物,可依旧喜欢各个阅览室,架子上摆放得整整齐齐的书籍。读者们从按着索书号,从书架上把想看的书籍抽出来,抱在怀中的样子,实在是工作的最高享受。
  叶明勋的作品,则是不应该被辜负和漠视的那种。
  
  突然间有种迫不及待的心情,想要看见——孙婉婉刻意强调着,是那本内容很劲爆的书,而不是写书的那个人!
  这一夜拜叶明勋天马行空的文笔所赐,孙婉婉想来灰暗的沉睡里似乎也有了绚烂的梦。
  
  早晨精神饱满地起来,发现不过六点出头,天空已经是一片灿烂千阳的模样。
  
  “今天天气好好。”
  “这么早就出太阳,当心会下雨。”孙妈一边摆早饭,一边说。
  
  “怎么会?”孙婉婉取出熨烫好的制服和短裙,又准备好了皮鞋。
  “出门记得带伞。”虽然被这样提醒,但孙婉婉还是忘记了。以至于三十分钟后出了地铁站,就被瓢泼大雨困在出口处,举步维艰。
  
  七八月上海的天气,在高气压和台风的控制下,其实很莫测很恐怖的。
  就比如现在这样,身子的一边被地铁冷气机劲吹,另一边则时不时地被雨水打到。灰色的天空上,亮紫色的闪电伴随着炸雷,着实叫人感觉恐怖。
  
  平时随便走走,五分钟的路,此刻却显得遥不可及。
  孙婉婉掏出手机,在发现已经是八点三刻后,下意识地拨通了总机。
  
  她有些着急,闪电和闷雷搞得人六神无主。以至于电话被接起后,竟不知该叫谁的名字。
  “晓娜,不,佳悦你们……”
  
  “我是叶明勋。”还是那低沉好听的声音,却是头一次不令孙婉婉感到厌烦。
  “今天是周一闭馆,你不用上班的。”
  “是不用,不过我这个家里蹲过气作家,似乎忘记时间了。”通宵写作,伏案而眠,醒来后上图书馆已经变成了下意识的动作。
  
  “发生了什么事?”叶明勋问孙婉婉,电话那头传来刷刷的雨声和闷雷,收讯信号也不是太好。
  “我没有带伞,然后下雨了,被困在地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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