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重生之时尚达人 作者:小猪懒洋洋(起点vip2013.05.31完结)-第28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真的确定是我吗?”白未曦颤声问。
    “如果你确实有那样的一条裙子。你的脸模模糊糊,但你的裙子我却记忆深刻。作为一个设计师,服装永远是他关注的第一要点。其实,你的身影,已经在我的脑海里重合了很多次,只是我从来不敢相信,生活会有这样戏剧性的转折。”
    “那我们现在就回去,重走那条葱绿的梧桐路。”白未曦迫切地攀着他的肩,支起一只胳膊。
    她害怕这样的幸福太逆天,以至于让她无所适从。
    “不会错的,傻丫头。”秦渭阳宠溺地摸了摸她的头发,“如果你不是她,我怎么会在见到你的那一刻,就觉得熟悉到心痛?未曦,冥冥之中自有注定,老天爷待我并不薄。在失去关于你的记忆之后,却再度让我们重新开始。如果之前的那一段,只是朦胧的喜欢,可是现在,我已经可以确定,爱情在我们身上悄然降临。”
    爱情,他说的是爱情!
    白未曦觉得眼眶很酸,似乎重生以后的她,变得容易感动。尤其是在秦渭阳的身边,她总觉得感动到想哭。
    四肢还残留着昨夜疯狂的后遗症,白未曦觉得除了手指,浑身上下都提不起一点力气。或者是因为这样意外的欣喜,让她觉得如梦似幻。
    “渭阳,不要让我失望。”她喃喃低语,带着无助的茫然。
    “不会的。”秦渭阳温柔地捧起她的脸,在她的额上留下了一个吻。尽管两人都不着寸缕,可是这个吻却没有带上哪怕一丝色…情的味道。
    纯粹的安慰,让白未曦觉得自己又想哭。躺在秦渭阳的怀里,痛哭一场。为了自己曾经消逝的青春,也为了今生与他的相遇。
    那是上天对她最好的补偿。
    “我想你,未曦。所以,我拼命地挤出时间,赶来要和你见面,共度良宵。”秦渭阳再度温言软语。
    他的声音,带着磁性,把她深深地吸了进去。
    不用再怀疑,她埋在他的胸口,心脏胀满了幸福。
    “渭阳,我也想你,想到心脏都痛了。”她说着情话,没有感觉丝毫难为情。因为,这是她发自肺腑的话。
    “我订了上午的航班,要赶回北京。”秦渭阳恋恋不舍地从她的身上收回目光。
    “啊,你就要走了?”白未曦失措地抬头,像个无依的孩子。

    第四百二十二章 舍不得你离开

    “子歌的演奏会今晚就会结束,别听她的撺掇掇去什么大堡礁,那是我们日后需要共游的地方,我可不想被她抢了先。”秦渭阳认真地说,“我替你订明晚的航班,好不好?不用管子歌,她喜欢疯玩,就由得她。”
    白未晞笑着摇头:“那怎么行?总要陪她玩两天才行,不然她不会放过我的。本来前天就要去大堡礁玩潜水,被我阻止的。”
    “她就是玩心重了点,其实原来并不是这样的。”秦渭阳叹息着,“陪她玩两天也好,只是别忘了回去的路。未晞,我在北京等你,重走那条梧桐路。”
    “好。”白未晞轻轻点头,“或者,我会说服子歌,让她从悉尼直飞北京。”
    “如果说理不行,就动武吧。绑架,是一个好招式。”秦渭阳笑着说。
    “我哪敢啊!”白未晞嗤笑,看着秦渭阳起身穿衣。很少有人穿衣服,也穿得这么好看。动作舒缓,像是一曲优雅的舞蹈。
    她迅速地穿好了自己的,一件长袖针织T恤,式样是最大众化的,却因为腰际多了一圈蕾丝的小花,而让人觉得柔媚动人。牛仔裤也是经典款式,配上运动鞋,就是去旅游的典型打扮。
    “送我去机场吗?”秦渭阳问。
    “当然。”白未晞点头。
    “看来我可以考虑在澳大利亚买幢房子,以备日后与你去大堡礁度蜜月。”秦渭阳笑眯眯地说,“你觉得怎么样?”
    白未晞其实很想和他一起飞回去,像以前那样重走一趟梧桐大街。可是。她忽然有些害怕,怕秦渭阳走上那条路,却发现心目中的女孩并不是自己。
    因为她不敢相信,好运气会如影形随地跟着自己。
    “渭阳!”她低唤他的名字。却嚅嚅着没有勇气说出下文。好吧,即使自欺欺人,也请让她有两日的欢愉。权当自己就是他的那位梦中佳人。
    走过去敲了敲门,秦子歌蓬头垢面:“拜托,现在才上午九点,让我再睡两个小时。渭阳,你不许拐走未晞,她要陪我去大堡礁潜水呢!”
    也不等两人回应,她就关上了门。留上白未晞和秦渭阳相视苦笑。他们的意图还没有说出来,就已经被秦子歌识破。
    “看来,我应该把你现在就拐回北京,才算是一种以牙还牙的报复。”秦渭阳微眯着眼睛说。
    “她是个夜猫子,九点钟对于她来说确实有点早。”白未晞吐了吐舌头。“扰人清梦,罪莫大焉,难怪她语气不佳。”
    “什么不佳?她根本就是像吃了一个炸药桶。”秦渭阳毫不留情地奚落着妹妹。
    “别这么说!”白未晞忍笑,“子歌睡得迷迷糊糊,被我们的敲门声吵醒,如果还能好声好气的话,简直就是圣人了。”
    “我觉得你倒可以当个圣人了,不管我多晚打电话给你,从来没有不耐烦过。”秦渭阳感慨着说。“可见重色轻友,是有一定道理的。异性相吸……当然不包括同胞兄妹。”
    “那是因为……”白未晞笑着低头。
    她怎么会对秦渭阳的电话造访不耐烦呢?哪怕是夜半正酣,对于秦渭阳的来电,她也会十二万分的欢迎。
    “未晞,不能在澳大利亚多呆。大堡礁就别去了,那样美丽的地方。留着和我一起去会更好。就在悉尼周边地区玩一玩,如果想看澳大利亚的特有动物,其实去动物园就行了。”
    “我们想看原生态的。”白未晞哭笑不得。
    “那不行,要去北部看,在路上就要花大半天的时间,那你什么时候才能回北京?子歌喜欢玩,你可不能跟她学坏了。你的北大论文写好了吧?什么时候论文答辩?”
    “下个月初,具体的日子还没有定。”白未晞诚实地说。
    “那你也该回去着手准备,北大的论文答辩,并不是百分之一百的通过率。”秦渭阳的告诫,其实只是在转弯抹角地传递着一个信息,可以用这个借口,把秦子歌顺便一道早日拐回北京。
    白未晞听懂了他的意思,因而倍觉好笑。她没有回答,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眼前的男人。那个一本正经的脸色,看起来真是那么一回事。
    “笑什么?难道我说的没有道理吗?”秦渭阳自己也笑了起来,“至少,是个好理由,不是吗?”
    “渭阳,子歌是个很通情达理的人,如果她知道我们之间还有这段小插曲,根本不用我撺掇,立刻就会拉着我赶回北京。”
    “我们之间的故事……她或者真会感兴趣。”秦渭阳若有所思,“好吧,让她知道一下我们之间的浪漫,免得她总是说自己的老哥是世界上最不懂得浪漫的人。”
    白未晞悄悄地想,那些意大利的早晨和黄昏,已经成为她每晚入睡前必然要回忆的往事。知道了秦渭阳的这一面,谁还敢说,秦渭阳不懂得浪漫?
    不过,她为秦子歌的评语感到高兴,这岂不是说,秦渭阳的浪漫,只是因为自己?她的心房,又像胀满了白色的风帆,乘风破浪。
    “我喜欢你对别人的不浪漫。”她悄声笑着说。
    “好吧,我只有一种浪漫,是专属于白未晞的。”秦渭阳的宣言,立刻获得了最佳的奖赏。一个吻,在大庭广众之下,就这样送了上去。带着微微的羞怯,却满怀喜悦。因而,这个吻的味道,很香也很甜,让秦渭阳爱不释口。
    看到白未晞远离,他一伸手又把她揽了回来,想要继续加深这个由佳人主动送上的香吻。
    “人多。”白未晞红着脸笑,然后一闪腰身就躲了开去,“快进去吧,你的航班快要起飞了,我刚刚进门的时候,就听到播音,去往北京的航班即将起飞。”
    “我在北京等你。”秦渭阳看了看电子显示屏,知道白未晞说的并不是虚言,于是点了点头,也不再拖泥带水,提着简单的行李,就没入了人流。
    而白未晞,却久久不曾离去。仰望着天空,航班太多,她不知道哪一架飞机才是秦渭阳的班机。
    可是,她仍然执着地保持着仰首的姿势。
    身畔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太太笑着说:“看你的样子,一定是在送别情人吧?”
    白未晞脸红耳赤,却仍然坚定地点了点头,然后狼狈逃蹿。
    情人,那是一个多么美丽的词汇!
    白未晞走在机场大道上,没有急着上巴士。又伫立了一会儿,刚想转身,就接到了秦子歌的电话。
    “未晞,还好,你的手机还开着,证明你并没有跟随我那无良的老哥上飞机。天哪,我觉得他偶尔会干出一点疯狂的事,比如把你绑上飞机。”
    “怎么会!”白未晞失笑,“我刚刚送走了他,正要回来。你吃早饭了吗?”
    “刚在吃呢,怕你一声不响地离开,所以赶紧拨打了你的电话。幸好,你还算讲义气,没有见色忘友。”秦子歌咬着东西含含糊糊地说。
    白未晞哭笑不得:“你的成语用乱了吧?我是女生,他是男人!”
    “谁规定说到色,非要是指女生?秀色可餐,也可以指男生的。你信不信,像渭阳这样的男人,不知道有多少女人想在他的身上吃豆腐呢!”
    “这样编排你老哥!”白未晞无奈地苦笑。
    “哇,还没有进家门呢,就把矛头一致对外了?”秦子歌哇哇大叫,又咳呛了两声,“看看,你害我把牛奶都喝呛了。”
    是我害的吗?白未晞对着蓝天白云翻了个白眼,忽然觉得秦渭阳的那个在大堡礁买房的主意也不错。在悉尼就能看到明亮的天空,想必大堡礁的天空会更美,而不至于像北京,站在高楼大厦的顶层,看出去的天空,仍然是灰蒙蒙的。
    “喂,你在不在听?未晞?”秦子歌那边,因为没有等到白未晞的回答,而追了起来。
    “在听,正在为我的罪行忏悔。”白未晞开玩笑地说,“我现在就去巴士站。”
    “打辆计程车啊,还坐巴士!”
    “我喜欢坐巴士的感觉,慢慢吞吞、晃晃悠悠,把一路上的风景看遍。”白未晞却自有其独特的理由,“坐巴士看悉尼,别有一番风味在心头。”
    “行了,我的诗人!”秦子歌没好气地说,“快回来吧,我们今天去维多利亚街购物。那里,有最时尚的服装和首饰,你不就是干这行的吗?去找找灵感,顺带陪我血拼。”
    白未晞提醒:“你今晚还有一场演出呢!”
    “我知道,所以要好好血拼一场,让精神达到最佳状态嘛!”秦子歌理直气壮地说,“一会儿你不用上来了,在大厅里等我好了。”
    “可是我穿的是T恤加牛仔,你确认没问题吗?”白未晞慢吞吞地说。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分钟,才惊天大叫:“天哪,你怎么会穿得这样随意呢?至少也要穿双五公分的中跟皮鞋,外加小洋装吧?”
    “我以为今天会去室外的某个公园,或者去悉尼塔。”白未晞讪讪,“所以,才特意换了这样的一身衣服,就是为了怕上去换衣嘛!”
    “别废话了,你上来换了衣服再一起走!”秦子歌泄气地低吼,“哼,还是个时装设计师呢,一点时尚的意识都没有!”

    第四百二十三章 专属品牌

    没有时尚意识的白未曦,在跟着秦子歌血拼半日后,才终于明白了,什么叫时尚。秦子歌的手里,至少提着十个购物袋,竟然还能健步如飞,丝毫不影响其淑女风度。
    白未曦叹为观止:“子歌,这种功力,你练习了几年?”
    秦子歌不以为然地说:“如果你在我这样的家庭里长大,就会发现,人人都对血拼抱有极大的热情。耳濡目染之下,这门功力不强也得强大起来。”
    “看来,豪门娇女也不是好当的,这份体力也不是常人能有的。看来,以后爬山旅行,我还要甘拜下风才是。可笑我以前一直自以为是,总以为至少能在体力上胜你一筹。”
    “那你就错了。”秦子歌吃吃地笑,“我们这些家族里长大的女孩子,个个都对血拼精神无穷。但如果说到要去爬山,恐怕走几步就会拿出纸巾叹气。”
    “怎么会?我觉得你们逛街的时候,真的仿佛不知疲倦似的。”白未曦不解。
    “那是因为血拼是我们的所爱,想到下个季度能穿着华裳美服亮相,心里早就乐翻了,还会觉得累吗?可是爬山不一样,即使爬到山顶又怎么样?看看四周的景色吗?那不如乘座电梯,直达大厦顶楼,不用挥汗如雨,更不用担心脚被扭到,照样能看个过瘾。”
    白未曦愕然:“那能一样吗?别说再高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