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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士-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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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虽旧邦,其命维新。”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咳咳,‘君子无所不用其极’咳咳”
  看到李先一脸的睡意,孙淡不住摇头:这都上的什么课呀,简直就是照着教材念书,这样的教书先生,换任何一个人都能当下来。听说,李老学究每年有三十两银子的束修,骗钱也不是这样骗的。
  对了,李先生的名字好象叫李梅亭。
  李梅亭这名字怎么这么熟悉呢,我一定在什么地方听人说起过。
  念不了几句,估计那李先生对这种填鸭式的教育方式也厌烦了,语气含糊地说:“我要睡了,剩下的课,我们下午接着上。尔等自行复习,说话的声音小点。”然后头一歪,睡死过去。
  “哄!”学生们发出一阵欢喜的轻笑,都将身体放松。
  有人继续掏出书来朗诵,有人则提笔完成老师布置的课业,有的人则聚在一起聊天。
  孙淡苦笑着摆了摆头,从包袱里掏出文房四宝放在桌上,给砚台续了水,捏着一枚上好的泰山松烟墨锭,不紧不慢地研起墨来。
  看李先生的架势,今天上午都不可能醒过来。春寒料峭,屋中温得让人筋骨酥软,正是睡觉的好时机,反正李先生也是居了心在学堂混日子的,至于学生们的课业如何,却不怎么放在心上。
  这样也好,正好自己自习。若换成一个厉害的老师,按部就班地跟着他的课程走,想想就觉得烦躁。孙淡不认为自己在古汉语的水平是高过学堂里的其他学生,他来这里只不过是走个形势,至于科举考试,有脑子里装的几千篇范文,什么样的关过不了。
  随着墨汁在砚台中散开,一股好闻的墨香弥漫开来。学堂是所用的墨锭都是孙家从济南府制墨名家那里定制的,里面加了冰片、麝香,有一种奇异的香味。这种味道可不是现代大工业生产所不具备的。
  嗅到这熟悉的墨香,提着狼毫毛笔,孙淡突然有些感慨。想当初自己从小学就开始练习毛笔字,那时候的自己想法也简单,想的就是将来工作后能写得一手好字。字是敲门砖,字如其人,能够给人很好的第一印象。从小学开始,十多年工夫下来,不知道写秃了多少毛笔,翻烂多了多少字帖,这才练出一手好字。更在参加工作后,加入的省书法家协会。
  不过,字好也罢,歹也罢,在现实生活中也没甚用处,大家都用电脑打字了,谁还手写。
  可这里是古代,写得一手好字非常有用,是一个人文化修养的直接体现。
  就学堂里的学生而言,很多人的字实在不怎么样。尤其是那些旁系子弟,一手毛笔字更是不堪入目,如同后世三岁孩童的字迹一样歪七歪八,难看到死。
  想想也可以理解,练字是需要笔墨纸砚的,几年下来,这个消耗可不小。再说,这年头也没字帖可言。就算有,也是古董一级的宝物,比如:颜真卿、米市、黄庭坚的真迹。----这种东西可不是普通人能接触的。
  因此,大概扫描了一眼,孙淡发现学堂里写字写的好的都是孙家的直系子弟。像孙浩,人虽然笨,可却能写得一手肥厚庄重的苏东坡,只不过,苏大胡子笔意中的大气豪放没学全,变成了叉手叉脚的田舍翁。而孙桂即便再猥琐,但一手柳公权《玄密塔》却也像模像样。估计这两个家伙平日有机会进家族书楼观摩大家真迹。
  这其中,书法最好的却是一个意想不到的人物,孙佳。这个二房的妾生小姐,一手典雅的正楷倒又些五十年后董其昌的韵味。这就是一个温柔寡言的小女生,尖下巴,单眼皮,鼻翼两侧有几点可爱的小雀斑。也因为这几点芝麻大小的褐色点缀,给她平添了几分生动。
  孙淡悄悄地看了一眼周围人放在桌子上的文字,暗叹一声:世家大族还真是底蕴深厚,即便门下子弟再草包,一旦拉出去同普通人比较,还是要高出一筹。
  他翻开《说文解字》,正要把所有常用繁体字都抄下来,可刚一提起笔这才想起在外人的眼睛里,自己是大文盲一个,现在却突然运笔如飞,肯定会被人当成怪物的。
第二十一章 你是个天才
  见孙淡提起笔变态没有落下去,坐在前排的孙桂转过身来讽刺地看了他一眼,语带讥诮地说:“刚才看你磨墨的模样还有几分架势,现在这么不写了。我倒忘记了,你目不识丁。可惜啊,李先生可不耐烦单独为你发蒙。”
  “不识字又怎么样,不识字才进学堂念书的。”江若影有些看不下去,哼了一声:“几年前你也什么字也不识,现在不一样能读书作文?”
  看得出来,小姑娘在学堂很受欢迎,是族学里的校花。
  既然是校花,自然有特权。
  被她这一通呵斥,孙桂面色潮红,只讨好地一笑:“江姐姐,我这也是好心提醒他。若想发蒙,还是另找一家私塾合适些。李先生现在这个样子,估计他也不耐烦教孙淡。”
  “孙淡在不在族学念书管你什么事?”江若影一翻妙目,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她就是看不惯孙桂的猥琐和奸诈,又觉得昨天有些对不住孙淡,见孙桂出言挖苦,忍不住出来主持公道。
  孙桂不敢还嘴,忙将头转了回去,口中嘟囔:“我说的是实话呀。”
  孙淡懒得同他打嘴仗,转头问娘江若影:“江小姐,刚才李先生教我们朗诵的是那一本书,哪一章,哪一节,哪几个字,能不能麻烦你帮我指一指”
  “是《中庸》里的一节啊,怎么了?”虽然心中疑惑,江若影还是翻开书,用右手食指指着,逐字逐句地念了起来:“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喔,那么说来,这个字就读苟了,这个字是日,也就是太阳的意思。”孙淡故意点了点头:“太好,我学会四个字了,‘苟、日、新、又’,你请继续。”
  “你打算这么认字?”江若影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你记得住吗?”可她还是接着念下去,一口气念了几分钟。最后问:“够了吗?”
  “够了,够了,我记性好,能记住。”孙淡心中好笑,故意道:“要不,我念给你听。”
  “我不信。”江若影瞪着一双又大又亮的眼睛,“念给我听。”
  孙淡不想出风头,他用二人才能听到的声音道:“好,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君子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素富贵,行素富贵;素贫贱,行素贫贱;素夷狄,行素夷狄”长长一段文字,加一起,起码两百余字,孙淡这一通读来,竟不错一个字。
  江若影刚开始的时候,嘴巴还紧抿着。越听到后面,嘴张得越大,眼珠子都快要落下来了,喃喃道:“不可能,不可能,我一定是在做梦。”
  孙淡心中得意,书上的字他都认识,照着读还不简单,若读错了,自己才真是一个大笨蛋。不过,古书都没有标点符号,需要自己断句。读着读着,他竟然有些磕巴,有的地方断得也不对。
  但是,越是这样,才越发地显得真实。
  若孙淡断句正确,朗诵起来声情并茂,只怕还真要引起江若影的怀疑。
  “不是做梦。”孙淡指了指自己的脑袋:“都说了,我记性好。”
  “当初听人说你把一本家谱都背下来了,我还不信,今日一见,果然厉害”江若影一咬嘴唇,“我还是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
  说完,她起起笔在纸上写下一个大大的“素”字,也就是刚才这段文字中的一个字说:“这个字读什么?”
  如果真如孙淡所说,他是靠死记硬背把这一段文字囫囵吞枣地记住,那么,如果换个地方呢?或许他就不认识了。
  “素。”
  再写一个,“这个字呢?”
  “贵。”
  还不死心,把秩序打乱,胡乱地写了一行:“这几个字呢?”
  “新富夷行。”
  “天啦!你确定你今天是第一天上学?”江若影惊奇地叫出声来,她的声音有点大,引来无数道目光。
  毕竟是校花,江若影的不寻常举动让所有人都骚动起来,立即有几个同学挨过来看热闹。
  更让江若影惊奇的事情还在后面,孙淡提起起笔来在纸上写下一个大大的日字。既然要显摆,就索性显摆个够。这是一个现实的世界,读书人最看重什么---才气。---只要你有才气,你就算是站在一个极高的起点上。日后不管是读书还是科举,总比普通人的前途光明。
  刚一落笔,孙淡突然想起笔迹的问题。他书法非常好,尤其擅长冒辟疆和赵佶。可现在若落笔就是一流大家的书法,只怕同窗们的眼珠子都要弹出眼眶来了。
  所以,在落笔的一刹那,孙淡规规矩矩地将这个日字换成了正楷印刷体。
  “孙淡会写字了?围观众人都抽了一口冷气。
  孙淡抬起头装出一副无辜的模样,面上还带着一丝羞涩:“这个字读日字吧?我也不知道这字写得对不,就按照这书上的模样照葫芦画瓢胡乱画了一个。”
  “苍天,这是馆阁体!”有人大声惊叫。
  所谓馆阁体就是官方使用的书体,特指楷书。明朝规定,所有公文必须派专人使用这种字体誊写,讲究规范、美观、整洁、大方,并不追求书法中的美学价值和书写人的个人特点,用千字一面来形容最是贴切不过。
  当然,中国作为一个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社会,讲究的是和谐浑一。因此,不但是公文,连一般书籍在印刷时也使用这种书体。
  “对,当然对,怎么不对!”江若影兴奋地大叫起来:“天才,你是个天才!”
  “哈啊!”传来一声长长的哈欠声。
  书屋里顿时一静,所有的人都将脑袋转过去。却见李先生将脑袋从桌上探出来,伸出右手小指,用长长的指甲挑了一下眼角的眼屎,然后“嗒!”一声弹了出去。用浑浊朦胧的声音道:“是不是到吃午饭的时间了,大家都吃饭去吧,饭后休息一个时辰。”
  说完,起身一拂袖子,一边打哈欠,一边揉着眼睛回自己房间吃午饭去了。
  刚才这一番哄闹,全班同窗都被惊动了。当然,还是有三个人不为所动,孙桂、孙浩、孙佳。
  孙桂那是因为同孙淡有过节,而孙浩则在桌上摆着好几本小说,不停查阅,满面苦恼。至于孙佳,本就是一个冷面人,又是府中小姐,自重身份,自然不会同大家一起胡闹。但她却时不时瞟孙淡一眼,目光中满是惊讶。
  孙淡心中越发得意,前世他也是个稳重的公务员,可一穿越到明朝,又得了个十六岁少年的躯体,内心中那一股少年心事便喷薄而出,挡也挡不住。
  哈哈,少年心事当拿云;人不猖狂,枉少年。
  他又提起笔在纸上下下日日新三字,然后墨迹淋漓地朝旁边一抛,低笑一声:“各位同窗,该吃饭了。”
  众人有些敬畏地闪出一条通道。
  有小声的议论从后面传来:
  “孙淡你真厉害啊,第一天就会写字,还能背这样的大段文章。”
  “真人不露相,真让人意外。”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突然开慧?”
  “或许吧,听说他前一段时间撞伤了脑袋。”
  “这点文字算什么,人家可是把厚厚一本家谱都背下的主。”
  孙桂铁青着一张脸,嗫嚅道:“我看这小子就是冒充我孙家人来混饭吃的,等着吧,等到水落石出那天,我孙家绝对不会饶了他。”
  他的声音很小,很快就被众人的议论淹没。
  在嘈杂的议论声中传来孙浩的叫声:“不对,杀关羽的绝对不是温酒,不对,杀温酒的绝对不是颜良。老天,究竟是谁杀谁呀,我还是再翻书查查。”
第二十二章 故事
  感谢门墩门老爷子,若不是他帮自己准备了干粮,还真要挨饿了。
  看不出来,老爷子寡言少语,却是一个细心之人。
  孙家族学就离会昌侯府一里地,五百米,换任何一个人,也不过是两分钟的路程。可为了让家族子弟安心读书,所有的学生中午都不许回家吃饭。
  因此,每套午时,府中都会给各房的少爷小姐们送饭菜过来。至于小户人家的子弟,或者孙家旁系学童,则自带干粮。
  孙府离这里不远,饭菜送过来时还热气腾腾,引得饥饿的学员们大流口水。
  至于那些旁系子弟和小户人家的孩子,自然没这个条件,也只能自备午饭。天冷得紧,等到中午,饭菜都已凉透了。
  好在孙府也不是吝啬人家,反正学堂在烧地龙取暖,索性让学员们在炉子上加热饭菜。并烧了一大壶老人茶,供学童解渴提神。
  学堂的学童们年纪有大又小,大的十四五岁,小的七八岁,这么大点孩子也喝浓茶,弄出茶瘾,好象有些不妥当。可古人好象没这个意识,倒便宜了孙淡。
  孙淡一出书屋的大门,被冷风一吹,身上单薄的棉衣就被吹透了,冷得他直打哆嗦。倒了杯热茶喝了几口,这才暖和起来。
  掏出门墩为自己准备的两块杂和面馒头,用火钩串了,在炉火上反复烤着,一股香甜的粮食香味传来,倒有几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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