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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雨溅花红-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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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矮小的身躯上,穿着一件狐皮短衣。
  衣袖短得不足以护腕,以至于一双瘦若狼腿的细瘦胳膊却露在衣袖外面,两只手掌,看上去同鸡爪子一样的瘦,只是远比鸡爪子要大得多。
  这人满头白发,盘结着一个髻子,顶在头顶上,当中横插着一根奇长的竹签子,满脸的皱纹,重重相叠,乍然一看,真像是个老妪模样。
  这样的四个人,乍然现身在花厅里,真正是十足的惊人了。
  谭雁翎一进门,目注向座上的矮小老人抱拳道:“多年不见,难得余老兄风采依旧,可喜可贺!”
  座上的余矮子嘻嘻一笑,一只瘦手回礼全抱着道:“谭老善人,谭老善人……多礼,多礼!”
  一抬头看见了胡子玉,这老头儿显然吃了一惊道:“咦——这位是胡……”
  胡子玉凄惨地一笑,自报姓名道:“胡子玉!”
  “呀——”余矮子上前了几步,两只瘦手,紧紧抓住胡子玉的胳膊,大惊失色地道:
  “这……这是什么时候的事?谁下的手?”
  “余兄呀……”
  胡子玉语音颤抖地道:“一言难尽呀!慢慢再谈吧!”
  说时两行泪水,已自两个血窟窿汩汩流出。
  这个外号人称“铁斗笠”的余矮子,本名余烈,原是中原名门的高徒,出身“行易门”,十八岁已成绝技,后因一件琐事开罪了本门长老。
  这个余烈,生就逆上的火爆脾气,竟然因细故,掌毙了师叔,由是引起了中原武林的公愤。
  余烈也就因此而被逼得在中原不能安身,仓皇逃到了青海柴达木盆地。
  在柴达木余烈遇见了青海派的武林鼻祖“威灵子”,威灵子时年已百龄以外,早已不收弟子。
  但是威灵子发觉到余烈这等质禀之后,惊为武林奇材,却由不住在垂暮之年,又收了这个弟子。
  威灵子以三年的时间,把一向为武林所讳莫如深的“青海派”武功,倾囊传授给了余烈。
  这个余烈果然不负师恩,即刻成为青海派下最出类拔萃的一名弟子。
  威灵子坐塔之后,余烈就自然而然,顺理成章地成为了“青海派”的教主。
  只是这个中原来的人,缺乏孚众的威严——
  青海派本是一个不甚团结的组织,自从余烈就教主位后,更是四分五裂,余教主一怒之下,亲自统一。
  他一连杀了为首肇事的三堂元老,却把下余安份的四堂长老吓坏了,于是趁机全逃离总教,各隐灵山。
  至此“青海派”原来的一点残余势力也告瓦解而荡然无存了。
  余烈坐上了青海派的教主宝座,除了他手下的三个弟子以外,竟是再也没有听他指挥之人。
  这个家伙生就的火爆脾气,一怒之下一把火把总寺院烧了个精光,遂即带领着三个弟子迁至青海“朱灵山”。
  在朱灵山上,余烈就生下了根。
  这个人除了脾气暴躁,一般常识稍差之外,大体上说来不算是个什么大恶之人。
  他功兼两派之长,再加以朱灵山上多年潜修之后,武功尤其惊人。
  过了相当年的平淡日子之后,想不到,他静极思动,对武林中事,常常意图染指。
  想到了昔年在中原被各派迫害的旧账,他就忍不住兴起了复仇的念头。
  是以这几年以来,他在青海杀了很多人,这些人多系当年与迫害他有关的人土,渐渐中原武林中对他这个人有了耳闻,纷纷约束其门下弟子进入青海地面,以免遭到不测。
  余烈开始尝到了甜头,雄心顿起,大有独树一帜,在青海称王的意思,他遂即招兵买马,网罗党羽,但是这一切都非要钱不可!
  于是他才开始对金钱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感觉到钱这玩意儿的重要性。
  对于谭雁翎在青海的那个石炭矿,他是亲视已久,可是他也知道谭老头是有名的难缠,不是好惹的人物,心里早有夺吞的意思,却始终没有付诸行动,难得这次谭老头主动提起来,当然是正合他心意。
  余烈这时目睹着胡子玉落成如此凄惨模样,自然是心里一惊!
  双方略事礼让,坐了下来。
  余烈翻动着他那一双小眼睛道:“老哥!这是怎么回事?谁有这个胆子,敢在老哥子你太岁头上动土?”
  谭雁翎道:“道兄——你有所不知……我这里眼前生了很多事端……”
  说到这里,发出了一连串的叹息之声,又道:“子玉被人取了眸子,内子与小女也遭人绑了去……我实在是感觉到力不从心,不得不请道兄你帮个忙。”
  余矮子伸着鸡也似长的脖子,道:“好说,好说,老哥子你的事还有什么话说,只要我帮得上忙的,一定从命!”
  一面说,他一面把背后的黑漆大斗笠摘下来,往桌面上一放,等到斗笠与桌面一接触,才令人感觉出来,他这个斗笠敢情是金属所制,多半是钢铁所铸,他这“铁斗笠”
  的外号,也定是由此而起。
  谭雁翎冷冷一笑道:“道兄想必对于这几个人很清楚,我说出来,道见你不妨自己伸量一下,如果能够帮得上这个忙,我固然是感激之至,要是自认不是对方对手,我也万无责怪之理——”
  这番话果然说中了余矮子的要害,盖此人是出了名的狂傲,哪里吃得住谭雁翎如此一激。
  谭雁翎的话声一落,余烈顿时面色一变,霍地站起来——
  只见他头上爆出了小指粗细的一条青筋,一双小眼睛瞪得滚圆,冷笑了一声,道:
  “姓余的活这么大,还不知道怕过谁来,谭老头,你说吧,到底是什么样的三头六臂人物,他就是铁罗汉活阎王,我姓余的也不含糊他!”
  这番话谭雁翎自是听得十分入耳,正中下怀!
  他长叹一声道:“道兄可曾听过鬼太岁这个人么?”
  余烈顿时怔了一下,原本站立的身子霍地坐了下来——
  “你是说司徒火?”
  谭雁翎冷冷一笑,道:“道兄认识这个人?”
  “铁斗笠”余烈缓缓点了点头,道:“知道这个人——怎么老哥你与他有什么梁子不成?”谭雁翎冷冷地点点头道:“不错,过去是有点梁子,可是现在可就不止是梁子,而是仇恨了!”
  “铁斗笠”余烈冷森森地一笑,道:“老哥哥,不是我说你,你结的这个梁子,可是够硬的——也许你还不大清楚,他们是哥儿五个——”
  谭雁翎微微一笑,道:“你倒说说看是哪五个?”
  余烈道:“你真不知道?”
  谭雁翎笑而不答。
  余烈却鼻子里怪声哼道:“这哥儿五个我早听说过了,在江湖上人称‘五刹星’,老哥哥,五个人可没一个是好惹的咧!我数给你听听吧——”
  于是把司徒火、孙波以次五个人数了一遍。
  谭雁翎只是静静地听着。
  余烈冷笑道:“前几个月,这哥儿五个路过青海,当中那个姓孙的,曾经到朱灵山跟我递过一张拜帖,当时我不在场,事后才看见,想跟他们哥儿五个见见面却来不及了!”
  说到这里咳了一声,笑道:“要是当时真见了面,现在反而麻烦了——”
  他一口气说了这么多,顿了一会儿,霍地把一只瘦手,在椅把上拍道:“好吧,冲着老哥哥你千里相邀的面子,这个架我打定了。”
  谭雁翎一笑,道:“道兄古道热肠,佩服之至!”
  余烈怪笑一声,道:“话可是说在前头,咱们交情归交情,利益归利益,当然,我们师徒这个架可不白打——”
  谭雁翎冷冷一笑道:“谭某人生平言出不二,道兄果真能助我一臂之力,除了这哥儿四个——”
  余烈咳了声,插口道:“五个……”
  “四个!”谭雁翎冷峻地道:“有一个已经折了!”
  “是哪一个?”
  “过天星姜维!”
  “啊——那是老五!”
  说了这么一句,余烈眼巴巴地瞧着谭雁翎,急于一听下文。
  谭雁翎明白他的意思,就直截了当地告诉他道:“这道兄请放心,此间事情一了,青海那个矿窑子就是道兄你的了,我是绝不食言!”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两只巴掌“叭”地握在一块,余矮子抬头一阵子怪笑,道:“老哥,不瞒你说,这几年兄弟很练了几手绝活儿,我这三个弟子,都是我一手调教出来的,正好让他们长长见识,咱们今天先休息一天,明天咱们就会会司徒火,倒要看谁强谁弱?”
  说到这里,只听见一声嘹亮的鹰啼发自余烈身后,遂见余矮子怪声笑道:“我几乎忘了这个小畜生,大概是饿了!”
  两只手向后一掠,已由长衣下摆里抖出了一个金丝鸟笼子。
  那笼子里叽呱乱叫,上下蹦跳着一只金色羽毛的小角鹰!
  那是产自青海的一种特别飞禽,属于鹰之一种,但是如果严格推敲,却是绝不同于任何一种飞鹰,它的体质较鹰至少要小上一半多,而且生活习性也不类同。
  最大的差别是鹰类是猎食其他禽兽,但是这种小角鹰主要猎食对象却是同类的鹰—
  —无论何种类的鹰,都是它喜欢的美食。
  由于这种天性使然,是以养成它超卓任何禽类的秉性,疾猛凶厉,在禽类中可谓之狠矣!
  “铁斗笠”余烈自从获得了这只小角鹰之后,视为瑰宝,加以驯服后,亲自调养,日久竟成为他用以制敌的一支尖兵,当真是厉猛绝伦!
  这时众人看时,发觉出这只鹰大小如雀,比金丝雀稍微大点,嘴弯爪利,全身羽毛闪闪如金。
  谭雁翎哪里知道这头小角鹰对于余烈之重要,尤其是对敌时相辅之重要性,更是外人难以想象!
  当时余烈持着鹰笼子频频呼食,谭雁翎乃率同着对方一行师徒四人离开花厅,来到了事先早已备好的待客宾舍!
  那是一座十分洁净的阁楼,楼下有宽阔明亮的厅堂,楼上是五间设备精致的起居室。
  这一伙子宾客,暂时就被安置在这个迎宾馆内,成为谭宅的贵宾。
  夜——
  风声疾叩着窗榻,桑皮纸窗发出一串噗噗声,几只蝙蝠由窗前剪翅穿梭飞过去,空中飘着丝丝的小雨星子。
  房间里的灯光很亮,透过纸窗,可以看见憧憧的人影,好像屋子里的人为数不少似的。
  这是一片大宅子,四周砌着很高很高的院墙,房子建筑的式样很怪,东西南北中,每一个方向都耸立着一座阁楼,呈为一个“星”的形象!
  东西南北四座楼房的灯光全熄,惟独正中的这座阁楼,却是亮着灯。
  这所宅子目前就是司徒火等一伙子人的栖身之处了。
  是在什么地方?
  一共住有多少人?
  不知道!因为当事人一开始起,就不打算让人知道。
  这所房子的一切设计,从绘图开始,一直到建筑完成为止,参与者仅仅限于“五刹星”司徒火以次的这五个人!
  房子建筑不是在热闹的市井,而是在荒僻的旷野。
  可以断定一点的是,这座房子刚刚建筑完毕不久!
  这里显然是司徒火等一伙人预备长时期用以盘踞的地方,用来立舵生根的一个地方,套一句黑道话来说,这地方是他们的“舵子窑”。
  “五刹星”这五个身怀绝技的黑道人物,在中原横行了数十年,手下当然不乏徒子徒孙。
  这些人物,似乎是由“怪鹅”孙波新近才由某处迁移过来的。上一次打劫场,火焚舍房的那一众黑衣人,就是这些家伙。
  这个地方距离冰河集不太远,它的建立,显然是对于谭家构成了威胁,在地形上,它距离关外较近,如果就皮货竞争上来说,谭家却又显然落后了。
  房舍建筑很是考究,红墙绿瓦,广宽的庭院里,栽满了各色的花树,院子里每隔上十数丈的距离,皆插立着一竿简装的长纸灯笼!
  这时候三更已过,院子里静悄悄的,却有两名身上穿着油绸子衣裳的黑衣人,在前院里巡转着。
  春雨如絮,斜着飘进来,琉璃瓦被洗刷得油淋淋的,看上去就像是油似的光滑。
  忽然,一条影子拔起来。
  这条影子,可真是名符其实的影子,那是因为他真的同影子一般地轻,一般地不着声息、痕迹。
  等到他落身在一座星楼的琉璃殿瓦之上,长身而立,才霍然地发觉出来他是一个人。
  这人高高的身材,猿臂蜂腰,身上穿着一件薄薄的油绸子雨衣,是白色的,是以在夜色里,依然看得十分清晰,醒目。
  也许他并无意对于自己的身形加以掩饰,否则他不会穿着一件刺眼的白衣,也不可能如此明目张胆地现身闯入。
  果然他的出现,已引起了院子里几名黑衣巡更人的注意。
  首先就有一人尖叱了一声,道:“什么人?打!”
  这人嘴上叱着,左手随着探出的身形猛一抬手,“嘶”的一声,发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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