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宝鉴-第4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麻烦四哥了……”

    秦风连忙将麻四手上的菜接了过去,回头说道:“刘叔,子墨是我兄弟,您是我长辈,有这层关系就行了。”

    “你这孩子仁义啊,老爷子当年看走眼了。”

    刘家成叹了口气,说道:“四儿,去把我那坛老酒拿来,今儿和秦风好好喝一杯,不要叫别人了,就你自个儿陪着。”

    在老辈人眼中,找一个能传下衣钵的好徒弟,和大海捞针也差不多,秦风品行资质都是极佳,但奈何却是不肯拜入八极门下。

    刘家成是豪爽之人,既然秦风不愿意,他也没勉强,拉着秦风在房间里开了一席,谈论着江湖中的往事,喝的痛快淋漓。

    “对了,我想起来了,在五十年代中期的时候,好像有个人来过刘家,像是你那师父。”酒过半晌,刘家成忽然想起一事,脸上露出了惊荣。

    “哦?刘叔,我师父门道可多了,出门未必就是真实相貌啊。”

    秦风闻言笑道,他到不是揭师父的短,载昰解放前名头也不小,解放初期一向是夹着尾巴做人的,但最后还是没能躲过去。

    “你师父是不是有个外号,叫做鬼见愁?”刘家成看向秦风。

    “咦?刘叔,那还真是我师父。”

    听到刘家成的话,秦风也想起来了,师父好像曾经说过在五六十年的时候,来过刘家,不过刘运焦那时去了台岛,只是见了刘家的一些后人。

    “嘿,你要是那位老爷子的弟子,我还真没法抢了……”

    刘家成摇了摇头,当年父亲跑去台岛,带走了大哥三弟,他和母亲留在了仓州,要不是江湖同道经常接济的话,怕是根本就活不到现在。

    载昰当时来到刘家的时候,就曾经留下了不少粮票和钱财,只是那会刘家成年龄还小,经过了几十年,记忆早已模糊了。

    有了这层关系,刘家成再不提收徒之事,只是劝秦风酒喝,一坛十斤的老酒被喝个精光后,三人也均是酩酊大醉。

    ----------------------

    第二天一早秦风醒来的时候,现自己睡在了刘子墨的房中,刚一睁开眼睛,就看到大黄趴在床下,心中顿时升起一股暖意。

    “大黄,以后我走哪都会带着你的。”

    秦风能感受到大黄对自己的那种眷恋,从抱养它到现在已经有八年多了,大黄也显露出了一些老态,已经不像以前那样活泼了。

    似乎听懂了秦风的话,大黄摇了摇尾巴,伸出舌头舔了舔秦风的手,在它的世界里,主人就是唯一。

    刚刚走出房间,秦风就看到刘家成已经在院子里摆起了拳架子,不由笑道:“刘叔,起那么早?”

    “老了,今儿晚起了一个小时……”收功之后,刘家成带着秦风去吃了早饭,两人坐回到了堂屋里。

    “刘叔,我要走了,一天找不到小葭,我这心里一天不安稳。”

    秦风来刘家,是为了感谢那些年刘家对自己的帮助,但他此次出来,最主要的目地还是寻找妹妹。

    “你要走我不拦你,日后有空了就回来坐坐。”刘家成点了点头,说道:“你等一下,子墨那小子有件东西让我交给你!”

    “刘叔,这……这物件怎么拿回来的?”

    刘家成走进里屋,片刻之后手上拿着个锦盒走了出来,秦风接过锦盒打开一看,整个人顿时都愣住了。

    这锦盒里放的不是别的东西,正是当年刘子墨所赠的那个枪头,和四年前初见时一样,枪头被擦拭的一尘不染,两边锋刃处,闪着丝丝寒光。

    “老爷子一共就打制了三把,岂能让它流落在外面?”

    刘家在仓州根深蒂固,政府部门也有不少关系,当年秦风判决下来之后,他们就托人把这枪头给取了回来。

    “秦风,这把枪头是子墨的,他说要给你当礼物,你拿走吧。”

    刘家成从锦盒里拿出了张对折的纸片,说道:“这是工艺品鉴定书,有这东西上火车什么的都可以携带。”

    “刘叔,这……这个太贵重了!”

    秦风将那枪头握在了手中,他怎么都没想到,已经出去留学两年的刘子墨,竟然还给自己准备了这么件礼物。

    和常人不同,如此饱尝人血的杀戮凶器,别人唯恐避之不及,但秦风不然,握着寒光四射的枪头,他心中居然有种安全感,就像是见到了老朋友一般。

    ps:第一更,点击收藏推荐票,大家多多支持宝鉴!

第七十三章 下落

    “汪……汪汪……”

    回到了从小生长的地方,大黄显得有些兴奋,屋前屋后的跑了一圈之后,耷拉着耳朵来到了秦风的身边,似乎它也感觉到缺少了一些什么。

    从刘家告别之后,秦风就来到了这个自己和妹妹生活了五年的地方。

    看着早已破败不堪的那间平房,秦风心中有诸多感慨,听麻四说,自从这里出了命案之后,就是那些后来的拾荒人,也没有一个敢住进来的。

    铁道两边长满了齐人高的杂草,显得愈发的荒芜,往ri经常见到的羊倌也不见了,虽然ri当正午,却是给人一种yin森森的感觉。

    秦风久久的站立在屋前,当下午三点多的时候,一列火车呼啸而过,不知道是不是当年发生命案的缘故,这里的加水点都被遗弃掉了。

    “大黄,你说小葭会去哪里?”

    秦风的声音有些苦涩,拎起放在脚边的背包,自言自语的说道:“大黄,走,我就是用脚去量,也要把这条铁路走完!”

    在夕阳下,向前方蜿蜒曲伸的铁轨旁边,一人一狗被拉出两道长长的背影,背着旅行包的少年还在时不时的大黄狗说着话,偶尔能得到“汪汪”的两声回应。

    ------------------

    半个月后,风尘仆仆的秦风来到了距离津天市三十公里外的一处货场。

    津天市货站是京津往各地的最大一个火车中转货场,每天都有上百辆货车在这里进行调配更换车头后,开往全国各地。

    “津天,不知道能不能得到妹妹的消息。”

    沿着铁轨一路走来的秦风,此时的形象又回到了四五年前,身上的衣服虽然没有那么破旧,但却变得脏兮兮的,就连背后的旅行包也布满了灰尘。

    秦风那张年轻的脸上写满了疲惫,往ri看上去有些细软的胡须,也变得又黑又硬,让他的年龄像是凭空大了好几岁。

    那列货车从仓州出发,但先是拐入到了泉城,从泉城又返回津天,线路十分的复杂,也让秦风多走了好多路。

    用双脚丈量了数百公里,秦风沿途没有放过任何一个列车停车点和有人迹的地方,但让他失望的是,还是没有得到任何妹妹的消息。

    “大黄,吃东西了……”

    秦风坐在了路轨旁的一个石阶上,从背包里拿出了一个塑料袋,里面有五六个馒头和两斤熟牛肉,他进监狱的这几年,大黄的嘴却是被刘家给养叼了,每顿是无肉不欢。

    在三个馒头里夹了牛肉喂给大黄之后,秦风狼吞虎咽的吃掉了剩下的两个,他现在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自然不会亏待自个儿。

    拿出了个搪瓷缸子,秦风把水壶里的最后一点水倒给了大黄,自己站起身左右看了看,像这样的货场两旁,一般都会有些小工厂或者是商店的。

    “大黄,别乱跑!”

    摸了摸正在喝水的大黄,秦风往数十米外的一个大院走去,不过他刚一转身,大黄就用嘴叼起了缸子跟在了他的身后。

    “有人吗?”来到门房前,秦风大声喊了一句,他记得自己几年前也来过这个货场,不过那时这家工厂似乎关着门的。

    “谁啊?”

    随着话声,门房走出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看了一眼门外的秦风,眉头顿时皱了起来,没好气的说道:“要饭的赶紧走,白长这么大个子了,干点什么不能吃饱饭啊?”

    在仈jiu十年代,曾经出过一支有名的队伍,那就是“盲流”,词面解释是从农村中盲目流入城市的人。

    盲流最早要追溯到五十年代末的那场全国xing饥荒的时候,当时几乎所有的非城镇户口的人,都曾经有过要饭的经历。

    到了后来,任何没有城镇户口的人都被列入到了这个行列里,而一些乞讨要饭的人,正是盲流大军中的主力,因为他们的流动xing,正符合了盲流的特xing。

    笔者对这类人群没有任何的歧视,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流动xing催生了许多罪恶的发生,小偷小摸就不说了,很多恶xing伤人案件,也都发生在这个群体之间。

    所以到了九十年代末期的时候,很多人只要看到那些拾破烂的流浪汉,就会下意识的进行一些防范。

    这个小工厂前段时间就丢失了一些钢材,所以看门的老头自然对秦风就没什么好脸sè了,没拿扫把赶人已经不错了。

    “大爷,我不是要饭的。”

    虽然带着妹妹最初曾经要过一段时间的饭,但秦风并不认可这个说法,很认真的纠正了老头的称呼后,秦风拿出了包烟,给老头敬上一根,开口说道:“大爷,我真不是要饭的,路过您这,想讨口水喝。”

    “哎呦,红塔山啊?从哪儿偷来的啊?”

    见到秦风手中的香烟,看门老头愣了一下,不过随之就满脸怒气,伸手抄起了门口的大扫把,那架势像是真要打人了。

    “汪……”

    老头刚挥起扫把,大黄冷不防的从秦风身后窜了出来,一口咬在了扫把上,吓得老头连忙扔下扫把,往后退了好几步。

    “大黄,回来。”

    秦风唤了一声大黄,随手将那包红塔山扔了过去,苦笑着说道:“大爷,我的不是要饭的,不给口水喝就算了,我能问您点事儿吗?”

    “小子,不是要饭的穿成这样干什么?”

    九七年这会,一包红塔山也要卖到九块钱的,而老头一个月看门的工资不过就200多,平时抽的都是几毛钱一包的大前门。

    眼见秦风毫不犹豫的就将一整包烟扔了过来,再加上秦风那一口的津天口音,老头到是有几分信了秦风的话了。

    “大爷,我从仓州一路走过来,这身上能干净吗?”

    秦风将刚才拿在手上的那根烟塞在了老头的手里,然后掏出了个一次xing打火机,帮老头点着了火,说道:“大爷,先给口水喝吧,这天气热死个人……”

    从进入九十年代,这夏天来的就是一年比一年早。

    此刻不过五月,太阳就已经毒辣的很,尤其是在铁轨旁的石子地上走路,那地面都能蒸腾出一股热气来,吃了熟牛肉夹馍后,秦风更是喉咙嗓子直冒烟。

    “好,你进屋来吧,那狗别让进来了,你看脏成什么样了?”

    老头很享受秦风这种全方位的服务,美美的抽了一口香烟后,脸sè也缓和了许多,接着说道:“那边有蓄水池子,刷车用的,回头给你的狗洗洗,这味道大的很呀。”

    “大黄,去,自己去洗洗。”

    秦风冲着大黄吆喝了一句,回身接过了老头递来的一茶缸凉白开,一口气喝下肚后,苦笑着说道:“我自己连喝的水都没有,哪有功夫给他洗澡啊?”

    “小伙子,说说吧,怎么搞成这幅模样啊?”

    看在那包红塔山的份上,老头在秦风喝完水后,又递了条湿毛巾过去,说道:“你这是从哪里来的?没事从仓州走到这边来干嘛?”

    一般来到这货场的,大多都是那些为了回家省路费的民工,或者是想换个城市讨生活的盲流,但像是秦风这样带着条大狗一路走来的,却是不多见。

    “大爷,是这样的。”

    秦风这一路上早就说顺了口,“我和妹妹以前经常在铁路上玩,有一次妹妹爬到一个平板车上,谁知道那列火车一下子开了,妹妹没能下来,我……我这都找了好几年了……”

    这一番话,秦风也不知道重复多少遍了,但每一次说完之后,对方的反应总是会让他失望,这一次秦风也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

    不过老头听完秦风的话后,却是犹豫了一下,开口说道:“你妹妹?多大的孩子呀?这每年都有不少流浪的小孩在货场里,要我说,还真说不好……”

    “我妹妹四年前八、九岁的样子,皮肤特别白,眼睛大大的,笑起来像个月牙儿一样,对了,当时她留着个娃娃头。”

    听到老头的话,秦风的眼睛猛地亮了起来,一把抓住了老头的胳膊,急道:“大爷,您……您见过我妹妹吗?”

    ps:第二更,麻烦大家登陆看书吧,能多点会员点击,还可以投推荐票,拜托诸位了。

第七十四章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