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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连环by半袖春风(穿越,温情,搞笑,he)-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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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能!”我一下子懵了,建昌是我的朋友,他怎么可能是个间谍?“你们肯定搞错了。”
  “是真的,夜少爷。他今天没有来上班。而且商岳的破产可以证明。”
  我越听越胡涂:“怎么回事?他既然是商岳的内线,又搜集了我们公司的情报,商岳怎么可能破产呢?”
  Rachel的声音越来越低:“我们发现了他的身份我们把错误的信息展露出来,反过来利用了他一下”
  “你们早就知道他的身份?”我大吼起来,“你们利用我好使他不疑心?”我又转向景枫,“你既然知道为什么不告诉我?”
  “小夜,你别急,”景枫走过来试图要拉我的手,被我甩开了。“我们担心你没有这个演技,你若是知道了一定会表现出来的。这次机会很难得,错过了这次机会,我们可能就再也搞不垮商岳了。”
  “为了搞垮别的公司,你就这么利用我,欺骗我?”我已经是气急败坏了,“你怎么知道我做不到?难道我在你心中就那么不值得信任,就那么无能么?”
  “不是,小夜。”他试图和我解释,可是我根本听不进去。
  我们争执了好半天,终于他失去了耐心。“何夜,你怎么这么感情用事?你的吃穿用度哪一样不是从公司的盈利来的?牺牲一下你自己为公司做点贡献就不行?”
  “我这么说了吗?我说我不愿意了吗?你少拿公司的牌子来压我,你为什么要骗我?”
  他显然也气到爆炸了:“我不骗你能行吗?你有那个糊弄住许建昌的实力吗?就凭你自己能干什么?离了公司你能活吗? ”
  如同楼上的花盆掉在头上一般我愣在原地,傻傻的看着他。如果这话从别人嘴里说出来,我尚能忍受,但是,从他是会让我的心痛如刀绞的。他不知道我有多在乎他对我的看法,我甚至愿意为了他一句话去改变我自己。可是现在,我终于知道了,原来我在他心中就是这个样子。
  原来他什么都不让我做,只是因为我什么都做不了。我在他心中是那么的渺小卑微、不值一提,他自始至终就没有看得起我过。
  既然这样,我在这里还有什么意义?而且我不相信,我真像他说的那样,离了他和公司就不能活吗?
  回到家里我就开始收拾东西,几件平常的换洗衣服,一点吃的一点水,洗漱用具,两本书,证件,再加上不多的一点现金。装进旅行包里边往外走。
  迎面碰上小非,他很惊异的看着我。“夜少爷,你上哪去?”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出门一趟,你照顾好我哥。”
  没走两步,又一个人挡在我面前。是幺桃。
  我站在原地,这个家里我唯一不舍的就只有她了。“我出门一趟。”
  “去哪儿?去多久?”
  “不一定,”我说,尽力不看她的眼睛。“我哥回来你告诉他一声,就说我走了,不用找我。叫他自己注意身体;你也是,照顾好自己。”说完,我转身就走。
  否则,可能真的走不出去了。
  随便买了张火车票,也不管是去哪的。反正去哪都无所谓了。没有他的地方都是一样的。
  外面有点飘雨,我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窗外。
  一切都不一样了,一切都是假的,都是谎言。建昌的真诚热情,在我面前故意的示弱,都只不过是获得信息的一种手段。景枫对他的信任,在他面前对我的亲密,只不过是用来不让他起疑心。他是爱我的么?或许是吧。可是那种温暖和幸福就这么轻易的被谎言击碎,他对我的爱在冰冷的现实面前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
  落叶在初秋的冷雨中飘摇着,我的心也与那一般无二了。
  要想体味生活的艰难,就一个人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去吧。找不到工作,钱又很快花光。几天过去,我就只剩下十几块钱,可是还没有住的地方。一个人在夜晚走在陌生的街道上,那种凄凉与落魄是难以描绘的。
  街角有一家小饭馆开着门,我走了进去。
  “一个人?”老板招呼我,“来点什么?”
  我要了一瓶二锅头,一碟花生米,就坐着闷头喝起来。
  即使落到这样悲惨的境地,还是不能停止想念他。想念他的样子,他的抚摸与亲吻,他温柔的表情,甚至是他的冷漠与嘲弄,一直想到我心如刀割。即使他并不是真的爱我,我对他的爱与思念也不会减少分毫。我从衣兜里掏出空空如也的钱包,里面是那张我从七月手里赢来的他照片,照片上的他是永恒不变的俊美优雅。哥,你可知道我有多么舍不得你?
  我摇摇晃晃向外走,突然胃里一阵翻涌。我顺手扶住什么东西,就开始呕吐起来。
  “你怎么吐我车上了?”一个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我费力地回过头,一个高个子女孩站在我身后,身后还站了一个男人。我这才注意到我手里扶住的是人家的车。
  “对不起”我想向她道歉,可是无奈手脚不听使唤,大脑也昏昏沉沉的,一句话还没说完,就失去知觉了。
  一觉醒来,已经是傍晚了。头疼得厉害。揉揉眼睛看看四周,似乎是在一个陌生人的家里。昨天发生什么了?好像我喝多了
  “你醒了?”走进来一个容貌秀丽的大男孩,“我还怕我走之前你醒不来呢。”
  “我这是在那啊?”
  “我家呗。你忘了?昨天你喝醉了,吐了我一车。其实也不是我的车,是我向朋友借的。”
  哦想起来了,是有这么回事。可是我明明记得昨天那是个女孩来着
  “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我好像记错人了,记得昨天是个女孩。”
  他笑了:“就是我。肯定是你昨天喝多了错把我当成女孩了。常有这事。头疼吧?”
  我点点头。
  “宿醉醒了就这样,”他说,“过一会你吃点东西,我给你煮了点粥。吃完东西你能睡就再睡一觉,要么就看看电视。我得上班去了。”他冲我笑笑,就离开了屋子。
  大晚上的上什么班?我有点奇怪,再说,他就这么把一个陌生人留在家里,能放心么?
  等他走了,我按照他说得到厨房去找吃的,果然有一锅热粥,还有几碟小菜。虽然我现在没什么胃口,但是他做饭的手艺确实不错。
  吃完饭我打量了一下这间屋子,是很普通的两居室,基本没怎么装修,家具也很简单,但却干净整洁。一个独居的男人能把屋子保持得这样洁净,真是十分少见。凭他屋子里的摆设可以看出,他条件也不算富裕,看来他说的是实话,那车的确是他朋友的,他买不起。
  若是他朋友的车,我吐到人家车上,他肯定要受责怪的。可是他不但没有责怪我,反而还把我弄到家里(不省人事的我肯定很沉),给我换了衣服,让我留宿,现在他去上班,还很放心地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哪有这么没戒心的人?不可能吧?
  俗话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身无分文,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肯定不是觊觎我的财产,那难道是?天啊,怎么办?可是我是男人啊,虽然我是同性恋,可他不一定是,不对,昨天夜里我遇见他的时候,他背后不是跟了个男人么?还有,他屋子里那么整洁,还做得一手好饭,还长得那么漂亮(从这点来看我倒也不亏),再根据我多年的经验判断他的动作行为,一定是了!怎么办怎么办?我不能就这么束手就擒,景枫知道了一定气死还想着他,还想着他,何夜你这个不长记性的东西,看他都害你落到什么境地了!怎么办?快跑吧,反正他不在家。可是大半夜的,上哪儿去啊?黑灯瞎火还哪都不认识,身上也没钱,简直是穷途末路了!不管怎么说,先跑再说,走到哪算哪,总比在这让变态□好。
  说走就走,我找到我的旅行包,开开门就往外跑。走廊里灯好像坏了,四处一片漆黑。我慌里慌张的往外跑,梆的一声,撞到了一个人,他手里拎的东西散落了一地。
  我俩同时都坐到了地上,唉哟唉哟的叫个不停。
  “对不起对不起”我一迭声的道歉,一边帮人家划拉掉在地上的东西。那人一边爬起来一边说:“本来以为大半夜走廊里没人走,为了省电就没开手电筒,看来还是不行”说着他打开手电筒。
  一开始光线晃得我们都睁不开眼睛,等到我们的眼睛适应了环境,在看清对方的一刹那,都吓了一跳。
  这个人不就是昨天把我弄回家的那个变态么。完了这回肯定跑不掉了
  那人看清了我,也十分惊讶:“你怎么跑出来了,半夜三更的?怎么不早上再走啊?”
  我无言以对,又不知道他有什么目的,只能惊恐的看着他。
  看到我的表情,他脸上现出疑惑的神色,眯起眼睛盯着我看了半天。突然,他把手中拎着的东西往我手里一塞,对我说:“这点吃的是给你买的,你走吧。”然后就从我身边走了过去,看也不看我一眼,嘴里还嘟囔了一句:“好心没好报。”
  糟了,我明白过来,人家是真心实意的助人为乐,可我却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把人家当成变态了。我赶紧三步并作两步追上去,在他身后道歉:“对不起,是我疑心太重了。你帮了我,真是太谢谢了。”
  他不理我,自顾自地掏出钥匙开门。
  “对不起了,实在对不起,是我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原谅我行不行?求你了,都是我不对,其实我心里很感谢你,真的”
  他开开了门,走了进去。我站在门外,不知道是跟进去再道歉好,还是站在外面好。
  他看了我一眼:“你进不进?”
  这下我可乐了,一步蹿了进去。
  经过还算是平心静气的交谈(当然,他还是有一点耿耿于怀),我们简单了解了一下对方。
  他告诉我他叫丁小千,比我小一岁,就在我上次醉酒的那家饭店后身的一间同性恋酒吧打工,所以每天晚出早归。那天他正好放假,于是向朋友借了车,准备好好玩玩,也享受一下平时享受不着的夜生活。好容易钓着一个帅哥,正准备向他秀一下“他的”靓车,就碰到了我这个倚在他车上大吐特吐的家伙。没办法,一场艳遇就这么泡汤了,他把那人打发走了,把醉得不省人事的我弄回家,替我换了衣服,把我弄上床,还得把朋友的车擦干净,否则以后再也甭想借车了。没想到还被我当成了变态。
  我赶紧再次道歉,又说你这么漂亮钓帅哥肯定是不费事,以后我替你上几天班让你有空出去玩之类的甜言蜜语,他才不能么生气了。
  我也向他简单介绍了一下自己,姓甚名谁,多大年龄,从哪来之类的。他知道我是自己离开家独自一人来到S市,就问我为什么。我告诉他是和家里人关系不好,他点点头,也没多问。
  聊了一会儿,他问我:“你现在有住的地方吗?”
  我摇摇头。
  “有认识的朋友吗?”
  我摇摇头。
  “有工作吗?”
  我摇摇头。
  “有钱吗?”
  我还是摇摇头。
  他无奈的看着我:“那你接下来准备怎么办呢?”
  不知道,我说。
  他叹了一口气,说:“其实我也理解,当初我也和你一样,一个人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谁也不认识,没有工作没有钱。当初我想,要是有一个人能帮帮我多好。只可惜我命不好,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不过也挺过来了。你现在就先住我这吧,然后慢慢找工作。等什么时候你吃住不愁了,再谢我也来得及。”
  一席话说得我心里暖暖的。原来他是曾经吃过这种苦,所以现在尽力帮助别人。然后我想到了一个问题,就问了出来:“小千,你当初一个人是怎么挺过来的?”
  他脸上的肌肉僵了一下,露出一副痛苦的表情。
  “不想说就不说了,”我赶紧说,“对不起,是我太多嘴了。”
  他苦笑了一下,说:“其实也没什么。过去了就是过去了。也没什么好羞耻的。”
  他告诉我,他刚到S市时才18岁,也是一个人也不认识,还找不到工作,几天后身上钱就花光了,结果没有吃的也没有住的地方。他已经饿了两天多了,差点就要去要饭了。
  后来在街边蹲着的时候遇见了一个老头,老头要他跟他走,给他“服务”一下,说事后给他一百元钱。他实在饿得不行,又想一百元钱能买多少吃的啊,就跟那个老头走了。后来那个老头很喜欢他,干脆就把他留在家里。有一天那老头突然死了,他才有了自由,也有了点钱,又找了份工作,才活得像个人了。
  但是他说他并不恨那个老头,那时候要不是他收留他,他真的没地方去。而且他对我也不算太坏,他说,作为一个只有肉体交易的陌生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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