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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帮之夜-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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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什麽呢?我竟想不起来………算了,是什麽都已经不重要,反正这里只有我一人。 



再次躺下来,清风吹拂全身的感觉煞是舒服,闭上眼睛躺了一会,忽然觉得手上握著某样东西,我打开来看。 



是一条金色的手链。 



为什麽我会有这个?这是我的吗? 



拿著它仔细端详一会,总觉得在哪里见过它,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直至我看到刻在金链後面的名字时,我才晃然大悟,这的确是我买的东西,是我叫金行的人刻上去的,上面清楚刻著我姓名的英名简写。但我不是将它送给某人了吗? 



对了,我送给哪个人了? 



当这个问题响起时,我顿然感到不安,我是确切地忘记了某样东西,甚至某个人,在我生命的一角里,还有更重要的东西必须去做,这件事令我对生命执著,期盼面前的路,我怎可以在此停留?我还有事情要去做。 



「Kurt…。」无意识间,突然冲口而出的名字,令我想起所有事,那个全身带著创伤的男人,他正在等我,我必须回去保护他。 



站起来,四周的环境立时改变过来,变的漆黑一片,黯淡无光,然而,不论身处什麽环境里,我的目标只有一个。 



「Kurt…。。!!林翱翔…。林翱翔…。。」不断的呼唤以及找寻,纵使双腿酸累,口舌乾涸,我都不想放弃,我想找著他,於是不断向前走,直至看见一点微弱的光线。 







眼皮很重,全身动弹不得,我依稀听到有人在说话,我知道,不能让自己的意识继续模糊下去,否则我又会跌入黑暗的漩涡里,挺上所有力气,我艰难地睁开一丝眼帘,光线立刻射进来,令我不甚适应。当能看见的范围慢慢增大时,我才看清自己身在何处。 



「龙哥,你终於醒了!」阿锋以及几个兄弟站在床边,释然地说。 



「我……未死?」 



「大哥你福大,当然不会死,只是昏睡了很久。」阿锋说。 



怪不得我全身上下的骨头都好像散掉似的,这里是荣叔的私人诊所,看来,他又再次救了我。 



「我很口渴…。。」 



「我去倒杯水给你。」 



看著四周熟悉的环境,我凉过一阵感动,我终於回到这个世界,躺在Kurt曾经躺过的病床,感受他的气味,是他唤回了我,我原本想守护的东西差点在手中流走,是他让我握回了它。 



第一次,我因自己拥有生命而感到赞叹……。。 



*** 



後来听荣叔说,子弹差点贯穿我的心脏,一击毙命,幸好它射得偏离了,致令我还有抢救的机会。但由於是近距离开枪,故仍有一定的性命威胁,单是取出子弹便费了很大的功夫,还好我最後渡过了危险期,否则现在可能躺在棺材里了。 



我在荣叔那里休养了大半个月,康复後第一件事并非回黑义堂,而是来到洪爷的住宅。 



这次只有洪爷一个待在阳台处等我,彷佛知道我会来,他没有做什麽,只静静坐在轮椅上。 



「谢谢你没有杀我。」那一枪是有意射偏的,否则以他百发百中的枪法,我早就一命呜呼。 



「你早知道我不会杀你,对不对?」 



「…………」 



「你赢了,阿龙……」他淡然抛下这句,便回到室内,虽然只有短短三句对话,却已经包含了我们彼此复杂的感情,他是我尊敬的人,但同时亦是杀害我最亲兄弟的人。 



看著阳台前平静的海岸,我忽然想念起Kurt来,他就在海的另一边,不知现在生活得怎样? 







接下来我的生活忙得不可开交,每天几处地盘周围走,舞厅、夜总会、麻雀馆、的士高……要负责、看管的数目一大堆,自从黑义堂的架构改变了,外面一些帮派便想伺机捣乱,新仇旧恨一起来,渐渐,我的生活全被这些生活占据掉,虽然还要干著杀戮、犯罪的事情,但钱和地位於我来说,已经是次要的东西,我只记得,曾经说过要壮大黑义堂的承诺,单靠著这个信念,去支撑我现在所做的事。 



日子一天天过去,当发觉的时候,时序已经进入微凉的秋天,某天收到Kurt的信,他说在美国唐人街一间花店里打工,店主打算年尾搬回老家居住,他有意顶下那间铺,继续经营花店,想起他穿起围裙的不协调样,我不由得噗嚏一笑。我们用著这种最原始最简单的方法维系彼此,倘若透过电话,只怕听到对方的声音时,会激动得不顾後果地去找他。 



感受他字里行间的语气,我心里存在著既兴奋又惋惜的矛盾感觉,兴奋是Kurt终於找到他要走的路,惋惜是这个时候我没能待在他身边。挂念的心情逐天膨胀,即使是一封简单的信,亦能让我呆坐椅上大半天。 



我想,他就是我这生注定走在一起的人吧! 



22。 



在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里,我约了阿秋来到我们以前最喜欢足膝长谈的码头边,他跟以往一样,买了好几罐啤酒来。看见他,我有种久别重逢的亲切感,彷佛经历了很多事,我们脸上露出有别昔日的硬朗笑容。他比以前变得更加成熟,言谈间流露出满满的自信,我们不顾警告牌,穿过围栏坐在河堤上,边喝酒边看著海上一波又一波的浪花。 



「很久也没有这样和你喝酒了。」 



「嗯…。虽然未及一年,但感觉上好像过了很久,那时候我爸爸未死,而你亦未当上龙头。」 



「是啊!」 



「听说你合并了黑鹰和白鹰,这阵子,为了帮内的事,一定很忙吧!」 



「忙虽忙,但早就习惯了。」 



「………。」阿秋忽然低下头,语欲无言似的,我惑於他忽然转变开来的脸孔。 



「怎麽了?」 



「龙哥,或许你会觉得我罗嗦,但我还是希望你别在里面打滚。」 



原来是担心这个,我冲他笑笑,然後喝了一大口罐内的啤酒。 



「我明白你的忧虑,我想过了,当所有事隐定下来,我就会将黑义堂交给其他人,然後退出黑道。」 



「真的?!」 



「嗯,因为我有其他更想保护的东西。」 



「更想保护的东西?」 



「就是我喜欢的人。」 



他一双眼睛霎时睁得老大,彷佛听到什麽天大的秘密。 



「不用这麽惊讶吧!」 



「因…。。因为…。。」他顿了顿,不敢置信地说:「你说有了交往的对象…。。」 



「也不知算不算交往,他现在身处美国,我们没有见面。」我被他夸张的表情逗得发笑。「他本来亦是黑帮的人,後来因为一些事逃出那里,去了美国。」 



「她一定是个既漂亮且能干的女人,否则不会迷倒你。」 



「也可以说是能干吧!但漂亮嘛……。。」我想了想对方的样子。「这个形容词不太尽然,因为他是个男人。」 



「男人?!」阿秋的眼睛睁得更大。 



「其实我自己也没想过会喜欢男人。」看著轮船在海上慢慢驶过,我淡然道:「我在黑道中结下的仇怨太多,为了彻底避开种种恩怨,我打算退下火线後搬到美国和他居住。」 



「龙哥……」阿秋看了我一会,略带感触地说:「你变了,从前你只会拼命为黑义堂做事,根本没为自己想过。」 



「以前我一直认为加入帮会後,永远只能够活在黑暗底下,唯有那个罪恶的角度可以容纳我,但我发现,原来有些东西更加值得我去做,一旦有了这个目标,我便有勇气去掌握自己的将来,这或许就是所谓爱的力量吧!就像诚志改变了你,他改变了我一样。」 



「听你说得这样伟大,真想见见他呢!」阿秋打趣地说。 



「有机会吧!」 



「看来,上天对我们总算不薄…。。」 



「……嗯」 



我们会心微笑,举起酒罐互相碰了一下,然後同时一饮而尽。 



「龙哥,我其实不想你走,但既然你决定了,我亦不会强留你。」阿秋有点哀戚说:「我随时欢迎你回来探我。」 



「好。」 



「来,好兄弟,再为我们的改变乾杯!」他递给我另一罐啤酒,自己亦拿了一罐新的,我们畅快地把酒言欢,忘记时间的流逝、还有过去不愉快的经历。今夜,我们将所有痛苦的回忆通通喝进肚里,这或许是我最後一次见阿秋,我特别珍惜这次相聚,他曾经是我信赖的手下,亦是我爱过的人,无论何时何地,我都不会忘记他。 



人生遇过的人太多,但真正能体会自己、畅所欲言的人又有多少个? 



*** 



往後忙碌的日子里,我陆续收到Kurt的信,由他说开始经营花店、筹备一切物资,到後来拥有自己熟落的客人,閒来还会到社区中心学习英语等,每件事对我来说,彷佛都沥沥在目,他的转变叫我更有动力去面对生活上的问题,就像一个初恋的女孩,我将每封信都珍重地收藏起来,只要看到它们,夜里便不会觉得寂寞和孤独。 



「你们似乎是认真的。」某天,当我到英叔那儿取枪时,他忽然这样说,我知道他指的是我和Kurt的关系。 



「为什麽这样说?」 



「我听说男同志间的恋爱是不会长久的。」 



「能否长久只看乎心态吧!」 



他笑笑。「对了,那小子现在生活得好吗?」 



「有自己的店铺和工作,尚算不错。」 



「什麽店铺?」 



「花店。」 



「花店?!那小子开花店?」 



「嗯。」 



「总觉得格格不入呢!」 



「我也这样想,不过看他的工作似乎进入轨道了,没什麽大问题。」 



英叔不可思议地微笑,将手上预备好的枪械放进皮箱内,然後问我:「今次要和哪个交易?」 



「日本的贺川组。」 



「是吗?那帮人不好惹,你要小心。」他想了想,若有所思地看著我问:「阿龙,你这样拼命干,不是为了黑义堂,而是为了Kurt吧!因为你对洪爷应许过。」 



「或许……。。我一直认为,只要洪爷愿意放过他,要我做什麽都可以,但我想,如果我不能够打理好帮派的事,即使将来离开了亦不会安心。」 



「你要离开黑义堂?」 



「这同样是对Kurt的承诺,我已经厌倦帮里的工作。」我抚过胸前的枪伤。「每当下雨天,这里便会隐隐作痛,好像提醒我在黑道的日子里不会长久。」 



对方会意地点点头。「或许只有美国的自由生活更适合你们。」 



我抿嘴一笑。 



对了,我只想依随自己的意愿行事,或许我和Kurt同样都想活在自由的天空下,随自己方式飞翔。 



一年後的冬天,我正式退出黑义堂,在龙头继任大会上,我将镶有龙型图案的长刀交到阿锋手上,没料到不久後的今天,我会再次站在这个台上,做著相同的仪式,只是角色已经对调了。虽然很多干部反对,认为我这样做是懦夫的行为,但我觉得黑义堂如今有它一定的势力范围,所有交替的事都处置好,我要做的可说是完成了。 



接下来,应该是我对另一个人兑现承诺的时候。 



23。 



来到纽约,我立刻乘地铁去唐人街,这时正值北国冬天,且为圣诞节前夕,市面上洋溢著一片喜气洋洋的气氛,随处都是与这个节日有关的广告和商品,圣诞装饰将整个城市映衬得五光十色,我走在街上,听著商店发出的圣诞音乐,同时感觉到冷洌的寒风迎面吹来,低温的空气促使我套紧颈上的羊毛围巾,忽然点点雪花从天而降,轻柔地包围著所有东西,蒙上一片雪白,这是我在他乡过的第一个圣诞节,亦是首个经历到飘雪的冬天。 



唐人街有如一个迷宫,满布横街窄巷,我看到熟悉的广东杂货店和粥面铺,还有卖蔬果、熟食的市场,就像回到香港一样,这样的环境令我有份满满的亲切感,这儿说大不大,可说小亦不小,分开几个不同的区域,我沿著手上的地址和一本在车站边书店买回来的地图,误打误撞下来到Kurt经营花店的所在地,很快地我找到那间花店,它面向大街,全玻璃的外墙可以窥探店内各式各样、形形种种的鲜花,店四周用一些绿色的矮藤植物围住,增添了无限的生机,来到门口处,我看见一块木制的啡牌挂在上面,雕写著『Wele to sky ‘s flower shop』的字样。 



Sky……他用天空作为这间花店的名称,我可以理解当中的含意与盼望。 



踏进室内,随著门边的铜铃当当作响,映入眼帘的,是一条花道,两旁全是芳香扑鼻的鲜花,五颜六色、缤纷璨烂,加上室内温暖的空气,与外面的世界形成了强烈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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