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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倾国-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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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反反复复将他所说的每一个字拼凑起来,再逐一消化,可消化来消化去,我的脑中依旧是一团浆糊。
  
  高孝珩的话似乎没有打住的意思,他自嘲地笑了笑,继续说着:“可这些又有什么区别呢,总归都是你不愿意跟我说话罢了。尔菡,我不知道你是如何度过那次的灾难,毕竟当时的环境若想求生太过艰辛了,所以我们都以为你已”
  他说得越多,我听得越是心惊,甚至觉得很是晕眩。不知道是自己真的忘了什么,还是他在骗人,可他的样子绝不像是在骗人。所以,我不得不努力地思考孩童时浅薄的记忆,或许在我已经遗忘的过去里,会有他的身影。
  
  想来想去依旧毫无所获,我不记得父母给我取过这样的名字,其实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名字,毕竟我的父母都不姓“郑”。而另一个不得不提及的事实是,就算曾经我真的用过这个还算雅致的名字,我也不可能认识他!相隔一千多年的时空距离,并不是我俩想忽视就有本事忽略的。
  那么郑尔菡是谁呢?
  
  这一刻,天地仿佛都蒙上一层迷雾。而这些迷雾将我重重叠叠地笼罩着,看不到日光,找不到小径。事实上,飘着雪的寒冬,自然看不到太阳,而飘着雪的寒冬,大小路径也都被白雪掩埋了。
  我承认,绕来绕去,还是把自己给绕晕了。
  
  “她”在寒风站得久了,鼻子一痒,我忍了半天也没忍住:“阿嚏!”
  高孝珩飘忽的神思突然惊醒,他看着我,终是说了无关回忆的事:“你自小就畏寒,站久了如何撑得住,有什么话我们进去说。”
  
  我本能的想拒绝,可他眼中的神色太过复杂,有痛彻心扉的哀恸,有难以言喻的希冀,和我看不懂想不通的彷徨。偏偏所有的情绪都那样真实,真实到哪怕是怀疑都是对亵渎。心口竟然有些被压抑窒闷,甚至某个角落莫名地疼了一下。
  我想,这应该是一种可以被称为感染的东西,因情绪的频率相近而引发的共鸣。快乐的,喜悦的,悲伤的,孤寂的,世间成千上万种情绪都会在某一时刻与另一个人恰到好处地融合,正是如此,有了感染,正是如此,有了感同身受。
  被他感染,我终于犹豫地点了点头。
  
  屋内屋外一墙之隔,温度却是天壤之别。我思索着如何将冻出冰渣的碗藏起来,销毁批评我的证据,这厢才得手,不妨身后响起刺耳的一声,吓得一哆嗦,差点将塞进香炉的碗给摔了。
  循声向前看,高孝珩的手正撑在置放花瓶的小台上,脸上的表情有些说不出道不明的惊诧。想到在我屋中他若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可是百口莫辩了,匆忙凑过去以表关心:“你怎么了,没事吧?”
  
  他正在看我,眸光忽深忽浅,当他把视线线移向脚下时,我不明所以地随着看去,顿时反应过来。
  冬季用炭盆取暖,空气十分干燥,我向莲洛要了一盆水放在屋内湿润空气,偏巧不巧的这个倒霉的木盆被我放在门侧,偏巧不巧,这个倒霉的高孝珩一脚绊了上去。倒霉与倒霉,其实是命中注定的。
  偏偏两个倒霉碰到一起的主因在我,所以我很是内疚,内疚之余还有些担心。
  高孝珩竹青衣袍下摆上染着的水渍,实话说我有些庆幸,幸好他没有一脚踩进去,不然多冷啊!冷一点倒还好,一旦把他惹怒了,我可就要遭殃了。
  
  娇羞之态不是谁都做得很好的,一个做不好就有了东施效颦的嫌疑;关心之态也不是谁都能做好的,把握不好程度太过,显得虚伪;不达,则显得虚假。
  而虚伪和虚假其实差不太多。
  娇羞什么的我不太会,关心什么的实话说,我也不太会。这个时候如果能像某些姑娘那样扑过去抓着高孝珩的手嘘寒问暖:“殿下殿下,您还好吧,都是小女子的错,小女子给您赔不是了,您就大人不记小人过!”我应该就不会再担心他生气收拾我了。
  可只是想想,我身上已经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人与人的原则不同,追求不同,故倾向的行为也不尽相同。所以若是让我在虚伪虚假参半的关心认错和开口解释中选一个,我很果断地选后者。
  想到盆子被他踢翻了我还要收拾撒了满的地水,我觉得认错其实没什么必要。
  
  想清楚这些,未来得及说,高孝珩已率先质疑,他的眉头皱着,不像非常生气的样子:“为何在屋内放一个木盆,可是要洗什么?”
  “不洗什么呀。”转念一想,突然明白他在担心什么,我赶紧补充,“你别担心啊,这是清水,干净的,没洗过东西。”想想觉得自己定义错了,立刻改正,“不不不,不是用来洗东西的!”
  高孝珩彻底被我说晕了,此时才回神收回撑着身体的手:“那是用来做什么的?”他扬了扬眉,“还是挪到墙边吧,无论是谁踢到了总归很麻烦。”说罢,他竟越过我径直坐在胡床边,俨然一副不想再说的表情。
  
  我愣了愣,没想到什么都没说,他倒是将此事略过了,我很是高兴的嗯着,跟上去也坐到胡床边。屁股还没坐稳,脸上舒展的纹路便又僵硬了起来。
  小桌上摆的东西虽然不多,也不至惨不忍睹,但桌上的物什委实让人抓狂,让人哭笑不得——紫砂的茶具七扭八歪,圆溜溜的红枣散乱一片,只有摞在一起盘子和小碟还算是主人有着整理的意识。
  其实,高长恭借我住的屋子很整洁,桌榻屏风香炉应有尽有井井有条,但这只是我入住前的状态。
  
  于是,在高孝珩瞠目结舌的目光下,我飞快抓起散乱的红枣放进瓷盘,然后三下五除二地收拾茶具托盘。
  细数自己做过的丢人之事,似乎已经不计其数了。都说人莫要在一块石头上绊倒两次,可我在丢人的这块石头上已经绊倒了无数次,若是很乐观的引用一句郎中名言,那边是——无药可救!
  
  好不容易收拾出待客之地,高孝珩脸上最初的悲戚已经不太明显了。我想,这个现象还不错,最起码我们之间的话题不会太沉重。
  我尴尬地冲他笑了笑:“不好意思啊,今天忘记收”
  “拾”字还卡在喉咙未发出声,高孝珩已打断我,他的话带着轻轻颤音,但每一个字都非常清楚地传来:“你吃红枣?”
  
  我有点发愣:“啊?”他捏了捏眉心,仿佛陷在深深的回忆中,脸上苍白褪去,氤氲着薄薄的红润:“现在想着,那些都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方才我还觉得我们的话题不会太沉重,可他又陷进回忆里了。回忆中的事情之所沉重,因为它们经过岁月的积淀,染了时光的沧桑,也承载了太多的感情。
  “你自小便不喝浆酪羊乳,不吃红枣,哪怕糕点粥食中放了少许,都要推得远远的”
  
  我本要为他添茶的,却因听到这了,蓦地顿住了。
  竹青色的衣服把他衬得真如一株青翠挺立的修竹,隐隐带着春夏间的漫漫雅致。这本该是非常让人赏心悦目的场景,可我只觉得心惊肉跳,心惊于他叙述的事件与我自身是那样的相似,肉跳于这我不记得我的记忆里有一个名唤高孝珩的男子。
  
  错乱的时空里,我是红尘中的过客,他是一方国都的贵胄,两个本无任何交集的人,偏偏让他有了那样长的一段回忆。
  我不确定在他回忆里的人究竟长了怎样的一张脸,拥有如何的品性声音,可她却与我有着相近的喜好,十二岁以前,我确实不爱吃红枣,因为太甜,在老师和母亲的恐吓下,我一度担心吃多了会有蛀牙。
  可他回忆里的姑娘肯定不是我,在这里的我只是一棵无根的浮萍,我的根只会在千年以后。
  
                      
作者有话要说:  修一下这章,下一章还没改出来,现在开始打雷了,马山得把宽带断了,几点更不确定,雷什么时候停什么时候更。依我的经验来看,这个雷应该不会很久的




☆、第二十七章  珩玉(下)

  
  他还在说:“后来,不知为何你便喜欢吃了,旁人都觉得诧异,但原因你只对我说过”
  我拎着茶壶准备给他倒水,随口问道:“那是几岁的事情?”
  “十二岁,恰好是本命年。”
  “啪!”手上一颤,好不容易才提起的茶壶瞬间砸在了桌上。
  
  如此变故委实把我吓得不轻,而高孝珩已迅速握住我的手。指尖捏着指尖帮我擦拭,他焦急地问道:“可是烫到了,疼不疼?”
  幸而茶水不多,没有撒到衣服上。
  紫砂的壶把儿还系着一跟同色的编绳,线绳另一端连着壶盖,而现在原本盖在壶口的盖子被震出去,耷拉着垂挂在壶身上。他低着头,额前垂下几缕黑发,其实他仅仅留给我一个侧脸,可我还是敏锐的感受到他面上专注和担忧。
  
  郑尔菡这个姑娘究竟是谁,如果小时候都不爱吃红枣是个巧合,那同样是在十二岁之后又开始吃了,难道也算是巧合么?
  十二岁之前,我是一个很乖很乖的小姑娘,胆小且听话,老师和母亲都说吃糖有蛀牙,还煞有介事拿蛀牙的照片给我看,我一个害怕,便不吃任何甜的东西,上到糖果零食,下到甘蔗,甜枣。若说每个孩子童年的回忆里都充满了甜食,那我一定是没有童年的孩子!
  十二岁左右的我迎来了叛逆期,终于懂得反抗,不再做逆来顺受的小白兔。好吧,我原本也算不上是白兔子,只是伪装得习惯了。性子里的叛逆和倔强被激发出来,尤其是当我知道有了良好的生活习惯,其实甜食和蛀牙并没有那么可怕后,我开始得寸进尺,并且一发不可收拾。
  
  生活中永远有人无法预料的意外和巧合。我想,隔着千年红尘,我与郑尔菡有些相似的习惯其实也很正常,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世界上的人那样多,难免会有一些在某些方面有重合。
  右手被高孝珩握在手里,正是前天高长恭用来画押的手。他的指尖带着薄薄的暖意,这般姿势却让我第一时间想到,不久前也有一个男子,执我手,蘸上朱砂在宣纸上轻轻的按下去
  郑尔菡这个姑娘对他来说一定是很重要的。他越是这样将对郑尔菡的感情倾注在我身上,我越觉得自己在欺骗他,可我明明什么都没做。
  这件事还真让人烦恼。
  
  十指连心,右手的僵硬顺着血液直上心头,当我终于从高孝珩手中抽出了自己的手时,才缓缓地松了口气。然后抬眼,对上他深沉的目光,竟后知后觉的发现,说话的时候,甚至帮我拭茶渍后,他的视线始终凝在我身上,毫寸不离。
  被一个男子这样注视着,就算我的脸皮比城墙拐弯还厚,还是难免羞红了。我是个小姑娘,没什么阅人经历,这样的暧昧氛围显然只会让我更加不自在。
  想了想,我终于颤颤地伸出左手,覆在紫砂壶身上,很煞风景地回答他:“不疼不疼!茶水是凉的。我没记错的话,好像是昨夜的来着”
  高孝珩:“”
  
  实话说,当初在长安杜陵拜访逍遥公时,我还很是理智地抱怨主人缺席是对客人的怠慢。而现在,我这里没酒就算了,好不容易有的一壶茶,水还是凉的,论起怠慢我应该算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真是世事难料,江河日下。
  不过,好在高孝珩并不不是来喝酒饮茶的其实我宁可他是来饮酒喝茶的,那样的话,我与他之间也不至于这般尴尬了。
  当然,尴尬的是我,与他无关。
  
  思前想后,我觉得自己似乎很对不住他,先连累他被木盆打湿了衣服,后又用半壶凉水招待他,这若是传出去,肯定会有一大拨人批评我。
  我捏着一颗枣,思索着如何补救才算说得过去,以至于没有注意到眼前他的动作。
  
  其实他并未做什么出格的事情,仅是抬起手触了下我的脸,满袖梅香轻轻一晃,他的手已经收了回去。而我的心却没由来的狠狠一跳,然后指尖的红枣步了和紫砂壶相同的后尘。
  不同的是红枣比茶壶轻上很多,也圆上很多,所以它跌落在桌上滚到高孝珩面前,打了无数个转儿,才慢慢停住。
  
  咬着唇,我把视线压得低得又低,不敢再看他。心里像是有着一团毛线,乱七八糟的扭在一起,怎么缕也缕不出头绪。
  高孝珩的手正慢慢伸来,一点一点接近我,准确的说实在接近我的下巴。我不由自主地屏住呼吸,脑中却是空白一片,当他如玉修长的指头仅与我隔着很短的距离时,顿住了,我看到他的指尖动了动,而后慢慢收了回去。
  抬起眼睛,恰好看到他唇角勾出的苦涩笑容,他说:“尔菡,这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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