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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入门(二)-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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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放弃爱情又需要更多的埃尔梅斯、费恩蒂。但是寂寞的时候还需要有家里人支持我。总之我是一个很贪的人。啊,好一座让我对女人的生活浮想联翩的豪宅!    
          
    


第二部 如何成为美女(上)8 第一次扎耳朵眼

        
         
      8 第一次扎耳朵眼    
          
      今天是我人生的一个里程碑。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扎耳朵眼。您瞧!    
      迄今为止我没扎过耳朵眼,并非有什么特别的主义之类。一言以蔽之曰:“疼!”我的朋友之中有人找便宜的地方扎耳朵眼,结果第二天便化脓了。这也是我发怵的原因之一。我特别怕疼。    
      但是看看这世上的女人,10个人有10个人都戴这钻石耳钉!现在的世道就是这样,谁要是戴着大耳环,就会被认为太跟不上时代了。我有很多很多耳环,就为这,一个也不能戴。    
      前几天,我和一个大名鼎鼎的讲究穿戴的朋友一起喝茶,看到电视上出现了女演员某某小姐。我们俩异口同声地说:“戴这么一个大耳环,差劲之极!”    
      她长得挺招人喜欢的,戴一副白色的圆耳环,可实在是显得土气。我当即决定扎耳朵眼。    
      我有非同小可的宝贝。那是豪华的耳针,是我参加“钻石个性奖”时获得的奖品。闪闪发光,非常漂亮。那光芒就会让你想到真的钻石毕竟非比寻常。不戴上它,真是大错特错。    
      于是我马上到熟悉的医院去扎了耳朵眼。就觉得很麻,倒也并不感到疼。早知如此,不如早点扎了。    
      扎了耳朵眼,我很是得意。这回我也跟大家一样了,或者说可以加入讲究穿戴者的行列了。我正偷着乐呢,哲夫打来了电话。    
      “有什么有意思的事儿吗?”    
      “有!有!”    
      他刁钻地、喜形于“声”地叫道。    
      “我说,你是不是在卡姆德加尔森买了双白鞋?然后你还跟人家店主说:‘我有件八年前买的卡姆德裙子,怎么穿才能配上套?’是不是?”    
      看来是跟我一起去的人告诉他的。今年4月,卡姆德加尔森重新装修,搞了个稀奇的橱窗,晚上也发出银白色的光。我手扶玻璃窗往里看,我丈夫对我发了火:    
      “你像点儿人样!”    
      毫无疑问,卡姆德加尔森总店是我最发怵跨入的三个地方之一,就连从门前走过都有些忐忑不安。    
      “那下次我陪你一起去。”    
      时装杂志编辑人A女士说。听说她跟卡姆德的老板很够交情。    
      一直没有机会,不过上周我们两个一起上街的时候她提议进去看看。那天正好下雨,我照例是一身不怕雨淋的打扮。我一个人可没有进卡姆德的勇气,这回跟媒介的实力人物一道,还怕它不成!    
      果然,一进店,大家都上来打招呼。当然是冲着A女士了。    
      “您能光临,我们真高兴。”    
      我由于过分紧张,不觉也装起门面来了。    
      “我,有一件八年前买的卡姆德裙,是一件百褶裙,特叫人喜欢,就跟今年的流行款式一样。请告诉我,怎样才能跟今年的流行款式配上套?”    
      八年前,那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照相的时候,服装师给我配上卡姆德裙。那是一件蝉翼纱的黑色百褶裙,我特喜欢,我跟老板“商量”后,立马就买下了。后来,搬家整理物品又找出来了。就是单穿它也算得上最新款式,可我还想更突出今年最新流行的气派。    
      “不过,就在那一瞬间,你算完了。”哲夫庄严地向我宣告。    
      “你听人家说呀,会穿戴的人,常把5年前、10年前在什么地方弄到的旧货上心调配一下,不也挺带劲儿的吗!我就一直向往着也能那样。”    
      “不过,流行这玩艺儿,每年都有微妙的变化,你那么弄肯定不行!现在这年月呀,像你那么弄的人,只能被人认为寒酸,拿不出手。”    
      “这究竟是谁定的?!莫非是东京都知事石原那么说的?”    
      “社会的潮流就是那样。你可是走了一着臭棋呀。”    
      我这才想起来,怪不得当时老板的表情有些异样呢。社会的潮流把我的大耳环变成了破铜烂铁,把我变成了拿不出手的人了!我现在的安慰,就是光焰夺目的钻石啦。社会的潮流依然在耳垂上!你有意见么?    
         
    


第二部 如何成为美女(上)9 感伤照片物语

     9 感伤照片物语    
          
      迁居时整理物品,找出来了!找出来了!(数量不算多)这便是从前他的照片和信函。    
      我深深地体会到,长期过独身生活也有独身生活的琐事。当时他在海外生活,远隔千山万水的热恋,这些全是那时候寄来的航空信。它们着实让我透不过气来。哦,我想起来了,当时我拿他寄来的信给哲夫看(尽管选了些无关大体的),他却嘲讽地说:    
      “你在跟一个中学生通信吗?”    
      不错,他是个干粗活的,运笔拙劣,汉字也不会写。当时我心想:哲夫这家伙真是个坏蛋!可现在这么一看,那字也真是忒邪乎了点儿    
      另外还找出了一张双人照。那是在雪地里我们两人照的,我很中意的一张。我把它放大了。这种物件是不能拿给我丈夫看的,我就向秘书山小姐炫耀。    
      “哇!您过去的他可真是个美男子呀!”    
      听她这么一说,我真是喜不自胜。    
      “您跟他可真是天生的一对儿啊。岁数也挺般配。一看相片就知道是特要好的两个人。”    
      是吧,是吧,我真是喜不自胜。我这个女人可和玛莉安不同,绝对不说已经分手的人的坏话。当然喽,刚分手的时候恨过他,也跟周围人说过他的坏话。我们不是有缘分才好上的嘛,而且他是我爱得死去活来的人啊,怎么能说人家的坏话呢。    
      我在少女时代,读了许多许多恋爱小说,是一个幻想极其丰富的女孩,但实际上并不曾有任何一件有趣的事情发生。虽说当时是在乡下的学校,可周围的女孩都开始有男朋友了。一上中学,就连原来跟我在一起的窝窝囊囊的同学都有男生给她写信了。可我呢,硬是啥事没有!    
      我暗自担心,胡思乱想。    
      我这辈子大概不会有什么恋人了。不是吗,没有任何一个人对我说什么“我喜欢你”啦,“我爱你”啦之类的话。一想到这些,我就甚感悲伤,不觉潸然泪下。    
      不过,也真是不可思议,到了适当的年龄,还真会有那样的人出现。我有生以来第一次陷入情网的时候,就拼命地问他:    
      “我这样的女孩,配得上你吗?真的可以吗?”    
      我在他眼中,到底是什么样呢?无论在多么热恋中的男孩眼中,胖总归是胖,耷拉眼角总归是耷拉眼角吧。然而他却真心实意地说我“招人稀罕”,当时我想这可真是奇迹了    
      我跟他一起去吃烤肉,一打嗝就满嘴蒜味。最后还在他那住了一宿。我喝醉了,鼾声大作。这是第二天早上他告诉我的。然而,不可思议的是我们的恋情还在继续。我都觉得奇怪。    
      跟我在雪地里一起照相的男人,一想到他,就是现在我都要流泪。那一阵子,我不知道这种奇迹能持续多久,就试探他的心思。我盛气凌人地对待他,做了许多让他讨厌的事。到后来,真的让他讨厌了。    
      他说跟我分手的那封信,直到现在仍保存完好。尽管时间过去很久了,可还是没有勇气去读它。唉,如果当时我有现在的智慧,何至于弄到如此悲惨的结局!    
      但是,不光是这些天真的记忆,我还找出了当年发胖那阵子的许多照片。尽管我现在也属于胖墩儿之列,可那会儿的胖劲简直是异常。面部是双下颏,肚子就跟刚刚通过入门检查的相扑弟子①一般。以前我说过多次,我被称作女罗伯特·德尼罗②,体重上下浮动十几公斤。但是看看照片,最近十年中有数年一直处于超胖墩儿水平。    
      就在我沉浸在感慨之中的时候,哲夫打来了电话:    
      “我说,这次想在‘参观穿戴名人家居装饰’专栏介绍介绍你,怎么样,喜欢吧?你成了穿戴名人了!”    
      要在平时听了这话,我早生气了,可这回我打心里高兴:    
      “哦!我真高兴!十年寒窗,我也终于被称作‘捣饬名人’啦!我说哲夫,看看从前的照片,我胖得邪乎,土得邪乎。我那副德行,你还竟然能在《安安》画刊上介绍我,连载我的作品,谢谢你。”    
      对于我的坦率,就连哲夫都大为惊讶:    
      “要道谢,就跟当时的某某总编说去吧。”    
      可不是吗,某某总编,谢谢你。当时能推介我,这得像第一次对我说“我爱你”的男士一样值得感谢。某某总编是一位女士。尽管如此,看看以前的照片,心情实在轻爽。既能变得谦虚谨慎,又能变得和蔼可亲。你看今天写出这篇,就跟往常不一样吧。    
    


第二部 如何成为美女(上)10 瞧!新居落成

     10 瞧!新居落成    
          
      大家好!    
      我现在正在新居的工作间写这篇文章。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自己思考,自己建造的房子。此前我一直都住在公寓里,很想住独门独户的自家的房子。问我开心不,当然开心啦。当然,一想到贷款,难免有些心情复杂。搬家之前我跟哲夫去看房子,就连爱挑剔的哲夫也都惊讶得不得了:    
      “建造这等豪宅,你打算如何还清贷款啊!”    
      因为我是他的朋友,他才为我担心。这房子虽不算太大,但是,细小的地方都十分考究。有阳光充足的会议室,客厅是白色大理石和白粉墙。沙发是意大利的B&B公司的。放置吃饭家什——书——的地方是在走廊的两侧。    
      让建筑师、建筑公司给搞得好好的我再说这话似乎有点失礼,可说实在的,我这个人本来对住居并不太在乎。正确地说,也许我是因为在食欲和购买欲上耗费精力太多,所以居住方面的欲望就空空如也了。    
      读大学的时候,我住八九平方米的斗室也自得其乐。我在丸井店贷款买了张床,但没有地方放,只好把半条腿伸到壁橱的下格,上格挂一块花包袱皮,放些小东西什么的,可以说这就是我家居装饰的第一步。    
      后来住一间带厕所的不足12平方米房子,再后来住带浴室和厕所的,再后来住东麻布,是一居室半,原宿的是三居室。我一步一步地往上走,但我所住的地方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乱糟糟一团,几乎露不出地板。想来,我能和一位男士长时间交往,大半是由于这种邋遢的性格。怎么说呢,在这个脏乱的房间里,不会有突发事件发生。比如一个不太正经的男士突然暗示要到我房间去,可那屋子的乱劲儿就只能让我谢绝他的光临。    
      我终于发现,盖房子、改变室内的布置,就是一个人迄今为止的审美意识和文化素养的集大成。这对于一个拿花包袱皮儿当窗帘用的女人来说可真够残酷的。    
      但是我拼命了。    
      有人说:“我给你介绍一位装修专家怎么样?”我果断地拒绝了。这是今后我要住下去的房子。如果有谁说这房子格调不高,这只能是我这个人的格调不高。但这仅仅是我自己而已。    
      尽管如此,我想,关于居住怎么能有天生的雅士俗子之分呢?我说的也许不太恰当,穿戴方面的审美能力,只要拼命努力,就能有一定的长进。然而,居住方面的审美能力,长大成人以后再怎么临阵磨枪也是无济于事的。    
      翻开家居装潢杂志,里边介绍年轻夫妇建了一幢小房子,花钱不算多。或者重新装修公寓,无论是色调还是家具,常常使你拍手叫绝。还有年轻的创作家巧用废旧的家具,自己粉刷墙壁,这也同样给人美感。    
      我想起了住在东麻布公寓时的事。当时那里是非常新潮的建筑,以至于在杂志上介绍过多次。那是专为收入较高的工作女性建造的。外面是混凝土的,阳台是钢化玻璃的,外观上特别吸引人。当时我记得有木地板、洁白的墙壁纸。室内设施一应俱全,还有德国产的洗碗机。大体上住着常上电视的名流啦,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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