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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爷爷在位时曾颁布诏书,明确规定你们俩家是不能互为婚姻的······”
作者有话要说:
☆、归舟殷勤谈莺莺
“怎么会有这么过分的诏书呢?”锦乐很郁闷,这闺女是人家养的,不能嫁谁却要由已经变成枯骨的皇帝规定,真是无理!
“还不是因为你爷爷?当年皇爷爷对世家的势力很是忌惮,正在此时,他的宠臣向你爷爷提亲,居然铩羽而归,于是,一怒之下便下了一道诏书,不许几个世家互为婚姻。不过,几家联姻依然是外甥打灯笼--照旧,只是不再像以前那么招摇了。皇爷爷对此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他也觉得这命令有些过火了。可这恰好使崔家和郑家的婚约明面上根本作不得数,给了我父皇一个给张生顺利赐婚的契机,他老人家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李云诚解释道。
“嗯,照你这么说,他俩在一起定然没有阻碍的。”锦乐道。“也许吧!可是,如果那张生另攀高枝,这《西厢记》变成《莺莺传》就不好说了。”
“高枝?你算了吧。《莺莺传》里的莺莺只是个失去了父亲、兄弟年幼、母亲不靠谱的富家女,这样的身份,在那个年代,就算有些钱财也很难保住,所以关于她和张生的事儿她自个儿母亲是默许的,只可惜张生不愿意娶她,换句话说就是根本是玩弄她,就写了几首情诗,结果这姑娘就傻愣愣地贴了上去,最后落得个含恨他嫁的下场。可是咱们穿越的《西厢记》不一样,金贵的前任相国嫡长女,还有一个各方势力争相拉拢的亲哥哥,而且还是博陵崔家之后,三重身份,加上她自身还是个美丽的才女这么个条件,有眼睛的人都知道这比娶一个飞扬跋扈的公主还划算,张生如果不是傻子,自然该知道如何取舍。”
“公子,小姐,该下车了。”外面有人说道。看着锦乐十分不解的表情,李云诚好心解释道:“近两个月下来,水路已经基本贯通,我们现在走水路,比走陆路安全些。下车吧!”
于是一行人便弃车登舟,此船该是崔家私人船只,并不扎眼却也不俗,竟有两层,而锦乐很自然地和李云诚一起住二楼。收拾完毕,锦乐才细细清点随行人员:两位奶妈,四名健壮的妇人,四个丫头,四位厨师,二十名护卫,船工未知,共计不知。李云诚看到她的清单后却笑了:“你看到的只是明面上的,却不知你哥哥真是大手笔!竟然安排了十艘大船,估计连你喜欢的绣花针他都会用金盒子给你装起来拿到船上,唯恐你会出些意外、受些委屈…怪不得晁盖、吴用和阮氏三雄等人要智取生辰纲,真不是一般的好营生啊!”
“那你说,我们会碰到打劫的吗?”锦乐好奇地问。
“我们?绝对不会!”李云诚倒是信心十足。
“我不相信,太绝对了,话说如果真冒出一伙儿剪径的强人,我们该怎么办?”锦乐很不信任李云诚,觉得这家伙十分不靠谱。
李云诚并不答话,而是缓缓从怀中拿出一柄短剑,笑道:“咱们先排练一下。”话音未落,只见寒光陡闪,那把短剑已经架在了锦乐的脖子上,锦乐吓了一跳,不敢动,忙问道:“李云诚,你这是要干什么?”
“‘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若要从此过,留下买路财!’小娘子,快把身上值钱的都拿出来吧!不然,哥哥会亲自在你身上好好搜搜。”李云诚冷声说道。
“呸!李云诚,台词没一点儿新意!你应该说,‘这么漂亮的小娘子真是少见,莫不是天女下凡!啊!天女饶命,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了您老儿,万望恕罪!’”锦乐反应过来,说了这么一通,实在忍不住便笑了出来。
李云诚却是异常无语,这妞真是个奇葩!他这劫匪做的可真憋屈。于是将剑收回,忍不住揉揉了锦乐的头发,很是无奈装作老态龙钟的样子地说:“让你这小丫头片子笑,真是世风日下,竟不知尊老爱幼为何物!咳咳咳······气煞我也!气煞我也!”
锦乐却是笑的更欢实了。她一直奉行笑点低才会天天都有好心情的原则,‘笑不露齿’一直是她所有的好朋友对她的说教内容,最为嘴损的一个朋友居然说,不要求她笑不露齿,哪怕笑时别露牙床也是一大进步······
好半天锦乐笑够了才说道:“那你说,要是碰上抢东西的,咱们该怎么办?”
李云诚却是走到桌子前面,倒了一杯茶,呷了两口,才说道:“只有你这个甩手掌柜级别的大小姐才会问这么没水平的问题,我都不屑于回答。”
“怎么没水平了?你有没有常识啊,‘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懂吗?多少故事都讲述美丽的女孩子出门遇坏蛋,然后美男出现赶跑坏蛋,之后一见钟情,最终以身相许;多少故事讲述帅哥为躲避追杀,找女主的房间是一找一个准,然后美女救英雄,上演一段相爱成美眷的佳话或者是一段不容于世的千古绝恋;多少虐心的故事讲述女主的敌人趁女主不备,买通强盗将其掳走,然后各种虐待、各种摧残,包括心理的、身体的、精神的、物质的、名声方面的等等,昭示着我们可怜的男主对女主无尽的疼惜与爱恋,也考验着我们读者弱弱的小心肝······”
“乐儿,够了,你说起来还没完没了了。我提前通知你,这个世界的传奇不许看!”李云诚受不了这丫头呜呜啦啦的一连串剧情。
“李大哥,你怎么比封建统治者还j□j!好吧,反正那也是用之乎者也之类的语言写成的,还是竖排版!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最令人气愤的是,它们是用与我认识的字形相差了一千年多年的鬼画符写的,除非我脑袋进水了,才会去看它们。”锦乐很是理智地剖析了一下她在悠然居的书房里见到的好几本书,得出了这么个结论。
“鬼画符?小心仓颉半夜爬你窗户!古人最是崇古,对文字很是敬重,就算你只是中文系的半吊子,你也应该知道哦。”李云诚笑道,“这个年代的传奇不是很好看,篇幅还是蛮短的,印刷业也不怎么样,这里的唐高宗李恪是个穿越者,想必你知道。”
“我知道,历史上,李恪恐怕是中国血统最为高贵的皇子,身上居然流着两个大一统封建王朝的皇帝的血液,长得肯定帅的不得了,还十分有才能,他老爹李世民很是赞赏他,可惜最后没当上皇帝,却被长孙无忌给杀掉了!”锦乐话到后来,替这位悲情王子很是不平。
“这位穿越者前辈将现代的关于印刷业的知识带过来了一些,可惜,现在已经废弃了······”李云诚有些惋惜地说。
“为什么?不是应该被大力推广,然后一举再次引领世界潮流,可能便不会有近代史上那一百多年的国耻了,这不好吗?话说,许多人都很热衷于这类的小说,毕竟那段屈辱史是每一个爱国者心中扎得最深的那根刺。”锦乐话到后来声音有些低沉,就算嘴巴再硬,她内心深处也希望自己的家乡能永远和和美美,永远是最好的,而不是备受欺侮的。
“丫头,这些先进的东西根本推广不开,知道吗?像印刷业,因为没有消费需求,便无法刺激商人进行印刷,大多数人连饭都吃不饱,整日忙着耕作,而且连字都不认识,怎么可能买书看?至于那些有钱人,还用得着买印刷厂里印出来的书吗,直接就找人工工整整地誊抄了。这个社会是没有后世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千万字的长篇小说的,别听老杜说什么‘读书破万卷 ,下笔如有神’就觉得老杜看的书堪比国家级图书馆,是牛人一位!一部《论语》才一万六千字不到,北宋的开国宰相还‘半部论语治天下’呢,就八千字不到,都能辅助赵匡胤开创一个新的王朝,可见宋以前的古人正真的阅读需求并不大。你也知道,我们这个民族十分注重实用性,如果觉得没用,就会丢弃——无论是人还是物。所以,那个没有多大用处的新型印刷厂早就荒废了。”
“我懂的。历史上不乏那些可以提高生产力的发明创造,却最终······比如说指南针吧,中国的东西,中国人喜欢拿它搞封建迷信,欺骗单纯的民众;而外国人偏偏能发现新大陆,最终囊括整个世界的财富。”锦乐就答了这么一句。
“好了,扯太远了,这是那个时代的人该头疼的事儿。我们还是说说强盗的问题。你放心吧,这一路上是不可能遇见你所畅想的那些情景的。一路上无论我们在哪里,方圆四十里的情况都会在我们的掌握之中,根本不会有任何危险!”李云诚道,“你哥哥定然是恼了那个围困你母亲和莺莺的孙飞虎,对你更是格外仔细,生怕再有疏漏。崔锦澜小器的很,凡事在他那里挂了号的人从来没有好下场,那个孙飞虎估计是活不了多久了,和他沆瀣一气的人就算是他手下的一个小兵,估计也会很悲惨。”
“这个明白。跟崔锦澜作对,还不如早早去讨好阎王,说不定投胎时还能找户好人家”锦乐小声嘀咕道。
“莺莺前一阵子受了场大罪,你见到她以后可别浑说。”李云诚很是严肃地说道。
“发生什么事了?难道张生落榜了?”锦乐追问道。
作者有话要说: 亲,很抱歉,未来三天我去外地办些事,将连续三天都无法更新。本周日一定会按时更新的。非常感谢你们的关注和支持。祝你们天天都有好心情。
☆、爱起权势锦生隙
“倒不是张生,而是红娘——”李云诚有些欲言又止。
“红娘?很可爱的一个丫头!夹在两个相爱的人中间,成就一段千古奇缘。不过,我一直很好奇,按说红娘是公府千金的大丫头,长得应该很不错。你记得莎士比亚的《第十二夜》吗?薇奥拉女扮男装,成为公爵的侍从,为公爵和他的恋人奥丽维娅伯爵小姐传递情书,不久薇奥拉自己爱上了公爵,而伯爵小姐却爱上了女扮男装的薇奥拉。话说张生怎么就没爱上红娘呢?”
“在这个空间里,这件事恐怕再也不会发生了——因为红娘已经死了。”李云诚扔出了一个炸弹,将锦乐所有的八卦猜想炸得粉碎,“你哥哥接到你母亲关于西厢事件的书信后,很是恼火,怎么会放过那个牵线的人呢?据探子来报,你哥哥崔锦澜当即命人秘密处死了红娘,红娘死后的第二天,你那莺莺姐不知为何,反应很是激烈,卧病休整近一个月,可依然十分憔悴,没有了之前光彩照人的风采。所以我推测,红娘死的那天晚上一定发生了另外一些事,对莺莺来说是极为沉重的打击,所以才会如此。不过,由于崔锦澜的人看得实在太紧,我的人无法靠近,不知道红娘死的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那你说,会是什么事呢?难道是崔锦澜下了死命令,不许莺莺与张生再有牵扯,好好守孝,之后乖乖嫁给郑家表哥,否则就杀掉张生吗?话说一般门第悬殊的恋爱剧情都爱这么演——灰姑娘经常会被告知:如果你坚持嫁王子,王子的前途将会黯淡无光!而王子经常被告知:你若要娶她,将失去继承权!善良的灰姑娘一般会选择离开王子,于是一段悲剧就此产生;穷酸秀才经常会被告知:你什么都给不了她这个贵族小姐,还一直对她死命纠缠什么的,将来让她拜完了天地就跟你一起去讨饭!而此时小姐经常会被威胁:你敢跟这个穷小子走,我就先打死这个臭要饭的!于是秀才要么奋发图强考中状元,抱得美人归,要么早早放弃,看自己所爱的人上别家的花轿。”锦乐对红娘的死虽然惋惜,却并不是很悲痛,不是她没有同情心,不尊重生命,而是——她真不认识这个胆大心细的女孩子,也一直觉得那个红娘只是书里的人物。
“可能有这方面的原因,可这也不至于不能把人弄得跟个行尸走肉一般啊!总之,你见到她以后,千万不要掉以轻心。”李云诚皱皱眉,很是郑重地说道。
“哦,知道了。你能告诉我莺莺之前是什么样子的,之后又是什么样子的吗?好让我有个防备。”锦乐问道。
“之前,莺莺是一个长于深闺的女子,是个花季的少女,充满生机;病了近一个月,十分憔悴,更加瘦弱,也已经失去了昔日的光彩,有些呆滞,仿佛是受了什么巨大的刺激一般。”李云诚描述道。
“多了一个崔锦澜,还真是把剧情搅和的乱七八糟的:莺莺呆滞了,红娘死了,真是的!不过,我若是早穿来一年,说不定还能看看现场版的《西厢记》,”锦乐神神叨叨地说道,“不过,李大公子,你穿来的早,也料及时局,应该看过现场版的吧,给我讲讲怎么样?”锦乐一副“大哥,我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