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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头在说话-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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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再也克制不住情绪了,脾气终于爆发,破口对我吼道。
  “神经病!”他用法文骂道。“你太……”
  他紧缩嘴唇,把快到嘴边的脏话吞了回去。很明显地,他正再度努力控制自己,恢复冷静的态度。
  “你大概反应过度了吧?”
  “你自己想想吧。”我不屑地说。我起身把办公室的门关上,整个人因愤怒而颤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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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骨头在说话   四
  坐在蒸气室里流汗的感觉应该不错,像个绿花椰菜一样。但这只是我的想像。那天我气了一天,健身房并不符合我的期望。运动虽让我稍微消了气,但还是感到心烦意乱。刚才我随着健身房的音乐,把地板当成克劳得尔,用力地踩着。克劳得尔果然是混蛋。猪头、智障,这两个字眼最适合他了。我虽然觉得这两件案子有关系,但就仅止于此。我脑子里一点头绪也没有,根本无法把杀人凶手揪出来。伊莉莎白·康诺、茵儿·托提尔,这两个名字不断在我脑中盘旋,就像在餐盘里滚动的豌豆。
  我换了一条毛巾,让脑子重新回想一下今天的事件。克劳得尔离开后,我去找但尼斯,看伊莉莎白的骨骼处理好没有。我要一寸一寸检查,找出死者曾受过的伤害。不管是挫伤、割伤,什么伤都不能放过。然而,被害人尸体被切割的方式让我感到有些困惑。我得再仔细看那些被肢解处的切口。然而,处理尸体有—定的程序,被害人的骨骼得等到明天才会处理好。
  接着我到档案室去,找出茜儿的案情资料。我花一整个下午研读警方笔录、验尸报告、毒物报告和相片。在我脑海中,一直有东西挥之不去、纠缠不休,坚持这两件案子有所关联。不需回想,上件案子的细节便自动浮现。然而,使我不由自主地把这两名被害人串连在一起的,除了同样是袋尸命案外,似乎还有别的原因。我想找出这两件案子的关联。
  我拿起毛巾,擦拭脸上的汗水。我指尖的皮肤已开始起皱,显然我无法在蒸气室里待太久。尽管广告宣传蒸气浴的效果很好,但我最多只能待20分钟。其实5分钟就够了。
  茵儿·托提尔是在我开始全职工作的那年秋天遇害的,至今不到一年,年仅16岁。今天下午,我把验尸照片散放在办公桌上,但其实我根本就不需要这些照片。她尸体的样子我仍记得清清楚楚,记得她被送进法医停尸间那天的每一个细节。
  那是去年的10月22日,法医室正好举办狂欢派对。那天是星期一,所有员工齐聚在会议室里,喝酒狂欢,这是我们每年秋天的传统。
  当所有人都在会议室里时,我注意到拉蒙斯一个人在讲电话。他举起一只手遮住空着的耳朵,阻隔派对的噪音。我一直看着他。当他挂下电话,目光把会议室里的人都扫过一遍,随后停在我身上,招手要我过去。他还把伯格诺也一起叫来,然后告诉我们刚才电话里的消息。他说,在5分钟前,楼下的停尸间送进来一具尸体。死者是一位年轻女孩,身上有被痛殴的痕迹,并且被分尸成数块。由于死者身上没有任何身分证明,因此他要伯格诺去勘验死者的牙齿,要我去检视死者骨头上的刀痕。
  解剖室的氛围和楼上的欢乐气息形成极强烈的对比。两个警察站得离尸体远远的,一个制服警员拿着相机在一旁拍照。技工一语不发地把尸体搬上解剖台,一旁的警探也沉默着,面色相当凝重。这次没有人敢开玩笑,解剖室里唯一的声音,就是照相机拍摄解剖台上尸体的快门喀嚓声。
  死者被肢解的尸块摆上验尸台,按照人形摆放着。摆放的位置都对,但是由于失去连接点,角度有点偏颇,使得死者看起来就像可让孩子任意扭曲的玩具洋娃娃。只不过,这洋娃娃的样子令人毛骨惊然。
  她的头部被从脖子上处部分切断,切口的肌肉如婴粟般红。伤口附近苍白的皮肤稍稍卷起,像是不敢接触那腥红鲜活的肌肉。她的眼睛半张,右边鼻孔仍残留着干涸的血痕;金黄色的长发,如今湿漉漉地贴着头皮。
  她的身体自腰部被一分为二,上半部的手肘弯曲,双手曾被反缚起来,成为典型的入殓姿态。她的右手仍依附着躯干,未被完全砍断,在切口部位的乳白色的肌腱突了出来,像一条断掉的电线。显然凶手砍第二次便成功了。技工把她的左手臂摆在头部旁边,与身体分离;手掌上的五根手指弯曲着,像一只大蜘蛛的脚,令人不寒而栗。
  她的胸前被纵长地切开,从咽喉直到腹部。她的双乳垂在肋骨两旁,重量把切口的肌肉左右拉开。身体下半部是从腰部一直到膝盖,两只小腿并排摆在原来的位置上。由于失去膝盖关节的连系,摆在解剖台上的这两条小腿往外侧倒,脚趾头指向左右两侧。
  在触目惊心下,我注意到她的脚趾甲涂了粉红色的指甲油。这个女性的相同点引发我心里的伤痛,很想拿白布把她盖起来,尖叫要所有人不要再骚扰她。然而,我却只能站在这里看着,等着对她再次侵犯。
  就算我闭上眼睛,也能看见她头上锯齿状的伤痕,这显然是被钝器打伤的。我还记得她颈部的瘀青位置、仍能想见她眼球出血的情况。她眼球上有小微血管破裂的血痕,这是颈静脉受到强大压力下的结果,这是被勒死的人典型的症状。
  我一想到她的悲惨遭遇,便让我感到一阵心惊。这个小女孩,是她母亲怀胎十月所生,在细心养育下长大,曾参加过女童军,去过夏令营,上过主日学。她的早逝使我满心伤痛,她还有许多未参加的舞会,还有许多未喝的美酒。我们自认为是文明社会中的一员,是20世纪最后10年的北美人,我们誓言旦旦要让所有人都过得幸福快乐。然而,她却只活了16年。
  我擦掉脸上的汗水,把湿漉漉头发往后拨,停止思考,不再想解剖室里的伤痛记忆。然而,那些景象却在心里渐渐融化,使我无法把它们从自己的思绪里分离,像有生命一样。我一直怀疑,我有许多童年的回忆其实是从老相片看来的。相片混入记忆中,产生一种模糊的回忆,影响了现实中的我。然而,相片也许是回忆过往的最佳方式。至少,我们很少在悲伤的时候拍照片。
  蒸气室的门开了,一个女人走进来。她对我笑了笑,点点头,解开浴巾在我左边的椅子上坐下。我拿起毛巾,起身向淋浴室走去。
  博蒂一直等着我回家。当我进门时,它便在玄关看着我,白色的软毛在黑色的大理石地板上泛着柔和的光泽。它看起来似乎有点烦躁?难道它也体会到我的情绪?也许是我多想了。我检视它的食盆,猫食已经快没了。我觉得很惭愧,连忙把食盆装满。博蒂看我把食物装满,便满意地走开。它眯呜两声,翻滚了几下,便轻易地睡着了。它的要求并不多,而且非常容易满足。
  离和戈碧约定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所以我先在沙发上休息一会儿。上完健身房和蒸气浴,使我整个人都快虚脱了。不过,完全发泄精力是它们的好处。我现在觉得很轻松,心理的状况不算,至少在生理上是如此。在过去这种时刻,我一定会想喝杯酒。
  傍晚的阳光照进屋内,透过米白色的窗帘,屋内呈现一片柔和的光彩。这是我最喜欢这栋公寓的地方,在紧张现实的世界里,这里是我最爱的宁静港。
  我住的公寓位在一楼,是这座U型建筑中的一栋,三排楼房围起来的区域,是共有的中庭花园。每排房舍每层只有一户人家,这样可以不受到邻居的干扰。在我的客厅里,有一扇法式落地窗可打开通往花园。在这扇门的另一边还有一个小门,通往我自己的小花园。在城市里,这个花朵绿草繁茂的花园就像一颗罕有的珍珠,过去我从来没有想过我竟然能拥有像这样的花园。
  一开始,我有点犹豫这么大的房子该不该一个人住。我从未独居过。大学毕业后我便回家,而后嫁给被得,生养凯蒂,从未一个人独占整栋房子。结果证明,我根本不必担心,而且还非常喜爱这样的生活。
  一阵电话铃声把我从半梦半醒间拉回现实,我在头痛昏沉中接起电话。话筒传来的却是电脑语音,是卖墓地的推销电话。
  “可恶!”我边骂着,边把脚伸下地板,从沙发上坐起。这就是一个人独居的缺点。
  另一个缺点是和我女儿分隔太远。一想到她,我便拨电话过去。铃声才响了一次,她就接起电话。
  “妈,你好吗?很高兴你打电话来,但是我现在不能和你说太久,线上还有另一通电话在等着,我晚点再和你联络,好吗?”我笑了。这个凯蒂。她总是那么忙碌爱玩。
  “没关系,反正我也没什么事,只是想和你打声招呼而已。晚上我要和戈碧去吃饭,明天再和你联络好了。”
  “好,代我亲戈碧阿姨一下。对了,你不是很重视我的法文成绩吗?我今天考了一个A。”
  “很好,”我笑着说:“明天再和你聊吧。”
  20分钟后,我已把车子停在戈碧的屋子前。她屋子对面竟然奇迹似地有一个空车位。我把引擎熄火,下车。
  戈碧住在圣路易广场旁,这个可爱的广场位于圣罗伦街和圣丹尼斯街间。在广场四周围绕着许多房子,这些房台的造型皆不相同,家家户户的树篱也别具特色,颇有旧日建筑的遗风。这些屋主把房子漆得五颜六色,在院子里种满茂密的夏日花朵,使这个地方看起来就像迪士尼卡通里的景致。
  广场上弥漫着一股特殊的气味,从广场中央的喷水池传来,有点像郁金香的味道。喷水池周围有铁制的栏杆,约膝盖高,上面饰有长钉和精美花边,把水池和四周的房舍给区隔开来。这里的房台很像维多利亚式的建筑,风姿绰约而不失端庄,显然在肇建之时费了一番心力。走在这里,我感到十分舒服,觉得像这样优美的居家环境确实能放松忙碌一天后的心情。
  我看着戈碧的房子。它矗立在广场北边,从亨利茱丽叶街数过来第三幢。凯蒂曾说这幢房子很俗气,就像那件我们不愿意在新春派对上穿的晚礼服。看来她的建筑师也无法阻止戈碧疯狂的想法,只好把她的点子融进设计图中。
  这栋房子有三层楼,外观是棕色的石材。在一楼有往外凸出的大窗台,屋顶上方盖成六角形的塔楼。塔楼上铺有椭圆形磁砖,使塔楼看起来就像美人鱼的尾巴。塔楼上还开了一扇摩尔式的窗户,还用雕花铁栏杆做为装饰。房屋的基部是方形的,但上部却逐渐骤升为圆宫形。房子里每一扇木门都雕花刻饰。在一楼的凸窗左边,一个铁栏杆从一楼直通到二楼的走廊,栏杆所雕的花纹,倒有点像广场中央喷水池的栏杆。在走廊两侧的花盆里绽满早开的6月花朵,每朵都大得超过应有尺寸。
  她一定在等我来。我还没走过对街,就看到她房间的窗帘拉上,随后大门便开了。她向我招招手,然后转身锁上大门,精力充沛地扭转两次门把,确定已把门锁好。她蹦蹦跳跳走下铁栏杆扶梯,身上长长的衬衣被风吹着,像一张大三角帆。她还没走近,我便先听到她身上首饰传来的声音。戈碧喜欢珠光宝气的东西,今晚她在足踝上套上一个小银环,每走一步,银环便发出叮当声响。她打扮得就像学生时代的嬉皮。这是她惯有的穿着方式。
  “今天过得好吗?”
  “很好。”我随口说。
  我知道这并不是我由衷之言,但我不想提谋杀案,不想提克劳得尔,不想提破灭的魁北克之旅,不想提碎裂的婚姻关系,不想提任何会影响今晚心情的事。
  “你呢?”
  “也很好。”
  她摇着头,头上的发绺也随之晃动。尽管她也说过得很好,但我感觉到她也和我一样,不想提任何不愉快的事。我突然感到有点难过,但旋即把这情绪撇开,和戈碧一起刻意遗忘任何伤痛之事。
  “那么,我们上哪吃饭呢?”
  这不是刻意把话题转开,因为我们根本还没开始有话题。
  “你想去哪呢?”
  我开始思索这个问题。我经常想食物就在眼前的样子,以此来选择餐厅。我的心志无疑喜欢实景,可以这么说,用食物来想像较为生动,而不是菜单或冲动。今晚,我想要来点红色够份量的食物。
  “意大利菜?”
  “好哇。”她想了一想:“亚瑟王街的‘韦瓦迪餐厅’如何?我们可以坐在户外吃。”
  “太好了,这样我也不会浪费掉这个停车位。”
  我们斜越过广场,走过草地从阔叶林中穿过。几个老人坐在长椅上,凑在一起聊天。一个戴着浴帽的女人,拿了一大袋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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