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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雄风-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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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显然此他们预料中还多出很多。
  可是这边的人没有惊惶,白振英已经安排好了,他把人员分成两列,第一列射击完后蹲下,第二列站起来射击,枪口对准骑队,不瞄准、不射人,只射奔来的马。
  这是有系统的抵御术,刚好克制了有系统的攻击,马匹悲鸣着,一排排地倒下去,乱成了一团,近百匹的马,在沙上翻腾着,只有很少的几头,冲破了枪弹的狙击,但是在快接近扎营处时,也被一阵短枪射倒了。
  那是小金宝手中的短枪,谁都想不到这个被人所不齿的妓女,会有如此准确的枪法与从容镇定。
  马上没有人,但倒下的马匹后却滚出一个人来,他们是贴在马腹边上冲过来的,可是无法接近,还差着十几丈处,他们就失去了凭恃与掩蔽,手足无措地聚成一团。
  忽而一匹黑马冲了过来,马上一个中年汉子突然扬身而起,直扑向站在帐旁的乌赛珍,小金宝惊呼:“半天云!”
  乌赛珍似乎吓呆了,就在那汉子快要扑到的时候,白振英斜里冲了过去,纠住那个汉子,两个展开了肉搏,翻滚了一阵,人影分开了,半天云的肋上挣着一把匕首,那本是他的,但是在肉搏中,反而被白振英夺过刺在他身上。
  半天云没有说一句话,撮口召来了自己的马,跳了上去,带着他的手下,回头就走了,远处冲来的马队也停止了,半天云挥挥手,带走了受伤的人,留下了一大片受伤的马,那些维吾尔战士知道这才是真正的胜利了。
  他们围着白振英,发出一声声的欢呼,这是维吾尔语中的鹫鹰,用来赞美无敌的勇士,一个新的英雄在沙漠上产生了。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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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拜山(上)
 
  一张大红的帖子,递进了把门的孔九爷手中。
  孔九爷,姓孔大名不全,斗鸡眼,塌鼻子,兔嘴,半道眉,半边耳朵,六只指,罗圈腿外带着驼背,不知祖上积了什么德,生下他这副形相。可是他天生命好,偏偏他老子给他生了个千娇百媚的妹子,让号称金刀镇凉州的吴二爷吴元猛看上了,纳为七姨太,于是孔九爷抖起来了,在猛虎庄当了把门的大爷。
  吴二太爷不是官儿,门口本来用不着这么个人物,但是西边儿路上,金刀镇凉州吴二太爷的名头太响亮了,别说是过路的江湖人,就是新上任的知府大人,也得先上猛虎庄来递个贴子,才能平平安安的把官做下去。
  这没有别的原因,只因为甘陕道上,绵涎万里,都是崇山峻岭,也啸聚了大大小小、数以百计的绿林豪杰,他们都跟吴二太爷有交情。
  交情深到什么程度没人知道,但知道如果没有吴二太爷点头说句话,西起玉门关,北到银川,南到西宁,东到秦岭,就算是有官军护送的饷银,也照样难以平安通行。因此吴二太爷虽在凉州猛虎庄上,整天跟一些姨太太们喝酒摸骨脾挖花儿取乐,门外依然是访客不绝。
  上门投访的人多了,吴二太爷不能一一都见,于是见与不见,就由孔九爷决定了。
  孔九爷的大名不全,自从任了猛虎庄的门上管事后,他自己也觉得不太好听,于是有人给他出了主意:“十全十美的好事完全叫吴二太爷给占了,您是不能比的,怎么也得少一点,您就叫孔九吧。”这就是九爷这称呼的来源。
  孔九爷还只是门上几个帮衬汉对他的称呼,迈过二门,有人叫他秃头,有人叫他斜眼儿,有人叫他六指儿,反正随人高兴,他一样都得哈腰听着,连他妹子养的哈叭狗追着咬他,他都不敢用手推一下。
  出了二门,才是他神气的时候,在门房里跷起罗圈腿,把四尺半的身子埋在一张太师椅里,有帖子送进来,他连眼睛都不张,点点头就送进去了,没回应就是挡驾。
  那倒不是他架子大,而且他只认识三十二张骨脾上的点子,跟横过扁担的那个一字,瞧了也是白瞧,来人的身份全在他的肚子里,拿帖子的人都知道,必须要先报给他听,遇上陌生一点的,还得先给他点上两句。
  今天刚好是一连九天阴雨后的大晴天、孔九爷在那间霉气薰的屋子里推了九天的牌九,输得精光脱底,却赢来了一身风湿关节痛,所以破例把张椅子搬到大门口的广场上晒太阳,刚在陶陶有点睡意的时候,这个不知趣的小伙子就来了,人身上是半身泥点,马身上也是泥点,站在他面前,高出他半截。
  那固然因为他是坐着,但站起来也不会高过人家胸膛去,不必用尺,孔九爷的眼睛就是尺,来人至少在七尺以上。孔九爷一向最恨身材高大的人,因为他矮,但他也喜欢英俊的小伙子,因为他的妹子孔金花喜欢。
  这小伙子就是他讨厌的高个儿,而又是他妹子喜欢的那种小白脸儿,因此他不得不细心打量着,然后他的眼睛亮了起来:“司马月”。
  孔九爷一共做了三件破天荒的事:第一,他没等人帮他念帖子上的字,就认出了来拜的客人,虽然那份帖子他是倒着看的。
  第二,他站了起来。上个月新任凉州知府方大人来拜访,他也只是嗯了一声,点点头吩咐送进去而已。
  第三,拜吴二太爷跟拜京中大官儿一样,除了勿需通报的热客,直上二门,见与不见不是由他本人决定外,初次登门投帖的客人,对孔九爷的一份儿意思是少不了的,孔九爷的赌本儿全是从这儿开销。上个月方知府来拜访,照样也封了十两银子的门包儿,但今天这小伙子两手空空,居然也使孔九爷弯腰屈背地伸出那六个手指的左手,连连往门里嚷着,口中一连声地:“请!请!”
  这小伙子不过二十五六岁,难道真有那么大的万儿,让孔九爷连破三例?
  他是司马月,三环套月,万里飘风。没有人感到奇怪,因为,他是甘凉河洛道上鼎鼎大名的游侠司马月!
  凡在江湖道上混的人也许没听过吴二太爷的大名,但一定会听过司马月,因他是最义气的侠客。最高明的剑手,最多情的英雄,最……
  有关司马月的传说太多了,据说他进了窑子,那些娘儿们宁可得罪了一掷千金的豪客,也要挤到他身边去跟他说两句话儿。
  他跟河洛神剑郑天民相约在长安城外大雁塔下一搏时,长安府的轿子都集中在大雁塔下去了,观战的群众中有一大半是花枝招展的女郎,为的就是要一睹这位风流多情的侠客风采,那一战自然是司马月赢了,但河洛神剑气得差点没吐血,他的剑法不输于司马月,可是才把司马月逼退了两步,周围就涌起一片嚷叫,至少有百来双玉手掏出了剪刀,他若是杀死了司马月,恐怕这些疯狂的女孩子会一拥而上,把他刺成个马蜂窝。最让郑天民生气的是到后来他的精招未出,他那十九岁的女儿就在一边把所有的变化都喊了出来。
  在这种情形下,郑天民还能不输吗?
  司马月的标记是他的剑柄上镶了三个亮晶晶的金黄色圈子,成品字排列,每个圈子上系了一大串彩色丝带,每一个对他笑一笑,或是送他一块手绢儿、一朵珠花的女郎,他都解下一根丝带回赠,那些女郎就拿来扎辫子,假如那家的大姑娘头上没有这种丝带,那就是罩不住的意思,而没见过司马月的女孩子,简直不能算是女孩子。
  司马月在少女们心中有如此份量,却不会引起男人的嫉妬,因为司马月为人很规矩,也很有礼貌分寸。他受着每一个少女的爱慕,却从不跟她们调情,而且他是最懂得欣赏女性美的男人,对最丑的女孩子,他都能找出她美的部份,而加以一两句适当的颂扬之词,给予一个微笑,送一根丝带。
  他是每个少女梦里的情人,却不是轻浮的浪子,他送出了千万根彩带,每根彩带上都带有真诚的祝福。
  今天司马月到猛虎庄来了,来拜吴二太爷,为什么呢?
  孔九爷没有问,既不敢问,也不配问。看了三环套月剑柄上飘拂的彩带,孔九爷就慌了手脚,没经过通报,就把人往里带,而且还努力收缩他的驼背,想把胸膛挺出一点,让人知道他是带了怎么样的一位贵宾来到。
  他也急于想看到那些丫环使女以及小老妈们见到司马月时的样子,尤其是那个见到他就捂着鼻子的春桃。
  “他奶奶的,这小骚货还是侍候我妹子的,背地里见了男人都乱飘媚眼儿,就是见了老子,偏要假正经,捂着鼻子不说,还站得远远的,生怕沾上什么味儿。秃子!秃子!妈的,秃子是你这小骚货叫的?连六姨太都得叫我一声哥哥呢!”
  他在心里嘀咕着,却又感到一阵悲哀,孔金花虽然是他的亲妹子,但叫亲哥哥已是十二年前的事儿了,自从嫁给吴二太爷,她口中的亲哥哥已经变成吴二太爷,而且不怕人笑话,当着人面都是娇声娇气地叫着,叫得他这个货真价实的亲哥哥都会脸红。妹子对他还算客气,没有拣他身上那一项缺点来叫,只是管他叫老孔,那也够窝囊的,连亲妹子都瞧不起他,别人又怎么瞧得起他呢?
  “回头我就站在司马月旁边,瞧你们这些小骚货是否还捂着鼻子躲得远远的?”
  想到这里他才高兴起来,扭回头去看看司马月,浓眉如剑飞鬓,亮而深黑的眼睛,高而端正的鼻梁,不长不短的脸,大小合度的嘴,刮得干干净净的下巴,略略泛着青色,坚毅、英俊,微笑时露出雪白的牙,十足一个美男子的典型,难怪能使那些娘儿们着迷。
  帖子还在他手中捏着,孔九爷不想让别人递进去,他要抢着给那些娘儿们一个惊喜。
  经常二门上都有人的,今儿特别,一个人都没有,连客厅上都是空荡荡的,孔九爷感到很诧然,但也有点紧张,因为他不知道吴二太爷是否在家,猛虎庄是吴元猛吴二太爷的家不错,但猛虎庄的大门只是给来访的客人出入的,庄里的人出入另外有门户,吴二太爷自己更是很少走大门。孔九爷这个门房只管决定递不递帖子,还不能决定吴二太爷是否会接见,他递进来的帖子,通常也是到了二门的客厅为止,自然会有人把帖子接了传进去。
  通常,孔九爷送进来的帖子多半会传话接见的,那倒不是孔九爷的面子大,而是孔九爷的妹子在吴二太爷那儿算得上是个红人,什么样的客人该往里让,预先早就给他透了个底,以免他冒失落个不是。
  孔九爷这个人可有可无,但吴二太爷要这么一个人在大门上现出自己的气派,不过今天孔九爷可就作了难。
  客厅后的第三道门户是禁地,别说是孔九爷,比他更有来头的人也不准进去,除了有数的几个人之外,那一座月洞门就像是一道无形的禁制,虽不设防,却把许多人关在外面,也把许多的秘密关在里面。
  司马月的脸上带着和气可亲的笑容,这笑容使得孔九爷很舒服,司马月的笑能使女孩子疯狂,对男人也有吸引的力量,即使对孔九爷那样的男人,同样地具有魅力。
  孔九爷在大门上是个人物,进了二门,只有他自己在心里把自己当成个人,如果迈进第三道门,他即使在内心也不敢把自己当人了,因为那是属于吴二太爷的天地,在吴二太爷的天地里,只有吴二太爷一个人是主宰。
  但是今天,受了司马月微笑的鼓励,孔九爷突然觉得自己重要起来,无论是谁,在带着司马月这样一个客人都是值得骄傲而自动把腰干挺直起来的。
  因此他拂了拂一张椅子上的灰,那是一张红得发紫的紫檀木椅,上面本没有一点灰,灰是孔九爷拂过后,由袖儿沾上去的,但这份诚意却令人感动,孔九爷的口齿并不怎么清楚,平常他很少开口,他的话只有闷在肚子说给自己听时才流利,可是今儿孔九爷福至心灵,居然把一句话毫不打顿就说了出来:“司爷,您请坐,我这就告诉元猛去。”
  元猛是吴二太爷的官讳,虽然他不是官儿,但是这两个字却很少有人敢直接叫出来,今天孔九爷不知是受了什么鼓励,居然很流利地滑出了口,而且叫得很自然,彷佛他一直就是如此称呼吴二太爷似的。这大概是他觉得在司马月面前,突然激发了自尊,吴元猛既然娶了他的妹子,他就是吴元猛的大舅老爷,对妹夫当然可以直呼其名!
  只是孔九爷的书读得太少,不知道司马是复姓,把那个马月当作名字了,司马月却丝毫没有不悦的样子,拱手笑道:“谢谢,太麻烦九爷了!”
  孔九爷更高兴了:“司爷也知道贱名。”
  司马月笑道:“要到猛虎庄来的人,怎能不识九爷,大家都说猛虎庄的门户,全仗着九爷在照顾着!”
  司马月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对任何人都含着微笑,在饱学之士面前,他能显示山藏海纳的渊博,但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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