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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异档案-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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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有点头晕,敢情天书是同性恋?这可是严重的问题,虽警队没有明文规定警员必须要有正常的性取向,但同性恋在警队中是很忌讳的,一但被媒体发现并大肆炒作,会严重损害警队的声誉。所以,当发现这种情况时,当事人大多会被扣上私生活腐败之类的罪名辞退。

因此,不管是在公在私,我都有必要跟天书聊上几句。

灵犬和鬼瞳象押疑犯似的把天书按坐我身前的椅子上,现场气氛非常严肃,大家都神色凝重,就连平时比较“不问世事”的力士也伸长耳朵靠过来。

我对天书说:“你跟图书馆管理员的事,我们已经知道了,身为一警员,一些不成文的规矩,你应该知道的。”

天书露出一个无奈的苦笑,说:“那我辞职好了。”

我说:“你认为自己走的路正确吗?”

天书说:“是否正确已经不重要了,因为这条路已经走了千百年。”

我们皆脸露不解之色,天书苦笑道:“给你们讲个故事吧……

“千百年前,南疆苗族有一对情侣,男的是族中最强悍的勇士,女的是族中最善长蛊术的巫女。他们本来应该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可惜适逢苗汉交战,作为族中最强悍的勇士没有任何退缩的理由。

“汉人拥有先进的武器铸造技术,完善的军事策略,士兵数量亦比苗人多出数倍,苗人战败几乎是必然的。战争过后,勇士身受重伤,巫女用尽一切方法也不能把他治愈,只能勉强延长他的性命。

“眼看自己深爱的男人即将离世,巫女心如刀割,打算与爱郎共赴黄泉。但她又觉得不甘心,人死如灯灭,走过奈何桥,喝过孟婆汤,今生的一切记忆将会荡然无存。月下密林相聚、日出溪边戏水、夕阳山巅拥吻,这些刻骨铭心的回忆都会与身体一起化作尘土。

“巫女想保留这些记忆,甚至利用这些记忆于来世再续前缘。她争分夺秒地研制一种新蛊术,希望利用这种蛊术把过往甜蜜的回忆刻画在灵魂的深处,即使经历轮回也不会消失。她成功了,在勇士离世前的一刻成功了,她通过蛊术把所有的回忆刻画在双方的灵魂深处,以期求来世再续前缘。

“巫女的蛊术不但能使受术双方保存相爱的记忆,而且还能使双方之间形成无形的联系,引领二人重逢。一但二人相遇,这些记忆就立即激活,从灵魂深处涌出。这样就算经历多次轮回,两人也能不断相爱下去。可是,由于时间紧迫,她研制的蛊术并不完善,存在一个致命的缺陷……

“缺陷就是受术者不能保持原来的物种及性别,或生为同性,甚至一人沦为犬马,一人沦为牛羊。这是一个可怕的缺陷,受术者无法抹去灵魂深处的记忆,也无法改变现状,每一辈子都注定会相遇相恋,然后在痛苦中度过一生。”

听完天书的故事,鬼瞳已流下眼泪了,以颤抖的声音对天书说:“你就是巫女吗?”

天书默然点头,我说:“既然你已回复巫女的记忆,为何不完善这种蛊术,使悲剧不再继续呢?”

天书说:“要把记忆隐藏在灵魂深处已经是不容易的事情,更何况还要不受轮回影响。轮回就像洗涤碗碟,而记忆则是碗碟上的污泥,只有极隐蔽的缝隙才能藏下小量污泥。因此,巫女只能把一些甜蜜的回忆收藏于灵魂深处,而其它记忆早已在轮回的过程中被抹去。”

所有人都沉默了,直至天书起身返回自己的位置开始打辞职信时,我才开口:“你走了,我找谁替你的位置啊!”

天书说:“我的情况要是让外界知道,上头肯定会找你麻烦。”

我说:“知道又怎么样,反正上头对外也不承认我们的存在。但如果你走了,我们的麻烦马上就来了,光是把档案资料输入电脑就有我们忙的。”

天书低下头,怯怯地说:“你们不会歧视我吗?”

鬼瞳他们一同摇头说不会,我说:“老实说,当知道你不可能喜欢我之后,我反而觉得自己更安全,啊……”

天书甩出一个茶杯,砸在我头上。

其实,前几年中央已对同性恋的定义作出修改,从“心理异常”改为“性取向异常”,也就是说,同性恋者也是正常人,只要不做违法的事情,同样是良好的公民,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也许,他们也跟天书一样,在灵魂深处隐藏着一往刻骨铭心的爱情,只是在轮回的过程中这段记忆被抹去了一部分,但残留的部分仍引领他们寻找属于自己的真爱。

[档案廿五 结束]

档案廿六 窥降

董老板的生意越做越大,最近还把公司搬到高级写字楼。本以为搬到这栋位于城市中心旺区的商业大厦里,能把生意拓展到一个新台阶,可是搬过来没一个月就怪事连连,职员都终日提心吊胆,难以专心工作,生意自然一落千丈。

董老板是无神论者,不信鬼神之说,虽然不少怪事发生在身边,但他仍坚持自己的信念,认为是生意上的对手暗中搞鬼,所以就报警了。

像董老板这样主观的人,从他口中是不能了解到事实的真相,因为他会添加一大堆自己的推断及猜测。幸好,他的秘书和他一起前来报案,所以我注意力全集中在这位姓吕的秘书上。

为免受董老板的影响,我特意请吕秘书到另一个房间问话,我说:“吕小姐,现在董老板不在场,请你放心把所知道的情况告诉我。”

吕秘书点头道:“公司近两年的生意比较好,所以老板就想搬到市区中心,一来方便业务发展,二来换个大点的地方也方便多聘些人手。

“老板找过好几间地产代理,才找到满意的地方,就是现在公司所在的商业大厦。这座商业大厦位于市中心的旺区,交通很方便,租金也很合理,而且上一手租客把地方装修得不错,老板只是添置点椅桌就行了,根本没为装修花了多少钱。

“可是,搬进去之后,怪事就不断发生了。首先,我们一走进写字楼就觉得有人在背后盯着我们,可回头却什么也看不见。这种感觉很奇怪,不是偶尔一两次,而是每时每刻都是这样,只要呆在写字楼里就会有这种感觉,但走到外面,这种感觉就消失了。

“开始时只是有这种怪怪的感觉,虽然让人很不舒服,但我们都只是打工的,所以不敢多说什么。可是,后来情况就越来越坏了……

“因为公司生意好,有很多工作要做,加上刚搬迁到新地址,人手也未招聘足够,所以加班是无法避免的。就在搬迁后第一次加班的那个晚上,我忙到九点多也没把工作忙完。虽然有很多工作,但人有三急,总得上厕所。

“上厕所时,我总觉得有人在背后看着我,虽然白天也经常有这样感觉,但在晚上这感觉却让人心里发毛。而且当时厕所里只有我一个人,所以特别让人害怕。上厕所之前,我觉得挺急的,但因为觉得有人在看着我,所以怎样也出不了,这样使我心里更焦急。

“我当时想只是心理作用而已,背后什么也没有,没什么好怕的。虽然这么想,但心里总是毛毛的,就忍不住回头看一眼。谁知道,这次回头竟然看见背后有一双眼睛,正确来说是两个眼球。

“我吓得尖叫,想冲出外面,但却忘记把裤子提起,因此绊倒了。当我从地板上爬起,提起裤子想冲出去的时候,又忍不住回头看一眼,一回头就发现那两个眼球几乎贴着我的鼻尖,差点把我的魂魄也吓掉了。我发疯地跑回去,看大家才平静下来,我甚至连拉链也忘了拉上。

“之后,我病了好几天,请假在家里休息。再上班的时候,发现问题已经更严重了,男同事的情况还比较好点,女同事却全被那两颗眼球吓倒过。女同事要是穿裙子上班,肯定会在桌子底下发现那两颗眼球,上厕所也是。我们都吓得不敢穿裙子,上厕所要么大家一起去,要么走到楼下商场的厕所。

“虽然我们都很小心,但球眼却越来越放肆,害得我们都无法专心工作。前几天晚上,就更可怕了……

“那晚我们又得加班,而且加班到很晚,大概十点钟左右,突然停电了。本来大厦配有自己的发电设备,我们的写字楼里也装有应急灯,但当时瞎灯黑火,大厦的发电机似乎没有启动,应急灯也好像全部坏了,而且窗外的光线竟然也没照进来,我们就像掉进黑洞似的,什么也看不见。

“我当时很害怕,不由自主地尖叫,但我叫了一会,却发现竟然只听到自己的声音。我惊慌地叫其他人的名字,但却没有人回答我,甚至连一点声音也没听见。我想冲出外面,但因为太黑了,撞到不少椅桌,使自己跌倒在地上。

“我实在是太害怕了,就闭着眼睛在地上爬,凭着记忆爬向门口。没爬多久,我就摸到一个有点像皮球的东西,睁开眼睛看,竟然是一颗大眼球。

“我吓很整个人弹起来,这时我才发现周围全是篮球大的眼球,有些在地上,有些浮在半空。我不知道周围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为何仍能清楚地看见这些怪物,只知道自己很害怕。我想往外跑,虽然我已经分辨不到方向,但我还是想跑。可是,不管我往那跑,眼球都会把路挡住,不让我跑。

“更可怕的是,那些眼球中间突然裂开,露出一张长满锋利牙齿的大口,一起扑到我身上撕咬我的衣服。当把我所有衣服都撕碎时,眼球就围着我转,一边转一发出可怕的笑声。

“我被吓得晕过去了,醒来时,同事告诉我,所有女同事都跟我一样看见可怕的事情。但男同事却什么事情也没发生,只是看见我们突然一起尖叫,然后乱跑乱钻,之后就哭着晕倒。至于停电,衣服被撕碎的事情则完全没发生过。”

我跟灵犬一起来到董老板的公司,一进门口,灵犬就说闻到异味。溜了几圈后,他就肯定是福尔马林的气味,是从天花板里面传出来。

我们费了一番功夫,从天花板里面取出一个被画满符咒的黄布包裹的玻璃瓶,瓶里装满绿色液体,浸泡着两颗眼球。

经过调查后得知,搞鬼的不是董老板的对手,而是上一手租客。上一手租客是个香港人,经常要往返本市及香港两地,因为怕自己不在时,员工会偷懒,所以他请了个降头师在公司里下了“窥降”监视员工。结果弄巧反拙,员工都被吓得人心惶惶,倒闭当然无法避免。

这位香港老板在公司倒闭后,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没对藏在天花板里的“窥降”进行处理。而新搬来的董老板见这里的装修还不错,所以就没有再装修,因此也没发现天花板里的秘密。

天书说:“窥降本来只是用作窥视他人,但这个藏在天花板里的窥降却因为失去了操纵者的控制,而胡乱吸收他人精气,已出现成妖的特征。”

我说:“那把它消毁吧,反正董老板也不会追究什么。”

天书说:“也不是一定要把它消毁,留着也挺有用的。”

我说:“有什么用?”

天书露出神秘的笑容,说:“它能把鬼瞳的阴阳眼变成千里眼。”

天书这个主意是不错,但执行起来却不容易,我想鬼瞳一定会把这对泡在防腐液里的眼睛掉进垃圾桶,再砸上一块砖头。

[档案廿六 结束]

档案廿七 黑色星期天

“我很喜欢唱歌,尤其是当我觉得害怕的时候,一定大声唱歌,这样我就不会觉得害怕。可是,没想到这个习惯却给我带来了大麻烦。”

说话的是一名姓贾的女孩,她是某大学的大一新生,不久前曾报称校园里有人自杀,现在又说那个已经自杀死掉的人缠住她。

贾小姐说:“大学里有一遍小树林,那是到宿舍的必经之路。晚上树林很僻静也很恐怖,所以我每次经过时都会唱歌。那晚我唱的是《黑色星期天》,就是那首‘Sunday is Gloomy; My hours are slumberless……’”(星期天是令人沮丧的,我的末日即将来临……)

贾小姐似乎真的很喜欢唱歌,刚才神情还蛮慌张的,一唱起歌来就浑然忘我。虽然她唱得很好听,但这首歌实在是太伤感了,让人听着有点发冷的感觉。

把整首歌唱完后,贾小姐才说:“不好意思,我一唱歌就会这样,忘记身边的事情,那晚也是这样。当时我一边唱歌一边穿过树林,唱完的时候,我看见前面有个人影,因为树林有点黑,所以我只看见是个个子很高的人,我想应该是个男的。

“那个人站着一动不动,似乎是在等人,我有点害怕,就再次大声唱歌,并加快脚步。当我走到他身边的时候,就被吓得跌倒,因为他其实并不高,之前之所以觉得他高,是因为他被一条绳子吊在树上。他自杀了,绳子勒着他的脖子,在朦胧的月光映照下,我能看见他的脸色发青,眼睛凸出来,舌也伸得老长……

“我很害怕,没理会散落地上的书籍,爬起来就跑,还不由自主地唱歌,唱的还是《黑色星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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