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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烟云-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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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姨立刻向被火星烫了般跳起,双手将王洵的胳膊拉住,“这是干什么?回来就回来了呗。好端端的,你拜我干什么?”
    “这几个月,每每想到姨娘的教诲,心中都不胜惭愧!孩儿不孝,就知道惹是生非,如果没有姨娘照应着”王洵顺势起身,笑着回应。场面话说到一半,心中突然动了真情,鼻子一酸,眼泪立刻盈了满眶。
    “你这孩子,怎么尽说这些,这些不着边际的话”云姨那里早就已经撑不住,眼泪滴滴答答淌了满脸。四个多月,时间不算太长,却是王洵从小到大第一次离开家门。第一次脱离了她的羽翼庇护。
    这孩子不是她亲生的,却是她从小带大。如今孩子终于有出息了,做娘的心里如何能不高兴?即便将来见到他阿爷和他亲娘,也可以跟对方有个交代了。我没有辜负你们的嘱托,我把这个孩子养成*人了!
    几个小丫头赶紧递上毛巾,给“老”少两代主人擦脸。云姨接过来,胡乱抹了两把,笑着说道:“不是说要跟秦家哥俩一起去吃饭么?怎么提前回来了。饿了没,我去厨房看看,有没有什么合你口味的吃食!”
    王洵忍了又忍,好一会儿,才把眼眶里的泪水顺着鼻孔里消灭掉。笑着拉住云姨的衣袖,低声回应:“我不饿!您甭忙了,让下人们随便弄点就成!”
    “他们怎知道你的口味?”云姨挣扎了两下,甩开王洵,迈步向门外走,“你好不容易才回一趟家,不能没口热乎饭吃。还是我亲自去盯着吧。你先去后院换了衣服,紫萝也在那边等你呢!”
    说罢,用手帕擦着脸,逃也般去了。从始至终,也没问过王洵那一身血迹由何而来,是不是又给自己闯下了难以弥补的祸患。
    王洵脸上露出了浓浓的笑容。
    这就是家,你不必提防着谁,伪装什么。你就是你自己,可以随意宣泄自己的感情,暴露自己的内心。当你累的时候,它不会嫌你一身酸臭。当你潦倒的时候,它也不会嫌你满脸晦气。而当你稍有成就,家中的所有成员都会以你为荣,尽管那点儿成就在别人眼里几乎微不足道。
    带着暖暖的感觉,他快步走向了自己居住的房间。小紫萝没资格和云姨一道迎接自己的郎君,站在门口,手中捏着根绣花针,绷子上却没有一根丝线。看见期待已久的身影在眼前出现,立刻将绷子和绣花针丢给雪烟,小鸟一样扑入了王洵的怀里。
    王洵的衣服还没来得及换,血腥味和汗臭味一并钻进了她的鼻孔。她把脸抬起来,约略有些惊异。转眼,就又毫不犹豫地贴了上去。双手将王洵的后腰搂得紧紧的,唯恐一松开就要失去。
    无悔,亦无惧。哪怕王洵是个被通缉的江洋大盗,这辈子也要跟他赖在一起。富贵贫贱,悲伤快乐,永远在一起,永不回头。
    王洵笑呵呵地抱着紫萝,感受着自己胸口一点点变得湿润。四个多月来,从没有一刻,他的心脏如现在般柔软,里边充满了幸福与满足。这是他的家,他的女人,他这辈子要保护的所在。没离开之前,不觉得有多牵挂。几个月不见,才一点点发现家的重量。
    “你,你可回来了?”紫萝哭得唏哩哗啦,鼻涕眼泪一起往王洵胸口上蹭,把干涸和血迹重新润湿,染了自己满脸。
    王洵轻轻笑着,没有回应。已经长满茧子的大手,慢慢从对方丝一般的头发间捋过。由发根,到发梢,说不出地惬意。紫萝慢慢抬起头,王洵也恰恰准备嗅一嗅她的发香,二人的目光在半空中相遇,立刻纠缠在了一处,彼此羁绊拉扯,再也无法分开。
    紫萝的脸突然变得如春花般绚丽,红嘟嘟的嘴唇慢慢举起来,长长的睫毛遮住了眼睛。王洵毫不犹豫地吻了下去,如饮醇酒。紫萝的身体瞬间发出一阵战栗,腰肢越来越软,整个人几乎都开始融化。王洵慢慢抬起头,双眼含笑,手臂猛然一用力,抱着紫萝,大步走进屋子。
    “郎君,别,雪烟在旁边看着呢!”小紫萝立刻吓得花容失色,双臂却紧紧地勾住了王洵的脖颈。王洵哈哈大笑,快步走到床前,将紫萝放了上去。“雪烟,去厨房给我烧一桶洗澡水。顺便跟姨娘说一声,我要先洗了澡,然后才能吃饭!”
    小紫萝在床上打了个滚,抓起一件刚绣完的丝帕,盖在了自己的脸上。两只鸳鸯在一波春水间交颈而游,随着她火热的呼吸,整件丝绣栩栩如生。
    注1:生徒。唐代通过官学内部选拔,被推荐参加进士考试者,统称为生徒。
    注2:唐代服饰,三品以上紫袍,佩金鱼袋;五品以上绯袍,佩银鱼袋;六品以下绿袍,无鱼袋。绿袍无标记,则等于没有任何实际职务,只有一个空头官衔。
第六章 惊蛰 (八 下)
    第六章惊蛰(八下)
    小别胜新婚。
    接下来的几天,王洵过得极其滋润。要么在家中跟紫萝腻在一处,说一些只有两个人才觉得有趣的傻话,做一些彼此都开心的事情。要么出门去找白荇芷,听歌,喝酒,打情骂俏,乐此不彼!
    经历了一场风波,白荇芷变得比原来还要纵容他,除了最后一层壁垒之外,几乎满足了他一切要求。“反正,清萍开在池塘里,早晚还不都是二郎的!你就容奴家保留一个小小的心愿,待嫁给你之后,二郎要如何,奴家便如何好了!”
    “我要你每天晚上唱歌给我听!”经历了几个月的军营生活,王洵的性子也比先前沉稳了许多,将大手从对方的衣服里抽回来,笑着打趣。
    “二郎现在每天不都在听么?”白荇芷没想到王洵居然提出了这么一个简单了要求,楞了楞,依恋的眼神中露出了几分好奇。
    “当然不一样,我要你,唱歌给我听!”王洵笑着把嘴唇递过去,贴住白荇芷的耳朵。
    “坏蛋!”白荇芷登时满脸飞霞,逃也般滚出老远。抱了个靠枕当盾牌,躲在后边,遮住半边身体,又羞又娇,声音宛若歌声的余韵,“如果,如果二郎真的喜欢,也,也未尝,未尝不可!”
    “真的?”王洵大笑,两眼登时冒出了热烈的光芒。
    “嗯!”白荇芷咬着牙点头,然后又飞速摇头,“真是没正经。人家还以为你脱胎换骨了呢!”
    “脱胎换骨,那还不容易?”王洵立刻收起笑容,摆出一副私塾先生的刻板模样,长揖及地,“娘子,月明星稀,乌雀南飞,咱们行一回周公之礼,可否?”
    “呸!”白荇芷一把将靠枕丢了过来,笑得在毡塌上直滚。
    笑闹够了,二人又把头并在一起,仔细规划答应给周老虎等人的酒宴。有了白荇芷这能接公孙大娘衣钵的欢场行首在,宴会安排起来从容得多。几乎每个细节,包括括客人们的口味和喜好,酒令的难易程度和针对范围,都考虑得清清楚楚。
    转眼到了三天后,周啸风、赵怀旭等人如约而至。没想到王洵真有本事将公孙大娘和李白两个请来,平素气焰嚣张的周啸风连话都说不利索了,结结巴巴地比划了好一阵儿,才让终于让大伙明白,他有好长一段时间都在碎叶城附近驻扎,城里边,无论是汉人、羌人、回纥人,还是突厥人,都以那里出了一位大诗人为荣。其中好几次,为了争论李白到底是奉命改姓为李的突厥王族,还是正宗的汉人血脉,百姓们大打出手。多亏了安西军及时赶到,才没弄出更大的乱子!
    对于此等殊荣,李白早就见怪不怪。笑了笑,冲着周啸风轻轻拱手,“给周将军添麻烦了。李某乃陇西布衣,恐怕跟突厥王族搭不上什么关系。至于祖上是谁,家谱里记载不祥,李某自己也没精力去穷究。”
    “谪仙真是洒脱!我记得有位前辈说过一句话,人不是畜生,不需要名血名种!”赵怀旭接过话头,笑着赞颂了一句。
    “此言甚妙!”李白楞了楞,大笑着抚掌。“为了这句话,也该喝一大杯!”
    “干!”众人立刻举盏,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放下酒盏,周啸风却怕李白误解了自己质疑他的血脉,结结巴巴地继续解释道:“我,我,唉,我是个粗人,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了。青莲居士不要责怪才好,我只是想说,在碎叶一带,无论胡汉,皆以李兄为荣!”
    “父老乡亲们的厚爱,着实令白惭愧!”李白冲着周啸风轻轻点头,“好多年没回去过了,不知道故乡那边变成了什么样子?”
    “没,没什么变化!”提起安西四镇的风貌,周啸风紧张的心情终于略有缓和,喘了口粗气,向李白描述道:“一切都是老样子。大漠、黄沙、古道、驼队,还有的就是一排一排的胡杨,胡杨树”
    “还有我大唐将士,手持长缨,在大漠雄关之间纵横驰骋!”高适快速接了一句,替周啸风补全了整个西域的雄伟画面。
    在座当中,李白出生于碎叶,崔颢曾经去边塞上游历寻找出人投地的机会,高适充任过陇右节度使高仙芝的掌书记,岑参刚刚加入封常清幕府,做了一名掌管文书判官。相互之间,倒也不乏共同话题。很快,便热闹地打成了一片,杯来盏往,不亦乐乎。
    公孙大娘依旧没忘记上次酒宴的欠账,不待酒酣,便寻了机会上门逼债。李白和高适早有准备,笑着调侃了几句后,便把两首赞颂其舞姿的诗作拿了出来。看得白荇芷极其眼热,暗中不断给王洵使眼色,让其向李白等人替自己也求一首诗,以便日后跟同行姐妹们炫耀。王洵却不好意思每顿酒都要求对方拿诗作来换,摇摇头,故意将白荇芷的威胁视而不见。
    见二人老是眉目传情,周啸风等人便又开起了玩笑,问白荇芷是不是觉得欠了王洵的救命之恩,打算以身相许?白荇芷登时羞得面红耳赤,径直往公孙大娘身后躲去,逗得众人哈哈大笑。笑过了,高适和李白却不知道周啸风口中的救命之恩是怎么回事情,忍不住好奇追问。跟大伙一混得脸熟,周啸风立刻本相尽露,当即添油加醋,将三天前王洵英雄救美的壮举描述了一番。
    故事说完,立刻搏了个满堂彩。李白、崔颢、高适、王荃等人都拍案赞叹,佩服王洵武艺超群,给了某些仗势欺人的家伙一个痛快的教训。王洵却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想了想,低声解释道:“不是我的武艺好,而是那三个家伙身手太差了些。连马上重新装填骑弩的本事都没学会,偏偏还出来当刺客!”
    “小家伙,不带你这么埋汰人的!”高适以为王洵在谦虚,忍不住笑着打趣。
    “是啊,你赢得固然干净利索,却也别太看扁了别人!”作为王洵的好友,张巡也笑着忠告。
    “他们的身手的确很差!”颜季明第一次跟李白、高适这种风流人物打交道,却一点儿也不怯场,见大伙误解了王洵的意思,立刻主动帮忙解释。“当时我就在路边,本打算上前帮忙的,可没等找到合适机会。明允兄已经把刺客都解决掉了。依晚辈之见,不光是那几个刺客身手差,王家养的一众家将,还有长安县的捕快,帮闲,以及守备城门的禁军,好像本领都不怎么样。反应慢得出奇不说,遇到硬茬,就立刻怂了。”
    “得,照你这么说,京城里边的各个衙门,还有禁军各营,等于养活了一群废物了!”作为一名京师勋贵子弟,马方非常不满意颜季明说起长安城时不经意流露出来的轻慢,笑了笑,低声反问。
    “除了各位所在的飞龙禁卫之外,其他恐怕正是如此!”颜季明笑了笑,毫不客气地回答。
    “你可真敢说,好像见过多少精兵强将一般!”马方立刻撇起嘴,冷笑着点评。
    “至少,跟在下见过的范阳节度使麾下兵卒比起来,相差距甚远!”颜季明也年轻气盛,立刻针锋相对。
    李白在几个月前因为一场误会,曾经跟王洵交过手。知道后者实际斤两到底有多重。虽然后者又在军营里苦练了四个多月本领,可若说到达了脱胎换骨地步,未免有些太夸张。所以,他很快就接受了颜季明的看法,并且很是认真地追问道:“你从河北来?见过范阳节度使麾下的精兵?”
    “家父曾经在安节度麾下行走多年,最近蒙其推举,出任常山太守之职!”颜季明点点头,低声回应。
    自从那日看到长安县的捕快们和太原公府的一众家将相继出乖露丑之后,他心里就一直有些忐忑不安。这种不安的感觉到底从何而来,却又很难说得清楚。今日跟马方一斗嘴,颜季明心里随即意识到了真相。令他不安的是范阳节度使麾下的骄兵悍将,与长安城的武备力量之间那种鲜明对比。前者跟后者起,就像恶狼身边趴了只羊羔,想要让恶狼不起任何邪念,简直是没有任何可能!
    不禁官府的爪牙们外强中干,通过几天来的观察,颜季明还清晰地发现,护卫京城安宁的几支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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