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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的怪物-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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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息了仅仅一天,徐福再次被通知外出执行任务,这一回的刺杀目标是一名无良商人,据说他侵吞了许多不便露面的合伙人的股份以及应得红利,掏空了整个公司,悄悄地申请到绿卡,转移了数亿元现金到国外,已经做好了开溜的一切准备,把负债累累的烂摊子扔下给别人收拾。


    接到任务后,徐福第一个想法就是,狗咬狗,一嘴毛。


    凭心而论,如果得到的信息是真的,那么这将是一个相对愉快和容易的任务。


    守卫打扮成的司机把徐福送到一座废弃的工厂里,递给他一只仅有两粒子弹的远程狙击步枪,告诉他爬到最高的烟囱顶部,朝正西方望去就可以看到目标,那位奸商今天将会到法庭出席,充当原告,讨要一笔数额不算很大的债务。


    按照事前安排,要求他在奸商刚刚走出法庭大门,到台阶中间位置时予以射杀,最好是一枪爆头,让目标没有说话的机会。


    爬烟囱的过程当中,徐福数次感觉到腿软,攀登了三十多米之后就再也不敢往下看。


    空中风很大,如果松开手坠落,后果不难想象。


    他自嘲,毕竟还是一名菜鸟级别的血族,心志远谈不上坚强。


    烟囱顶部有一个钢筋焊成的架子,他蹲下,感觉腿在发抖,开始担心任务完成之后怎么离开。


    感觉脚底下仿佛一直在晃动,耳边风声嗖嗖,他开始认为建筑工人是世界上最勇敢的好汉。


    比预定的时间稍迟了几分钟,目标出现在七百多米外的大楼门口,洋洋得意地走下台阶,一群记者模样的人围在前方,举起各种摄影器材狂拍。


    他放下望远镜,举起枪,从瞄准镜继续观察目标。


    这时,他意外地平静下来,不再感到惊慌,暂时忘记了自己与地面之间的距离。


    没有任何意外,子弹准确命中了目标的鼻梁。




生死由命

躺在黑乎乎的房子里,徐福舒服地睡了很久,几乎完全丧失了有关时间的概念。


    他认真估算已经多少天没有外出执行任务,最终感觉到一头雾水,也许是三天,也许是十天,反正弄不清楚。


    他决定,下一次如果见到那位永不睡觉的老头,要申请把手机留在身边,如果不行,至少给个电子表。


    狼人C九被送回来,弄出的响声让徐福从迷糊中清醒过来。


    守卫渐渐走远。


    “吸血的兄弟,你在吗?”狼人拍打墙壁。


    “我在。你好些了吗?”徐福问。


    “现在没事了,少了两只手指,肚子上留下一个大伤口,浑身没劲,恐怕得养一些日子才能完全恢复。”狼人的声音渐渐微弱,显得乏力。


    “多吃多睡,赶快养好身体。”


    “谢谢你把我背离现场,不然我可能已经挂了,保龙一族的特别行动组常常处死像我这样的伤员。


    “怎么会这样,难道不分敌我,一概如此处理?”徐福感到惊讶。


    “在他们眼里咱们只是工具,损坏了就扔掉,事情就是如此简单。”


    “听说狼人的身体非常强悍,受到重伤也能迅速恢复,是这样吗?”他问。


    “正常情况下确实如此。可是我在这里有两年多,期间或重或轻的受伤有将近百次,身体状况已经远不如从前,以后如果一同外出执行任务,只能请你多出些力,我恐怕是不行了。”


    “坚持住,也许会好起来,一切都可能会变好,只要我们不放弃。”徐福用自己都不相信的话来安慰狼人。


    “据说有些比较厉害的吸血鬼可以化身为蝙蝠,自由的飞翔,真有此事吗?”狼人问。


    “没亲眼见过,或许是有的,我说不好。”


    “我还听说,吸血鬼在面临人类大规模攻击,即将灭族时,可以抛开盟约,不受任何限制,肆意发展同类,把身边看到的每一个人都变成丧尸或僵尸。是这样吗?”狼人问。


    徐福回忆起曾经看过的血族内部教材,其中确实有意义相近的规定。


    “这完全有可能,如果保龙一族再像这样组织人手四处胡乱发动对血族的攻击,或许会招致可怕的报复,从而引发无法收拾的大麻烦。”他说。


    “但愿这一天早点到来,我们或许可以趁乱得到逃离的机会。”狼人说。


    “狼人内部有相似的规定吗?比如身陷绝境时胡乱咬人,大量制造同类。”他问。


    “没有,情况不一样,比方我咬了某个人,伤者要等到月圆之夜才会变身和发狂,平时基本没有异样表现,要想随心所欲的控制变身,得经过许多年修炼才行,整个过程曲折而复杂,不像吸血鬼把人咬死那样立竿见影,立即生效。”


    “你在这里呆了两年多,执行任务时见过多少个同伴死掉?”徐福说。


    “有许多,一共二十五个,其中有吸血鬼也有狼人。我能活到现在全靠运气,许多次都应该死掉。你现在的房间里曾经住过六名同伴,他们外出的时候一个接一个全死了。”


    徐福苦笑:“这真是个凶宅,我偏偏住进来了。”


    “生死由命,我已经不再考虑未来,活一天算一天吧。”狼人声音渐低,似乎在抽泣。




做坏事需要理由吗

黑暗中,守卫打开了结实的铁门。


    “起来干活了。”


    冷漠的声音在寂静的狭小空间内回荡。


    时隔多日,徐福再次见到了狼人,他瘦了一号,面部仿佛全是骨头,令人想起刚从烤箱内拿出来的鸭子。


    狼人脚步虚浮,身体常常莫名其妙地摇晃,朝徐福点点头,挤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走到电梯旁边,徐福看到一个十三岁的女孩,从身体周围散发的能量场和体温看,她是人类。


    她没有穿制服,也不像是来游玩的。


    女孩面带可爱的微笑,向徐福伸出手来:“你好,我的编号是S四,等会跟你一起外出杀人,请多关照。”


    “你好。我是E十九。”徐福感到诧异和困惑,这算什么回事?为何把一名孩子弄来做这样危险的事,难道她也是怪物吗?


    “C九,几个月不见,你怎么弄成这个样子,真可怜,估计你活不了很久啦。”S四对狼人说。


    女孩身后站着两名血族,一男一女。


    老头的脸出现在一块巨大的显示屏上,手里拿着雪茄,得意洋洋地下达命令:“你们到中央公园内的鬼城,经查实,那伙经营者有四个,全是吸血鬼,把他们都杀掉,一个也不许放跑。”


    守卫为每个人围上腰带,然后推入电梯。


    徐福看了看墙上的钟,凌晨三时。


    “十多天没出去了,闷得慌,等任务完成后抓紧时间去逛逛街,看不到人也没关系,能闻一闻外面的味道都好。”S四说。


    “你为什么会跟我们一起外出干活?”徐福问。


    “我喜欢杀人,去年在学校里把音乐老师和几个同学弄死了,被保龙一族发现,不想去坐牢的话只能听他们指挥。不过我和你们不一样,等再过几年,只要我表现足够好,他们会让我加入保龙一族,成为正式编制。”S四有些得意。


    “你有什么特殊能力,怎么能够杀死老师和同学?”徐福问。


    “我能用目光搬动不太重的东西。那几个人平时老跟我过不去,于是就让墙砖从天而降,穿透了他们的脑袋,没想到竟然会让保龙一族的侦探发现。”S四回答。


    “杀人能使你感到愉快吗?”徐福问。


    “最刺激啦,我喜欢把动物弄死,从小鸟到小猫小狗,看着它们血肉模糊的样子我就高兴,最爽的事还是修理人,有一次在超市里我把几个胖姑娘绊倒,看着她们从电梯上滚下来摔得头破血流,我开心了整整一下午,连鸡腿汉堡都多吃了一只。”S四似乎很喜欢说话。“


    徐福想起自己曾经开枪杀过的陌生人,心里感觉怪怪的。


    “你这样做之前是否考虑过选择适当的目标?比如某个人比较坏或者长得难看之类理由。”徐福问。


    “做坏事需要理由吗?”S四盯着徐福,“只要我愿意,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否则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我有点担心,行动中你会不会乱来?把事情弄糟。”


    “当然不会,我又不是小孩子,当然不会做削弱团队实力的事,咱们是一起出去玩的同伙嘛,就算要捣乱也得等到办完事之后。”




暗夜

一辆旅行车把五个人送到中央公园围墙外。


    月黑无风,云层低沉,连路灯也不亮,这个时候显然十分适合进行暗杀活动。


    守卫递给徐福一只手枪,给其余四人每个一把大刀和一把短刀。


    “我也想用枪。”女血族说。


    “上头安排好的,我只能照办。”守卫冷冷地说,“你们必须保护好S四,如果这小妞有什么三长两短,四个全都完蛋,‘砰’一下齐腰炸成两截。”


    爬墙进入公园之后,徐福想把枪换给女性血族使用,但她表示拒绝。


    “你拿着吧,其实我不擅长玩热兵器,年纪大了,无法适应新鲜玩艺儿。”女血族说。


    从外表看,她也就是二十岁左右模样,按事前指定,她是此次行动的头目。


    她的编号是E五,男性血族是E十一。


    “你很老了吗?”徐福问。


    “已经六百多岁,还是人的时候,我曾亲眼见过朱元璋,那会儿他是起义军的头领,骑着大马的样子很招女人喜欢。”女血族看了看徐福,目光中流露出一丝笑意,“你刚变身不久吧,看得出还很嫩。”


    狼人C九喘着气,十分费劲地跟着其它人的脚步。


    S四突然说:“此次行动你们全得听我的,因为我是候补保龙一族。”


    “小妹妹,你杀过几个人?对血族有多少了解?”男吸血鬼问。


    “我不管,反正就得听我的。”S四说。


    “声音小一些,被对方听到有了防备就不好办。”狼人说。


    “听到又怎么样?我就喜欢大声。”S四说。


    “好吧,你来指挥。现在请告诉大家,接下来该如何做。”E五若无其事地说。


    “用得着伤脑筋吗,咱们这么多人,还有枪,冲过去杀个痛快不就得了。”S四洋洋得意地说。


    “那好,等会请你冲在最前面,我们跟着。”E五说。


    “我凭什么地在最前面?给你们做挡箭牌吗?”S四说话的音量立即降低了许多。


    “当头领的人就得冲在最前面,历来如此。”E五说。


    “那好,我不当头了,让给你。”S四知难而退。


    徐福一言不发,伸手扶着狼人前进。


    “兄弟,这刀拿在手里总觉得很重,等会我恐怕帮不上忙了。”C九低声说。


    “还能变身吗?”徐福问。


    “大概还能,就怕变身之后耗光最后一点劲,然后死掉。”


    “这样就别变了,等会你站在S四身边,我挡在前面。”徐福感觉狼人的身体很轻,手触摸到的部位很硬,似乎全是骨头。


    “我们这个团队的战斗力很成问题啊。”E十一回头笑了笑。


    “别说丧气话。”E五说。


    一行五人悄悄接近目标所在小楼,里面没有响动,估计对方在睡觉。


    徐福想,如果他们养一只狗看门,己方的行动肯定会被发现,可偏偏狗与血族仿佛世仇,难以合作。


    他不禁回忆起雪儿,不知它现在流落何处,是否还活着?据说有些丧尽天良的人常常偷狗,不是为了卖钱或者勒索,而是杀掉吃肉。


    他很担心,怕它经过一段不缺乏食物的日子以后忘记了自己的流浪狗身份,如果这样,它会被饿死。


    但愿有某个好心的人收留它,或者给它东西吃。




血族绅士

去年秋天,徐福曾参与过一次群殴,和十几名同学一道与街上的混混作战,对方人数较少,体格却更为强壮,并且经验丰富。


    冲突开始后,徐福左右手各执一片板砖,热血沸腾地与同学们一起冲过去。


    整个过程已经记不清楚,回忆起来总有些莫名其妙,事后其它人或多或少都受了点伤,徐福却毫发无损,警察出现,控制住局面之后,他才发现手里的砖头上粘着别人的头发和血肉。


    不知为什么,面对前方黑暗中的小楼,他脑子里全是那一天打架的片断。


    十多套件浅色的衣服挂在树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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