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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在聊斋的世界里-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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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玉第一次见到还好说些,宁采臣已经见了两次,一次比一次的收入高,这样的收入太逆天了。
  “我也要写小说!”宁采臣气有些粗,有些喘。
  “我一直以为写小说是下等读书人的事情,可是谁能想到其中居然会这么的暴利,日收入二三千两白银,比我家一年的收入还要高很多、很多的,几倍啊,几倍啊,人比人这是要死啊。”
  “我这里读书,每年还要花不少银子,子腾你却能够大把大把的赚钱,这一比,可让我怎么活,羞愤难当啊。”
  “不行,我也要写小说。我也要赚大钱!”
  身子一转,宁采臣便想去房子里闭门写小说。大有一种不成功便不出门的壮烈慷慨。
  “宁兄!”
  王子腾无奈的喊了一声,宁采臣毫不回头。挥一挥衣袖:“不要阻止我,谁也阻止不了我,你能写的出来,我也能够写得出来,不求纹银三千两,三百两也行啊。”
  最后一句,明显有些底气不足。
  王子腾抖了抖肩膀,不在规劝他,这事情。说多了,就会在人心中留下影子,倒不如让他试试,到时候撞了南墙,自然就会回头。
  有了这三千两纹银,加上一开始的银子,红玉的手头现在已经有了纹银五千两。
  “写小说来钱真的是太容易了吧。”红玉看着手里的纹银五千两,知道有些人家,纵使做一辈子的苦工。也不见的能够收入白银五千两。
  而王子腾只是动了动手中的笔,写了几篇小说而已,就获得了这样巨额的财富。
  太逆天了。
  小青蛇在一旁听了,不服道:“红玉姐姐。不是说谁写的小说都能够获得这么多的银子,这世间也只有公子写出来的才值这么多钱的,你说说谁的小说能这么曲折起伏。谁的小说中能写出问世间情为何物这种可以名垂千古的华章?”
  红玉自问也读了不少书,更是御剑夜行过不少地方。但确实没有见过写的比王子腾更好的文章。
  小说好,其中的诗词更好。都可以说是开一派之气象,垂万古之青史。
  王子腾笑道:“钱财不过是身外之物,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不用太过在意,只要能够维持咱们的日常生活就行,其余的钱,都要散发出去,或做一些小生意,让钱财流通,或行善积德,惠及天下百姓,千万不要攥在手里,不在流通,成了死钱,那可就是守财奴了。”
  红玉点了点头:“子腾,既然这笔钱是我来用,我想现在咱们只是租着房子也不好,毕竟我们以后可能会在曹州长居,就要在这里安置家业,第一要紧的便是要有一套房子,我想用手里的钱,先去买一套房子,你看如何?”
  “买房子吗?”
  王子腾深以为然,无论怎样都要有一套房子,他可是清楚的记得,自己重生之前,在自己工作的地方,无数的同事,为了一套房,无不贷下了巨额贷款,需要还贷十多年,二十年,成了房子的奴隶。
  房奴啊!
  一成房奴终身毁!
  想起来就让人觉得分外沉重。
  而王子腾从来没有想到过,会有这么一天,自己也能够在城里买上一套房,当红玉提出买房子的时候,他都有一刹那的恍惚。
  “能够在城里有自己的房子啊,咱也成了有房子一族了啊,可以不做房奴吗?”
  小青蛇、红玉的耳朵都非常的尖,听王子腾说起房奴,都不由得一愣,两双美眸中都带着疑惑望向了王子腾:“房奴,什么是房奴,房子也能成为奴隶,是不是山中老房,年深日久后也成了精怪,这精怪成了别人的奴隶吗?”
  王子腾一阵无语,倒也不好解释房奴具体是怎么回事,便含糊其辞道:“差不多就是那么个意思,红玉,你看是我去问房子,还是你去找房子?”
  红玉道:“我是个妇道人家,在曹州城里,也没有什么熟人,不如你去找吧!”
  王子腾笑道:“好吧,我明天参加清水诗话的时候,去问一下张玉堂,张玉堂家里在曹州财大势雄,人脉极广,他应该认识不少出售房子的人,看一看有没有什么合适的房子,有的话,咱们就盘下来,以后就是咱们在曹州的家。”
  红玉脸红扑扑的:“我们要有自己的家,这里搭理的再好,终究不是自己的地方,住在这里,心里总觉得缺少些什么。”
  既然要买房子,自然要把做好人好事的事情,往后压一压,毕竟要买一套房,再加上装修一下,谁知道需要花费多少。
  独善其身若是做不到,如何能够兼济天下?
  几人说了一席话,红玉回去照顾自己的母亲,另外便是修行剑道神通,现在自己的母亲的身体若是有机会康复的话,待母亲的身体康复以后,自己便要仗剑去除掉自己的仇人。
  一家满门,除了自己和母亲,尽死仇人之手,这样的血海深仇,不能不报!
  这么多年来,已经打听清楚了仇人的底细,只是一直牵挂着母亲的身体没敢动手。
  而红玉离去后,王子腾本想去找宁采臣讨论一下后天清水诗话的事情,见宁采臣的房子屋门紧闭,显然宁采臣正在屋里构思着小说。
  笑了笑,王子腾转身离开。
  虽然绝大多数的小说,都是为了博人一笑,但是没有一些阅历,一些文字水平,外加一些超出常人的想象力,根本就写不出来高水平的小说。
  不是高水平的小说,想要卖钱,几乎是不可能的。
  或许,百万字的小说,还没有人家十万字的小说买的多。
  这就是差距。
  若非王子腾的脑海里,有着百万藏书,他也不敢走上这一条道路。(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二章:诗话之俺是驴

  东方一轮红日,照耀出来漫天的光辉。
  随后却被一缕缕的乌云遮掩,寒风骤然吹来,轰隆一声雷鸣过空。
  天地之间,顿时下起来淅淅沥沥的小雨。
  青萝小伞,雨气蒙蒙,一群群年轻的书生,意气风发,踏着古老的青砖,向着曹州城外,一路走去。
  阳春二月,春雨如丝,苍茫大地上,遥望草色近却无。
  丝丝的雨水落在身上,带着一丝丝的凉意,小伞轻抖,雨花四溅。
  “这次诗话,除了永丰学堂的永丰公子,其余等人,不足为惧,这一次大考,咱们宏易学堂的秀才占了所有名额的十之**,足以碾压其他学堂,独占鳌头。”
  这是一群穿着一身蓝色长衫的年轻书生,这些书生心高气傲,雄心勃勃,一路之上谈笑风生,不时有人指点四野,意气风发。
  “十次大比,我们永丰学堂没有压住过宏易学堂,这一次清水河畔,众人咏诗,有永丰公子压阵,说不准能够一雪前耻。”
  这是一群青衣长衫的书生,带着一种压抑的目光,向着前面的那一队穿着蓝色长衫的书生,明亮的眸子里带着一些不甘。
  青衫书生的后面,陆陆续续的,来了许多成群结队的读书人,都是曹州各大学堂的读书人,来人不少,足足有四五十号人。
  每一年,各大学堂之间都有一次诗会,永丰学堂已经连续十年大败宏易学堂。十年光阴,多少学子。无尽的羞辱。
  他们一直想争这一口气,想压宏易学堂一头。成为曹州最好的学堂。
  作为最好的学堂,不但能够吸引曹州附近的学子涌入,获得大量学费,还能够得到曹州县衙的支持,获得大量的资助。
  利之所在,众人相争。
  这已经是第三天了,这些学子们都是前往清水河畔参加清水诗话的人,有的是今年大考,高中秀才的读书人。也有的是,各大学堂中,每一个班中的前两名,一起前来观摩学习。
  清水诗话是一场读书人的盛宴,这里的每一首诗词歌赋,都将会以最快的速度传播向整个曹州,旋即名动曹州,频传天下。
  这样的一场诗会,将会让读书获得极大的名声。这样的名声对他们将来高中举人,有着极大的影响,诗会的第一名,只要不是太离谱。基本上都能够高中举人。
  清水河畔在曹州城外的一处山上,是山上的一条瀑布,从那十数米以上的山头骤然垂落下来。水花飞溅,如玉龙下山。形成一滩清水,沿着山路低洼处。流了下来,久而久之,形成一条清澈可见底的小河。
  小河弯弯,沿着曹州城外东流入海。
  这条小河便是名动曹州的清水河,宛如一条玉带环绕着曹州府。
  到了这里的学子们,不拘一格,席地而坐,三三两两的聚成一团,谈笑风生。
  “这一次咱们宏易学堂中的秀才人数是宏易学堂的数倍,甚至前十名中,也占了七位,可是永丰学堂永丰公子却横空出世,独占第一名,成为乡试第一!”
  宏易学堂的秀才们聚集在一起,语气中对永丰学堂的永丰公子是又怕又敬,永丰公子横空出世,才高八斗,文武双全,无人能比,据传是永丰学堂的创始人的关门弟子,是专门培养出来,为永丰学堂一雪前耻的人。
  “只要让卫公子或者张公子他们两个人中的一人出马,缠住永丰公子,我们这一次的清水诗话,也会和前十年一样,硬生生的压的永丰学堂抬不起头来,永丰一倒,其他学堂谁是敌手,不足挂齿了。”
  这一届秀才,第一名便是永丰学堂的永丰公子,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分别是宏易学堂的卫公子、张玉堂、李子昂。
  “孟大人到!”
  “张学政到!”
  “徐夫子到!”
  “李夫子到!”
  。。。。。。
  随着一声呼喊,便见那曹州城外,有着一人,锦帽貂裘,一骑绝尘,后面许多人跟随着,向着清水河畔而来。
  到了清水河畔,但见那清水河畔,青草悠悠天不老,渌水荡漾清猿啼。
  孟县令一身便服,脸上挂着笑容,朝着清水河畔上,最大、最高的一块青色巨石上面走去,这块青色的巨石极大,上面放着一个小桌,桌上放着一壶酒,几个杯子。
  所有的秀才、童生们,看着前来的孟县令,无不站起身子,对着孟县令行着注目礼,孟县令微笑着,带着张学政他们一起走上青石。
  坐下后,孟县令道:“今日是读书人的事情,清水诗话,大家自由发挥,可不能少了好的诗词传世。”
  众人躬身道:“学生自当尽心尽力!”
  随后,各自寻了地方落座,秀才们坐在前面,童生们坐在后面,按照各自的名声,依次而坐下来。
  张学政道:“现在是阳春二月,万物萌发,生机勃勃,还请大人趁此大好光阴,给这场诗会,出第一道题目!”
  孟县令笑道:“好,那我就却之不恭了,第一道题目,便以春为题,大家自由发挥,诗词歌赋都行,佳者当饮一大杯,以助诗兴。”
  题目一出,众人都在沉思的时候,宏易学堂的李子昂忽然站了起来,望了一眼人群中不显眼的王子腾,嘴角划过一丝诡笑。
  “李子昂,难道你已经有了佳作?”孟县令也是进士出身,诗词造诣极深,见李子昂站了起来,顿时一喜。
  李子昂道:“学生鲁钝,还没有好的诗篇,我却是知道,永丰学堂的丙等生班里的王子腾一人独败甲等生班里的所有的人,此人有大才,此时一定有了绝好的诗词,还请大人,能够让王子腾当场作诗,让我们这些秀才,见识一下,王子腾的大才。”
  甲等生班中,有秀才镇场,依然让王子腾横扫,确实证明王子腾有大才。
  孟县令看了李子昂一眼,说着:“谁是王子腾,可有诗篇?”
  王子腾站了起来,声音故作沙哑道:“学生不才,确实有了,只是学生的嗓子不好,已经写在纸上,还请大人过目,让李秀才用京话给大家读一下,给大家抛砖引玉。”
  让人把自己写好的东西递了上去。
  孟县令非常惊讶的看了一遍,嘴角一裂,差一点笑出声来:“好是好,只是太好了吧。。。。。此诗一念,李子昂当名动曹州!”
  李子昂接过来,不信王子腾能够做出来什么好诗,扫了一眼,直接念道:“《卧春》!”
  众人:“我蠢?”
  李子昂:“暗梅幽闻花,卧枝伤恨底!”
  众人:“俺没有智商,我智商很低?”
  李子昂:“遥闻卧似水,易透达春绿!”
  众人:“要问我是谁,一头大蠢驴?”
  李子昂:“岸似绿,岸似透绿,岸似透黛绿。”
  众人:“俺是驴,俺是头驴,俺是头大驴?”
  李子昂念完,顿觉是首好诗,脸色苍白,想不到自己一不小心,成全了王子腾的名声,而在李子昂念头转动之际,清水河畔传来哄然大笑。
  只听众人道:“俺是驴,俺是头驴,俺是头大驴,好诗,好诗,果然好诗词!”(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三章:杀人不见血

  “俺是驴,俺是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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