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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烟斗-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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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儿。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挑过吃的东西、穿的东西。而且特别听话。小的时候,是怕自己不听话会被送到那个穷村子。长大一点后,总会在心里默默感谢上帝没把我降生在那个穷地方,觉得自己很幸运。商健的父母说,他们就是想让商健将来能够离开那个村子,能考上大学,过上好日子。我妈当时就对他们说,商健以后就是她的孩子了。他们能负责多少就负责多少,一分钱都拿不出来也没关系。并且,我妈向他们保证,她一定要把商健培养成为一名大学生。商健父母流着眼泪,握着我妈的手,感动得说不出一句话。商健在我们家住了两年多,我妈真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孩子来对待。每当到了换季时,就带我俩一起去街里买衣服。有好吃的,总是先可商健,我妈说商健没我身体好,而且他学习任务重,比我需要营养。有一次,我妈把商健给骂哭了。因为商健学习学到很晚了还不睡觉,我妈心疼他,担心他第二天受不了。结果,商健哭,我妈也哭,我也莫名其妙跟着哭。商健不负众望,他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升入重点高中。最后,他考上了北京大学。并且在美国念完博士后回到北京,现在北京某科研部门担任要职。还有一个叫宫玉玉的女学生,父母离婚后,谁都不想要她。她爸爸在南方做生意,跟他同居的那个女人不许他带女儿。而她的妈妈,带女儿生活了一年后再婚。男方各方面条件非常好,但就是不允许她妈妈带孩子。这样,宫玉玉就没有人管了。她爸只好把她安排在她大伯家。她大妈是那种特没素质的女人,靠在街头摆地滩过活。她把宫玉玉当丫环一样指使,还常常不给她饭吃。 



第六章:蝶影迸碎了黄色的花香(5) 
王朔 
宫玉玉被逼得曾二两次自杀,最后一次抢救过来后,我妈直接把她接到我们家里。我妈把宫玉玉的爸爸妈妈都叫到家里来,问他们是否同意她来抚养他们的女儿。宫玉玉那个没有人性的家长竟然说,他不白叫我妈抚养,他每月给我妈三百元钱。把我气得立刻把他骂了出去。 
我妈告诉宫玉玉,就当他爸妈死了,她是她唯一的亲人。宫玉玉哭着说,她早不认为自己还有爸妈了,在她心里,她父母早死了。就这样,这个宫玉玉又在我家住了将近两年,她上高中住校后,也在周日休息的时候来我们家。她说,她想通了,必须管她爸爸妈妈要钱,不能总花我妈的钱,但她永远也忘不了我妈这个恩人。宫玉玉现在已经结婚了,她的孩子管我妈叫姥姥。她跟她老公开一家影楼,生意很红火。平时没多少时间,但逢年过节的时候,她们一家三口准会来我们家,真的像我妈的一个女儿一样。像商健、宫玉玉这样,在危难的时候得到过我妈帮助的学生绝对不只他们俩,我都能写出一本书来。在这些学生当中,最让我妈感动的是一个叫何心仪的女学生。何心仪父亲早逝,母亲精神有问题,只能常年住在精神病院里治疗。何心仪的姥姥奶奶家都没什么亲人了,只有一个姑姑和一个舅舅还都在外地。我妈只好把何心仪带到我家来。何心仪不爱学习,一看书就头疼。我妈也不勉强她,只要她天天跟着听课,能学会多少是多少。就这样,我妈一直把何心仪带到高中毕业。她没考上大学。何心仪对服装特别感兴趣,我妈就帮她开了一个服装店。开始的时候,属于小打小闹。没想到后来,她越做越好,弄了好几家连锁店,钱也越赚越多。成了一个很有名气的女老板。自从何心仪开了服装店以后,我妈就再没买过衣服。她穿的衣服全是品牌货,一件衬衫往往都是几百上千元。全部由何心仪提供。刚开始时,我妈坚决不穿她拿来的衣服,为这事,我妈还把何心仪给骂了一顿。但她就是不听,最后我妈拗不过她,也就只好穿那些衣服了,她觉得挺自豪的。五年前,我妈患上了严重的肾炎,最后发展到必须换肾的地步。何心仪立刻跟我妈说,把她的一个肾给我妈。我妈坚决反对,说她还有儿子呢。何心仪一听这话就急了,说我妈没把她当女儿看待,她伤心得大哭了一场。她对我妈说,当初要不是我妈照顾她,她早没今天了。因为她已经做好了自杀的准备。她觉得自己没有活着的必要。所以,她这条命是我妈给的,别说一个肾,就是整个一条命,她都愿意给我妈。最后,到底是何心仪把一个肾移植给我妈的。我妈把她的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用在了她的教学工作上,很少关心我的事,更不会想到我的心理感受。可能在她心目中,我是一个不用她操心的好孩子吧。记得我妈曾在一次师德报告中说过这样一句话:我自己的孩子非常懂事,我几乎可以不用去管他。所以,我才得以把更多的精力花费在学生们身上。我妈这个人就是个典型的工作狂。几乎每一个女人都对逛街和服装感兴趣,但她就不喜欢。她也不喜欢收拾房间,尤其不爱做饭。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可以给自己弄吃的了,大一点之后,我妈甚至连饭都不给我做了。她自己对吃的也不挑,能填饱肚子就成。一直到现在,我要是不回家做饭,我妈就常常不吃饭。我结过婚,不到一年就离了。提起我前妻,我也烦。她是我妈的一个学生,叫庄乃豫,其实她也得到过我妈的帮助。她是一个私生子,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她对“父亲”这个词的了解是在小学一年级,在此之前,她妈从来就没跟她提过。她的一个同学跟她妈在一个单位,知道她家的一些事。有一次,两人在玩耍时吵了起来。于是,那个同学就骂她是“野种”,说她没父亲。 



第六章:蝶影迸碎了黄色的花香(6) 
王朔 
她大哭着找到老师,问老师“父亲”是谁。老师给她确切地解释了父亲这个词的含义。她这才意识到自己跟别人不一样。回到家里以后,她质问母亲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别人都有父亲,而她没有。母亲一言不发,只是哭泣。庄乃豫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去寻找她的父亲。在火车上遇到好心人把她送了回来,但她从此不再跟她妈妈说话。 
为这事她妈自杀了。庄乃豫成了孤儿。后来,她的一个远房阿姨收留了她。这个阿姨没有正式工作,自己也有一个小孩儿,丈夫常年卧病在床,全家人只靠她一个人烤地瓜维生。生活非常困难。庄乃豫上初中时分到了我妈那个班级,我妈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就叫她住在我们家了。一住就是三年,直到她考上一个师范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一家机关幼儿园。庄乃豫是我妈最心疼的一个学生。她长的很漂亮,但不像那些漂亮女孩子那么趾高气扬。她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很惹人怜爱。可能我当初之所以能喜欢上她,主要也是因为这一点。公平地说,她这个人没什么缺点,对我对我妈都好得不得了。但就有一点叫我忍受不了,她简直就是我妈的一个翻版。我至今都不明白,一个小小的幼儿教育,庄乃豫怎么会对它投入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每天回到家里,坐在那不是写文章,就是看书。她的论文经常被发表在一些教育期刊上。跟我妈一样,她也不喜欢逛街,不喜欢好衣服,甚至也不爱做家务。我要是不喊饿了,她肯定不知道去做饭。最让我无法忍受的是,她从来没跟我撒过娇,没结婚时以为她是不好意思,结了婚以后才知道她根本就不会。可想而知,一个连撒娇都不会的女人该有多没劲。可这种事你又不能教她,这也不是教的事。我要是跟她急吧,轻了,她不吭声;重了,她就开始哭鼻子。她哭的时候要是能钻到我怀里哭也不错,可她偏偏干巴巴地一个人躲在卫生间里哭。最要命的是,她往往哭完了就跟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照样对我好。我就糊涂了,不知道她还是不是女人。我印象中,女人应该很麻烦的。古人不是说,唯女人与小人难养也嘛。我遇到这么一个乖巧听话的女人,弄得我躺在她身边,连一点激情都没有。也许我对庄乃豫要求太高了,但她也够折磨我的了。我跟她提出离婚,她坚决不同意。拖了一年多,最后我告诉我妈,她要是再不答应我就离家出走。她这才给我手续。但她就是不肯搬出我们家,她说,她没跟我结婚时就把这里当她的家了。我妈也不反对她留下。最后,我只好自己出去住。她跟我妈都认为我这是在耍小孩子脾气,闹够了,我就会回家的。她们哪里知道,我心里永远都不想再接受庄乃豫。她越是这样赖皮,我就越是讨厌她。我俩就这样,又拖了一年多,她看我实在没有可能再回心转意了,才从我们家搬走。我也因此结束了一个人在外面租房子的日子。我俩之间的矛盾都是因为她不了解我。我跟她说,我不喜欢我这个工作。她听了之后感到莫名其妙,她认为,工作没什么特别的好与不好。只要你认真投入地去做,你的工作就一定会做得很出色。我说,非要我做一件我不喜欢事,那我岂不是很苦恼嘛。可她认为,喜欢不喜欢不重要,你每天总得做事,做什么没有多大的区别。我说,我喜欢搞一些文艺类活动。可这与我的本职工作经常发生冲突,她就会说,那就不做好了。在外贸你每月拿一千多元的工资,老了还有老保,那还瞎折腾个什么劲。她认为我太不成熟。你看,我跟她根本无法沟通。不离婚才怪。我曾在广州待了半年,又在深圳待了一年多。去过好多家文化公司应聘过节目主持人,或者,演唱我自己作词的歌曲。结果,都没成功。最后没辙,又回到原来的单位继续干我的老本行。整天一点意思都没有,真的很烦。 



第六章:蝶影迸碎了黄色的花香(7) 
王朔 
我没有结婚的打算。跟别的女人也处过,尤其在南方时。那时候,我每天都提心吊胆地,担心老板炒我。我一个月之内曾被炒过三次。这种没安全的日子只能靠女人来调解心情。在广州时,我与一个跟我合租的女人产生了一段感情。她大我七岁,非常年轻漂亮。 
她在鞋城做事,月薪五千多。我们一起出去玩时,费用总是AA制,我别想花她一毛钱。她这个人的原则就是女人不能倒贴男人。她主张各花各的,分开时谁也不欠谁的,心里舒坦。可我那个时候,经济结拮是经常的事,她从来不肯接济我一下。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她不收拾屋子。厨房脏得没法下脚,地面更是看不出本色来。她从来没擦过一次。这一点她可太像我妈了,但不同的是,我妈忙工作。而她什么都不干,往床上一躺,一边吃零食一边看爱情小说;困了就睡一会儿。醒了接着吃,接着看。休息时间就这么被她打发了。我真的是太讨厌不收拾房间的女人了。渐渐地,我们两人之间擦不出一点火花来了。即使她穿着睡衣很性感地从我身边走来走去,我也不会心动。到了这种地步,就只能跟她分开了。可由于房子没到期,只能继续住在一起。这个家就更别提了,以前是我收拾,现在连我也不管了,脏得一蹋糊涂。她也真够可以的,就这环境,她还好意思往回带男人。说真的,我看到别的男人跟她在一起,心里不嫉妒,却替我那个男同胞难过。从南方回来后,我的心情一直不好。有一阵子我对女人没一点兴趣。因为工作上不开心,对别的事也很难提起兴致。尤其是我母亲得了病。她好了以后,庄乃豫又出事了。跟我彻底分开以后,她嫁到了伏龙湾市,但仍然在天都市上班。这期间,我的一个同事给我介绍了一个女朋友,也是幼儿园老师,教音乐的。我们第一次见面后彼此感觉都不错,就把关系确定下来。女孩叫童叶,很柔很媚的那种。她也特别会哄人,经常主动来找我,给我做一些好吃的,尤其会煲汤。我跟你说过,我最不喜欢不做家务的女人。所以,像童叶这样的女孩子我真的很喜欢。没用上多久我们就有了那种关系。我发现她跟我好像不是第一次,这无所谓,我本来也没打算跟她结婚,她这样反倒对我有利,免得相处的时候,我心里有压力,觉得自己对不住人家。我一直认为,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如果你不想跟这个女人结婚,那么她最好不是处女。这样,分开的时候,大家会觉得很轻松。有的女孩子因为把她的第一次给了你,就会要求你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弥补这一次。这是很痛苦的一件事。童叶喜欢出去游玩,我俩经常利用休息时间到各处走走。她说她特别喜欢吃伏龙湾的油条,我俩就在一个周六的早上坐火车去了伏龙湾。我们刚一下火车,还没等走出火车站就碰到了庄乃豫。她见到我跟童叶在一起,就愤怒地拽着童叶的胳膊,问她要不要脸。我被弄糊涂了。童叶抡起胳膊就给了庄乃豫一个耳光。两个女人立刻撕打在一起。气得我左右为难,我一手使劲抓住一个人的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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