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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是你,不是北京-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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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一些日子张伟健又来找杨妮,一定要她说清楚前几天她的最后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那这种作品就更没有存在的必要性了,这是什么意思?” 
  当时杨妮正在同一个叫陈大同的行为艺术家讨论行为艺术的问题,见他急不可耐,就转身对他说了这么一句: 
  “我其实一点也不懂。” 
  说罢哈哈地笑起来。 
  没想到这句话更叫这些艺术家着迷。当下张伟健就激动得在房间里乱蹦乱跳,久久难以平息被深深打动的心灵。自此,杨妮有了第一个死心塌地崇拜者,同时,附带听到了这句话的陈大同也对她着迷起来。 
  这陈大同的名声更为响亮。去年在中国美术馆的一次现代美术展上,他以一项惊世骇俗的行为艺术真正地惊了世骇了俗。那就是,在展览的最后一天,他竟在美术馆乱砸乱打,把一部分艺术作品砸得稀里哗啦,虽然他为此被拘留三天,但却没有因赔款而负债累累,因为那些被砸的艺术品是他事先争得同意,那些艺术家捐助给他的这项艺术行为的。而他,就因为这次行为和入狱的壮举而闻名京城。 
  他的这次行为艺术叫做:《世纪末──艺术的崩溃》 
  他是在姜大胡子那儿认识他的。他逢人便谈行为艺术的伟大,说它是平面绘画的超越,是美术的未来所在,也是艺术的未来所在。只有行为艺术才是真正的艺术。回头他跟杨妮说起这个人,杨妮说: 
  “他那样叫做艺术?他那样要叫做艺术,那我早是个伟大的行为艺术家了。” 
  当时姜大胡子也在,他赞同地点头不止:“说得好。你真是《皇帝的新衣》的那个小孩。可惜我们都是大人了。对了,回头一定要请你喝一杯。” 
  那天陈大同在姜大胡子那儿,姜大胡子就把他带到他们这儿,想让他尝尝杨妮这个“小孩”的厉害。 
  陈大同照例大谈行为艺术如何如何,杨妮“咚”地拨一下吉他说: 
  “我搞过一个行为艺术,可惜当时没有记者在场,被埋没了。可惜呀一个天才的艺术家,被埋灭在地底下,暗无天日呀。” 
  “你说说看。” 
  “你知道吗,我化了两年的时间,做了一件一般人要两年才能完成的事情。” 
  “是吗?那是什么?” 
  “读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专科。” 
  “这算什么艺术?”陈大同断然否定。 
  “这怎么不算艺术?”杨妮睁大眼睛,做出一副惊讶的样子。 
  “你读了两年大学,所有的专科大学生都读了两年大学。你和普通的大学生一模一样嘛,这算什么艺术?” 
  “别人读大学那是在读大学,我读大学却不是在读大学。” 
  “什么意思?” 
  “我是带着一种观念在读,一种艺术的观念。我读书时候的自己给自己确定的身份不是学生,而是艺术家,行为艺术家。我读书的过程不是吸取知识的过程,而是从事艺术的过程。当我读书,我并不是在读书,而是在搞艺术。” 
  “我不明白。读书就是读书,读书怎么会是艺术,你得详细解释一下。” 
  “我解释给你听,”杨妮笑着说,“只怕你越听越糊涂。” 
  “你说你说。”陈大同着急起来。 
  “从理论上说,”杨妮狡黠地看他一眼,竟然侃侃而谈,“我将艺术行为从特定的环境进入广泛的社会、政治与文化等等基本要素之中,由此强调了艺术家的心灵对于世界的敞开,强调了对于物与非物、艺术与非艺术界线的超越,并通过了呈现与消失、过程与状态、虚构与事实之间的转换。由此,艺术家作为个体参与过程而消除了个人权力,艺术与艺术家被合理消解,艺术在艺术家的操作下也提高到一种更符合当代人类的精神与状态的广义进化。所以说,我是艺术家,是一个行为艺术家,我读大学的过程即标志着我作为行为艺术家的一个艺术作品的完成。” 
  杨妮话还没说完,陈大同已经跳了起来,大叫: 
  “不管我有没有听懂,不管你说得有没有道理,我都承认你是一个真正的行为艺术家,而且是了不起的行为艺术家。” 
  “这是为什么?”姜大胡子笑,“你这样子,好象是刚刚喝下去一大口酒似的。” 
  “刚才这翻话本身就是行为艺术,题目可叫‘行为艺术之行为’,内容是通过一番故作深奥的、稀奇古怪的理论,诱使别人,特别是别的行为艺术家承认她是行为艺术家。”陈大同说。 
  “就是嘛。”杨妮“咚咚”地弹起吉他来。他说: 
  “想不到你会说出这番话来。” 
  杨妮一边弹吉他一边对他得意地笑:“当然,还有厉害的你没看到哩。” 
  住在附近的和他们常来常往的还有版画艺术家王戟、剪纸艺术家吴桂林、油画家余伟南和袁胜九等等。12杨妮在美术家群落中的出色表现使他自豪,也使他开始对她产生另一种感情,那是一种有着丰富内容的感情,里面掺杂着一种复杂的感受,有依赖,也有敬重。姜大胡子有一次暗暗警告他说:“你要做好思想准备,杨妮很快就会离你而去。”这并不出乎他的意料,但他还是问他凭什么说这样的话。他说:“她的梦想要比你远大得多,她的心灵也要比你丰富  得多,她的未来也要比你广阔得多。”“更重要的是,”他补充说,“她的酒量也要比你好得多。” 
  他把他这番话说给杨妮听。杨妮笑笑说: 
  “姜大胡子看人还是蛮有眼光的。对了,你可以给他画一幅画,题目就叫《大胡子的眼光》,乱七八糟的胡子丛中,露出一双犀利无比的眼睛,寒光闪闪。” 
  “这么说,你是真的会离开我了?” 
  “我每天都在离开你呀,现在在说话,呆会就拜拜了;明天再见,后天又拜拜了;后天再见,大后天又拜拜;大后天再见,大大后天又拜拜……如此如此,我不是在无休无止地离开你吗?” 
  “你知道我指的不是这个。” 
  “那叫我怎么说呢。那种离开也可能。一个人就像一个地方一样,有的人一辈子呆在一个地方,有的人到处流浪。我们现在都是流浪者,都会从一个地方飘到另一个地方。崔健不是唱吗──要爱上我你就别怕后悔/总有一天我要远走高飞/我不想呆在一个地方/也不愿有人跟随。来来来来来来来,拉拉拉拉拉拉拉。”说着说着她唱了起来。 
  “拉拉拉拉,还倒倒倒倒哩。我以为我是你的男朋友了。” 
  “我不知道什么是男朋友女朋友。但你也知道,我们不可能是那种以后需要结婚的意义上的男女朋友,对吗?你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的。” 
  “可我喜欢你。我们也已经……” 
  “是的,我们已经亲密无间,可你是知道我的个性的,我不会在一个地方吊死,也不会一直在一个不变的朋友圈当中,所以我不会有固定的男朋友,结婚更是谈不上。况且,我有我的追求,你也应该有你的。我们到北京来,原本就都应该有目标的。” 
  “我不需要什么目标。” 
  “又是这样的话。这样的话我们都已经说了无数遍啦,我厌倦了。你想怎么样呢?就想没出息地守着一个女孩?”杨妮皱皱眉。 
  他当时沮丧的心情可想而知,他宁愿相信杨妮说那些话是为了刺激他进取。可事实是,杨妮回来的次数终于渐渐少起来。常常第二天早上他去看她,她的房间却空无一人。他问她怎么晚上都不回来睡觉了,到哪儿去了呢?“歌厅忙,一直唱到凌晨,就顺便在那儿睡下了。”开始的时候她还作点解释,可后来次数多了,她也就懒得解释了。直到有一天,他记得是中秋之前,她忽然到他的小屋来说: 
  “我想搬走了。” 
  “搬走?”当时他正在画一幅姜大胡子的肖像画,一听这话惊得猛跳起来。 
  在这儿他们一住三个月,日子平静恬淡。她去唱歌,他去画画,挣来的钱都归他管。他负责家务,她负责逗他开心。他已习惯这样的日子,并且习惯成自然了,任何变故都让他觉得意外,突如其来。 
  “我得到我的群体中去,就像你在你的群体中一样。跟画家们在一起一段时间还可以,可时间长了就没劲了,老这么一些话,这么一类观念,老这么一些人。我得到我的群体中去,我还得去经历不同的人,看看不同的生活。我多么向往新鲜的没有体味过的生活呀,我得走了。以后,我会不断地搬家,不断地换环境,不断地和新的朋友交往。” 
  “去那个北大平庄的四合院?” 
  “对。当然我知道以后会再换地方的,可现在我想去那儿。那儿大家都是唱歌的,可以彼此有所照顾,在唱歌方面也会有所帮助。” 
  他黯然良久,终于说:“姜大胡子还真说对了。” 
  “宋荣桓,”她在他的床上坐下来,开始语重心长地说话,“我之所以作出搬走的决定,还有一个原因是我觉得我们已经没有必要再束缚在一起。我有我的世界,你也会有你的世界。你现在已经有了自己的朋友,只要你自己把握得好,抓住一切可以抓住的机会,我相信你是会成功的。这一点你要相信我的眼光。你有韧性,肯吃苦,只要方向对头,坚持不懈,肯定成功。” 
  “可是我根本没想要成功。” 
  “但现在的情况,你只能争取成功。否则怎么办?” 
  “怎么我都不在乎。我来,只是为了陪你而已,现在你不需要我陪了,我走就是。” 
  “宋荣桓,世界那么广阔,你怎么眼界老打不开?回那个小城有什么意思?你应该不断地进取进取,让一个个新的世界不断地在眼前展开。只有那样,生活才会又新鲜又刺激,生命才有意义。” 
  “其实我对生活根本没有特殊的要求。” 
  “你没有要求这没错,可你的生命它自己会有要求。生命永远是动态的,它也必须动。你可以静下来,但你的生命必须动。生命在动,它又会推着你动。你们都要动,否则会死的,真的。好了,不说了,这样说下去没完没了。明天我就搬走。” 
  可第二天她没有搬。第三天也没有。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没有动。她说她还是在这儿住一段再说,他问她为什么,她说: 
  “谁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呢?现在我想跟你多呆一段。”13其时杨妮在歌舞厅的名声也似乎越来越响亮,每晚回来都捧着一大捧鲜花,同时她的收入也越来越高。 
  “今天你陪我去。”有的时候,她不知怎么的,会叫他陪她同去蓝岛歌舞厅。可他每  一次陪她,坐在那个歌舞厅里,总是觉得不舒服,往往起一身鸡皮疙瘩。绿岛歌舞厅的规模算是较大的,里面还有酒吧和KTV等。在那儿唱的歌大都是那些令人反胃的流行曲,什么《今夜为什么不来陪我》、《我的美丽就是你的快乐》、《我爱你爱》、《爱我还是爱她》之类,根本不允许她唱她的原创歌曲。而那些歌,每一首都叫他听得如坐针毡。在那儿跳舞喝酒唱歌的,又大都是些暴发户,其粗鲁的行为举止,实在让他难以忍受。最让他感到忍无可忍的是这些家伙时不时地想沾歌手的便宜,往往连送几天鲜花之后就请吃霄夜,霄夜以后会发生些什么,就看歌手自己了,许多歌手就在这个时候傍上大款,或被那些家伙玩弄。杨妮自然也不能免于被送鲜花和被请吃霄夜。不过她对此倒不以为然,有花就收是自然,霄夜竟然也是逢请必去。她叫他陪去的日子,就是她不想跟人去吃霄夜的日子,而不叫他陪的日子,她就会跟某些款爷在一起。 
  “你是杨妮的男友啊?”某次正看杨妮在台上唱歌,一个年约四十的中年女人走到他的身边跟他打招呼。 
  “你认识我?”他回道。见她穿一件紫红色上绣一朵深红牡丹的旗袍,气质高雅。 
  “听小彦说起过你。小彦是我女儿。” 
  “噢。” 
  “从今晚起,我也将在这儿唱歌了。”她说。 
  “母女同台?”他略感好奇,再看她一眼,便想可能她是专业演员出身。 
  “我唱民族的,跟这些女孩儿们不一样。” 
  “会受欢迎吗?”他怀疑道。 
  “我有信心。我打算专唱怀旧歌曲,三四十年代的上海旧歌。和杨妮怎么样了,打算结婚吗?” 
  “不知道,”他说,眼前闪过杨妮,一眼瞥去,她正在唱歌。“像我们这样的人,今天根本不知道明天的事。” 
  “我听小彦说有一个姓吴的商人三天两头找她,你可要小心些。” 
  “是吗?姓吴的商人?”他本就知道会有有钱人找她,不过既然从小彦和她妈口中说出,看来不仅仅是送送鲜花吃吃霄夜那么简单了。 
  “我从哈尔滨赶来,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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