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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一千次都猜不到老实的柳志成会出这样的点子。
“钟不是你表叔公的?”
“不是。”
“你到底有没有表叔公?”
“有,除了钟的故事,什么都是真的,玉华,你会原谅我吗?”
“钟没有神秘力量?”
“当然没有,那是我胡扯。”
玉华由心底嚷出来:“你错了,柳志成。”
“我知道是我错,我良心正责备我,我决意把钟送给你。”志成苦苦哀求。
柳志成误会了。
“我原谅你。”
“真的?”
“真的?”
志成松一口气。
“志成,除了这个办法,别的不管用,要是我一进门你就问我电话地址,我会吓得脚底抹油。”
志成不相信运气有这么好。
“算了,志成,明天见。”
“明天我来接你上班。”
挂了电话,玉华走过去,看着那只钟。
她也弄胡涂了,究竟是幻是真?
该夜她睡得很好,第二天下班,玉华去探望母亲。
王孝慈现在当然已经是个中年妇女,看到女儿回来,也不说什么,反正母女一直是淡淡的。
玉华坐下一会,也就起身告辞。
母亲问她:“你来有什么事吗。”
“没有事。”
到门口,玉华又回过头来,“你后来如何离开养母的家?”
她冲口而出:“我是逃出来的。”
玉华点点头,昨晚她看见的,全是真的,柳志成错了,那只钟,的确有神秘力量。
她母亲惊疑不定,“你是怎么知道的?”
“呵,一只钟告诉我。”
玉华知道母亲没听懂,但是不要紧,来日方长。
玉华要把这钟还给柳志成。
志成不肯收。
时间越接近十二点,玉华越是害怕。
要老命,这次不晓得要去到什么地方,看见什么情形。
幸亏柳志成在身边,啧,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十二点快到了,志成忽然说:“玉华,我好累。”
钟,是那只钟,真得把它送回古玩店去。
玉华又感觉到昏昏沉沉,啊,这是一只会催眠会作崇的钟,叮叮,又敲起来。
玉华有了经验,拼全力睁开眼睛,咦,这是何处,摆设装修美观素净,一张安乐椅上坐着一个人,是——是——柳志成,他看上去老成得多,已是中年人模样,玉华知道她是次被座钟带到未来世界。
有人叫他:“志成,志成。”
声音好不熟悉。
那人在门外出现,玉华吓一大跳,那竟是她自己。
只见中年韦玉华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神情愉快,过去靠在柳志成身边说:“女儿的男朋友还不错吧?”
玉华吓一跳,女儿,他与柳志成已经有了女儿,呵,原来已经结婚多年了。
只见他俩紧紧握着手,仍然相爱,无限钟情地看对方,中年柳志成说:“没想到晃眼二十年。”
中年韦玉华答:“凡人怎么敌得过时间大神。”
玉华暗暗道:只要快乐,已经足够。
自鸣钟不停的响,象是要唤醒他们。
志成抬起头,用迷茫的神色望了望四周,无限错愕,他嚷出来:“玉华,我做了个梦,看到你,也看到自己。”
玉华也已醒来,赶紧握住志成的手,两人都怔怔地。
过半晌志成问:“是不是那只钟?”
玉华很平静地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同旧货摊上买来的钟有什么关系。”
“梦境太奇怪了。”
玉华知道,他俩刚才那个梦是一模一样的。
“来,走。”王华站起来。志成问:“走到哪里去?”
“把钟搬回古玩店。”
“不是已经属于你吗?”
“还是放店里做生招牌好。”
“一切依你的。”
玉华抬起头问:“真的,志成,真的?”
重逢
作者:亦舒
到香港时七月中,恰是海外学生回家渡假的时间。一个个容光焕发,浑身散漫着青
春及一股潇洒劲,那种气质是蜗居香港的年轻人身上找不到的。
可是我却不是回来见父母的学生,我早拿到学位,这次没呆在加拿大,是因为我失
恋,想回来散散心。
妈妈见到我,欢欣之情是可以想象得到的。
但是我一到家,马上回到房间,关上门,第一件事便是打电话给绵绵。
呵绵绵,多年多年之前,我们恋爱过,她才十七岁我才十九岁。我们一起散步看戏
吃冰淇淋,写笑话投到《读者文摘》,温习功课,然后我被送到加拿大多伦多,我们继
续通着信,直到她二十一岁生日,我还寄一件大衣给她,但是她很快也到伦敦升硕士,
然后联络就中断了。
忽然之间我渴望见她,即使她结了婚,成为别人的母亲,我还是觉得她是我无忧无
虑时期的小绵。
见到她等于恢复童年,时间的倒转。
但一算,她也该有二十八岁,时间过得竟如此不留情。
二十八岁的女人,该打入“少妇”类。但在我心目中,绵绵永远青春,永远穿她蓝
白校服,在街角等我。
我把电话放在膝头上,搓搓手,暗暗祈祷好运气。
希望她家里的电话号码尚没有转。
希望她记得我。
希望她还像以前那么可爱。
希望希望希望。
我吸进一口气,连拨了六个号码。
电话响了三下,马上有人来接听。
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喂?”
“请问绵绵在家吗?”时光倒流,仿佛是我念预科时候,打电话约她去跳舞。
“请等一等。”
我放下一半心,电话没有改,人面也依旧在。
女孩子又回来,“对不起,请你打到她房间好吗?另外一个号码。”她把那号码告
诉我。
我在意外中又重新拨一次电话。绵绵还是老样子,如此注重个人自由。
“喂?”接电话的人问。
这是绵绵,错不了,她的声音跟小时候一模一样。
我忽然感动得很激烈,事情太顺利,反而有压迫感,受不了。
我像是有眼泪哽在喉咙之中。“小绵!”
那边静默三秒钟,“谁?哪一位?”
“是我,我是小珉。”我说,“邱小珉。”
又是静默。我抓着话筒的手在颤抖。
“小珉!”是不置信的语气,“小珉?”
“是,是我,想起来了吗?”
“好一一久一一不一一见。”
“是。”我说,“绵绵,你好吗?”
“呵小珉,你怎么会把这么复杂的问题加诸我身?”她轻脆地笑,“我们不如说些
简单点的事。”
“小绵,你结婚没有?”我的第一个问题。
“嫁不出去,你呢?”
“未婚。”
“我们近十年未见了,暑假回来也不探访我,一定是热恋得昏了头,是不是?”她
仍然这么爱娇。
我很惭愧,“小绵,不是这个意思。唉,一言难尽,能不能出来谈谈?”
“可以。”她很爽快。
“明天一早你要上班吧?”我问,“可是要等到周末?抑或晚上可以匀出空闲?”
“我的职业很奇特,不用天天上班。”她说,“几时都方便。”
“那么明天早上。”我说。
“什么事如此忙着要见我?”她诧异,“我不明白。”
“没什么,我只是想见见你。”我说,“十年未碰头,大家见见面也是应该的。”
“要查看我脸上到底长了多少皱纹是不是?”她笑。
“明天早上九点半,我到你家来接你,仍然是利群道,是不是?”我问。
“哗这么早。”她说,“好,九点半门口见。”
老朋友即是老朋友,我感慨的想。年轻的时候才有真感情,现在都已经麻木不仁,
矢恋带来的只有气愤而不是哀恸。数次热恋都了无踪迹,像做梦一般。小绵的故事不会
比我少吧。但我们仍是老友。
那一夜因为飞机劳顿,倒是睡得很熟,被闹钟叫醒,很是惆怅,曾有三年之久,替
我按熄闹钟的是一个公认的美女。
而你知道,美女变心变得比任何人都快,因为她受到的诱惑力也强,我终于失去了
她。
我驾父亲的车子到利群道,依然是那所旧房子,依然是木楼梯。仍旧只按一下铃,
绵绵便下来。
仍旧嘴里叫喊,“来啦来啦!”一边笑。
恍惚间我像是一只鬼,回到旧居,寻到了亲人。
我有点哽咽,抬头看着绵绵下来。
她并没有老。圆圆眼睛与圆圆脸,黑发仍然是又直又短,但是她的仪态大方得多,
兼夹别具风韵,眼神中的凌厉锋芒都不见了,代替是温柔与了解。
她与我握手,“小珉,”她微笑,“你还是老样子,还是那个小珉。”
我拥抱她一下,“小绵,你一点也没变。”
“老啦,”她装个鬼脸,“腰间已经长出士啤呔。”
我用手搭住她肩膀笑了起来。“士啤呔?我相信你不会。”
“打算去哪里?”她仰起头看我。
“你说。”
“我带了泳衣,我们去浅水湾。”她说。
“哦?”我惊异,“你没通知我,我没有泳裤。”
“我替你借了小东的。记得小东吗?”她微笑,“我那小弟弟,现在在香港大学念
医科。”
“时间过得太快。”我唏嘘,“小东竟进了大学!”
“这幢房子是香港硕果仅存的旧屋,明年也要拆了。”
我只好点点头,感慨得要命。
我们上车。我把车子向浅水湾驶去。
小绵撩撩头发,笑说:“以前去浅水湾算是贵族玩意儿,现在香港人只有中下层才
坐车到沙滩去游泳。”
我诧异地问:“有钱人呢?”
“驾游艇快艇出海去呀,”她笑,“避开人群,把船停在港,滑水、野餐,不晓得
多够劲。”
我说:“你想必也认识这样的男孩子吧?”
“不认识,”她说,“所以光棍至今。”
“我也追求不起这样的女孩子,所以频频失恋。”我笑。
她似乎很了解,“小珉,做男人到底又还好一点。”
我不响,车子已经驶进浅水湾道,这条美丽的路。
“看,影树。”小绵说。
“我看到。”
中国红与玫瑰红,燃烧树顶,大火大火,轰轰烈烈,张爱玲口中的野火花,如此的
灿烂,义无反顾的哀艳,如殉情者的血。
小绵说:“他们说火奴鲁鲁的威基基美,但不过只有棕搁,单调得很。像吉里、巴
哈马斯、百慕达这三个地方,实在又是老人才去的,去等死,”
“完全赞成!”我由衷地说。
车子到了浅水湾,我们更衣下沙滩。绵绵笑,“瞧惯三十八寸胸的鬼妹,现在你眼
睛受委曲了。”
我也好笑。
她永远是这么明快轻松,这可爱的女子。
我问:“你在英国念什么?”
“艺术。”
“上帝。”
“所以我在做设计工作,不需要上班。”她笑。
“艺术家。”我羡慕的说。
她特有的气质,一举一动都秀丽异常,我早该猜到。
“你是科学家。”她指一指我。
“谁都可以做科学家。”我没好气,“不需要有天才。”
“爱迪生呢?”她调皮的问。
“只有一个爱迪生。”我说。
她说:“也只有一个毕加索。”
我们俩一齐笑。
“嗳,你有恋爱过吗?”我问她。
“好几次,没成功,每一次都像死里逃生。”她的表情有点苍白,“目前我非常用
心工作。”她看看我,“你呢,小珉?”
“开头不是真的,只是到处玩,然后有一次是呕心沥血的。我在暑假遇见她,辗转
反侧,没有法子忘记她的倩影,圣诞本来她要到多伦多来,但临时爽约,我赶两千哩路
去萨斯既吐温看她。”
“呵。”小绵听得入神。
我叹一口气,“我没有钱搭飞机,火车票都买不起一一”
“你是怎么去的?”小绵惊问。
“搭顺风车。冻死我也要去,穿足四条裤,在公路上截顺风车。同学们都发誓我再
也不回学校,真会倒尸路上。你永远猜不到雪有多深。”
“你见到她吗?”
“见到了。她终于跟我回多伦多,我们一一我们同居三年。”我看她一眼。
“现在如何?”
“她嫁了一个大地主。”
“可怜的小珉。”她拍拍我肩膀。
我说:“我一定很爱她,呵,绵绵,那场风雪……像是得不到她情愿死的选择。”
绵绵温柔地垂下眼睛。“我喜欢听男子说他们的爱情故事,一往情深,分外动人,
女人的爱情都是小题大做,夸张的,女人爱念泛滥,没有恋爱,没有存在。”
“谢谢你,绵绵。”
她叹一口气。
“你常到欧陆去吧?”我问,“你打扮非常脱俗。”
“白色,”她挥挥手,“永远只穿白色,毫无想象力。”
“绵绵,你与小时候不一样,那时你只是常人眼中的甜姐儿。”
“十多岁哪里会定型,性格要慢慢才成熟,像好酒在地窖中转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