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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陈某大喜过望,“你在什么地方?我马上来接你,二十分钟内到。”
“我家附近的杂货。”
“别走开,我马上来,我们去庆祝,我自然买新衣服新鞋子给你。”
“我要一只名牌背包。”小屏急急说。
“没问题,只有最贵的,最好的,才衬得起你。”
小屏笑著放下电话,父母刻薄她,外头自有人对她好。
她一走出电话亭,便看到一只漂亮的背包。
它的尺寸刚刚好,不大不小,鲜红色,袋盖上贴看一枚金色名牌徽章,四周围吊着十多只金色安全别针做装饰,摇摇晃晃,趣致极了。
哎呀,这正是地想要的背包!
小屏追上去想看个仔细,它的主人转过头来,向小屏嫣然一笑,那是个美少女,比小屏大一点,约十六七岁模样。
小屏笑问:“姐姐,背包在哪里买,什么价钱?”
那少女笑靥如花,“一千--美金。”
小屏啊一声,那么贵,她怀疑甚至陈伟良都买不起。
“不过,”少女说:“我不是用钱买的,我用东西把它换回来。”
小屏好奇问:“什么东西?”
“啊,那东西人人都有。”
小屏忍不住问:“我也有?”
少女笑意更浓,“你当然有,不然,陈伟良干吗来接你。”
小屏惊讶,“你也认识陈伟良?”
少女只是笑。
小屏接看说:“姐姐,我也想换。”
“你若想清楚了,就跟我来。”
小屏哪里还用想,二话不说,跟看那位姐姐就走。
那少女不再言语,低头疾走,穿过闹市,走入一条暗而窄的小巷,终于在一间货仓似大厦门口停下,敲门,说了暗号,推门进去,又是一条长廊,两边都是门。
小屏起了疑心,这是什么地方?只见少女轻轻说:“是这里了。”把其中一扇门推开。
小屏呆住,她看到的是一家装修美轮美奂的大型名贵时装店,店里已经有好几十位男女客人正在挑选衣物,他们都年轻漂亮,人人兴致勃勃。
小屏一眼看到她要的背包,立刻上前,把它自架子摘下,紧紧拥在怀中,大声笑出来,这回可得偿所愿了。
少女此际已收敛笑容,“你真愿意交换?”
小屏拼命点头。
“请到这边来。”她示意你到更衣室。
既在此际,一个售货员打扮的男子走过来,在少女耳畔密斟,少女抬起头来同小屏说:“你在这里等一等,我马上就来。”她急急随那男子走开。
小屏站在那一排试身室外,忽然听到一声痛苦的呻吟。
她一呆,怎么一会事;衣服太紧?
轻轻推开试身室门,在缝子里张望,噫,试身间比她想像中大得多,且光线幽暗,有异别的时装店。
她走进去,又听到一声呻吟,小屏毛骨悚然,“谁,谁在里边,发生什么事?”
小屏摸到灯掣,顺手开亮了灯。
灯光并不是十分明亮,可是足够使她看到试身室最远的角落,坐着一个女孩子,她手中拿看一把锋利的手术刀,正在切割胸前皮肉,刀锋所及之处,有血丝渗出,她一边划、一边把皮揭起,小屏可清晰看到皮下黄色脂肪与暗红色肌肉。
小屏浑身颤抖,“你在……干什么?”
那女孩呻吟道:“你不知道吗,这里一切,都得靠皮肉来换。”
小屏魂飞魄散,夺门而逃,也没人阻止她。她哗呀一声扔下那只红色背包,冲出两道门,终于来到街上,重见天日她双腿一软,晕到路旁。
由途人报警把她送到医院,再出母亲把她领返家中,但何小屏无论如何不肯说出那日下午发生过什么事。
不过自第二天开始,她就变成现在这样。
其实她补习所得,已足够她买任何一款名贵背包,但是何小屏似已浑然忘怀那件事,她用的仍是旧书包。玫瑰园
——选自短篇小说集《传奇》
我与男朋友分手后,闷得不得了,他们就带我坐夜总会、酒吧。我并不是太妹,即使太妹也还有寂寞的时候,我坐在众人当中,听他们扯谈,摆龙门阵,面前放一杯饮料,始终没有喝醉过,醉了明天还是要起来做人的,又是何苦?所以每次坐得眼困,就打道回府,躺在床上,不入睡,想得太多,入睡之后,梦也太多。
后来我们找到一个小小的酒馆,只有七八桌台子,有一个弹琴的人,日日奏出很好的曲子,一个菲律宾女人夜夜把她的怨恨唱出来。我们在那个地方一坐可以好几个小时,吃完晚饭来,到睡觉的时候走,周末索性坐到打烊,我们不是最好的客人,却是热心的客人,这个地方叫玫瑰园。
渐渐我们与老板熟,也与弹琴的人熟,近半夜人少的时候,我们会说:“祖,把那首歌再奏一次!”祖会微笑,抚起琴键,重新的把曲子弹一次。
渐渐他们以为我已经忘记那段不愉快的事,可是大家还是天天来这里聊天,这一帮人都寂寞。
祖认识我们。祖是一个长得相当漂亮的男人,年轻,廿多岁,当他弹琴的时候,他穿一件衬衫,外加件小背心,不爱穿外套,有时候这件背心是钉亮片的,亮片一闪一闪,似他的眼睛。他的声音也好,只是他不太喜欢唱。
我们想把祖请过来喝一杯,但是他不肯,有时候我们买一杯啤酒,放在钢琴旁边,让他小息的时候可以拿得到。祖是有点性格的,他不与人客搭讪。
有一日,是我的生日,祖为我奏出“快乐生日”。这其实是我最不快乐的一个生日,事实非常的残酷,我不好意思说出来,再多的朋友也比不上一个爱人。
我把一小块蛋糕拿到祖的琴那里去。
他坐在那里熟练地弹着琴,微笑地说:“谢谢你。”
我端张高脚凳子去坐在他身边,我说:“又生日了。”
他问:“你的心情并没有好一点?”
我诧异的问:“你几时看出我心情不好?”
“我当然看得出。”他还是微笑,“女孩子开心的时候都会刻意打扮,除非失意,像你,你不大换衣服,今天生日,还是牛仔裤。”
我耸耸肩。
“来,我为你唱一首歌,你喜欢什么?”
我说:“谢谢你,我不懂音乐,这支歌暂时寄在你那里再说。”我摇摇头。
“年纪轻总是有希望的,我觉得你要振作起来。”
“祖,”我无可奈何地笑,“你说话怎么像个老头?”
他但笑不语,手指滑过去,一首动听的歌又出来了。
我坐在他旁边喝完一杯啤酒,才回到原来的位置去,这是我和祖第一次交谈。祖在玫瑰园一个星期弹七天琴,很少有告假的时候。有人问他为什么不休息,他微笑的说:“我没地方好去,乐得多赚一天线。”难道他也是个寂寞的人?
回来还是睡不着,想到去年生日,我穿着一条漂亮的裙子,站在爱人身边,一齐切大蛋糕。那时候我最喜欢看结婚礼服的样子,一副准新娘的样子,所以人的事真是不能说的。
我在房间走来走去,独自抽着烟,这些日子竟没有把失恋症治好,十分低能。最后很失意地睡着,久久不能甘心,那种感觉像小孩子到嘴的甜食又飞了,生气、失望、沮丧、伤心,人家说起码要三两年才可以忘记,天呵三两年,这一次恋爱已经浪费掉三年,再三年一个女孩子到底有几个三年?谁还敢再接触到男人,一个女人活一百岁,也只有二十到卅岁这十年是值钱的,我怎么办,怎么办。
我不想被人看出我的心情,所以开始稍微注意衣饰,可是穿给什么人欣赏?普通的朋友是不会注意这种细节的,不比以前,即使换一副新耳环,也可以得到赞美。
我随他们到玫瑰园,叫了饮料,我们这群的发言人说天天这样来,实在很花费,以后最好是一星期改为来三次,甚至两次,我愉快地第一个表示赞成,因为他们当初来这种地方泡,也是为了我。
他们偷偷的看我一眼,他们只是朋友,他们比较粗心,一个人除非心中有爱情,否则眼睛不会看得到细腻的东西。他们以为我已经恢复过来了。
那日我们跟祖说明这事,祖耸耸肩,表示无可奈河,他仍然微笑着。
我忍不住问:“祖,你白天做什么?白天你又不用弹琴。”
他笑答:“跟双面人一样,白天我是另外一个人。”
我们都觉得祖真是很可爱的。
祖向我点点头,他说:“你穿白色十分好看,我喜欢你这样打扮。”
这时候菲律宾的女歌手在唱:
“如果你爱我让我知道,
如果你不爱我让我走。”
我向祖笑笑,我的笑其实不成笑容,太多的苦涩,像一个受重伤的人的呻吟,甚至是我也不好意思再逗留在他的面前,我们很快的走了。
其实就算天天来这玫瑰园喝一杯啤酒,也花不掉多少钱,但是大家都没有兴趣,大家都厌了。
没过多久,消息传来,说他很快找到新的伴侣。我的情绪变得非常坏,这样的不经意,一个女朋友紧跟着另外一个,或者对于一些人来说是可能的,或者这些日子来我根本不认识他。
我到玫瑰园去,这次只我一个人,我不再在朋友面前争一口气,装出轻松的样子,是以当女侍送来啤酒的时候,我哭了。很久没有哭,眼泪流下来的时候有种异样的感觉,特别的凉,胸口像是被人强力的打击了一下,难过得火烧似的,要裂开来,我忍不住弯下腰。
琴没有停止,我抬起头,祖坐在我对面,那个菲律宾女子在自弹自唱。我连忙用手指抹去眼泪。
祖说:“真是奇怪,多少人为爱情受伤。”他的声音非常的温柔。
“你怎么知道?”
“太明显了,一个象你这样的女孩子,除了爱情,还有什么可以使你流泪?”他温和的说:“你的生命中不会再有什么样的打击。”
我低着头,不作声。
“他一定是个心肠非常硬的男人。”
“我不知道。”我说。
“你要不要听我唱歌?”祖问。他真是个好人。
“不,谢谢你,改天吧。我说:“我听不进去。”
“我明白。”他说:“我很明白。”
“祖,”我问:“做人有什么意思呢?虽然我们可以活六七十年,但是一切得在年轻时发展:学业、事业、爱情、婚姻,我觉得压力太大,我受不了。”
“不要心烦,什么事情都要慢慢来,你先坐一会儿,我过去工作了。”他走开之前在我肩膀上拍一拍。
我没有等,我喝完啤酒就离开,祖是不会介意的。
过没多久,家长发言了,他们把我围在当中,像开会一样,不主张我夜夜上街“冶游”。一个女人是一个女人,我们家没有坏人,更不容许有越规的女人,一个女人失意时候可以上吊,可以痛哭,但是不可以晚上在街上乱逛,我做错了。我们家里每个人都小有成就,大家都小心谨慎的做人,互相敬重,我们家,什么都上轨道,一是一,二是二,念文科的全往英国跑,念理科的全往美国走,丁是丁,卯是卯,看电视不看歌唱节目。可是怎么也有我这么不争气的一份子?
我非常安份的退一步,承认天天去小酒馆坐是错误。一个受过正统更好教育的女子,行为举止要理智漂亮,即使吐血,要回来锁上门,躲在无人之处吐。
我有一段日子不上玫瑰园,没有理由要去。我们一家都非常的健康活泼,感情生活讲究平稳,不求奇峰突出。我每天依然打扮得整整齐齐的去工作,可是晚上觉得非常寂寞,仿佛一下子失去了依靠,像站不住,在黑暗的房间这样绝望,不知道何时何日又照进来一丝金光。
我知道祖绝对不是我心目中的金光,他是一个好人,他甚至不是一个朋友,我是个骄傲的人,面孔上表现得十分民主可亲,但内心不是那一回事,男朋友第一要拿得出去,各人的环境与生活背境不一样,其他女孩子的王子对我来说不过是平凡得极之普通的一个人,他们在他们环境里应付自若,走到我的世界来算是什么?她们的幸福不是我的幸福,我不与他们争执是因为没有必要,他们不懂得我,他们没有必要一定得懂我。自小活在有头有脸的人群里,单具有一个名字是不够用的,我不能允许人家问我的男朋友:他是谁?我可以没有男朋友,但是不能有一个普通的男朋友。我的习惯是这样,四周围的人习惯也这样,除非我打算结婚,与丈夫躲在世界某一个角落里,永不出现,这样的机会不是没有,但是我自问不会甘心,不甘心也就是不快乐。
但是在玫瑰园里我得到一份安静,听祖在一个角落弹琴,通俗的歌一首首的出来,绝对是种喜悦。
一个星期六,我到玫瑰园里去,他正在弹“情人的眼泪”,我一听就认了出来,这是一首动听的歌,祖弹得非常流丽。他见到我,马上笑一笑,示意我到他身边去。我坐在他身边,抽香烟、喝啤酒,向他点点头,微笑。
他看着我,手指未曾停下来。“你很久不来了。”他说。
我不便向他解释,只是微笑。
他穿着一件黑缎子小背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