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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不要惹我-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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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怒儿担心她咬着咬着,终有一天会不小心吃掉她唇上的痣。——也许到那一天,他还可以去问她:“你唇上的痣好吃吗?”
  她或会一时听不懂,他就可以很得意的告诉她:他从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知道她嘴馋,一定会吃掉她唇下的那颗痣。
  一恍惚间,他的幻想已从许多年月里转了一趟,然后才如大梦乍醒般的问下去:“姓什么?”小女孩收了小指,把手收到后面,说:“不告诉你。”
  方怒儿像哄小孩子的说:“那我就叫你做小指姑娘罗?”“由得你。”小指姑娘又去看自己受伤的小指,然后迳自去骂缸中的那尾鱼:“好没良心的东西,我救你,你咬我,真伤我心。”方怒儿笑道:“你怎么当它是人。”
  小指姑娘灵灵的眼一眨,“你不当它是人,它才不当你是鱼哪!”
  方怒儿就是生气不起来,只说:“好厉害的小嘴!”那几名跟着小指姑娘前来的大汉,都上来谢过了方怒儿,要小姑娘跟他们回去。
  方怒儿真的有点急了,怕这一别,便没有再见之期。人生里有许多事都是这样,一旦失去了,便永不再来了。他跟这小姑娘才一阵子,便觉得整个人都清爽了起来,这是他从未遇过的事,从未有的感觉。他急着道:“你”一急,下面的话,反而不知怎么说下去了。
  小指眨了眨眼,等他说下去。
  他还是说不下去,只看着她唇边的痣,说不出一个字。小指笑问:“你吃不吃鱼?”
  方怒儿老实的答:“吃。”小指姑娘认真的说:“你再吃鱼,我可不睬你。”
  方怒儿也认真的答:“你不给我吃,我便不吃。”小指姑娘粲然的笑了起来。她笑的时候有一种清香的味道。“改天我带你去看我养的鱼。”随后她说了一个地点。
  她说完便走了,走了之后,余音彷佛还在那里。方怒儿决定以后再也不吃鱼。他还特别买下了“楼上楼”那尾“会咬人的鱼”——他觉得那条鱼并不是“忘恩负义”,而是“知恩图报”:报答的方式就是让他结识了小指姑娘,小指姑娘认识了他。
  他跟杜爱花说话的时候,才发觉衣襟上沾了点血迹。——那定必是小指姑娘的血。
  这样想的时候,食指彷佛也微微在痛,而心里却有温馨的感觉。杜爱花的态度却很冷漠。“你今天来有什么事?”她问,“你一向都是没有特别事就不来的。”
  “我是想向你说一声,傲爷交给我三个任务,我至早也要在三天后才能回来。”方怒儿这才想起他来的用意。“哦。”“怎么?”
  “没什么。”杜爱花即说,“你什么时候走?”方怒儿这才发现他已太迟,“——现在得马上出发。”——张傲爷交给人的任务,自然都不好办,但也不得不办,不能不办。
  “我本来有话要告诉你的,是关于那小指姑娘的,不过,”杜爱花笑笑,“一切等你把事情办完之后再说吧,反正也不过是三天的光景而已。”于是方怒儿便走了。
  带着他衣上的血渍而去。——这襟上的血渍,彷佛就成了他最得意洋洋的沾沾自喜。
  杜爱花望着方怒儿匆匆来去,但在匆匆之间,却像完全脱了胎换了骨,这使她除了感慨之外,还感到悲哀。无论是感慨还是悲哀,有一点,她觉得是有必要告诉方怒儿的:小指姑娘姓盛。——她是“生癣帮”帮主盛一吊最小的女儿。
  杜爱花以为在三天之后她就可以告诉方怒儿这件事。——那也不过是迟了三天而已。可是三天之后,方怒儿没有来。
  她打听到他已把事情办完了,而且回来了——甚至在事情还没有办完之前,他每次办好了一件,立刻晨昏的赶了回来一趟,次日又赶去把接下去的任务继续。
  他那么赶,显然是为了要见一个人。三天后他没有来,三十天后仍没有方怒儿的踪影。
  ——一向不失信、不失约的方怒儿,竟对她失信、失约了。
  第三十一天,杜爱花找到了方怒儿。她告诉了他小指姑娘的身分。“没有用了。我是在跟她一起第三天后便知道了这件事。”方怒儿坚定而悲哀的说,“如果在我还没下去救小指前先知道她的身分,也许还有点管用。”他自嘲的笑了笑,“现在,一切都不重要了。”他常笑,神情不大忧郁了,笑容也跟以前不同。
  杜爱花想问他:有没有想过盛一吊会怎么想?但她没有问。她知道方怒儿当然会想到——就算方怒儿没想到这一点,盛小指也一定会想到了,并且早已遇上了这些难题。
  她也想问他:可知道张傲爷会有什么反应?可是她也没有问。因为她知道方怒儿也不在乎。“很好,”她说,“这件事,既然已知道一切后果,就去干你们最想干的事吧。请别顾虑我。我只是你的好朋友。”“我一向都会干我要干的事,”方怒儿对她充满感激的说,“有时候,我不是个杀手,只是个疯子。”
  他开朗的说:“只有现在,我是个幸运的疯子。”一步不让让一步则亡
  幸运的疯子跟不幸的疯子有什么不同?幸运的疯子是天才,而不幸的疯子是白痴,如此而已。
  ——这样的话,到底方怒儿是天才还是白痴?他的作为是笑话、愚行,还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他对杜爱花是感恩,对盛小指才是感情。有一种恋爱,叫人遇上了,不惜生死以之,不理后果前因。方怒儿遇上了,他觉得他的幸运,也是他的在劫难逃。可是这太大的、太满的、太盈的幸运像慧星一样,紧随着许多不幸:首先,是盛一吊发现了这件事。
  他把盛小指抓了回来,严禁她外出。方怒儿不顾一切,独闯“生癣帮”。——他杀过“生癣帮”的左护法“妖神”战聪聪,杀过“生癣帮”的右护法“残骸公子”战貌貌,杀过“生癣帮”帮主的儿子盛虎秀,杀过“生癣帮”的第一杀手丈大夫,杀过“生癣帮”的副帮主“大雷神”战渺渺,整个“生癣帮”,给他杀得人才凋零,七零八落,“生癣帮”恨他入心、入肺、入骨、入髓,而今他竟然还敢独闯“生癣帮”,要娶“生癣帮”帮主的女儿。——盛小指原先并不知道这些事。
  ——“生癣帮”帮主盛一吊曾经利用他的大女儿,与“多老会”“和婚”,以期篡夺“多老会”的大权,结果却酿成惨剧,盛小牙亦因而身死,盛一吊痛定思痛,决心不让小女儿盛小指再涉足江湖事。——所以盛小指完全不知道搞得“生癣帮”气势凋零的就是方怒儿。当她知道这一点的时候,跟方怒儿的感觉都是一样而且是一致的:太迟了。
  ——他们已迟得不能再拔足出来;迟得已不能也不懂得再去“仇恨”对方了。方怒儿闯入“生癣帮”,尽可能不伤人,到头来,不伤人已无法前进的时候,他便尽可能只伤人,不杀人。他终于闯入了“生癣帮”。
  ——可是盛小指却刚刚偷逃出来,要去“豹盟”找方怒儿。知晓这种情形,方怒儿几乎要吐血。他开始觉得冥冥中若有天意,那么这天意实在正玩弄着他。他立刻赶回“豹盟”,和他身负十一处伤口。但盛小指已落在“烈酒”雷念的手里。雷念确是一“烈酒”。
  ——不管是敬是罚,这酒都不好喝。绝对不好喝。
  方怒儿一向不主动惹人,但别人也不能惹他。
  ——现在他宁愿人惹他,也绝不可去惹盛小指。绝对不要惹她。
  那是一间铁石打造一般的密室。“傲爷已经知道你的事了。”这是雷念跟他说的第一句话。他的语音像在拉动一扇生了的铁栅门。方怒儿身上十一处伤口都在痛。
  更痛的是心。因为他看见盛小指给打肿了半边脸,泪流了满脸,连头发也给扯落了几绺,落在地上,但她没有哭。她强忍不哭。
  ——哭和流泪毕竟是两回事:有的人是流泪,不哭;有的人只哭,但没有泪。当然也有人既流泪也哭泣。盛小指不想让方怒儿为她分心。
  方怒儿一见盛小指,因为心太痛,所以还是分了心。“傲爷说,假如你对豹盟还是忠心,你就在我面前,杀了她!”雷念的颜面也像是蚀了的铁。
  “你杀了她,傲爷大人有大量,前事不究。”说完他就笑。他的笑容像是笑蚀了的嘴脸。方怒儿知道雷念是江南霹雳堂“封刀挂剑”雷家堡的高手——江南雷家自从扬言不再跟一般武林人一样使刀弄剑之后,他们在爆炸药物和内力、指功的使用和研究,已达天下只此一家的巅峰。
  ——雷念更是雷家好手中的好手,要不然,张傲爷也不会力聘他来了。雷念最可怕的是他的爆炸力。但对雷念来说,方怒儿最令他觉得可怕的是:这人竟一步不让。
  对方怒儿而言,战斗就是要打败对方,他非旦一步不让,每一剑刺出,都非此不可,让一步则亡!
  “你不肯杀她?”雷念带着铁腥味的笑道,“傲爷果然猜得不错:你有异心。”
  “你不肯放她?”方怒儿忍怒比忍痛还甚。
  “我不但不放她,还要杀了你。”雷念说:“其实她今天落在我手上,而不是唐青红的手中,她已够幸运了。”方怒儿知道他说的是实话。
  “你全身都是伤,”雷念的语音比铁还坚定,“你没有伤也不是我的对手。算了吧,你在“豹盟”的地位得来不易,我就替你杀了她吧。”他一手扯起软倒在地上的盛小指。
  方怒儿怒叱:“不许动她!”他出剑。他的剑已与他心意合一,几乎比他出剑还先出剑。雷念却似早已料中。
  他身形一转,以一种大军压境,强者碎弱的身姿,向方怒儿击出一掌。他这么一转身,方怒儿的那一剑,变成是刺向盛小指。方怒儿只有收剑。忙着收剑。
  ——这一收剑,先势便失。他只有弃剑去硬接雷念这一掌。
  这一掌接个正中,方怒儿初接只觉得一股强大的爆力涌来,他连退十一步,卸去劲力,使得铁石铸成般的硬地,为之碎裂。方怒儿好不容易才喘了一口气,忽觉掌中尚有余劲,又退了三步,忽觉那明明已压下去的余力遽变成巨浪涛天般的威力,令他哇的吐了一口血,又连退三尺,才平息下来。不料,劲力竟未全消,爆力又来,方怒儿再退、吐血,半脆半跌,以手支地。他喘息着,却听盛小指为他惊呼:“你怎么了”他正要说些什么安慰的话,但那一股爆炸般的余劲,又在体内卷起千堆雪,他一开口,又吐出一口血箭!
  这是雷念的一掌之力。
  好一烈酒!——谁着喝不下的酒!
  雷念铁石交鸣一般的笑道:“是不是?我都说了,你绝不是我的——”话未说完。——这句话他根本说不完。
  方怒儿已弹起、拔地上剑,标出、青虹陡起,钉入雷念的右胁里。那一霎间,雷念用了八种身法、五种步法,还有十三种应变之法,都来不及、都闪不开、都没有用。
  雷念中剑。他聚全身爆炸之力,还待还击,但炸力反而因伤痛而在体内自爆,几乎先炸死了自己。
  “你不惹我,我不惹你。你知道我为什么留你一条命吗?”方怒儿喘息着说,“因为你刚才并没有用小指姑娘来威胁我——你大可这样做,但你没这样做。”
  说完了之后,他忽然又跄跄踉踉倒退七八步,原来雷念刚才那一掌,余力未全消尽。雷念长叹。他的语音不再如金石交鸣。鲜血已流走了他的杀气与豪情。
  他自襟内掏出一颗治血的药丸,看去只不过像一粒铁砂子,递给方怒儿:“中了雷家的“掌心雷”,你还是服下它吧——傲爷不会放过你的。”我那些小悔不值一提
  雷念貌似铁石,看去连他的内里也是铁石心肠,可是却是个脆弱的人,不然他也不会把解药掏给方怒儿。方怒儿貌似柔弱,神情忧悒,可是他却有着九头豹子扑出去的斗志和十头野牛扳不回来的坚强。不过,在天涯海角逃亡的时候,方怒儿才发现,盛小指比他所想像的都坚决多了。“我杀了你们帮里的人。”
  “我知道。你杀的时候并不认识我。”“我害得你们帮里零星落索。”“我知道。你不得不做。”“我激怒了你的父亲。”“他的作为也一向闹得天怒人怨。”
  “我杀了你的哥哥”“”“——为了我曾杀了你兄长,你可以把我另一只手臂也砍下来。”
  “我砍你的手臂有什么用?砍一剑,我就多一位兄长吗?”她认真的神情仍然是天真的,但这天真是来自至诚至真,“如果你真的对我好,我真的对你好,我们那些小悔不值一提。不管我们做了什么事,还要做什么事,只要我们还在一起就好。”
  听了盛小指这番话,方怒儿就带着她,逃亡得更起劲、更有信心、更一往无惧。
  他们终于逃出了生天。
  直至那一天,他们逃到了“指儿峒”,见着了在“小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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