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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璎-愿娶有情娘-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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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当时年纪小,为了一逞那大侠风范, 
不忍她这漂亮小女生为个臭洋娃娃哭不停, 
他就这样一失足,跳下大水沟去捡娃娃, 
成了日后十年恨! 
恨呀,他实在恨死她也爱惨她了, 
她「夺走」他的处男之身后,竟不告而别, 
害他这个天才只能在三流大学吊个车尾, 
也没脸回去当孝子,接掌威风家业, 
成天坐镇赛车场,偶尔飙两圈和死神搏命, 
他如此悽惨落魄,她不该奉献一生来赔吗? 
可谁知她竟即将要嫁入豪门好命去了, 
不行,没有给他一个交代,他不许她嫁!


    楔子
    学期结束的最后一天,天气冷得不像话,气象报告说中部气温介于十一度到十四度之间,全省都是阴偶阵雨的气候型态。
    凌弯刀把外套甩在肩膀上,嘴里不成调的哼着歌。
    他觉得今天才不到十一度咧,不过可能是他长年练武的关系,他根本不怕冷,晚上睡觉也是一条薄被打发了事。
    他觉得只有女生才会用暖炉、暖气、暖暖包那种无聊的东西,他冬天也照样喝冰的,一点都不忌口,从小到大壮得像条牛,从来没有生过玻十三岁的他,身高一百六十公分出头,还不算太高,可是他已经很努力在打篮球了,想必下学期他一定会“有所长进”。
    其实高不高无所谓啦,反正他们还是国中生,可以长高的空间还很大,但如果一张脸长坏了,那可就没得救。
    他不是说他自己,而是他班上的康乐股长黄建民,那人生得小鼻小眼大饼麻子脸的,再怎么努力说学逗唱,也敌不过他凌弯刀一个酷酷的眼神。
    他一张俊脸早已横扫静悠国中无敌手,数不清的女生拜倒在他学生裤下,可是他对她们才不屑一顾。
    他可是凌门少主,自有他的傲气和锐气,太早和一个女生定下来太没气势了,他要维持他的神秘和高调……虽然小镇里人与人之间都熟得很,根本没什么神秘感可言,可是他还是坚持这件事。
    “凌门武道馆”在镇上很有名,他父亲凌道南名气更是响亮,严厉加严肃,他戏称他父亲为凌严二,还沾沾自喜,认为此名颇有东洋风。
    谁都知道凌门武道馆的馆主凌道南威震八方,他出神入化的凌拳令武术界人士津津乐道,光是每年从北、中、南三地涌进道馆内,要拜师学艺的学生人数便可窥得一二。
    从小到大,他一直拥有许多师兄弟,而他的生活也过得多采多姿。从幼稚园起就开始练拳的他,虽然现在还是个国中生,但在凌门里他是师兄级的,拥有最高段黑带的等级,一到寒暑假,学校里那些跑来学拳的二、三年级学长们,可都要叫他一声师兄呢。
    幸好父亲只收男弟子,要不然他可就烦了,成天要和一堆女生一起练拳,想起来就头大,因为女生最麻烦了,矫揉造作,一点都不可爱。
    喏,像他本人就饱受女生骚扰之苦,她们常趁他去上厕所的时候把情书塞进他书包里,害他每天丢到手软。
    他真不懂,他们才国中而已耶,谈什么恋爱?如果他有时间,他才不会浪费在跟一个女生谈情说爱,他情愿去练拳。
    所以他认为,普天下的女生都是麻烦的,除了他那位可爱又开通的母亲之外,他无法忍受任何女生,包括他的孪生姐姐凌圆月。
    他恨极怨极了圆月,谁叫她要比他早出生一分钟,害堂堂男子汉的他要叫她姐姐,真是没面子……“呜呜……呜呜……”一阵压抑的啜泣声传来,弯刀瞬间皱起了眉头。有个女生在哭。看吧,他就说女生最麻烦了,动不动就哭,跟没人要的小动物没两样。
    他不想去理是谁在哭,但这是他回家必经的捷径,他还是无可避免的看到那个像小猫般哭泣的声音来自何处。
    前面是一排矮矮的平房,平房后门有条大水沟,有个女生正站在大水沟前,泪眼汪汪的看着臭水沟哭。
    他扬起眉毛,心里想,水沟有那么臭吗?臭得她掉眼泪?
    “喂。”他在小女生前两公尺处停下来,很高傲的叫她。
    她抬起泪眼,漂亮的鼻子哭得红通通的。“大哥哥……你……你可不可以帮我把洋娃娃捡起来?”
    弯刀一愣,这小女生还真好看。
    “什……什么娃娃?”他反问。
    怪了,人家是哭得结巴,他结巴个什么劲儿啊?真是见鬼了。
    “水……水沟里的娃娃……”她吸吸鼻子,讲话比较完整了。
    “我的布娃娃掉进水沟里了,你帮我捡起来好不好?”
    他斜目扫了大水沟一眼,还真看到一只布娃娃飘在脏脏的、静止的水面上动也不动,好像在做日光裕“你没事干嘛把娃娃扔进去?”他又皱起眉头了。
    一边数落她,一边目测着大水沟的深度,他忖度着弯腰是绝不可能捡到的。
    换言之,他必须牺牲大我,整个人跳下去捡才行。
    可是那会让他变得又臭又脏,为了一只布娃娃,值得吗?要是被同学经过看到,他凌弯刀会被笑死。
    她摇摇头,美眸里泪光闪烁,神情竟带着几分早熟的凄楚。
    “是我爸爸丢的。”
    “你爸?”他瞪视着她。
    怎么会有这么无聊的爸爸?像他家的凌严二就从来不会去碰女人家的东西,更别说丢掉圆月的布娃娃了。他们凌家的男人才不会跟女人一般见识。
    “娃娃是我妈妈买给我的,所以爸爸就不许我要,气得把娃娃扔进水沟里。”说着,刚刚止住的泪水又有泛滥的趋势。
    “为什么?你爸爸很讨厌你妈妈吗?”他极讶异,且无法理解,因为凌严二和他老婆很恩爱。
    小女生垂下弯弯翘翘的长睫毛,难以启齿。
    半晌之后,她的声音才细细弱弱的传进弯刀耳里。
    “妈妈跟台北来的男人跑了,去当模特儿,她不要我们了,爸爸就再也不让她回来。”
    他点点头,这样说他就明白了。“我懂了。”
    看她的容貌,想必她妈妈也是个美人,而她妈妈跟城里来的男人跑了,难怪她爸爸会气得将她妈妈买的布娃娃给扔进水沟里,不洁的女人买来的东西也是不洁的。
    “那你……你可不可以帮我把娃娃捡起来?”
    她期待的清澈瞳眸移到他脸上,天就快黑了,再不捡起布娃娃,恐怕明天来找就找不着了。
    “娃娃已经脏了。”他的神情不是很乐意。
    “没关系,我洗一洗就好!”她连忙道:“我平常也洗全家的衣物,我会洗娃娃,洗得很干净。大哥哥,你帮我捡起来好不好?”
    这是妈妈买给她的礼物,她不知道要过多久才可以再见到妈妈,所以她非留下娃娃不可!
    他撇撇唇。
    要他堂堂凌门少主跳进一条臭水沟里去捡一只脏娃娃,这实在非他所愿,但不替这可怜的小娃捡,又有违侠义本色……瞧她,唇抿得紧紧的,大眼睛里又开始水汪汪,像是又要哭了。
    “好啦,帮你捡就是。”他烦躁的挥挥手,就说女生最麻烦了。
    他把书包取下搁在地上,利落的顺着沟壁爬下大水沟,一股恶臭顿时冲鼻而来,他差点作呕吐出。
    “大哥哥,你小心啊!”她不放心地叮嘱。
    此刻他俊脸实在不太好看,他是会小心,但小心有什么用?恶臭又不是他小心一点就可以闻不到的。
    然后,他拎着被污水浸透的脏娃娃,一脸扭曲的爬上来了。“拿去!”
    真他妈的,下回绝不干这种蠢事。
    她如获至宝,也不顾肮脏便紧紧将湿娃娃紧揽在怀里。
    “大哥哥,谢谢你!谢谢你!谢谢你……”她声音越来越小,到最后还带有一丝哽咽。
    “喂!你怎么回事,这样抱着,你的衣服也要湿了!”他开口阻止她的愚行。
    这个笨女生,她又不像他有武功护体不怕冷,还穿得这样单薄,连件外套都没有,现在又把个湿娃娃抱得这样紧,她的衣服不湿透才怪。
    “这样……好像妈妈在抱我……”她笑着说,眼里却涌出了泪水。
    “你——”
    四个很成熟的字眼冒了出来——于心不忍。
    这就是他对她此刻伤感的神情的感觉,然后不知道怎么搞的,他的外套披上了那小小的肩头——他亲自动手的。
    “穿着,要不然你要感冒了。”他粗声说。
    “大哥哥,你对我真好。”她感动的看着他,瘦小的她矮了他两个头。“我叫小净,你……叫什么名字啊?可以告诉我吗?”
    她眼里涌现崇拜与感激,像看天神般的看着他。
    “我叫凌弯刀。”他傲然地说。
    镇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的凌道南就是他爸爸,他凌弯刀也算小有名气,这下她可吓到了吧。
    “这名字……”她想了一下,与她班上那些周维扬、王品文、孙祥恩都不同。“好怪。”哪有人的名字里会有个刀字的,而且叫做弯刀,刀若弯弯的要怎么切莱?
    “不跟你说了。”没得到赞赏,他恼羞成怒,拾起书包要走人。
    “大哥哥,我就住在那间。”她浑然不察他的怒气,漂亮的白皙指头指向一栋旧旧平房的后门,红唇弯起浅浅笑痕,殷勤地说:“你明天再来,我把外套洗干净了还给你。”
    “不必了,我死也不会再来!”
    真他妈的!这个没有眼光的笨女生,竟敢说他名字怪?!他凌弯刀要是再来,他就是小狗!
    可后来他不但做了小狗,还做了很久、很久。
    第一章
    依山傍水的石盘镇位于中部某好山好水的福地山上,镇上雄伟的莲花庙前有一株碧绿苍苍的千年大神木,这里是镇上老人黄昏下棋乘凉的绝妙地方。
    别以为如此,石盘镇就老土而古旧。
    虽然镇上的老人家不少,但年轻人也没有外流,因为石盘镇是县里最美丽的示范乡镇。
    它整洁的街道和古色古香的建筑常在周末假日吸引许多观光客,也因此年轻人愿意留下来,无论从事民宿也好,民俗艺品店或餐饮业也皆宜,只要做得认真实在,都有不错的收入。
    除了观光业蓬勃发展中之外,石盘镇里多半是农家,傲人的名产便是用清甜水质种出来香Q好吃的“石盘米”,还有在地果农自行研发栽种的“石盘梨”也有口皆碑,粒粒硕大多汁,甜分充足,每年外销的成绩亮眼,利润颇丰,足以让果农们衣食不缺一整年。小镇上只有一所国小,名为静悠国小,也只有一所国中,名为静悠国中。
    通常静悠国小毕业的学生会全部进入静悠国中,而静悠国中毕业的学生则全部进入镇上唯一的高中——静悠高中就读。
    也因此喽,共同读了十几年的书,就算不同班,大家也都熟透了。
    整整十二年面对的都是同一些人,除了偶尔有一、两个转学生转进又转出之外,学校里就再也没有什么大新闻了。
    ***
    静悠国中三年级的凌弯刀是老师眼中的头疼人物,他不时打架滋事,功课却又名列前茅,这样的“文武双全”,叫人又爱又恨。
    “凌弯刀,我们待会要去医院看车祸受伤的吴老师,你要不要来?”副班长李金佩甜甜地问他。
    向来,班长与副班长若刚好是一男一女,都会被配成对。
    凌弯刀英俊帅气,不但是班上最高的男生,也是全年级功课最好的男生,配她李金佩绰绰有余,她很乐意当他的女朋友。
    “吴三小路用又不是我撞的,没兴趣。”
    那是他给数学老师吴安绅取的绰号,因为他觉得苍白兼弱不禁风又有点神经质的吴安绅,看起来很没用。
    “可是,我们探完病要去冰果室聚聚,大家聊聊天,要是你不喜欢去医院的话,你可以先到冰果室等我们。”李金佩不死心地说。
    她盼望和凌弯刀约会已经很久了,可是三年了,他都不参加他们私下的聚会,让她好苦恼。
    他究竟要折磨她到什么时候?他不知道她对他已经芳心暗许了吗?
    难道,他有别的喜欢的女生?
    不可能啊!她是班上最漂亮的女生,这是公认的,加上身世好——她家在镇上开一间银楼,怎么可能有别的女生能胜过她。
    “每天见面还有什么好聊的,无聊。”
    弯刀睬也不睬一脸殷切的李金佩,他把所有文具书本扫进书包里,椅子一合,长腿迈开就要走人。
    “凌弯刀,你要去哪里?”她一急,党不顾形象的拦人。
    俊眼不悦的扫一记白眼过去。“李金佩,你是副班长,现在你以为自己是副训导主任啊?还管我去哪里?我懒得跟你说。”
    “你——你——”
    集美貌与家世于一身的骄傲女生握紧拳头,气急败坏却又拿他莫可奈何,只得让开身子,凌弯刀拳头之硬,是全静悠闻名的,她可不会笨得自讨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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