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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之一情歌-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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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伟哥:你干嘛问我这个?
唐锐:……算了,当我什么都没说。

唐锐看了一眼脚边小土狗,他早上起来就把它从纸箱里放了出来,昨天好好休息了一天,小土狗恢复了精神,行动也利落多了,在房间里到处探险。在桌子下钻了一会,出来的时候耳朵上就带了半张蜘蛛网,唐锐把蜘蛛网摘了,再看回电脑,杜晓伟已经撑不住,和他说了声就下了。
唐锐叹了口气,只好先不想了,专心拿出英语课本默单词。

他做完今天预定的练习,又看了一会书,一看时间才发现不知不觉过了将近两个小时。小狗已经不在他脚边了,凑到床边踮着脚努力在往床上探,一会儿就把他的被子扒拉下来。唐锐过去把被子捡起来,嘘它:“别捣乱。”
小狗冲着他欢快摇尾巴,丝毫不见反省,又绕到林晴天那一边去,林晴天睡得正熟,一只胳膊伸到床沿外,小狗围着它转了一圈,嗅了嗅,唐锐正想阻止,它已经起劲地舔起来,把林晴天也弄醒了。
唐锐立即抱起小狗进厨房,果断消灭现场。他装得若无其事地回来,林晴天正坐在床上发呆,发完呆就抬腿下床——
“——哎!”他吓一跳,一脚踩到毛茸茸软绵绵的一团,赶紧把脚缩上去,小土狗得意地咬着他的拖鞋,叼住战利品就甩着短尾巴奔向厨房。

林晴天穿着右脚一只拖鞋吃早餐,又单腿跳着洗了碗,又一跳一跳回房间里。
唐锐在他吃饭的时间,教会了小土狗怎么把拖鞋有目的有方向地叼着来去,虽然过程比较曲折漫长,最终还是让小土狗成功地把鞋子又叼回到了林晴天面前,狗还是那只狗,鞋已经不是那只鞋,满是口水和牙印,林晴天嫌弃地看了一眼,哼一声表示自己的不屑,脱掉另一只鞋,坐到床上去。
他立即就为自己的行为后悔了:小土狗汪了一声,欢欢喜喜地把已经玩厌了那只鞋丢下,叼起新的玩具——左脚那只鞋的兄弟,开始用自己的口水和牙齿进行新一轮的洗刷。

他们的午餐照样在家里解决,无分人狗老幼,各自一碗面条,林晴天给唐锐多加了一个荷包蛋,唐锐又把排骨夹了一块给小狗。
小土狗美滋滋地啃着骨头舔着盘子,并不知道脑袋上方的两个人正在讨论它的命运前程。
“小赵哥那边行吗?”
“他和咱们差不多。房东也不许养宠物,就算房东许可,我也不敢把活物交给他养……”
“小赵哥的女朋友呢?”唐锐想起一起旅游的李晴,人看起来又温柔又漂亮。
林晴天摇头:“李晴怕一切长毛的东西,特别是狗。”
“晓春姐呢?”唐锐终于想到一个靠谱的了,“晓春姐不怕狗吧?”
林晴天沉默了一下:“她是不怕,但是她到现在为止还没养活过一只活的宠物。连乌龟到她手里都是死路一条……”江湖人称动物杀手。
“……”
他明显的沮丧,连林晴天也看出来了,只好安慰他说,“没关系,过几天我再问问别人。肯定有别的办法的。”

星期一返校的早上,唐锐出门前依依不舍地把狗摸了又摸才走了,他心里有悲观的预感,也许等星期五回来,小狗就已经被送走了。
他知道林晴天说会有办法,也只是个无奈的安慰。事实是,这样的小土狗在乡下或许还能有人要,而在这里,估计唯一的价值就是它四处流浪,东躲西藏地熬到差不多大了,再被狗贩子捉住当成肉狗卖到饭店里。这就是它最可能的命运。林晴天肯定比他还清楚这一点,只是没有说出来罢了。
不管如何无奈,狗也要过,人也要过。

唐锐并没有一直把狗的事情记着,至少在学校里,他还有更多现实的问题需要面对:永远没完的测验卷子,或讨厌或无感或喜欢的老师,闹哄哄的同学,吃饭睡觉起床读书,等等。
昏天黑地,风平浪静,一转眼又到了周五。
唐锐回到家,在楼下和房东太太打了个照面,对方笑眯眯地问他放学了?唐锐说是。
他顺手收走已经晾干的衣服。房东的小孩在旁边玩着橡皮泥,捏了半天弄出一个奇形怪状的东西伸给他妈妈看。他妈妈捏在手里看半天,看不懂:“这什么东西?方块?”
“小狗啦!”小孩气得腮帮子鼓鼓的:“这个是四条腿,还有尾巴哎!”
“好好好,狗就狗啦。”房东太太应声:“可你这四条腿都不一样长的,哪家狗腿长这样子?”
唐锐忍不住笑了,他抬脚往楼上走,忽然想起来,不知道那只狗还在不在楼上。也许,林晴天已经找到人愿意收养了它了?还是……
他的心悬着,直到打开门,房间里安安静静,没有一条小东西跳出来冲他叫,厨房里那只纸箱子也不见了。甚至连林晴天的拖鞋都已经洗干净,在玄关处摆得好好的。
唐锐的心轻轻地落下去,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有一口气压在心口,沉甸甸的喘不出来。
他对自己说,没事,大概是找到收养它的人了吧。应该是的。
但是这话哪怕是在脑子里过,连他自己都觉得,是太天真了。

林晴天在桌上给他留了一张条子,说自己今晚加班,要晚点回来,他要是不想自己出去吃,可以过去食堂吃饭。
唐锐慢吞吞地蹭到派出所,人还是没精打采的。他在门口遇见了梁晓春,后者带着两个浓妆艳抹的女性在往外走,见了唐锐就停下来:“来啦?”她说:“小林好像刚出去,你自己去吃饭吧,待会他就回来了。”
唐锐目送着她走了,自己也转个方向,没啥兴趣地朝食堂走,但是几声狗叫声忽然把他给引住了,唐锐不敢相信地看过去,在派出所院子里一角树下,一条小土狗被一条绳子系着,活跃地冲着进出的人跳上跳下。
唐锐惊喜不已,“……你怎么在这里?”他想唤它一声,又想起它还没名字,只能用力摸它头。小狗高高兴兴地用脑袋蹭着他的手,又把前腿扒上他膝盖。唐锐握住它两只爪子轻轻地摇着,小狗喉咙里发出玩闹的咕噜声,伸着脖子,想把舌头伸过来舔他的脸。

“别玩啦,”有人在身后说,林晴天已经回来了,唐锐站起来看着他,一时高兴得不知道说什么好,又有一肚子的问题想问:“它怎么……可是……我们能留着它吗?”他问出最想知道的。
“只能暂时留着几天,”林晴天说,“等再过几天,还是要送走的。”

吃饭的时候林晴天才把到底是怎么回事说了。
唐锐上学,林晴天也要上班,所以开始几天都是把狗锁在房间里。小狗的伤好得很快,到星期三的时候已经完全不影响它的活动了。也许是被锁了几天也烦了,那天居然偷偷地溜出来,一路跟着林晴天走到了派出所里。
林晴天发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把它送回去,只好先让它在这边呆着。幸好小狗也不吵闹,他工作的时候它就在院子里待着,等下班的时候又跟着林晴天走回去。
一连来了两天,所里其他人也没注意,所长老李却发现了,问是谁的狗。
群众便遥指林晴天。
林晴天就解释说是在街上看见受伤的小狗就带回来了,没地方放,所以……
他眼巴巴地看着所长,所长没奈何,只是说让尽快处理。而眼下对于小狗的去留,换言之,就等于是默许先留着了。梁晓春还给它找了条颈圈和狗绳,防止它去扑人。
“对了,”林晴天说:“它已经有名字啦。”
名字是众人集体表决的结果,pk掉一系列旺财、招财、X财等带传统猫狗名字之后,小土狗光荣地拥有了一个更有代表性和普遍性的名字,小白。




☆、第 58 章


小白是一只六个月大的小土狗。用比较规范一点的说法,叫中华田园犬。
在城市还没有成为城市之前,狗狗们都是自由自在地在乡村的黄土路上撒着欢乱跑,每天或者乖乖地分得几口残羹剩饭,或者各凭本事找食吃。天大的事情不过就是看家,遇到了看对眼的对象就骑跨上去幕天席地地办事,也不随地大小便,事后一定记得挖坑埋掉,从来不需要电线杆给它们尿尿。
小白没赶上那个好时候,作为一只普通的城市狗,它不知道自己的妈妈是谁,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就在这里生存着,它甚至不知道,在有些时候它的存在就是违法的。
小白只是努力地一天一天活下去。
有东西吃的时候就多吃几口,找不到东西吃的时候就忍着,天晴的时候就找个暖和地方晒肚皮,下雨的时候就找个洞躲起来。被欺负的时候就要赶快跑,遇到好人的时候,就要好好多摇两下尾巴。
不过后面两条,它总是不能够分得太清楚。
总有小孩子想摸它的头,但是一边的大人就会很凶地把它轰走,还有人用石头打它,用罐子丢它,用水淋它,烟头、皮鞋、扫把、各种各样的东西它都见过。
马路上也一直都很危险,有好多好多奇形怪状的大东西,发出吓人的声音跑过去,快得它都看不清,“怪物”大叫一声,声音震得它脑袋都发晕。
小白一直觉得,这个大怪物一定是非常非常可怕的东西。幸好那些怪物从来都不屑于理会它,总是自顾自地跑来跑去。
可是小白安心得还是太早了,上个星期,在它被一群人吓坏了之后,晕头晕脑地跑到了马路上,一只“怪物”就狠狠地教训了它一下子。小白只看见怪物的眼睛亮亮地一闪过去,然后自己就飞了出去,啪一下摔个肚皮朝天,疼得它叫都叫不出来了。
后面的事情有点模糊,小白大概知道的是,它被两个人给捡回去了,他们住在一个屋子里,用热水给它洗澡,给它吃东西,还用手摸着它的头。
他们身上,没有那种“坏人”的味道。他们的手是干净的,暖暖的,落在它头上总是很温柔。
高一点的那个喜欢笑嘻嘻地和它说话,小一点的那个,则会用力地揉着它的头。
小白一直都觉得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他们站起来走路,还没毛,也没有尾巴,他们还有那么多奇怪的用不着的东西,还说着它听不懂的话。虽然有人会给它吃的,但是也有人对它很坏。

可是现在,小白觉得自己有一点喜欢人了。
比如那个给它系上一条讨厌的绳子的女人,虽然绳子又短又紧,一点也不舒服,可是她每天都给它水喝,晚上还会把它带到没有风的地方去睡觉。
还有那个老是喜欢用香肠来调戏它的男人,明明同一个把戏都玩了好几遍,它都快撑死了,他还傻兮兮地以为它会上当,哼!
还有那个走来走去从来不理睬它的老头,看见别人骚扰它还会把人给叫走,哼,那个别人说的就是上面那个二货。
最后还有,那个总是笑眯眯的高个子,每天都偷偷给它带饭后零食——火腿肠一根,还有那个手一伸就罩住它整个脑袋拼命揉的小孩,虽然几天不见确实很值得好好庆祝啦,可小白还是很想说,耳朵都要揉掉啦!
……咳,它其实是想说,在它见过的那么多的“人”中,它还是最喜欢这两个。

那个小孩又走回来的时候,小白刚好也把自己的晚餐吃光光了,还把盘子舔得干干净净的,抬起头渴望表扬的冲他摇尾巴。
但是小孩好像没懂它的意思,他很小心地张望一眼,然后蹲下来,把它的绳子拉了过去。小白扭了扭脖子,觉得被拽得有点难受,它低低地从鼻子里发出疑惑的声音,小孩立即紧张地“嘘”了它一下。
“别叫。”
他快手地把它脖子上颈圈和牵引绳中间动了一下,啪嗒轻响,小白歪着头看他,低头看看,发现一直挂在自己前面那根绳子居然掉到地下去了。小孩拍了它脑袋一下,直起身,背着手若无其事地走了。
小白呜了一声,低头去咬那根绳子,扯了好几下扯不断,它好像忽然明白了什么,直直竖起耳朵往外看:小孩正沿着路赶上走出去的高个子,还回头看它一眼。小白歪着头望着他们越走越远,马上就要拐弯看不见了,它猛然站起来,可是他们还是不见了。一种内在的驱动让它终于再也顾不上其他,奋勇地迈开四条小短腿朝着他们的方向追了上去。

它跑过了那个拐弯的街角,终于远远地看见他们两个人的背影,小孩也看见了它,在背后冲它摆手,小白越跑越近了,终于另一个人也看见它了。
“怎么跑出来了?绳子……”林晴天低□拉了一下小白的颈圈,完完整整的,还带着环扣。他明白了,瞟一眼扭头去看街上路灯的唐锐,后者满脸“什么事都不是我干的”。
小狗欢乐地用舔着他的手掌,欢欢喜喜用口水给他洗手,根本停不下来,林晴天只好拽着它让它坐下,顺便努力做出严厉状地瞪唐锐,“待会你自己想怎么把它偷渡上楼去——这么大一只狗,你以为是一个苹果能装口袋里吗?”
唐锐看自己的“偷狗”计划得逞,不由嘴角漏出一丝窃笑,看林晴天不笑,马上又收了笑容,正色道:“没关系,待会我们分工,你打掩护,我冲锋。实在不行……就说它是我们今晚的晚饭,狗肉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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