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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荣耀-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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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男人的一半是女人,每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勤劳的女人。”
酒吧老板宣布:“正方还剩一分钟。”
杨蔚道:“可惜成功的男人并不多,所以勤劳的女人也只是少数啊,对方辩友。”
我说:“对方辩友以为成功就是当总理吗?要知道每个国家只有一名总理啊!成功的男人就是能让女人变勤劳的男人,这就叫每个成功懒人的背后都有一个勤劳的女人。”
甄惠道:“男人总以为自己比女人能干,所以什么事都抢着干,争着干。不是有一句话叫做‘战争让女人走开’吗?”
酒吧老板宣布:“反方还剩一分钟。”
我不说话。
杨蔚见状,接着说:“对方辩友以为自己是成功的男人吗?难道会说几句大话就算成功?那成功也太容易了!”
我还是不说话。
我的那些哥们着急了,其他的观众则是幸灾乐祸。—;—;他们都以为我理屈词穷,无言以对了。
池若婵道:“对方辩友大包大揽,仿佛自己就是天下所有懒人的代表,这样一叶障目、不见森林的思辩方式,如何能以理服人呢?”
王妍道:“看来对方辩友也知道自己的立论站不住脚了。书到用时方恨少,伤心总是难免的。对方辩友还是认输吧。”
酒吧老板宣布:“反方时间到。”
我这才带着从容的微笑说:“事实胜于雄辩。对方辩友刚才的发言如万炮齐鸣、万箭齐发,这种勤奋的精神是有目共睹的;而本人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任你千言万语,我只有三言两语—;—;我都懒到这份上了,你们还要说女人比男人懒吗?现在一个懒汉的面前有四个勤劳的女人,按照这种比例,女人什么时候才能赶上男人啊?抱歉,我累了,要赶着回去睡懒觉了。今天的辩论就到此结束吧。”
我听到了今天最热烈的一次掌声。
酒吧老板拍手道:“今天的辩论真是让我大开眼界!让我来敬你们双方一杯吧!”
池若婵道:“还是宣布比赛结果吧。”
酒吧老板看了看我,我点点头。
“好,我宣布,最后的获胜方是—;—;正方!”他郑重地说。
我那帮哥们高兴地跳了起来。
池若婵带头向饼干敬酒,但是看她们的表情,一个个像午后的玫瑰,失了颜色。
杨蔚和我握了握手说:“希望明年在辩论赛上看到你。”
“恐怕没机会了,我明年要毕业了。”我说。
她一脸失望。
从此,我的朋友们有了一个说书的回目:“老古董舌战群雌美女帮花容失色”,这件事很快在学校流传开来。
不久之后,我替严教授代课一事东窗事发,一时间成了学校的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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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话:
因为在网上发表的《最后的荣耀》是初稿,疏漏之处在所难免,好象情节设定上的错误、人物形象设计上的错误,甚至还有一些让网龙汗颜的常识性错误。一般专业作家是不敢轻易将初稿示人的,总要将作品删改到自己满意了为止,才拿出来发表。网龙不是专业作家,只是抱着娱人自娱的心态进行创作,不免拿出不成熟的东西贻笑大方。只是这些出现错误的章节已经被多个网站转载,现在要单独修改的话,恐怕会引起不必要的混乱,不如等全书完成的时候再进行修改,这样就容易从全局上进行把握,可能会改得更全面些。不过像现在这样也不错,让这些出现错误的章节继续在网上流传,可以得到更多读者诚挚的意见,那就是网龙最大的收获。
第四十五章 情敌
    名人最大的烦恼就是时刻成为公众的焦点。他的一言一行必须和人们对他的印象一致,否则人们便要横加指责,即使这种言行对普通人来说再正常不过。
我算不上名人,只是很荣幸地和美女帮扯上关系,很荣幸地给那帮糊里糊涂的学弟学妹们上了一课,并在校纪的大棒下死里逃生,充其量只能算出了点风头。可是大家都不放过我:在课堂上我没有和教授争辩,就有人说我胆小如鼠;来请我帮忙的人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就指责我摆架子,自命清高;对女生的邀请稍微怠慢了些,就有人说我因为没机会追求美女帮,所以事先和酒吧老板串通,才赢了那一次辩论。最可气的是在路上走着走着,就有一个人突然指着你的鼻子喝骂:“姓吴的,抢人家女朋友要不要脸?今晚我在操场等你,怕死的就别来。”我不能和他对骂;在食堂打饭被人有意泼了一身菜汤,再幸灾乐祸地奉送你一句“对不起”,我不能拳脚相加。—;—;有人正盼着我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好乘机处分我,我不能让他们得逞。我可不想让自己的前程断送在这里。算了,我不和他们计较,也懒得计较,毕业就在眼前了,到时候各奔东西,是成为学弟学妹们顶礼膜拜的偶像,还是成为那些无聊人在无聊时候的谈资,都和我无关了。
那天下课后,一个戴眼镜的家伙叫住了我。
“吴勤勇,你好。我是法律系的郑友文,听说你也是兴州人?”
“是。”我回答。
“那我们可是同乡啊!我家在凤凰新村,你家呢?”
“我家在电影院附近。”我谨慎地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和我套近乎。
“是这样,星期天我们有一个同乡聚会,都是从兴州来的同学,想请你参加。”
“有多少人参加?”
“一共十个人,从大一到大四的都有,希望你能来。”
“好的,我一定来。地点在哪里?”
“星期天上午七点在校门口见面,然后坐车去郊外风景区。”
星期天这一天,我提早六秒钟来到校门口,郑有文已经在那里恭候了。
一个人喊道:“吴勤勇来了!”那些人呼啦一下全围上来了。
“你们怎么全认识我?”我被他们的热情弄得不知所措。
“你是我们兴州同学的骄傲,我们怎么能不认识你。”郑友文说。
“可以走了吗?我们边走边聊吧。”我说。
“再等等,还有两个人。”郑友文说。
“女人就是麻烦。”另一个人说。
又等了五分钟,才有人道:“来了,来了。”
转过身一看,我愣住了。
“怎么,你也是兴州人吗?”我们同时说。
“原来你们认识啊,那就不用我介绍了。”郑友文高兴地说,“池若婵是辩论赛冠军,吴勤勇是学生英雄。别看我们兴州同学人少,可一下子就出了两位名人,我们也脸上有光啊。”其他人纷纷赞同。
“我才没资格当什么名人呢!真正有资格的可是吴勤勇哦。”池若婵笑意盎然。
这熟悉的微笑感染了我,给了我一片好心情。虽然她的话略带酸味,可是给我的感觉是问候多于讽嘲。
“一般来说,迟到的才是名人。今天我提早到达,就是为了恭候你这位名人。”我调侃道。
“名人一开口,果然是不同凡响啊。”她说。
“好了,你们都别谦虚了。我们该乘车去了,到了地方有的是时间聊。快走吧。”郑友文道。
人是属于大自然的,这一点经常被我们忽略;只有在郊游的时候,我们才强烈地感受到这一点。这里的天比城里的蓝,水比城里的清,草比城里的绿,花鸟鱼虫都比城里的更有生机和活力。大家不约而同地想到了兴州的中心公园,想起了兴州的一草一木,想起了在兴州度过的美好时光。
“这里风景这么好,我们先来几张合影吧。”郑友文建议道。
经过一番推让,我和池若婵被安排在中间最醒目的位置。
拍完照后,我就地坐了下来,看那些喜欢拍单人照的人摆姿势。池若婵也坐了下来。
名人总是孤独的,在这种情况下尤其如此,我不免有了些同病相怜的感触。
“池若婵,你的姓很特别,好象在兴州找不到第二家姓池的。”我说。
“说得对。我本来也不是兴州人,是两岁的时候才搬到兴州来的。”她说。
“池若婵,你怎么也在这里?真巧啊。”背后一个洪亮的声音道。
那个人浓眉大眼,头发经过特别修饰,服装是最时髦的款式,最显眼的是腰上别着的手机和BP机—;—;
这两样东西对当时的学生来说简直就是奢侈品。那年头可不像现在,走在大街上的每一秒钟,几乎都可以听见手机的铃声。
“你来这里干什么?这是同乡聚会。你是兴州人吗?如果不是,就赶快离开。”池若婵颇为不悦。
“今天我有一位朋友来这里郊游,让我带路,没想到会碰上你,这完全是巧合,请不要误会。”那人解释道。说完,径自和其他人打起了招呼:“各位同学,你们在拍照吗?能不能帮我拍一张?”
“你谁呀?”有人回应道。
“我是国际经济系的江文礼,大家都是校友,抬头不见低头见嘛。”
“好,你过来吧。”
“你们是坐公车来的吧?今天公车挤不挤?”江文礼问。
“挤得要命。”
“我今天开了一部工具车来,还有十几个空位,你们可以坐我的车回去。”
“那太好了!”一想到可以免去挤车的苦,大家都很高兴。
“你们今天聚会的准备好象不很充分嘛。”江文礼四下看了看,又向远处挥了挥手,立刻有人送来啤酒、果汁,还有其他吃食。
江文礼立刻成了最受欢迎的人。
“真巧啊,池若婵,能在这里见到你真让人高兴。”又一个声音道。
这个人高大的个子,健壮的体魄,打扮简单而不失风度,眉宇间一股英气逼人。给人的感觉既像篮球明星,又像电影明星。
“江文礼都来了,怎么会少得了你?还有一个卓立到哪儿去了?”池若婵冷冷地道。
“我和他不是很熟,不知道他会不会来。对了,我带了几只风筝,呆会儿在河滩上放给你看。”
池若婵没有给他好脸色。
“我还带了几张吊床,躺在上面聊天很舒服。”
果然,在他的身后跟着两个旅游服务社的人,一个举着风筝,一个扛着吊床。
“孙启华,你们这样做只会让我对你们更反感。”池若婵生气了,“我们同乡聚会,你们来凑什么热闹?”
孙启华毫不介意地笑了笑说:“五湖四海皆兄弟,我也是你们的同乡嘛。放心吧,我不会给你添乱的。”说完,就朝其他人走去。很快,他就成了女生们最关注的对象。
耳边突然传来悦耳的乡间小调。转头一看,一个人背着画夹,口中衔着一枚嫩绿的树叶正向我们走来。那悦耳的乡间小调正是他用树叶吹奏出来的。从池若婵瞪他的眼神就知道,这个人一定是叫卓立了。
“池若婵,你好,这里的风景很好,我以这个为背景给你画一张画吧。”走到我们面前的时候,他说。
“走开,别来烦我。”池若婵说。
“没关系,待会儿再给你画也行。”说完,他又吹奏起乡间小调朝人群走去,很快就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
“今天真热闹,我也该去凑凑热闹了。”我站起身来识相地说。
“你陪我去河边走走好不好?”池若婵紧紧握住了我手,她的笑是那么迷人,让人几乎无法拒绝。
我决定拒绝。
但她的手拉得那么紧,我不想让她难堪。
走到河边的时候,我说:“他们已经看不见了,你可以放开我的手了。”
“你为什么这么说?”她放开了我的手,仍然面带微笑。
这种笑让我觉得很不舒服。
“你应该觉得幸福才对。”我不客气地说,“他们三个虽然烦了点,但我看得出他们是真心喜欢你;因为喜欢你,他们甚至不遗余力地讨好你身边的每一个人。这还不能让你感动吗?”
“如果有人天天缠着你,你会觉得自由吗?”
“当然会不自由,但起码你不要对他们那么苛刻。他们敢违背你的意愿,恰恰说明他们是有个性的人,比起那些对你言听计从的人,要优秀得多。”
“按照你的说法,这只是他们从奴隶到将军的一个必要步骤。”
“那只是男人们的一句气话,没有一个男人是为了要当将军才去当奴隶的,他们只是在又苦又累,又常常被拒绝的情况下,才用这句话来自我安慰的。”
“你不了解女人,在一个女人没有真正爱上一个男人之前,如果她对这个男人太好,只会让他产生误会,最终痛苦的是两个人,这难道不是一种犯罪吗?”
“他们是不是能成为你的终生伴侣我不知道,但起码你要给他们最基本的尊重。要知道一个男人一旦爱上一个女人,他的感情就是从内心最深处迸发出来的,他只有一个希望,就是把世界上的一切都给你,让你幸福快乐。也许最后他不能和你在一起,但他的记忆中将永远为你保留一个位置,因为这是他生命的一部分。”
“你好象是有感而发嘛。难道你有多次被拒绝的经历?也许你的口才就是这样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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