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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薇de宠物情人-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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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婧华说。
吕平心道,这女人究竟比秦大几岁?明明成年人了,怎么还这么天真?!
不过阅女无数的他也承认,这女人,生着一双未被世俗侵染的晶亮眸子,还算配得上他们家谢桦。
*
终于有人因为喜欢女主进群了,庆祝一下!!!
第二十二章 不肖子(下)
    谢桦主动退学了,任何人劝解无效。
“既然做下了这等事情,当然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我早就有这个打算了。以前我说过,最不喜欢特权阶级,平日里肆无忌惮,道貌岸然;玩出火来,自有人帮衬解决。现在,如果我接受你们的势力荫佑,继续若无其事地装作一副好学生的模样——那我谢桦,岂非出尔反尔,恬不知耻的小人之辈?”
谢桦微笑道,堵住了朋友们的苦口婆心。
假如那样,与自己的豪门家族彻底决裂,还有什么意义?
“我感激你们,为我所做的一切。还有……”他垂眸,“出事之后,什么也不曾问过。”
就那样坚决而信任地,站在了我的身边。
谢桦不但拒绝了吕平和梦云提出的直接金钱援助,甚至不肯到端木和赵氏家族旗下的公司打工。
换汤不换药的,他笑道,兄弟,心意我领;但这番好意,我不能要。
“那他们……现在靠什么生活?”
萧晓提着一箱牛奶和一篮水果,走在李掩玉旁边。
李掩玉同样提着一大包食物,心事重重地走在小巷里。
“小谢那孩子,在一家电脑公司里打工;婧华身体不好,还出现了流产的迹象,现在家里养胎。”她看到萧晓担忧的表情,笑道,“你放心,他们还有积蓄,不会弄到入不敷出的地步。”
“可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啊……”
“是啊,等孩子生下来,开销会更大呢……”李掩玉叹道,一面停下了脚步,“到了。他们租的房子,就在这栋楼上。”
萧晓好奇地看着那两辆颇豪华的轿车,心道果然是藏龙卧虎啊,在这样的小区里,竟然还会有这样高级别的私家车呢。
两人走到四楼,还没有腾出手来敲门,那门就自己开了。
端木南在门里,微微一怔。
萧晓站在李掩玉身后,也是愣住了。
“你也来了,萧晓!”
这是康梦云的声音,从端木南身旁传了出来。
因为房间委实不大,主人只能抱歉地送走了前面两位,才把后来的两位客人迎进屋中。
“最近还好么?”
萧晓跪坐在地板上,细细观察着任婧华的神色。
略有些浮肿的眼,稍稍胖了点的面庞,气色相当不错。
那种温柔又圣洁的“孕”味,使女人本就美丽的容貌,再添一种母性的光华。
“还好。大家都很帮忙,隔三差五地,总是送来一大堆吃的东西。”
任婧华笑道:“小姑最热心了,天天都要来。谢桦说他这个小妹,上学期还嫌学园餐厅难吃,嚷嚷着要家里给配专门的‘午餐厨师’。现在,却每每把大厨精心烹制的菜肴,拿来这里跟我们换白粥小菜吃。”
顿了顿,女人的声调变轻:“她说是想要减肥,白粥正好对胃口,我们想拦都拦不住。其实我知道,那孩子只是不忍心……不忍心看她哥哥那么辛苦,还要吃没什么营养的饭菜……”
谢桦算是勉强接受了朋友们的食物援助。不过可想而知,再怎么吃,也不可能达到原先谢家的水平罢!
“说起来,谢家其实也并非那么绝情。”李掩玉对萧晓说道,“谢桦的妹妹,每次来都是轿车接送,随扈傍身的。那么大的阵势,频率又高,我猜谢家人早就知道,只不过没有制止女儿罢了。还有,他们现在做的菜,清一色都是在照顾谢桦的口味,或者就是干脆的孕妇料理——也真难为谢家了。”
任婧华抬头,轻叹:“说来说去,都是我们不好。”
萧晓面色犹豫,想说什么,又不好开口。
任婧华看了,噗哧一笑:“想问什么?尽管问罢。反正,我再难堪的境地,也都被你们看过了!”
“……”萧晓咬了咬下唇,终于下定决心,抬头,看着任婧华温柔的脸孔,“姐,你真的……不后悔么?我不是光指现在这样的生活,而是……而是你真的,从来都没有怀疑过么?我可以相信谢桦的真心,可以相信他是个负责任的好男人,不过……不过我怀疑他的爱情动机,并不是那么单纯……你就真的不在乎,他也许是为了报复自己的父亲,所以才和你在一起的么?”
谢桦为这场爱情,付出了很多很多,但任婧华——何尝不是如此?!
一位风华正茂的美女医师,为了这么一场堪比赌博的不伦恋爱……真的就不后悔么?
“……”任婧华想了半晌,终于开口答道,“这一辈子,我已经得到了最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不会后悔。”
她是个豁达的女人,豁达而且简单。因为豁达,所以她不曾介意,自己或许是一件被爱人用于复仇的工具;因为简单,所以她才能够,只去感受爱人的真心,而不再考虑许许多多的恩怨情仇。
萧晓自知心思太重,想得太多,永远也做不到任婧华这般境地。
但这件事,她只问过一次。
以后,绝口再不提及。
不管你与人是多么亲密,爱情,永远是不容旁观者置喙的隐私。
这是风度,亦是良知。
又过了一会儿,谢桦端了热热的牛奶进来。他是个体贴的人,故意留出空间,让两位女客与任婧华说体己话。估摸着三个人谈累了,这才进来。
同任婧华一样,谢桦的气质亦发生了微妙的改变。沉静的本质依然如故,但已经逐渐褪去了属于青春少年的晦涩与忧郁。笑容变得更加温和,眼神变得更加内敛,更加有担当……正在逐渐地,变成一个真正的男人。
他端托盘的手法很熟练,看不出是个娇生惯养的大少爷。
见大家夸赞,他笑言在公司里天天做,就是少爷也该练出来了。
萧晓捧了牛奶,轻呷一口,叹道:“好喝!”
谢桦轻笑:“是冷了罢?应该早一点端过来的。”
李掩玉道:“其实还好啦。不过,房里的温度,的确不算高。”
“再等一阵,我发了薪水,会重新租一间稍微大点的房子,”谢桦用玩笑的口气说道,“省得大家想多待会儿都不成。我都想要在门板上贴告示了:因地域限制,屋主决定,每半小时接待一拨客人。前客出门,后客进门——严格执行,严禁乱套!”
闻听此言,大家皆笑起来。
可笑过之后,亦不乏心酸。
谢桦不在乎,任婧华不在乎,可是……冷就是冷,饿就是饿,如此唯物且极端现实的问题,不是你刻意忽视,就会自动消失的。
说是做错事的惩罚,可现在看来,比较像是自我虐待。
萧晓蓦地生出个主意,眼神闪闪发亮:“哎,我说谢桦,要不要改行?我可以保证,我给你介绍的这份工作,薪水绝对比你给人家装电脑要多得多!”
谢桦先是一愣,然后笑了:“谢了,可是我说过罢?照顾的话——”
“谁说要照顾你了?你以为是人就和端木南啊、赵思贤、吕平似的,小小年纪,就开始在商场独挡一面?就那么优秀到‘天怒人怨’?啊哟,说起这个来,我可要嫉妒死了。听说就连梦云——康氏家族的产业,差不多全部迁到海外了吧——可小云云一样是少女强人呢!在她的名下,光服饰店铺都有好几间哪——哎,怎么又说起让我伤心的事了?!真是人比人,比死人哦……”
萧晓挫败地咕哝,晃晃脑袋,将话题导入原先的轨道:“我的意思呢,是既然你在哪里,都是一样干活,与其在电脑公司里出卖廉价的劳动力,何不尝试着——”
女孩唇角弯起,露出一个邪恶的微笑。
“出卖一下你那绝佳的色相呢?”
*
天使的布道时间
五、乱伦
看到红袖发的长评,不由慨叹一声:老蓓家里的人果然厉害!不仅自己写得一手好文,就连带过来的读者,亦是极品!看红袖写的文字,足令我等之辈暗暗出了一脑袋的冷汗。容小的怯怯问去:这位大姐,您莫不是潇湘里另一位签约的作者?另一位韬光养晦的优秀写手?毕竟有老蓓的乌龙在先,小的实在不敢再次大放厥词,劝您也下海写书去了!
毕竟是《血薇》的第一位长评,小的五体投地,诚心诚意地跪谢。谢红袖大恩,满足了我的虚荣与自尊——哇哈哈哈!从今以后,我亦可大言不惭地四处宣称:本人也是有江湖地位的人了!不信你们去看,有长评在我的文那里挂着呢!啊?!哈哈哈哈……(众人一脸黑线:这就是想出名想疯了的典型表现!)
有基于此,故此,本篇文即为本人对红袖的答礼(莫说小的狗腿,人家是真的很感动啊!)。
说到时下流行的“穿越”,我觉得其中经典应推漫画《天是红河岸》。暂且不提女主男主,我想说其中两个让我当时大为震撼的镜头,一是那个埃及的“黑太子”——长大了挺丑,小的时候却还算是可爱正太一名——幼年时裸体与其姐相拥的画面,令思想纯洁的我,脸红心跳了好一阵子。因为我平时喜欢猎奇,故对于埃及的种种奇妙事迹,略有所涉及。我知道当初为了保持血统纯正,血亲乱伦的事情,是合法且合理的。与此相同的,好似还有欧洲宫廷(?),所以欧洲皇室才会流行血友病……记不清了。不过,王昭君的确是先嫁了爹爹再嫁给儿子的——我蓦地意识到原来咱们东方的少数民族更加离谱……
我觉得哦——本人有点变态倾向,被漫画洗脑了,汗——上下辈之间的,例如恋母、恋父,比较难以接受,而姐弟恋,相对还好一点(这是什么话?!法律规定了,三代以内的直系或旁系血亲,严禁通婚你晓不晓得?!)。东方(主要是日本吧,这个国家的确比较变态)有个传说,异卵双胞胎——即一男一女——的前一世是恩爱夫妻,所以今生才会自打出生就在一起。像渡赖悠宇的《梦幻妖子》、由贵香织里的《天使禁猎区》,都是这方面的经典作品。最近的我没看过,好像有一部《妹妹恋人》(?),不但出了书,还有相关的影视作品。
我说了这么多,并非想为乱伦正名。血亲之间的乱伦,对人类的发展是极端不利的,首当其冲的,即是遗传方面。想想看,后代会有极高的风险是畸形儿,这不但对孩子,对整个世界都是不负责任的。孩子畸形就很可怜了,他那畸形的基因再传播出去——尤其是在高举人权大旗的国家,你不能因为人家是畸形,就剥夺了人家生育的权利——这样一代代的积累,人类岂非要向着衰退和恶劣的方向发展?所以,我的意见是:相恋可以,但必须严禁生育。不能因为少数人的狂欢,让全世界都给你们买单!
爱情当然无罪,但是,请不要以爱情为借口,做出有损于他人的事情——那可就是不道德了。
可是,越是罪恶的事情,才最有快感吧?
如果不是这样,继父也就不会爱上他的罗丽塔了。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及《天是红河岸》的第二个震撼镜头了。那是在最后,神官乌鲁西表明自己的身份,揭开了悲剧性的一幕幕:被阉割的少年与青春年少的王妃之间,绝望的爱情与纠缠。他为她坏事做绝,杀人放火,什么都干了,只为一个所谓的“爱”字。好吧,我承认那一刻我心动了,几乎哭出声来。那种无望的爱情,个人觉得堪比《东方不败》里林青霞一掌推开李连杰、含笑赴死时的惊艳绝伦(汗如雨下,我再次证明了我果然是个变态啊……)。
但是感动归感动,这并不影响我认为乌鲁西罪该万死。
我一直觉得,真正的绝世好男人,应该是温莎公爵吧,为美人毅然弃天下。不过,假如真的有个男人,为了你杀尽了天下的人——但凡有点良知的,谁还敢心安理得地,在你们充满了血腥味儿的“爱情”里游弋自如?
说到底,我没有那么决绝的性子,也写不出来,那么决绝的文章。
其实满羞愧的,看红袖的评论,很想就那么写下来,写晓杰和萧晓,就那样变成一对地狱恋人,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相拥相眠,过着黑暗而安详的日子。
可是,不可以——我做不到,萧晓也不可能做到。
她的性格,早就决定了她的命运。这么说吧,假如晓杰杀人了、放火了、作奸犯科了、罪大恶极了……萧晓绝对不会离开他,因为她爱他。
但是,萧晓不会帮助他逃亡,不会帮他隐藏罪名,不会在一旁协助他犯罪。
萧晓会去买一把手枪,然后——陪着他一起去死。
她是这样的女生。
就像晓杰说的,两个人躲在某个角落里,隐秘而甜蜜的生活,萧晓做不到。即使她很感动。
她会渐渐地萎顿,不明就里地虚弱下去,最后——死。
就像一株水土不服的植物。若非要一个确切的原因,我只能说——那里的风,不适合萧晓这种女孩子的生存。
还有,我觉得哦,从小就知道是亲人的,应该很难对自己的兄弟姐妹产生欲望吧?除非是天生的变态。而那些已经相恋了,才知道是亲兄弟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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