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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说对不起?”她的声音依旧冰冷,充满逼迫,“为什么呢?”
“我和苏苏……”我音声一下哽咽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告诉她这些天以及昨晚我和苏苏发生的事。
扑簌!扑簌!女人两滴泪珠落在我的后背衣服上,如雨滴落下!
“不要说了,资君。昨天苏苏给我打过电话……她全都告诉我了……”
突然,她一下推开我,狠狠地打了我一耳光。
我捂着脸颊,怔怔地看着她,不敢言语。
“搂得太紧了,痛呢,再来一次,”眼前的这个沛沛仍旧是许多年前的那个沛沛。
我犹豫了一下,看着她的眼眸,突然又猛的搂住她,她的手劲依旧很好,双手匝着我的腰,紧紧的……
这一切,似乎昨天刚发生过。
她无声的泣沥着,身子在我怀里不时轻颤一下。
时间似乎被遗忘了许久了。
“认识你真好呢,资君,”她柔语道。
两边行人依旧,灯光依旧,喧嚣依旧,孤寂依旧……
是的,大概又是要分别了,永久的分别了。
“资君,放手吧,”沛沛的身子微微震了一下,双手松懈了下来,声音柔软而清淡,“我要走了……”
我仍把她抱得紧紧的。
“放手吧,”沛沛淡然恳求道,“资君,放手吧……要不然我会舍不得的……”
我不放手,我不想放手。
安静片刻,她突然用力推开了我。
起身后,她扬起头来定定地看着我,眼眸中两点黑色时而明晰时而浑浊,而后慢慢的后退了两步,淡淡一笑,清晰而用力的说道:“再见,资君!”
说完她微笑的脸又凝固了,片刻后便转了身,娇小的身子行走在灯光与黑色交织的空间中。
风,带着几分湿润,模糊了前方的距离。
女人依旧,故事依旧,女人如诗依旧,慢慢的消失在前方……夜色已浓,天空飘起了细雨,那是成都多情的眼泪。
……
沛沛走后,再也没有在方资君的生活中出现过。
两年后,方资君娶局长私生女、沛沛同父异母的妹妹苏苏为妻。
……
再次从哪里想起好呢?
生怕一想起就会忘记。
让我们伤心的东西,有许多记住了;给我们短暂慰藉的东西,有许多却随着时间远去了,去了就永远的去了,生命已无法再回头,无法再抉择。那小学时,帮着同学欺负低年级小学生的一幕,远去了;那初中时,敲打着饭缸冲向食堂的日子,远去了;那高中时,打着手电筒躲在被子里看武侠小说的生活,远去了……
直到现在,床头依旧放着一本大学时一个女孩子送我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我非常的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的确是一本好书,看上一两页保证想睡觉,现在每次失眠时我还要翻开它来看。不过看的最多的是她附在空白页上的那首诗:
生活,是由于太多的偶然因素造就。
生活,有太多的交叉路需要我们选择。
是的,我们都在路上。
年轻,就是这样。
垮掉的一代已经没有人可以代替,
他们的生活方式不是我们所能模仿的。
但是,他们的文字,
可以通过我们另外的感受去表达。
即使我们是渺小的,
小的自己都害怕了,
但是,我们还是要做自己,
谱写自己的生命。
在路上,
有些东西会因为岁月的久远而羽化,
有些却会越来越沉重,
有很多沉重的东西:
一如生命,一如爱情。
……
又是十月的成都,却仍能感受着九月的天气,大街小巷到处是飘零不尽的美,我牵着苏苏柔软的小手,站在天府广场上高声呼喊,“沛沛,热爱我吧!曾曾,热爱我吧!夏铃,热爱我吧!湥劝野桑 �
低头间,想起了陈小曼,我心中不由默默念道,“小陈,热爱我吧!热爱我吧,小陈!”(小陈于五年前吞食大量安眠药自杀而抢救无效,在五年前的那个方资君的怀中永远的安睡了)
……
“啪”,一只高跟鞋扔在我的脑袋上。
我回过头来,苏苏正盯着我,眼睛大大的,腮帮子鼓鼓的,十分地不满:“资君,你他妈的,怎么这么快就把我给忘啦?”
见她手里拿着另一只高跟鞋,向着我作投掷状,我忙张开怀抱,高声喊道:“苏苏……你也热爱我吧……”
苏苏听后,满意地微微一笑,脸颊绯红,一副淑女的样子,转过身子看着那和美的天空,高声喊道,“成都啊,你可怜我家的小老头,你也热爱他吧!”
喊完后,只听得“啪”一声,她又飞起给我的脑袋另一只高跟鞋。
扔完后,她光着脚丫,走过来拉起我的手,用另一只小手指着西边日落处,不言不语。四周低脚处仍有流雾徘徊未走,我顺着她白皙的手指,抬头看到了成都上更为遥远的天空。落日忘记带走的嫣红色,一点一点的洒落下来,映在我们的身上,在这片嫣红中,等待那时间把我们慢慢的变老……
……
成都,一个来了打死都不想离开的城市。
它很小,但是它构筑的世界却很大!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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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结局本有两个,网络暂且发这个结局。可能有朋友不喜欢这个结局,但是只能如此!祝各位朋友生活幸福快乐!
新书《小狼女传》等工作稍闲便发上来^_^
第一章
【说明:前面几章文笔不太成熟,有点幼稚。后面要好些,希望大家看故事,不要看文笔。等有时间了,飞刀会将前面几章幼稚的文笔修改一下。多谢!】
ps:这本书的定位是“有类似的经历,对小资笔调、荒诞派笔法不太过敏的读者”,所以不能满足那些喜欢现实主义朴实文风小说的朋友,如果浪费了您的时间,在此道歉了。对1-6章看不太明白的可以跳过去看后面的,后面的加强了现实描写。
另外,这本书里男人和女人是平等的,读者和作者也是平等的,您的支持是作者更新的动力。
在这本书里,对主角的描写采用了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之间转换的方式,可能让有些朋友不习惯。
(文中李柏和大卫等坏人都是虚构的,所以请有叫李柏或者大卫的朋友看见了后,大可一笑置之,请别介意!!)
特别声明:此书不针对任何人、任何单位。
※※※
终年笼罩在漫漫大雾之下的成都是神秘的,更神秘的是在滴水芙蓉中生长的女人,天然养成的美貌容颜常常让过客胡乱猜测:是谁赐予了她们灵丹妙药?又是谁在一个传统的国度容忍了她们的张扬与大胆,让她们衣妆前卫,招摇过市?
成都一古巷,百米长五米宽,中间青石铺地,两旁银杏高参:偶或人声鼎沸、路人不绝,偶或树影星光、人迹稀少,又或者流雾低旋、追人靓影。一个女人从小自大在这巷子中来回行走已有十余载,淑粉其面,魔鬼其身,有倾城倾国之貌。这十余载中不乏流氓恶少尾随而至,但却无不“中弹”而归,因为这个女人走路喜好踢路边的石子,她一脚踢出去的石子如同飞弹一样迅猛而且命中率极高。十五岁那年,此女初成长,一色徒跟随,继而落荒而逃,那色徒脸上从此多了一个“弹坑”,那次她踢出的不是石子而是一个十来公斤重的铁垃圾桶……但是你绝对会想不到此女人肌肤如脂,手滑如凝,看起来是个令无数男人向往的淑女。
此女人叫苏沛沛,在路人的面前,她是那样的端庄淑雅,但背地里她却能一口气吃下大量的辣椒,以致她所在的屋子室温常常提升好几摄氏度。所以她的妈妈非常的喜欢她,因为这样冬天就不需要开空调了。
……
十八岁那年,我在四川一小城镇做了某官员的司机,常开着“宝马”帮上司接送“二奶”,因被上司夫人发现而受牵连终被解聘下岗,后流浪成都。在成都,每天都要呼吸半千克左右的胭脂粉,还有女孩子在男友面前手心发痒挥动高跟鞋的画面也刹是好看。这里的小偷也很友好,偷了自行车后一般会好心地给你留下车锁,这样你下次买车后,就不用买锁了。
这几年,成都反腐工作颇见成效,局长卖了“奥迪”,每天坐拖拉机上班,以示清廉,再大点的官员也毫不示弱,都改坐马车或人力车上班了。这意味着我初到成都就面临着失业,我不得不到乡下学了半个月的拖拉机再返成都,后谋得某局长的司机一职。
好歹我的拖拉机是机械化的,后来我在拖拉机方向盘上安了块十元钱的电子手表,这样,我开的车就是电子化的了,目前我正向上级申请一个“阿拉伯”编号,以便向数字化方向发展,达到拖拉机国际先进水平。
开惯了“宝马”的我,现在才发现我的拖拉机是如此的经典,没用两个月我就掌握了它的“生活规律”,比如说每走两个小时就要喝水,否则会发高烧;两周要“美容”一次,因为它喜欢性感一点,不到两天就会脱一件“衣服”,也就是说走着走着,蹦达蹦达的,遮阳盖就飞上了天……
开着这样的集数字电子化一体的高级拖拉机,在那些比局长大点的官员们的司机面前,我当然是非常的神气!一启动拖拉机,只见局长的专车拖着一股黑烟,“咚咚”地一溜儿就把厅长的破三轮甩个老远,飚车的乐趣莫过于此……
每逢周六周日还要开着拖拉机带着局长的“千金”去看韩国某某组合什么的演唱会,如果那些黄头发光脑袋的家伙心血来潮把演唱会设在北京,我还得带上干粮,开着拖拉机上京城,偶尔也被记者追赶,反正开拖拉机穿越中国也不是什么大的壮举,还有什么更大的官员的“千金”要去北京,那非得累死几个三轮车夫或者五匹马不可。总之,我还算个比较幸运的人。
我叫局长的宝贝女儿沛沛小姐,后来她扔给我五双皮鞋外加一个拖拉机车轮,我才改口叫她沛沛。看来她还是比较腼腆的,扔完后还问我痛不痛,如果你客气地说不痛,她就会再扔一次。我对拖拉机是有感情的,当然要阻止她的“雅举”,告诉她我心痛的很,一个车轮要好几百块钱。
沛沛时满十九岁,大我八个月,系成都市某大学大一学生,其外貌娇小,气质美丽动人,追求她的男孩子每天都得赶早排队挂号,因为她的男朋友名额有限。每当她要和男孩子出去玩时,我的拖拉机就会超载,运气不好还会招来警察大叔。在郊外,我还得像放羊一样跟着他们,不能出现意外,因为他们出生高贵。午餐时,沛沛会把面包一个个地发给他们。我要维持好秩序,像保姆一样,要不然谁的面包小了就会发王子脾气。如果谁能说上一句让她开心的话,就会得到一块薄荷糖,所以我又不得不听一些笑破肚皮的肉麻的话。经过长期考核,到最后我得给每位面部肌肉较发达(脸皮厚)而有权参与最后角逐的男孩子量身高、测体重。最头痛的是,每隔一个月,这样的工作得重复一次,因为她的男友候选人更新速度非常之快,至少每个月要更新一次,她说这样更民主些,总之要走国际化路线,不能比西方落后啊。面对如此高的审美标准,参加她男朋友角逐的选手不仅没减少反而增加,这让我始终不明白。不看心灵,光看外表,可能是沛沛长得太美的缘故。
两年了,我不知道沛沛的“选帅大会”举行了几届,但就目前的形势来看,我的拖拉机的压力还很大,特别是“五一”和“十一”这样的长假,她和男友们外出的机率又很大。所以我的工作就是千方百计地改进拖拉机的性能,增加其载重量。我的拖拉机由原来的四个轮子发展到现在的九个轮子是有其依据的,八个轮子用来跑路,第九个是为沛沛准备的,因为她生气时喜欢扔东西。这让她方便了不少,生气时再也不用去脱鞋或找球拍什么的,看我不爽了,拿起车轮就扔我。
那天中午12:00,突然接到沛沛的电话,让我务必在11:30之前赶去,否则饶不了我。我操她大爷,都12:00了,我说。但是她说她不管。无奈,我的拖拉机在一道浓烟中开始了旅程,还好,没惊动正在值班中“休息”的警察大叔,但路上拖拉机却罢了好几次工,车轮跑脱了好几个。
13:00赶到。
当时沛沛满脸怒色,双眼大的像皮球。我赶紧脱下皮鞋递给她,说,扔吧,扔完了直接开除我得了!她愣了一下,颜色微变,定定地看了我一会儿后接过皮鞋又把皮鞋还给了我。
当时看着她那忽闪着的大眼睛,她就像个怒美人,我感动万分真想扑过去吻她。
“不,谢谢啦,我用自己的”,她说。
说着沛沛脱下高跟鞋就扔我,把我的脑袋打起个“蒙古包”。
所以皮鞋对沛沛来说有两种用途:一,穿在脚上用来走路;二,生气时把它脱下来可以用它扔我。
我捂着脑袋傻了,只是站在一边静静地看着她,不敢言语。
沛沛哭了,说:“你个笨蛋,也不会上来哄我一会儿啊?”
我不会说好听的话,只是说:“喂,别哭了,沛沛,再哭就把警察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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