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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我们扣上暧昧关系。
他们唯一的一次亲密接触,是学校组织看电影的电影院里。原本抽到的票子是我和鸣坐,雨在我的另一边。而我也很识相的给雨创造机会,换了座。电影一开始,我和雨还说说笑笑了一番,到了情节高潮的部分,我专心看电影。雨也许久不说话。突然我觉得安静的奇怪,眼无意一瞥,鸣正握着雨的手呢!我立刻不好意思地转移目光。此时也收到雨的暗示:叫我不要破坏她将来的回忆。
暑假过后,一切都变了。班里沸沸扬扬地宣传着鸣和4班琳交往的消息。我和另一些死党总是安慰雨可能这是个谣言。我们陪着雨一起进行了场跟踪活动,亲眼看到鸣和琳亲热地手牵着手一起回家。雨笑着说:“你们干什么多管闲事呀,我和铭从来就没说过喜欢对方呀!你们误会了。我和他没关系的……”雨不停地解释着自己。我们谁也没去揭穿,这不过是种掩饰。
我们谁都不知道这个暑假发生了什么。从别人那里听到的情报,也凑不成一个完全的因果。所以谁也没权利说谁错了。把雨哭了之后的笑容,当成一道彩虹。
我精心准备了一份红包,紧张地来到了宴会场地。原本见到一桌桌不相识的雨的亲戚,感到浑身不自在。幸好迅速的扫描到了熟人——初中时的同学,才心情放松下来。
当新郎入场的时候,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差点就把碟子当成菜来吃!
我终于见到了童话中的一幕——美女与野兽。
在神经错乱,精神恍惚的情况下,度过了令我最惊愕的一晚。
没过几天,我就忍不住打电话给雨,问这场婚宴的由来。
电话的那头,雨转变成低沉的声音:“初中毕业之后,我和铭联络过一段时间。后来他承认自己从来没喜欢过我。但是他知道我喜欢他。学校里那么多人追我,而我偏偏喜欢的是他,拒绝了太可惜了。”
雨的声音哽咽,我也听不下去了:怎么可能这样呢!不喜欢一个人就应该说清楚呀!
雨深叹了口气,又忽然用着愉快的语气说道:“我的老公很疼我哦!得小小的感冒就把他弄得紧张的要死呢!无论刮风下雨都会接我放学。镜,跟你说,找老公还是要找个爱自己会疼自己的好。如果你爱他而他不爱你的话,你不会快乐的。”
雨颇语重心长地教导我。我似懂非懂地微微点头。
刚刚平静了雨带给我的惊讶,今天又撞到了“意外”。
威尼是我刚网上就认识的,有一年半了。是我初次上网玩笑傲江湖时结交的朋友一直到现在,唯一留下的幸存者。
一开始他只是我的普通网友,什么感觉。
天涯是我网上第一人迷恋上的男孩子,和他的故事我还曾经写过一篇文章——《等不到你说爱我》。云后来交了个女朋友叫文。天涯和文交往了三个月,而我在那三个月里写了很多的诗歌宣泄心情,也就是从那时里才开始迷上写诗歌的。被沉小舟(老论坛里也曾来过)叫作“煽情的东东”。
三个月里,威尼是给我最大支持与鼓励的人。
当天涯和文分手再选择我的时候,我却选择了威尼。
他是第一个说爱我的人,虽然不是当面,只是在电话里说的。可是,我还是耐不住激动的心情,差点感动的哭出来。原来知道这三个字的魔力。我常常为了上网、金钱与爱好的事和父母吵架,觉得我是没人要的小孩。在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会有轻生的念头。然而他对我的在乎使原本自卑的我也变得自信起来。他也是我第一个说“我爱你”的人。
他比大5岁,我像个小孩子喜欢撒娇,发脾气。心情不要的时候他就是出气筒。然而,他总是很宽宏的不计较这些,安慰我鼓励我。
有一天他没来上网,令我很是担心。第二天,他向我表明了原因,虽然情由可原,可我还是闹情绪。为了哄我开心,写了份“检讨书”。
8月,他千里迢迢从云南跑到上海来看我。这是我们期待已久的一次见面。
我也曾经想象过他可能不并很帅。看着街上各式各样的人,我试图自己去接受各种类型的。
上天跟我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
和我一同去见他的表妹差点都吓哭了。
也许,是因为他在我心中的形象已塑成完美。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
在外貌与内在之间不段地衡量,在两者之间作出选择。当我说出分手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很坏很坏。有时我会后悔,因为我熟知“内在美甚过外在美”这个道理。但是,阻碍岂止这个。地域的不同,才是最大的问题。
之后,消失了近半年的他,这两天他的头像又在我的QQ里闪动。其实,我还是会思念他的。但是他不信。
我知道他又回来一定是放下些了什么,比如对我的爱恋。
我问他消失了那么久的原因,他说他很忙。忙工作,忙学习,忙其他。我猜想这“其他”里面应该还有恋爱一项。
他还是很关心我,我很感动。问我的近况。要我认认真真的谈一场恋爱。而不是每天泡在网上。说我的年纪也不小了,应该好好想想将来的事了。
将近11点时,他说有事要下了。我问他什么事。他终于有点不好意思地说:“11点我女朋友下班,我要去接她。”他还继续补充到:“这次我很认真的,可能过一段时候就要结婚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很惊讶。但是心里很高兴,我能想象得到他的新娘是个很温柔可爱的女生。
这个女生也将会很幸福,因为我知道威会是一个很好的丈夫。我真心的祝愿他们。真心的……
我现在只是激动的落泪了……
冰泣版睡美人
我是公主身边的一个小侍女,负责每天帮给沉睡的她梳洗粉嫩恬静的容颜,更换披尘的衣裙,使她永远保持光洁如新,像橱窗里的饰品——美丽的粉娃娃。
国王终于有了新的子嗣,公主她还是未清醒,于是准备将公主转移到铁塔里,那里人烟稀少,又有野兽出没。我是唯一的一个志愿者,愿意跟随去照顾她。
很少人能踏过前院那片荆棘丛林,后院一潭沼泽泥地。因此,我们的生活过得很平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衰老的迹象悄悄地爬上了我的额头。回首看看公主,她依旧安详地睡在蕾丝花边的园床上,楚楚动人。有时,我忍不住地想,什么样的王子能唤醒我可爱的公主呢?
在一个阳光明媚,花香肆溢的晌午,我接待了第一个前来做生意的逃难王子,身旁还带着灰姑娘。我斜眼瞥了一眼,就立刻操起藤鞭把他们轰了出去。
之后,又来过一位又矮又胖,口口声声说着要送公主水晶棺材的王子。怀疑他国家是专卖棺材的。气死我了,我的公主只是睡着了而已,又没死,竟然送棺材来。二话不说便抽出藤鞭撵人。
我和公主又过上了平静的生活。但是我知道我的命不久已。看着公主,我照顾了她那么多年,将我的青春与生命都献给了她。我真的很担心我死去后,灰尘会侵袭她的脸庞,风雨会侵扰她的睡眠。没有人为她边在夜晚唱着安眠的小夜曲,没有人为她在夏季趋走扰人的蚊虫鼠蚁,很多很多事我都放心不下,最重要的事不能把公主交给一个不相配的人。
苦思冥想许久,终于决定去拜访一下给公主下咒的那位巫婆。
我带着精心准备的一份礼物——“不求人”,步履蹒跚地走在泥泞的小道上,踏过荆棘,毫不理会它在腿上留下了一道道伤痕。躲过了百匹野兽,越过了数条河川,终于抵达了森林的最深处——魔女之屋。
刚要叩门,它先自动敞开了。嗯?映入眼帘的并非什么魔女,而是一位世间罕见有着飘逸地海蓝色秀发的英俊男子。他微微扬起嘴角,笑道:“我已经测算出了你会来,并且是为什么而来。”
“既然你知道了,那么大家就打开天窗说亮话。”我一脚踩在他放着许多书籍的桌子上。摆出自己不好惹的摸样。
“老婆婆,年纪一大把了,做这种姿势很累的,来~来~来,一边坐,有事我们慢慢谈。”边说,边把我扶到一旁的躺椅上。我略微惊讶的注视着他俊俏的脸庞,他碧绿清澈的双眸里透着温柔的目光。我不禁感叹现在像这样尊敬长辈的实在是凤毛麟角,错过了这个,打着灯笼去哪里找啊?心里开始暗暗地盘算起来。
闲聊了一会,才知道原来给公主下咒语的巫婆已经去世了,眼前的这位就是她的继承人——最佳巫师新人奖的得奖者阿尔塞斯,不仅才(还有财和材)貌双全,又乐善好施的绝种好巫师,未婚。
“那么老婆婆请说一下您愿望的具体内容吧?”眼前一个活脱脱的阿拉丁神灯摆在眼前,这可是比流星许愿还灵的,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啊!绝对不能错过。
我开始娓娓叙述着:“公主她15岁的时候,不幸地被一位女巫下了长眠不醒的咒语。幸好另一位女巫在国王再三的请求下下了解咒,只要有一个位王子亲吻公主,公主便能苏醒。但是传说中那位王子一直没有出现。我很清楚自己余生所剩无几了,在临死之前,无论如何希望能看到公主有个美好的归宿。”为了充分表现出我愿望的强烈,硬是挤出了一滴晶莹闪烁着的泪水。
不出所料,好心的他立即掏出一块洁白的手绢,轻声细语的安慰道:“老婆婆放心,我一定会竭力帮助你实现的。但是……”低语沉思,眉头紧琐:“我要怎么帮你呢?”
“我已经想到了一个好主意了。”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号外~~号外,本世纪最引人注目的——首届第一王子选拔赛即将在下月14日举行。只要是男性都可以参加……”各地的卖报童在街头小巷努力地叫卖着。而在森林里,阿尔塞斯在我的指挥下,用着华丽的磨法布置着会场。
我命阿尔塞斯将公主移到森林的中央块花圃里。
他小心翼翼地将她抱起,目不转睛的注视着她,足足停留了10秒有余。“怎么样,心动了没?”我仔细观察着他的神情,不放过任何戏弄他的机会;“咦?脸红了?”
他像是被刺中了心事,加快了脚步,将我远远甩在身后,叫到:“没有啦!”
“嘻嘻!”我邪邪地笑道。
终于,万众瞩目的“首席王子选拔赛”在城堡与森林之间的旷野上揭幕了。担任这次比赛的司仪就是我。而背景、灯光、效果等重要责务则是交给了阿尔塞斯。当然他是自愿接下这艰巨伟大的工作。
会场上人声鼎沸,人潮汹涌。寒暄了一番后,切入正题:“公主,就躺在这个森林里的某个地方,谁先能找到她,并且唤醒公主那么他不仅能得到被国际认可的第一王子称号,还能获得公主的芳心……”
场内的人早就按奈不住,蠢蠢欲动了,哪里心思将我话听完,话半就已经争先恐后的冲进了森林里。仅数几秒后,便传出阵阵撕心裂肺的哀号。
“哎,补充一下,这次比赛特意聘请了高级巫师在森林里布下里重重机关哦!是体现大家勇气,智慧,体力的最佳时刻——”话一出,原本还未进森林的扭头逃跑了二分之一,而进了森林的三分之二不是陷入困境就是已经昏迷。
陷阱主要有:停不了笑的咯吱咯吱、绝对甜死人的美味糖水沼泽、给你漂漂腿(拔光腿毛)、左拥右抱(左边一头熊右边一只豹)等等。
“你布置的陷阱都很可爱啊!”我挑逗的看了阿尔塞斯一眼。
看到众人狼狈不堪的窘样,他不禁低声哀叹:“善哉,善哉。”(这是什么话啊?)
“没有人能到这吗?”在他的魔法帮助下,轻松的将我这把老骨头带到了森林的中央,也就是公主沉睡的花圃。抬头仰望苍穹,天色转为黯淡。数千名参赛者只剩下了4名到达了终点。为了纪念他们的英勇,故给了他们一个大特写:张三,李四,王二,麻子(请允许我把他们记在史册上)。
“很高兴你们几位能够突破各种机关陷阱到达这里。下面就开始四大天王的角逐赛——谁能吻醒公主,谁就是赢家了!”说罢,身旁的阿尔塞斯发出“啊”了一声,拍案而起,在场的人都被他吓了一跳。
“亲,亲,亲……吻?!”他结结巴巴颤抖的喊道。
“你反应那么大做什么?”我惊讶的看着他,心里窃笑。
“吻是神圣的,接吻是爱的传递。又不是试穿鞋子,怎么可以随随便便地,还一个接一个,这是对公主的不敬,我,我……”顷刻间,风云聚变,越说越激动的他,不由自主的召唤出了飓风环绕在他的身边,逐渐扩散开来。四大天王吓得魂飞魄散,拔腿就跑。
花瓣落叶漫天飞舞着,公主的金丝长发与裙摆也随风飘动着。
我试图劝他冷静下来:“喂,还没亲呢!你生什么气啊?”风,阻隔了我的声音,他似乎没有听到。这激将法是不是过火了点?控制不了局面的我,开始慌了。花圃附近的树木都已经被风吹倒。
忽然,风平息了。
我战战兢兢地从树后探出头来,惊愕地看到公主轻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