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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情-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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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完好死心。这样不行啦,没什么是一开始就注定的,你多努力,要紧的是多和他沟通,这样,事情才会往好的那方面发展嘛。”他大力地拍拍老姐的肩,从小被她欺压惯了,难得有他一口气训她一大串的机会。   
第51节:痴情(51)     
隋意静默半晌,猛地往他身上一拍。   
“喂,谋杀亲弟弟啊!”隋心痛得龇牙咧嘴。   
隋意微笑地站起身,伸出手。   
隋心畏缩地往后一退。   
“谢谢你的口水啦。”隋意摸摸他的头,“结了婚就是不一样,话这么多。”   
“我为你好呃,你这个人死襥一个,又贪享受,爱慕虚荣,两面三刀,不赶紧抓牢眼下这个,过了这村就没这店啦。”隋心大声地为自己辩护,又怕死地跳离隋意的魔掌范围。   
隋意不声响,她是什么样的人,自己最清楚了,隋心说得太贴切了。   
“喂,你干吗去?”看见隋意不声不响地就往外走,隋心不解地大喊。   
“去日本追老公。”头也不回,隋意往后一挥手。   
“任性的女人。”隋心喃喃道,往肩上一摸,疼呀,那个怪力女。   
如何和一个失踪的人沟通?   
“秋人先生去瑞士探望小槿小姐去了。”   
看着仆人恭敬回答的样子,隋意无语。   
很好,以前,她遇到不想面对的问题,如不想爱他,不想介入他和小槿的关系,她就会飞快回中国;现在角色调换,他去瑞士寻找避风港去了,那里有个纯洁善良的姑娘在等着他,她会为他放弃一切,什么事业、前程、自我都会统统放弃。   
温柔,甜蜜,安全感,他统统可以在她那找到。   
“啪啦!”   
一个人关在卧室,隋意忍不住抓起床头的水晶瓶往墙上一甩。   
生气,心酸,失望……五味杂陈。   
从小到大,她从未这样过。一向是游刃有余地搞定一切,拿得起,放得下。   
陪江风起四年,火速嫁给羽山秋人,游手好闲几年,她从未担心过将来,因为明白自己有当断则断的能力。不想错过一见钟情的理想男人,想过一过奢华的上层生活,她都毫不犹豫地想做便做,因为明白自己有太多退路可寻,所以不曾烦恼,不曾失望,不曾像此刻这般失措!   
这个该死的白痴!   
怒火止不住地往上燃。   
此刻的她任谁见了也骇然。   
优雅动人的隋意,举止得宜的隋意,职场得意的隋意,永远胸有成竹的隋意……谁见了不赞叹!此刻,面对着一地水晶碎片,两眼怒火的可怕女人是谁?   
抬头,看一看镜子,隋意不禁苦笑。   
他们两个人在一起,永远像一对斗兽。彼此表现的都是最恶劣,最任性,也最真实的一面。前一刻还胶着似蜜,下一刻有问题产生立马电闪雷鸣,然后一人跑开独自疗伤。   
她说羽山秋人是白痴,自己又何尝不是?   
爱情,婚姻,永远没有教科书可循,没有学分可拿,习惯于用理性的规则轻松地游走于学校、社会的她,对这些,真的太陌生了。   
第52节:痴情(52)     
去追他吧,抓住他,大声吼出自己的想法,狠狠地释放自己。   
叹一口气,要是会这样做,也不能称之为骄傲虚荣的隋意了。   
她喜欢一切优雅缓慢地进行。   
不过此刻,也不是她愿不愿做的问题了,她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做。   
跑去瑞士,从一个女人手中将他抢走?她真的做不出来。此刻,她但愿自己是一名亚马逊的女战士。   
还是大家分开一段日子,彼此冷静下来再谈吧。   
睁着眼,隋意躺在床上过了一夜。第二天爬起来第一件事就开始想念羽山秋人的七分熟牛排。食物最勾起人的相思,至少对她而言,七分熟牛排比红豆更引起她对羽山秋人的想念。   
原本,这时候,她是该和他在床上尽情享受早餐的。   
吸一吸微酸的鼻子,隋意找来纸笔,决定将想法写到纸上。要她向羽山秋人情话缠绵,她真的做不出来,但写在纸上,她该不会有什么不自在。   
羽山秋人:   
……   
刚写下称呼,就觉得不妥。和他相处这么多年,总是硬邦邦地称他全名,只有在外人面前做戏才叫他“秋人”,偶尔也随他的侍从,用他在江家的名号,唤他“四爷”,或是叫他的英文名“杰瑞”。只是现在想一想,他们俩真没有什么你侬我侬的亲情蜜意可寻。   
干脆省却称呼,直写正文吧。   
写了满满一大张纸,反复涂改了多次,终于算写了一张算是充分表达内心感情的。   
我想我们之间真的差异很大,而且太缺乏沟通,所以总是反反复复,彼此伤害。我不以为爱能克服一切,但也不想就此放弃,所以,如果你也有想再试一试的心情,请你看下去。   
我是个自私的女人,我喜欢浮华,我不想为爱情放弃工作、喜好。我这个样子,相信也很难改,如果大家在一起,想以爱的名义试图改变对方什么,相信希望不大。   
其实,我们算是彼此了解得相当够了。你的经历,你的不安,我看在眼里,却无能为力。   
一度,我以为你要的应是一个善解人意,愿意为你奉献一切的女孩,正如小槿,所以我离开,因为我骄傲,怕输,嫉妒。   
可还是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想和你在一起,想一想,未来漫长数十年与你一起度过,竟也不觉得可怕。   
我确定自己对你的心情,是任何一个男人在目前为止都无法给我的——我当然无法说永远,永远太遥远。   
我也问自己,我能给你什么,安全感、爱和满足,我似乎都给不了你。这样的我,你要了做什么?我不懂相爱的模式,我过惯了一个人的日子,很多时候,因为是一种习惯,所以我都是自己作决定而不会考虑他人。这伤害了你,我后知后觉地认识到,却也不知如何补偿。 
第53节:痴情(53)     
我拿什么爱你,以何种方式爱你,我没有答案。   
我希望你过得幸福,不要被任何人伤害,包括我。   
可我总是在伤害你。   
我去美国发展,是为了自己的前途变得更可靠更宽广,我想得很实际。而且在职场上,我还有跃跃一试的心情。干了这么多年法律事务,我似乎已不再当它只是一个饭碗,而真正有了兴趣。我没想到自己的决定会让你如此不安。   
你不安什么呢?   
我去美国,不是为了离开你。事实上,我想都没想过这和我们的爱情、我们的婚姻有什么冲突。你说得对,我总是强调一个“我”字,我从“我”的角度看就是这样的。   
你希望我放弃自己的梦想吗?为了你,我也还是不愿意。无法坚持梦想的我也便不再是我了,这样的“我”,你要了又有什么意义?如果你爱的是一个空壳,那么我们的爱情又有什么意义?   
我们都不完美,你暴躁又白痴,我还是爱你。你呢?自私自大的我,你还爱吗?   
我先离开一阵子,给彼此一个空间,如果你觉得我们之间真的无法继续,请尽快告诉我,长痛不如短痛,我或许没度量祝福,但还有勇气离开。   
这封信,隋意相信是自己写得最坦白的一次,生怕遗露了自己的哪一项缺点。   
这一次,该是一个了断了,彼此充分认识对方的真面目。写得这么潇洒,心却还是痛。所以信反反复复写了三四天。   
一周过去,羽山秋人却依然没有音讯,有些绝望了。   
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秋季入学将近,好不容易申请了个硕士课程,她无法再多待,也不想等他回来了,让他看信会少却许多尴尬。   
狠一狠心,拎起行李,她去了美国。   
美国   
一直以来,她在各种场合按着游戏规则在行动,才开始行动便知道结果,她以为只有爱上羽山秋人是个例外,也以为世人不外乎如此。现在,她才知道什么叫不按牌理出牌。   
这里,什么人都有,什么事都可能发生,每一刻都有巨大的冲击突然冒出来。   
隋意不得不承认,她原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女人。   
幸好,她出来了。   
不是游山玩水,随兴地看过就是,她开始慢慢投入这个社会。她住的这套大公寓,由四个人合租,一人一间。   
一个是虎背熊腰壮实的北欧小伙子,第一次见面,她深受其身材威胁,哪知其人是西点师傅,且做出的东西令人欲罢不能。   
一个是女子,国籍不明,头发颜色一天二十四小时说不准哪刻会变,眼珠子颜色时蓝时绿时黑还会有红,口音奇怪,隋意觉得她做间谍合适,但她是法医。   
一个是满面胡子的印度男子,随时随地练瑜珈,精通八国语言,有两个博士学位,目前是无业游民。   
第54节:痴情(54)     
再就是她了,温柔美丽的东方女子,却是另外三位眼中的异端,因为她情绪稳定,永远协调正常。   
“隋,你怎么可以这样,你难道不需要歇斯底里一下吗?”他们非常失望。   
她只能再次报以微笑。   
改变是不知不觉,一点一滴的事,她无意刻意地迁就什么,改变什么。   
课程不多,学业很紧,千奇百怪的课堂问题,无底洞似的课后作业。这是个放羊吃草,羊却不敢乱跑的学校。   
开头的一个月只有适应再适应,她是井底之蛙,不敢再玩花招浪费,以前读大学投机取巧的一套只有丢掉,可能因为花费昂贵,她心疼自己的钱,也可能是因为真正对法律有了兴趣,她第一次不只为了拿学位而努力学习。   
像陀螺一样地转着过日子,怎会有时间考虑儿女情长。   
问题是,羽山秋人霸道地占据了她课余时间的脑海,一闲下来,就是他的身影。想得都有些怨了——他就不晓得千里追妻吗?   
“隋,怎样?我这样是不是很迷人?”   
隋意有些目瞪口呆,千变女郎——她的同居人,此刻,金发碧眼,俨然一派标准西方美女模样。   
“丽德,这是你原来模样?”千变女郎虽然变成良家妇女,隋意有些难以接受。   
丽德抬头作沉思状,“不,亲爱的,我都忘了我原来长什么样了。”她毫无遗憾地摇摇手指,风情十足。   
隋意点头,这个她信。   
“你不问我为什么吗?”丽德期待地看着她。   
“为什么,丽德?”隋意立即微笑提问。   
“他喜欢金发女郎。”丽德一脸陶醉,“他”是她新交男友,隋意搬来后的第七个。   
“丽德,有必要为别人的喜好改变自己吗?”隋意敏感地问。   
“哦,宝贝!”丽德惊讶地睁大眼,“我爱他,他爱我,他不过是喜欢我换个外型而已,我很乐意啊。这只是小事,他又不是要我换脑子。”   
“他反对你的决定呢?”隋意又问。   
丽德有所领悟地一眨眼,她是男女关系的人精。“甜心,这就要看他反对什么和反对的方式了,只要不属于无理干涉,代替我作决定,反对也没关系呀,趁此机会吵一吵,感情更甜蜜呢,而且会很有激情哦。”她眨眨眼,暧昧地一扭腰肢。   
“问题是他不给你机会吵。”隋意喃喃自语道。   
丽德猛一抬头,吸一口气,“哦,抱歉,蜜糖,他见上帝了吗?”   
隋意一头雾水,“他没死呀。”   
“没死就不怕啦,打打闹闹,亲亲热热过日子呗。他不见你,你就去追呀,呆在这浪费时间,相爱就要抓紧时间啊,谁知道以后有没有机会。”丽德松一口气,又开始对着镜子摆弄服饰,口气很是不以为然。     
第55节:痴情(55)     
“这样啊。”隋意低头自语。   
相爱就要抓紧时间吗?老弟也说“过这村就没这店”,她是不是真的是浪费时间?   
说是离开一阵,大家冷静一下,其实还是赌气的成分多吧。   
明知道他有心结,不愿去追在意的人,她还想他来追,是不是太自私残酷了?   
不知道他有没有想她,会不会,发现他们不合适,已经和小槿美滋滋地过日子了?   
心里一紧,隋意有些窒息了。   
那她还傻呆在这里等什么,等分手的宣判吗?”   
“隋,恭喜啊!”   
第二天上学,她本打算向导师请几天假,回日本看个究竟的,迎向走来的几个同学都一一向她道喜。   
喜什么?隋意困惑不解。   
是那件事吗?脑子仿佛被闪电击中。她心中涌起莫大希望,跑向导师的办公室。   
导师不在,办公室外的布告栏却围满了人。   
“嘿,隋,请客啊!”人群中有熟人在冲她大喊。   
“是那个吗?”她有些不敢置信。   
对方冲她一点头,赞赏地冲她一扬大拇指。   
狂喜袭遍她全身。   
她的导师麦斯,国际贸易法领域的顶尖人物,目前接到一个超级大案,公开在学生中招募助手。这是所有人梦寐以求的机会。她自从业以来就不曾遇过的良机。原本以为自己是新生,没机会的,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参加了面试,做了很多案卷。哈,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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