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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忍不住上前说道:“殿下……”相反,身为男人的武则没有涩芷那般淡定了,眼看着找了将近一年的主子就站在跟前,他怎能不激动?
“阳儿的夫君叫金道义,不叫‘殿下’。”她不明白,这些陌生人为何感觉都怪怪的。
在这样一个温顺的小女子面前,涩芷竟然第一次发现自己措手无策。对方却成胜追击:“多谢姐姐的礼物,阳儿跟道义君就不远送了。”刚说完客套话,她便回头把孩子再次放到丈夫怀里,说道:“孩子恐怕是饿了。”
赶客的意图相当明显,还不走就太没礼貌了:
“那涩涩就先告辞了,”涩芷对他们点了点头,在最后却抛下“定时炸弹”:“我在金夫妇屋子的隔壁买下了一栋小屋,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请多多关照。”
这个“定时炸弹”让朴阳贞不得不重新扭头看向转身离去的她,涩芷却在转身后就露出了笑意,因为她知道,这时候那朴阳贞的表情一定很好笑。
输也要输得漂亮,最后的彩无论如何她都得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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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娘,为什么不直接告诉殿下真相呢?”武不认同她的做法,只希望赶紧把沅蔚带回皇宫。
“你觉得会露出那种天真表情的二殿下,还是以前的二殿下吗?”
武无语,涩芷继续摇晃着脚上的铃铛,企图安抚自己不安的心湖:“就当是重新开始吧,我会把他抢回来的。”
听上去似乎不那么正派,瑰娘却来劲了:“太好了,娘娘一定不会输的!”
这可是女人跟女人间的战争啊,就跟红玫瑰VS白玫瑰一样,可惜她现在居然变成第三者了,有点不甘心罢了。
不过她非赢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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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想象一个女人每天站在窗前遥望自己的男人跟别的女人“幸福摩天轮”的感觉吗?那等同于亲手拿刀划过自己的胸口,但她竟然做到了。她一直站在窗前,紧盯着他们的馨馨我我,然后一次又一次地说道:
“王沅蔚,等你恢复记忆以后,你就死定了!!”她说得咬牙切齿。
可恶毒的念叨背后,只不过是一颗在不停地淌血的心,根本没有人知道,那血还能流多久才会枯萎。
一家三口在屋外晒太阳,男人扮着鬼脸正在逗婴儿笑,可那婴儿相当不知趣,只管哭个不停。女人漾着恬静的笑容,正在为忙碌的男人量身做衣,那模样专注极了,像是根本没有注意到对面屋内正紧盯他们一家三口的另一个女人。
武能了解涩芷的苦:“娘娘,我们不如……?”他为涩芷忿忿不平,却遭到涩芷再次的回绝,她淡淡地说了句:“没有用的。”就开始推门往外走去。
武知道,她并没有看上去的那般淡定和坚强,这样才真正让人觉得心疼。
“早。”涩芷挤出爽朗的笑容,发出最愉悦的问候。
“早。”夫妇俩不约而同地礼貌性地回答着。男人很快就把视线收回到儿子的身上,没有再看她一眼。
尽管她每天都变换着打扮,可已经十多天了,她始终没有办法吸引住这个男人的目光,所以她今天开始放弃了,她恢复了随意的打扮,没有再盘发髻,反而将长长的辫子摆在了胸前,像个还没出嫁的少女般稚气:现在她看上去该跟朴阳贞差不多年纪了吧?
涩芷的心里一直这么计较着。
但在这两夫妻面前,身为邻居的她,似乎总是被刻意忽略。三个大人一下子就安静了起来,涩芷只好径自走到男人的旁边,俯身低头看向他正在逗弄的婴儿:
“小彬彬好像总是在哭?”她尝试着话家常,可其实心里一点也不好受。
“嗯。”相对而言,金道义在涩芷面前就显得非常木讷,话总是接不下去。
而涩芷是个妈妈,她嘟起了唇,用纤细的手骚婴儿肥厚的下巴,开始哼起古怪的音调:“摇啊摇,摇到外婆桥~~一闪一闪亮晶晶,啦啦啦啦啦啦啦~~”挤眉弄眼的她样子看上去很好笑,但那歌声……实在不能恭维。
就连朴阳贞也呆在那里了,手中的针线活跟着停了下来。
神奇的是,小彬彬竟然也呆了,甚至连哭都忘了,他大概是在想:这是什么声音?
涩芷再接再厉,继续装着鬼脸,连在自己儿子面前,她也未曾这样做过小丑。
不过也只有这样,她才能成功地吸引到金道义的注意。
片刻之后,她终于站直了腰杆,活动着差点因为扭曲而抽筋的脸部皮肤,夸张地抹了一额头的汗,笑得天真烂漫:“好累喔!我们家的小允诺跟小彬彬刚好相反,他很喜欢笑呢。可惜为了找他的爹爹,我已经有好长一段……”
“哎呀!”朴阳贞总有办法在她要步入正题之前打断她的话,这一次,她的手指又被针线扎到了:“好痛……”
“阳儿!”男人可着急了,似乎是他的女人被刺了一剑似的心疼:“怎么会这么不小心?”他立刻含住妻子受伤的手指,仔细地吸允起来。
真正被刺了一剑的人,却正好站在他们两人的跟前,心里一直在流血的伤口,被刺得更大了,血流不止。
涩芷一声不吭地转身,漠然地离开了这个让她心寒的画面,呆呆地走回属于自己的屋子,竟然连礼貌的告辞也忘了说。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请勿转载!
[第八章 失忆篇:第五节 偏做狐狸精(上)]
长达一个月的等待和监视,涩芷终于弄明白了金道义和朴阳贞的生活规律。在她刚搬到他们旁边的起初几天里,金道义一直跟朴阳贞呆在一起,几乎形影不离,甚至连朴阳贞要去湖边洗衣服,他也会抱着彬彬去。
涩芷总在他们面前晃悠,她明白金道义是在刻意躲避她,因为初见朴阳贞的第一天,她明明是一个人在湖边洗衣服的。难道涩芷要得到金道义的心表现得这么明显吗?就连当事人也发现了?不能排除这一点,因为她的沅蔚一向很聪明,假如金道义真的是沅蔚的话。
所以涩芷总在他们夫妇俩在湖边洗衣服的时候,跟着瑰娘一起去洗衣服,可相对而言,她洗衣服的效率就实在太惊人了,做起这种打扫的活来也是红红火火地,动作大而迅速,常常让一旁正在悠悠洗衣的朴阳贞看得目瞪口呆,当然也包括那对在一旁玩耍的父子俩了。以至于最后瑰娘都忍不住对她轻声开口:“娘娘,您洗这么快?怎么耗时间?”接着就很有默契地接过涩芷手中的洗衣活,大声说道:“涩涩小姐,请让小人来做吧,您这会受累的。”
涩芷恍然大悟,吐了口气,还对着已经洗了一大半的衣服吐了吐舌头,惊觉自己从前清洁工的活干太久,居然一上手就慢不下来。她露出了笑容,觉得刚刚的劳动做得很是愉快,便往旁边看去,才发现那朴阳贞还在洗第一件衣服,害她心里忍不住嘀咕:看来要把所有干净和不干净的衣服都拿出来一起洗才能配合上这位阳儿小姐的洗衣速度呢。
她的这一连串小动作,显然都看在金道义的眼中,以至于当涩芷迎向他炯炯有神的双眼时,他就总是闪烁着把眼睛躲避回怀里婴儿的身上。他的这一反应,竟然让涩芷有做狐狸精的快感,喔,她是个坏女人吧?可她只不过是要抢回原本属于她的东西不是吗?
这样过去了几天以后,金道义就干脆躲到山上去了,他开始早出晚归地上山打猎。
不过这男人还真的穿什么像什么,从前穿起儒衫就像个文人,穿起军装就像个将军,穿起红袍就像王子,这会穿起虎皮背着弓箭,还真的就是个魁梧结实的猎人。这么优秀的男人,世界上怎么可能有两个?何况是古代?所以他一定是沅蔚。
早起可难不倒涩芷,她一大早4点钟就穿上厚厚的棉袄,藏在窗前等待,直到5点钟天还没亮,就发现朴阳贞送金道义出门了,视线虽然很暗,但以这种邻居的距离,涩芷还是能清楚地瞧见朴阳贞在为金道义整理衣领,并在递上干粮的时候被男人紧紧地握住双手,下一刻,男人就开始俯身低头吻住了女人的小唇,可那一刻,停止呼吸的却不是被吻的女人,而是窗前等待已久的涩芷。
这一幕竟让她眼睛都红了,不过天还没亮,所以她并不在乎,因为没有人会看见她想哭。
但这所有的一切都没有办法打倒她必赢的决心,她甚至一个人悄悄地跟在金道义的身后,跟他一起上山去。连武也不知道她的这一计划,要是武知道的话,肯定会跟着去,这样暴露行踪就更容易了,她不想冒这个险,却甘愿冒着有可能被野兽袭击的危险。这就是女人了,当她爱上了一个男人之后。
所以她总在一大早就留字条告诉瑰娘和武:我要出去走走,不用担心我。
而武他们以为她是需要独处疗情伤,便也没有打算打搅她。
山路虽然很崎岖,甚至没有路,可前边有金道义,涩芷只要远远跟在他的背后,不让他发现就可以了。光是这样在背后远远地看着他,竟然就让她觉得幸福而满足,至少,不用再看见他在别的女人怀里了。
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虽然一路上被树枝刺丛刮烂了外袍,甚至划伤手背、脸颊,可她的脸上,竟然一直挂着快乐的笑容,她是第一次跟个变态似的,悄悄地跟在暗恋的人背后,为的只不过是多看他一眼,然后便觉得心满意足。
还好,这种困难,根本难不倒她,她甚至曾经行过军不是吗?她的坚强跟她高贵美丽的脸蛋,一直相当不协调。
不过也正因为这种距离,害她总是跟丢好几次,往往她是因为再也看不见他了,才失望地独自沿原路返回的。这样跟踪他也已经有十几天了,涩芷早就连一点害怕警戒的意识都没有。这一次,金道义又很快地消失在那荆棘的拐角,不见了。涩芷赶紧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上前去,等她到了荆棘处,又发现四处张望都看不见那个高大的男人了。
她尝试跟之前一样,站在原地静听树林里的动静,可这一次,竟然没再听见男人用镰刀砍树丛的声音:他到底走到哪个树丛里边了?眼前一条路都没有,看来她又必须回去了。没有办法啊,因为不能冒失地走进树丛,万一他就在树丛背面,不就会被发现了吗?
她有耐心,深知要想夺回一个已经失忆了的男人的心,除了等待机会和慢慢地相处,没有别的方法。所以,她再次转身往回走去,决定放弃今天的探险。
殊不知运气并不是长期都有的,等涩芷忽然发现来时的路上印上了不知名动物的大脚印以后,已经太迟了,她便同时听见了原路的前边,两只动物互相厮杀的吼声:是老虎?还是狮子?
古代的树林里,应该什么动物都有可能还在生存。她倒吸了一口气,因为厮杀的吼声越来越近,可她身上什么东西都没有。她以最快的速度锁定了不远处的一棵大树,当机立断地立刻开始往上爬,还好,难不倒她,她很快就坐在了树枝上,虽然手掌的皮被蹭破了不少,好些树皮渣都嵌进了血肉,但总比成为老虎的晚餐要强多了。
这样的高度,让她很快就看见那两只互相追赶的老虎,果然正沿着她刚刚来时的小路,往这个方向跑来。
不过同一时间,相对的,穿着棉袄的她,也同时暴露在两只老虎血红嗜血的双眼前,竟然因为她的出现,两只老虎原本厮杀追赶的动作都停止了,它们以最短的时间成为了盟友,同时以曼妙矫健的步姿往树下走来,从喉咙里对着树上的她,发出了野兽的吼鸣。
按道理,这种情况之下,只要是普通人都要吓得簌簌发抖,甚至尿裤子什么的,可惜涩芷不是普通人。她目测了一下她现在距离地下的高度,初步估计都有六、七米,两层楼高,她再抬头往上看去,其实可以爬得更高的,不过没有必要。
也许因为从前在电视里看多了老虎凶残的野生状况,也许因为从前看多了恐怖电影,也许因为在2008年黑社会比老虎要恐怖多了,所以,她一点也不害怕。反而从棉袄里掏出了干粮和水,悠哉游哉地吃了起来,哪怕她并不饿,可她知道老虎却饿极了:
“要吃吗?”她贼贼地笑着,小声地用中文问树下的它们。
她不敢大声说话,就怕会引起还在树林里的金道义的注意,但也不知道这种声量老虎们听见了她友善的问候没有?
嗜血的老虎根本不是善类,它们越吼越大声,这些吼声,反倒吓着了树林里的所有生物,顿时整个树林都静悄悄的一片,连什么虫子鸟儿的叫声都没有了。那吼声还只能用震耳欲聋来形容。只见涩芷坐在了粗壮的树枝上,开始用手捂住双耳,却用不大的声音说道:“你们很吵,万一把他给吸引来了,我明儿就让武把你们给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