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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适合自己?”小汤姆反问。
“是的,最适合自己。认定你的,选择你的魔杖,就是最适合你的。记住,魔杖是巫师的半身。”奥利凡德表情严肃道。
布拉斯丁闻言,摸了摸自己藏在衣服里的魔杖。半身吗?也就是说在这个世界,几乎没有更换魔杖的可能?
“如果魔杖不小心折断了呢?”布拉斯丁开口问道。
“如果魔杖因为意外折断了,可以向魔法部申请购买新的魔杖,但是新的魔杖绝对没有最初的魔杖顺手。”奥利凡德答。
“因为意外?”布拉斯丁敏锐地捕捉到了关键词。
“是的,意外。如果因为做错了事而被魔法部没收魔杖并折断,是不会被允许购买新魔杖的——每一根魔杖与它的主人都会被魔法部登记在案。”
闻言,布拉斯丁点点头,若有所思。奥利凡德从一大堆长匣子中抽出其中一只打开,拿出里面的魔杖递给小汤姆说:“来,挥一下试试。十英寸长,杖身是柳木,杖心是独角兽毛。”
小汤姆接过魔杖挥了挥,空气中发出尖锐的爆音声,奥利凡德立刻将魔杖从小汤姆的手中夺了过去,嘴里还叨念着:“不是它,不是它……”
沉思中的布拉斯丁被爆音声惊回神,一向温柔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他微弓着身子,手心开始凝聚元素球,随时可以发动攻击,却在听到奥利凡德的话后一瞬间放松了。
思想神游天外的布拉斯丁,身体还保持着警惕。小汤姆试魔杖时的爆音声,很像他前世一种来自天界的枪械武器所发出的声音,所以布拉斯丁条件反射的摆出了攻击姿态,好在没有人看到。
“好了,试试这支。”奥利凡德又递给小汤姆一支魔杖,“十四英寸,杖身是黑檀木,杖心是蛇的神经。”
小汤姆接过魔杖挥了挥,一团火球自魔杖杖尖爆出,烧焦了奥利凡德的额发和眉毛。奥利凡德再次夺回小汤姆手中的魔杖:“也不是它。”
布拉斯丁饶有兴趣地看着奥利凡德递给小汤姆一根又一根的魔杖,引发了一场又一次无伤大雅的小“灾难”,心下感叹:原来这才是购买魔杖的正确流程么……
“一位挑剔的顾客。”奥利凡德虽然如此评价小汤姆,脸上却没有丝毫不耐烦的神色。相反,他看起来十分兴奋,且十分享受。
小汤姆试过的魔杖被堆在了一边的长椅上,它们越堆越高,奥利凡德却是十分高兴的从架子上拿出更多的长匣子,让小汤姆挨个试了过去。
终于,小汤姆的杖尖冒出一道红光,如同放烟花一样金星四射,跳动的光斑投到四壁上,而不是烧了奥利凡德的眉毛。
“好极了,就是它。十三又二分之一英寸长,杖身是紫杉木,杖心是凤凰羽毛。”奥利凡德开心地将其他魔杖收好,嘴里还念念有词。他说:“非常奇妙的组合。”
“非常奇妙的组合?”小汤姆不解地问。
“是的,非常奇妙的组合。”奥利凡德重复了一遍后解释道:“紫杉的外层老树死掉之后,会有新树会从中心继续生长,因此它被看作‘不死之树’,同时也象征着灵魂转世——凯尔特祭司们把紫杉当作永生和不朽的象征。而凤凰,也是不死的象征,凤凰涅盘代表重生。”
重生,永生和不朽……
布拉斯丁神色黯然,获得了“暗黑之眼”的人,身体在被“暗黑之眼”完全侵蚀之前,是不会死亡的——哪怕灰飞烟灭,也会重组再生——所以又被称为“不死”。
“暗黑之眼”完全侵蚀身体的时间是20年,20年的时限一到,“暗黑之眼”完全侵蚀身体的同时,灵魂则会成为死神力量的一部分,永远失去自我意识——这是短暂的“重生”与“不死”的代价。
布拉斯丁11岁了,他还有9年的时间来弥补前世的“毫无意义”。
布拉斯丁低落的情绪并没有被任何人察觉。小汤姆在得知自己的魔杖,杖身与杖心组合的奇妙意义后,眼神炙热地问奥利凡德:“它是特别的,对吗?”
奥利凡德不可置否地耸耸肩,“每一支魔杖都是特别的。”
小汤姆闻言,不死心的又问:“但是我的最特别?”
“每一支魔杖对它的主人来说都是最特别的。”奥利凡德答,显然他并不喜欢小汤姆的问题,所以他用一种类似送客的语气说:“7个加隆,里德尔先生。”
小汤姆付完钱,拿着自己的魔杖和布拉斯丁离开了奥利凡德。他看起来非常郁闷,非常纠结。
“你不高兴,汤姆。”布拉斯丁停下脚步,直视小汤姆神色阴郁的双眼。“你一直都盼望着拥有自己的魔杖,现在你得到它了,为什么还不高兴?”
“它是特别的。”小汤姆说。
小汤姆的回答让布拉斯丁有些摸不着头脑,所以他附和道:“是的,它是特别的。”
“它是特别的!”小汤姆加重语气重复到:“它是最特别的!”
布拉斯丁不知道小汤姆又闹什么别扭,作为一个伪孩子,他只能继续附和道:“是的,对你来说是最特别的。奥利凡德先生说过,每一支魔杖对它的主人来说都是最特别的。”
“不是这样的!”小汤姆显然不满意布拉斯丁的敷衍,他强调说:“我的魔杖,对整个魔法界来说,都是最特别的!紫杉木和凤凰羽毛!重生,永生和不朽!”
“……”布拉斯丁沉默,小汤姆对于自己的“特别”近乎偏执,他不觉得这是件好事,所以他对小汤姆说:“汤姆,有时候‘特别’并不是件好事。”
“什么意思?”小汤姆11岁的年纪显然是无法理解布拉斯丁这个伪小孩的思维的。
布拉斯丁只是直直地凝视着小汤姆的双眼,并没有解释什么,而是说:“你会明白的,总有一天。”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获得了暗黑之眼的20年时限问题,在DNF里是不存在的,这里是剧情需要所做的安排。汤姆还小,所以多少会带着点“幼稚”——不是我写蹦了不是不是(捂脸)——但是他对于自己的特殊性的偏执,是从小就有的(参考原着,个人认为是潜意识的过于自卑导致的),文里只不过是特别强调一下。汤姆选中魔杖后的金光四射抄袭了原着哈利成功选中魔杖时的场景,因为是双子魔杖,所以采用了相同的设定(好吧,我只是偷懒)
☆、第九章 再逛对角巷(下)
孩子的忘性是很大的,尤其是在面对各种各样新鲜事物的时候。所以小汤姆在面对对角巷玲琅满目的店面,与各式各样奇异的商品时,很快就忘记了在奥利凡德时的不愉快,以及布拉斯丁所说的他还听不懂的话。
虽然小汤姆对对角巷的一切都很好奇,但他却尽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不让自己像其他孩子那样把脸贴在橱窗上兴奋得大喊大叫。
布拉斯丁认为这是非常不错的表现,隐藏自己的情绪是十分好用的生活技能,如果小汤姆能连眼神里的兴奋神色也一并隐去,就更加完美了。不过介于小汤姆才11岁,而且没有受到过专门的训练,这样的表现已经是很值得称赞的了。
“哇哦,汤姆,快看——”布拉斯丁趴在一家商店的橱窗上招呼着小汤姆,他的表现让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天真的孩子。
小汤姆抬头看了看商店的吊牌,那上面写着:蹦跳嬉闹魔法笑话商店。
这是一家贩卖恶作剧产品的商店,非常受小孩子的欢迎。小汤姆被布拉斯丁拉进店里逛了一圈,当然他们什么都没买。
其实布拉斯丁更想逛的是魔药店和书店,不过显然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样的选择有些“特别”。所以他只能一家一家逛过去,好让自己看起来只是一个正常的好奇宝宝。
布拉斯丁前世所在的世界,是没有魔药一说的,所有的药剂都是通过炼金术获得(DNF里的炼金术师只会制作药剂与结晶),但显然这个世界的炼金术并不被用来制作药剂。
布拉斯丁在前世学过简单的炼金术,并且掌握得还算不错——因为炼金术与魔法天赋无关——但是高级炼金术所需要的昂贵材料是布拉斯丁无力购买的,所以他的炼金术一直无法得到精进。
布拉斯丁现在迫切希望去一趟书店,摄取更多关于这个世界的知识;同时也迫切希望去一趟魔药店,看看自己炼金术需要的材料这里是否有卖……
经过了将近一个小时的闲逛,布拉斯丁和小汤姆来到了一栋显眼的白色建筑前,它鹤立鸡群,高高耸立在周围店铺之上。亮闪闪的青铜大门旁,站着个穿一身猩红镶金制服的身影——矮小的个头,稀松的毛发,蝙蝠一样的大耳朵和占据了脸部近乎三分之一的大鼻子——哥布林?
布拉斯丁呼吸一窒,哥布林是他前世所在世界的常见魔法生物,它们通常群居,喜欢围殴落单的生物,杂食——它们什么都吃,蔬菜水果,腐肉活人——但它们绝对不会仪表堂堂地穿着制服,哪怕是和召唤师签约的哥布林,也是一副邋遢像。
布拉斯丁之前和邓布利多一起逛对角巷的时候,并没有特别注意这栋显眼的白色建筑,邓布利多曾提起过它是魔法世界唯一的银行,但因为布拉斯丁短时间内不可能和银行打交道的关系,所以没有特别关注。
“古灵阁。”小汤姆念出了这栋显眼的白色建筑的名字。
“魔法世界唯一的银行,”布拉斯丁接口,当时邓布利多是这么说的,他还说——“由妖精开设,妖精是非常贪婪的生物,它们和巨龙一样喜欢财宝。”
“总有一天我会在这里拥有属于自己的账户。”小汤姆目光坚定地看着古灵阁亮闪闪的青铜大门说:“我会是这里的贵客,它们必须向我鞠躬。”
“是的,会有那么一天的。”布拉斯丁微笑道。有野心总是好的,不是吗?
布拉斯丁和小汤姆一路向破釜酒吧的方向逛,他们去了魁地奇精品店、咿啦猫头鹰商店、神奇动物园(宠物商店)和药材商店。至于服装商店和食品商店,他们都非常默契的选择了无视——兜里没钱去逛这两种类型的商店无疑是精神上的自虐。
这里贩卖的药材,大部分都是布拉斯丁没有见过的,但是布拉斯丁并没有钱购买它们回去研究药性,所以只能像是逛其他商店那样,把店里逛了一圈便依依不舍的离开了——当然,依依不舍是不会表现出来的。
布拉斯丁和小汤姆是最后才去丽痕书店的,丽痕书店并不是离破釜酒吧最近的商店,它靠近弗洛林冷饮店。之所以选择最后折回,是因为布拉斯丁和小汤姆都打算在这里阅读到吃晚饭的时间——他们在麻瓜世界也经常这么干。
布拉斯丁不知道小汤姆在丽痕书店都看了些什么书,但他自己选择的却是很少有人问津的魔法史类书籍,他认为了解一个世界的基本是了解那个世界的历史。
现在的时间是1938年,不管是魔法世界的魔法还是麻瓜世界的科技都十分落后——与布拉斯丁前世所在的世界相比——
这个世界的巫师很少能在不念咒语、不使用魔杖的情况下释放魔法;这个世界的白魔法治愈效果不明显,黑魔法攻击效果不明显;这个世界的魔法更偏向于日常生活,攻击与防御的效果均差强人意——于布拉斯的而言——这个世界对属性魔法的探究与对武器品级的分类一样模糊;这个世界的炼金术更像是锻造,且近乎绝迹;这个世界的巫师体质普遍偏差,有他们挥动魔杖念咒语的时间,就足够一个格斗高手打趴他们几个来回……
这个世界的麻瓜科技落后,没有电脑、没有卫星、没有手机(通讯靠写信和发电报),没有有效的即时通讯,没有大规模的强杀伤性武器……
魔法与科技的落后有利有弊,布拉斯丁属于随遇而安的类型,并不纠结时代发展的问题。但更多的了解这个世界,并跟上时代的步伐,才能更好的“活”下去。
布拉斯丁和小汤姆离开丽痕书店时已经是傍晚了,他们并肩向破釜酒吧走去,小声的谈论着在丽痕书店阅读的书籍。
突然,布拉斯丁停止了说话,因为他看见了一个身穿军装的金发青年,站在破釜酒吧可以变成拱道的墙边。那个男人穿着笔挺的军装,巫师袍被当作斗篷随意披在肩上,他与对角巷是那么的格格不入,但路过的人却像是看不见他一样
布拉斯丁突然想起了邓布利多对自己的手推车施展过的咒语——忽略咒。那个被路人无视的男人,是因为身上有忽略咒的关系吗?如果是,为什么自己看得见他?
金发青年敏锐地察觉到了布拉斯丁的视线,转过头来与之对视。男人的眼神锐利得有如鹰准,嘴角挂着冰冷而公式化的笑。二者结合的表情本应该是让人打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