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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石心软,每每此时,她会满脸扭捏,抱着狗说:“你就让它咬一口吧。”我要是不愿意,她就劝我,人不能跟狗制气,不能跟狗争。
后来我住在南大备考注册会计师,她每周五晚上会过来和我欢度周末,其实说是欢度,也就是晚上彼此看一眼,累得也没过多的话就彼此睡去,因为恋爱的季节总是身心疲惫。我大晚上回来的时候,她经常会指着我的头发说:“你看你,满脑袋草棍儿,又往哪个没人的地方扎了?”很多无中生有的坏话在她嘴里都跟真的似的,我也很少跟她理论。
忽然有一年,她扬言八月份怀孕,为此让领导把工作也调换了,可都十月中旬了她还是一筹莫展地说:“怎么办呢?”眼瞅着就要东窗事发,那罪过非被开除不可,我比他老公对她肚子里的动静都着急,小石也急了,让我去药店一次又一次帮她买妊娠试纸,可她总是呆在一边不说话,倒是像陪我去的。路口处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药店里那个说话面无表情的售货员看我总买,有一次居然满脸鄙夷地说:“这还有电动工具和彩色带香味的安全套你要吗?”我看她半天,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小石倒跟没事人似的站在旁边哈哈大笑,出了门使劲拍着我的肩膀,说这药店前身大概是五金店,连电动工具都有,然后蹲在地上接着大笑。弄得我特别无地自容,等她站起来,我才觉得这一切简直都反了。
当小石终于种瓜得瓜种豆得了豆以后,她肥大的衣钵顺理成章地传给了我,带两只小熊的吊带裤、绣着花的孕妇服、根本听不见心跳的胎心筒、几本毫无用处废话连篇的胎教书,她说还有一些东西要传给我,我也像拾了大便宜一样在电话这面裂开嘴傻笑。
现在,她的儿子李肉肉正在茁壮成长,而小石呢,总是觉得还有多余的快乐多余的忧伤多余的荷尔蒙没有宣泄干净。有饭局的时候,我们还像读书的时候一样,凑在一起傻吃傻喝傻乐和,怎么看怎么没心没肺。
那一年的江湖
我始终觉得是武侠片在我年少时的纯洁心灵里投下了阴影,那一年的江湖上正在流行一部叫“少林寺”的片子,当年人们通常把此类“群殴”叫武打而不是武侠。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全国的小朋友都像中了魔一样要去少林寺学艺,有人半道儿被警察叔叔从火车上截回来,刚送到家又准备扒火车去河南。那年报纸上这样的消息特别多,我们单纯地以为一路饥寒交迫晕倒在寺院门口就能被恩师收下,还恨不能在江湖上有个杀父仇人什么的,可命运经常是几经周折回家后被家长一顿臭揍。
我属于胆子小的那类,从懂事的时候妈妈就教导我不要乱跑,马路上有拍花子的,很有可能找不到家而被人贩子卖了,所以我的活动范围也就在楼前楼后,连马路都很少过。但这并不能阻止我有行侠仗义行走江湖的理想,那年头儿在马路边有很多吞大铁球并拿砖头往自己头上狠拍练硬气功的,看到他们,我打算自学成才,所以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从新华书店买了一本《青年长枪与棍的对打》,回家后就从厨房拿了两样兵器,我手持菜刀,弟弟握着擀面杖,一招一式虎虎生风。我现在都特别感谢邻居二姐,她不仅一把夺下了菜刀还让我弟把擀面杖放回原处,我们很服她,觉得她的武功很高。今天想想,要不是她及时阻止了我们的行为,没准儿我就成了少年犯,到现在还接受改造呢。
那一年的江湖,刀光剑影。
当时的孩子好不容易走出“少林寺”的阴影,到初中的时候又中了金庸、梁羽生、古龙、萧逸的毒,当武打变成武侠,我们个个怀疑自己的身世,以为哪天会遇到一高人授以武林秘笈,运气好的还能当个帮主。我们都想去光明顶,都想在洞穴里遇到小龙女,我们以为自己就是正义,以为在命运最不济的时候还能当个有理想有尊严的乞丐加入丐帮。初二的时候我夜以继日地看武侠小说,当然通常在小说的外面罩了本英语化学之类的掩人耳目。蒙过家长,骗不过眼睛雪亮的老师,当年哪个老师的办公桌上不摆着几套没收的武侠小说。我们都满眼发热地羡慕过老师的孩子,因为他们不仅看书不花钱,还能很豪爽地把父母没收来的武侠书送人。为了心中完美的江湖,在少年的时候我们都学会了如何巴结老师的孩子。很多人喜欢说一句“我是个要么不做,做了就要尽量做好的人”,我呢,为了那个江湖,当年全班四十六人,我考四十二名,物理三十五分,我最好的朋友那次英语才考五分,看这等分数,谁会想到满分是一百?
那一年的江湖,忍辱负重。
当我终于能叼着半棵黄瓜站在电视前对林平之那个年轻的人妖指手画脚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已经成熟了,武侠的世界仅仅是我娱乐生活的一部分。在我的心中侠客死了。
《雪山飞狐》热播的时候我把金庸笔下的人物统统解构了一遍,才发现那些大侠们人性中的狭隘,而所谓的江湖不过是些小混混你争我夺明争暗斗的所在。大彻大悟之后,我知道其实最伤人的不是刀剑不是绝世武功,而是语言,杀人于无形啊。
灭绝师太在峨眉之巅炮制口服液,杨康在铁掌山上放言青春残酷物语,郭芙誓与往事干杯只因其父母是名人,小昭在光明顶上开始柏拉图式的幸福生活,金蛇郎君在山洞里为心爱的姐姐逗小乌龟……
那一年的江湖,秋水长天。
后来一些自以为是的人把金庸捧上了天,并按中国四大名著的规模在央视戏说江湖,它让一个叫李亚鹏的人自以为是武林盟主,表情非常“东方不”。或者是不断翻新演绎的新武侠剧颠覆了我们那么多年积累起来的对侠客的好印象,看那些吊着钢丝绳在烟火里满天飞的大侠,还不如去看一场猴戏,至少人家耍的是真功夫。至此,我的武侠世界瓦解了,虽然书架上还插着那本已经发黄,才一毛多钱一本的《青年长枪与棍的对打》。
后来的江湖,远上寒山。
脖子偶感风月
细致的男人特别注意脖子的装饰,不西装革履的时候他们会用各种各样质地的纺织品美化他们偶感风月的脖子,于是,那些短粗的、细长的、肥沃的、麻秸的脖子们都像羞涩少女般躲闪在花花绿绿围巾的后面,自以为风情万种。其实脖子本身未必需要那么块布盖在上面挡风,更多的时候它就像发情的鸟屁股上翘起的三根羽毛,想招惹点儿什么。当然那些居家男人脖子上的围巾除外,多年不换的款式,皱皱巴巴跟搌布似的,系的手法除了“五四青年式”就是“列宁在一九一八式”,让脖子与围巾之间一点审美关系都看不出来。
我上高中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满大街的人忽然流行起穿军大衣,平时马路边的军需用品店门都快给挤烂了,别说军大衣,连劳保手套都成了抢手货。我和我的同学们无比臭美地把自己打扮成给地主老财家扛长活的苦力,暗地里还讽刺谁谁谁的军大衣一看就是假的。没几天,光穿军大衣已经不时髦了,脖子上还要围条白毛线围脖,而且作为一名女同学,没围巾不丢人,丢人的是在书箱和书包里居然没塞着一件正在编织的半成品,而我就是那丢人的女生。为了显得自己已成了抢手货,很多精明的女生都夜以继日地织,不管她们心怡的男生已经收到了多少围巾,还是假装羞答答地愣送。我眼睁睁地看着我喜欢的一个物理老师在课间抱走了三包东西,一周之内他换了四条围巾,三白一黑,而且围巾在脖子上缠三圈以上两边还能耷拉到膝关节以下,我歹毒地想,要是哪天这老师想不开都不用到处找绳子。在全体女生像中了魔似的上课下课连传纸条都在讨论平针、麻花针的时候,我冷静地坐着,同位儿兴奋地在青春期里告诉我谁对他有意思了,谁给他织围巾了,我就一眼一眼瞪他,因为我始终找不到一个能让我一针一线给他织围巾的人。
猛一天,长围巾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叫“脖套儿”的东西,跟个没底儿的便桶似的,出现在男人的脖子上异常可笑,他们像得了颈椎病,脖子短的,能把那“脖套儿”叠好几层,有的人懒,干脆连嘴都给捂上了,远看近看都像个蜂窝煤炉子。有一次我等车,旁边一个瘦高的男人一直伪装清纯地跟女友开玩笑,纵情之时用牙叼着“脖套儿”的边儿,弄得口水外溢,如同得了痴呆症的傻子。
再次看见男人们大规模给自己的脖子上套是在《上海滩》播出以后,电视里的许文强整天系着个紫色超大号领结像那只傻了吧唧的米老鼠,但那时候大众审美水平有限,我们哪见过穿衣服的老鼠,所以许文强刚晃悠没两天,几乎所有小摊上都在卖一种男式围巾,它比传统意义的围巾小很多,色彩鲜艳,质地为真丝或者伪真丝。戴法也简单,你先得光着身子穿件领子足够锐利的衬衣,当然,衬衣靠近领口的两颗扣子是不能扣上的,然后就要对着镜子鼓捣一翻,如果镜子的反射影像令你逻辑混乱,就得叫来最亲爱的姐姐或者女友把那条有着灿烂色调和夺目图案的围巾系在你即将裸陈于风中的动人的骄傲的脖子上。那个阶段,满马路到处是戴领结的米老鼠,很多男人脖子上都挂着一个歪歪扭扭的扣,别提多古怪了。
如今男人会打扮自己了,他们比女人更细腻,他们知道什么颜色的衣服搭配什么样式的围巾能让异性侧目,他们的脖子偶感风月便能立即辨别信息的真伪。就像插在酒杯里的餐巾,尽管都是用来抹嘴擦手接不小心掉落的菜,但总比看满是杂质的餐巾纸强吧。
爱上吸血鬼
刚看完斯蒂芬·索莫斯导演的《范海辛》,满脑子还想着十九世纪末罗马尼亚神秘古镇特兰西瓦尼亚,范海辛跟吸血鬼家族的贵族长老拼命的情景,快递员把门敲得山响,我用冰凉的手在单子上签了字,抬头看见那个男人在光影的交糅中显露出苍白的面孔,他嘴角浮着一个笑,寡淡又悠游的那种,带了见过太多世事但进退不得的无奈。我盯着他嘴角边露出的虎牙细细看了一会儿,证明并不锋利,就把笔还给了他。
长时间在电影中沉浸很难立刻回到现实里来。我把邮件拆开,一层一层不厌其烦。最后掉出来一件东西,你们猜是什么?软胶皮做的,一个吸血鬼的牙套,两边的獠牙上还各沾着一滴血。我把它套在自己的牙上,嘴唇像歌唱般张着,整个人的感觉一下子就变了。我站在镜子前哈哈大笑,这东西只有唐小燕能拿它当礼物送人。
也许是我情窦初开那天下雨,反正在别人都一门心思在小摊儿上买明星画片往自己床头挂的时候,我却爱上了吸血鬼。得承认,我的品位不高,那些经典名著和欧美大片我根本没耐心看,更没有在沙发上一坐好几个小时屁股不带动一下的功夫,惟一能纠缠住我的,就是吸血鬼。好在那会儿有这嗜好的还有唐小燕,我们俩夏天经常像一对女鬼半夜出没在水房,嘴里一边含浑地哼哼,一边用塑料盆盛满凉水往自己雪白的腿上浇。我们从来不敢看身后,门外的脚步声都能把我们俩吓得抱成一团。就是在这样一种艰苦的环境下,唐小燕对我普及了吸血鬼的身世,她语音颤抖地告诉我犹大为了三十枚银币出卖耶稣之后,后悔不已,在日落时分上吊自杀。但是上帝不原谅他出卖自己的儿子,让他在死后变成了永生但永远孤独的吸血鬼,以惩罚他背叛的罪过。因为犹大是在黑夜变成的吸血鬼,所以他永远无法见到阳光,只要暴露在阳光下便灰飞烟灭,而用火烧和心脏被钉木桩都会导致万劫不复。因为他背叛上帝,所以他害怕所有的圣器。唐小燕在跟我说这些的时候手是冰凉的,眼神游移不定,而我一直在心里告诫自己,一定要稳住。那个夏日夜晚,更像是一场挑战心理极限的游戏,我们都在彼此的目光中吓得惊慌失措。
恐惧能让人上瘾。唐小燕比我更投入,她收藏各种各样的吸血鬼面具,有的是专门托朋友从国外寄过来的。我觉得喜欢上吸血鬼就要含蓄,可唐小燕太张扬,她见谁都要把一个银十字架在人家眼前晃一晃,而且还总是把已经没新鲜感的面具随手乱扔,经常是在别人找内衣或者袜子的过程里传出一声尖叫。当然,最终结果是唐小燕被赶出了这间寝室,我的爱好也只能随之转为地下。
我们的青春凝视着拙劣的灯光,老套的手段,刺耳的音乐和到时间必然复活的幽灵。那时候我们被吓得整夜整夜不敢关灯,下晚自习狂奔过幽暗的小路不敢回头,仿佛路边有苍白的手指和茫然的呼喊。但我们始终无法像其他人那样喜欢上刘德华或者黎明,我们迷恋吸血鬼们徘徊于千百年间的爱恨情仇,他们有贵族血统、华丽的古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