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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我真的能够忘记,以为,我已经忘记,不成想,记忆一直在那里,年深日久之后反倒更加清晰。只要一根火柴,我就能够腾空而起。我已腾空而起,和那些信件一起。
烧那些信件时,烧了头发,一股焦糊味儿。
第二部分:烟花烫谁幸福谁知道
1996年11月27日 晴 谁幸福谁知道
我知道王昊是在向我抗议,好像他已深悉了我的心事、深谙了我的秘密。可这并不是什么秘密,从一开始他就知晓这一切的,秘密是公开的!这年月,小秘都是公开的,何况大秘?谁还有真正的秘密?一切都是允许存在的,也就是说,一切都是理直气壮应该发生的,那还要什么秘密?
现在,他每天喝酒就是为了有底气跟我吵架,就像必修的功课一样,一晚也不拉下。我学会了笑,“笑天下可笑之人”,就像以前我不知晓笑还有这样的功用和含义一样,并学以致用。他越气势汹汹,我越笑得温柔。
我想,他还是在乎我的。
这世界,谁幸福谁知道,外人看是看不出来的。我想应该跟王昊谈一谈,静下心来谈一谈。我就是这么想的。不管结果如何。总不能永远这样下去吧?下午,很早我就打电话给王昊了,说晚上请他吃饭,他却到得很晚。无所谓了,只要到了就好。
“你看,过去我们并没有在一起,各自也都经历了一段感情,但是,都过去了不是?我们为什么还要死死抓住不放呢?况且我并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儿,相信你也并没有做对不起我的事儿,我们为什么要互相猜忌呢?以后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样子下去还怎么走?”我说。
“既然你也承认都过去了,为什么还不能忘记他呢?你不用辩解!从你的目光中我已经看懂了一切!你根本没打算忘记!你也知道,自从我们在一起,我是真心对你的,可是你呢?”他说。
“你怎么就知道我没有真心对你呢?如果是这样,我现在还跟你谈吗?”
“那你胳膊上怎么回事?干吗绑个手帕?你不疼吗?你不疼,我心疼!实话实说,我无法忍受你在我的怀里却在想着另外一个男人。”他说。
“我承认前两天我很难过。又见到他,让我想起了往事。请原谅!可是,假如让你这时候突然碰见紫烟会怎么样呢?你也会难过的。”我说。
“我不会!你知道我恨他们,我怎么可能会难过呢?我只会掉头就走。”他说。
“你恨,说明你还爱!只有当一个人没有了恨,可以淡漠地说起往事中那个人的时候,心平气和地就像在说别人的故事,他才是真的放下了,懂吗?”我说。
“韩风很卑鄙,紫烟太蠢,我怎么可能还爱她呢?不可能!根本就不可能!”他严肃地说。
王昊,如果你不爱她,你怎么可能会辞职去报社呢?难道不是因为她先去电视台做记者的吗?可你紧赶慢赶,还是没赶上她的脚步啊!她为了结婚又从电视台辞职,做回了她的工程师!时不我待呀!
“我们不争论这个问题,与我们无干。现在的问题是你不能再酗酒了,更不能半夜回来大吵大嚷。你不怕你的同事听见笑话吗?家不是吵架的地方,以后如果你想发火,或者不开心,我们可以换个地方。有问题应该去解决,而不是争吵,争吵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会激化矛盾,恶性循环下去,就无法再遏制了。明白吗?”我说。
“我没吵!我只是想跟你说话,可你根本不理我。你心里根本没有我。”王昊愤愤地说。
“我心里有没有你我知道,并不是你说了算的,说话不能这样,说话要有根有据,明白吗?你的报道难道都是你臆想出来的吗?我想,很多事情并不是你看到的、你感觉到的那样,每个人都是带着有色眼镜看人的,这里面有一定的误差,我们应该考虑到这些误差,开口前应该先过一遍大脑,懂吗?”我说。
“好吧,就算是我错好了,以后我会尽量避免应酬,少喝点酒。”他说。
“你也没有错,这里根本没有错与对的问题,少喝点儿酒是你的身体需要。”我说。
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想挽回什么吗?我能挽回什么呢?孩子死了,当初选择结婚的惟一理由没了,我有必要逗留吗?但是,两年的家庭生活让我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就像当初我终于习惯了儿子的存在一样,一旦更改,要伤筋动骨的,况且,他并没有犯什么不可原谅的错,为什么我一定要背弃他呢?怎么说他也算是个好人,虽然敏感但很善良,虽然固执但很诚实,这就足够了!现在,要找一个不算计你的人做朋友也很难了,何况丈夫?在他背弃我之前,我想我是不会背弃他的。我觉得这是做人的原则。
儿子!我真的想儿子了!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在那里生活得好吗?下次投胎希望他能找一个好点儿的父母,不抽烟不喝酒的,唉!这也是他的命不好,投胎选错了时候,又走错了门,两个醉鬼能干出什么好事?!为什么那时候我们都酗酒呢?不想了!不想了!不想了吧!
第二部分:烟花烫新兴情人
1996年12月16日 晴 新兴情人
下午去车行给王昊买了部车,三菱越野吉普,上好牌照的。今天是他生日,或许我是在巴结他吧。想想还有几十年要同行,还是努点儿力的好,互相哄着开开心心的,总比整天打打闹闹强,但他却说我是“败家老娘们”!凡事不跟他商量,是没把他放在眼里!唉!
男人的自尊心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平常,在女人们面前是英雄,是天之骄子,高高在上惯了,哪里容得下女人比自己强?哪怕只是一方面,他们也会觉得是受到了污辱。在他们眼里,女人是什么呢?是白痴,是宠物,是玩偶,或者是寄生虫。即使是专门吃软饭的男人,也一样认为女人是白痴。在他们心里,永远没有男女平等。但是,男女平等的口号却通常是他们呼喊出来的,仅仅是因为他们需要。什么时候需要呢?和情人分手的时候。为什么呢?是这样子的,你付出了感情,没错,我也付出了;你贡献出身体了,我也贡献了;快乐是双方的,所以分手了谁也不欠谁的,就是这样,这样就公平了。不是吗?责任?不是从一开始就没有的吗?你也没有要啊!现在要吗?晚了!没有了!况且,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谁还要什么责任呢?那压得人喘不过气、直不起背的东西,不是折磨人吗?以前啊,人的肩能挑、能扛、能背的,只是后来,脱离了原始生活方式的人们,骨骼退化了,以至于退化成了类似于衣架子之类的东西,顶多也就能撑起一件用于遮羞的衣服,有时候连件衣服也撑不起,晃里晃荡的,怎么瞅着都不是那个味儿。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情人”居然演变成了贬义词了呢?原当初,“情人”一词是多么令人荡气回肠地感动的啊!只有有情的男女在一起才能叫情人,无情男女在一起顶多也只能叫“冤家”!这世道怎么了?一个为欲,一个为利,或者两个人仅仅因为孤寂,或者仅仅想游戏,凑在了一起,无论年龄大小,无论性情差异,一律都称为“情人”了吗?无论是多么委琐、多么丑陋的男人,几乎人人配备了一个“情人”,有短暂固定的,有常换常新的,还有一夜露水的,或者兼而有之。情人居然沦落到像卫生巾一样的地位,实在令古人痛心!私下里,听到男人们在一起斗情人,就像是一群孔雀都开了屏,看谁屁股上的翎子最漂亮一样,那叫两个字:“恶心”!好在王昊还不是那种人。这就够了,还要求他什么呢?
王昊是前一阵儿拿的车本,正在兴头上,但技术堪忧。有时候真是搞不懂男人!或许我就从来没懂过!男人爱车会超过爱他的情人,甚至他的太太。对这样一堆金属尚可长情,对活生生的、整天惦记着他、讨他欢喜的情人却说扔就扔,毫不吝惜,毫不心疼。老祖宗遗传下来的基因里似乎并不包括这一项,但是为何如此盛行呢?难道是现代人的基因变异了?那还是——人吗?
好不容易哄得王昊露出笑脸,这才开车出去兜风、吃夜宵。欸,他怎么还像个孩子,那么任性?
第二部分:烟花烫生命之井
1997年元月20日 晴 生命之井
我不得不把车从王昊手里接管,酒后驾车实在太危险,还常常忘了把车丢在哪里,第二天想半天才能想起来。我这不是自寻烦恼吗?!我不喜欢开车,因为我懒。这是表面原因,实际上是,我开车时总是分神,常常忘记了自己在干什么。我管不住自己的脑袋,从来都是这样,我的注意力似乎不能够集中在一个流动的点上,我只能集中在一个死的点上,或者注意力干脆是分散的。
不明白一个人如果决定做一件事了为什么还会做不了?怎么可能呢?戒酒有那么难吗?王昊一天比一天胖,原本清瘦的身材渐渐臃肿了起来,脸颊像吹了气的白气球。难道他不觉得累赘?
王昊的姐姐们提醒我不能再让王昊喝酒了,难道我不知道吗?可是,说了一次又一次,根本就没有用,就像是在对牛拉二胡吧。有时候自己也觉得自己挺无聊的,一遍又一遍地重复,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自己的耳朵都磨出茧子了,难怪王昊也说聒噪。
最近很忙。其实我很喜欢自己的工作,有挑战性,很刺激,很有成就感。最近我们又买断了电视台黄金档的广告业务,忙得不亦乐乎。不过我更喜欢做具体的工作,比如广告创意、策划什么的。我有这方面的天才。只有神经质的人才会真正具有这方面的天分,一般疯子都属于这一类。他们具有天才的素质,比如执著,比如敏感,比如执迷不悔。所以,我几乎一直都在做这些工作,并不过问业务,除非万不得已。等于说,我的工作提供给我一个可以任意驰骋的空间,我大可以天马行空地飞来飞去,当然是指意识领域。不知道是谁发明了“意识流”这样的词汇,很贴切。意识是像水一样可流动的,可以是污浊的,也可以是清澈的,但一定是流动的。我对自己搞不清楚的任何事物感兴趣,但对自己一知半解的东西绝不深究,我的思考总是仅浮于表的,我也愿意仅浮于表。深究是天才们干的事儿,像我这样一个俗人,还是不要深究的好。不仅因为没有足够的才智,也因为一旦深究必会痛苦。深究本身是个过程,就像钻井,在这个过程中,长久的黑暗与长久的用力都是很痛苦的。生活本身就是生命浮于表的东西,不需要深究,只需要华彩,我又何必跟自己较劲儿呢?至于说我的生命底层是矿藏还是石油,抑或什么都没有,都是不打紧的事儿,我都不在乎,谁还在乎呢?
今天开车去了户县,一个人在县城里溜达了半天,又去看了看展出的农民画。说实话,这都是一些土得掉渣儿的东西,我甚至感觉不到美。但是,我却感动了。就像站在金黄色的麦浪面前,我会想到《小王子》的故事:狐狸对小王子说,以后每当我看到金黄色的麦浪我就会想你的,无论你在哪里。小王子的头发就是麦黄色。或许也只有在乡野阡陌才会有让人放心的纯洁,一种不加渲染的纯洁,流露在笔端那就是农民画。因为没有被精心计算、精心布局,才显得凌乱、不羁,仔细观摩,你才能体会出其中深意,这不是一个久居城市的人能够理解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应该是属于山野的。我经常想见一个画面:山谷深处一处平阔的草甸,山腰处绿树掩映着一座农家小院,有鸡鸣狗吠,门梁上高悬着红红的辣椒、白白的大蒜、黄黄的玉米、绿绿的艾草,那才是我的家。推开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