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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祝+聊斋同人)祝家小十 作者:揽清月(jjvip2012.11.23完结,灵异神怪)-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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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薄薄一层灵气覆在眼上,英宁视线越加清晰,便是远处江岸上一株杨树上停着的鸟儿,那羽毛上的螺纹都看得一清二楚——那杨树边上站着的,一脸焦急不安望着船的方向的,不是浅墨又是谁?
  心头一松,英宁看了一眼方位,将头没入江中,双手十指接连掐动,在旁人看不见的水下,一个个玄奥的符印漂浮在英宁身周,发出微微的银芒。
  英宁身子在水中消失,再出现时已在几十米之外。连着几回身形闪动,她到了岸边。
  “小……公子!你、你怎么在这里?”浅墨像是见了鬼般大喊大叫,“快!快上来!”
  “浅墨,你是怎么回事?”英宁站在岸上,乌沉沉的眸子直视着浅墨。以当时的情况,浅墨怎么都不可能出现在岸边。
  浅墨伸手一指,“是马公子救了我。”
  马公子?
  英宁抬眼看去,果然在不远处见着含笑的某人。
  “他怎么救的你?”英宁收回视线,抿了抿唇。
  浅墨的神色有些激动,犹豫着低声道,“马公子是个高人,当时我只觉得后领一紧,不知怎么的便到了岸边……”
  顿了顿,浅墨又着急起来,“公子,这可怎么办?我们怎么回船上去?”
  英宁闻言不语,转身望向江面。此时相撞的两船已分了开来,英宁搭乘的客船有些受损,显然不可能立刻上路,想来是要在此地修补休整一番了。
  只英宁却并不想回去。
  修行之人的感情本就淡薄,先前因着与英宁的皮囊记忆融合,她深陷于父母兄姐的亲情中,倒是有些过了。入世红尘,若是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却也不是什么好事。
  她需要私人空间,可以毫无顾忌地动用她的力量,感悟她想感悟的一切,而不用担心被英台看出不妥。而跟英台一道同行,还是在小小的一艘木船上,对她的限制实在有些大。
  “船快要过来了,还不走么?”熟悉的醇厚男声响起,打断了英宁的沉思。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是昨天的,昨晚上后台抽的根本进不了……




☆、陆判

  英宁抬眼看去,果然见着两艘木船分了开来,她原先搭乘的那艘调整了行驶的方向,往岸边码头靠过来。
  那站在船头,焦急地望过来的几人,正是英台、吟心,以及梁山伯和他的书童四九。他们显然看清了岸边站着的英宁浅墨,一边催促着船老大快些开船,一边对着英宁吟心招手。
  英宁抿了抿唇,转向浅墨,“浅墨,你留在这里,等他们过来,就说我会自行去杭州城,与他们在尼山书院汇合。”
  “公子,你……”浅墨急了,看看英宁面无表情的脸,最终转头狠狠瞪向那位姓马的公子,“你到底是谁?想将我家公子带去哪里?不要以为你对我们家有恩,便——”
  “浅墨!”英宁皱起眉,低喝了一声。
  浅墨委屈地住了口,“公子?”
  “这是我自己的决定,不关旁人的事,你无需多言。”英宁是铁了心要与英台分开而行,除了想沿途多看看之外,那个梁山伯让她极不喜,又不好多说什么惹得英台不快,正巧有了这么个脱身的机会,不利用一下怎么对得起自己?
  之前她提议到了码头下船,换乘马车,走陆路前往杭州城,可不是随便说说。
  “我们走吧。”英宁不再理会浅墨,转身便走。
  那马姓公子似是想不到英宁这般干脆,愣了好一会儿,这才施施然跟了上去。
  “公……”
  浅墨动了动唇,呆呆地站在原地,看着英宁与那马姓公子的背影消失在来往的人群中,半晌都没有回过神来。
  “我这是做了什么!怎么就让公子一个人走了!”浅墨无论如何都想不通,方才自己是怎么了,竟眼睁睁地瞧着英宁独自离去,没有想尽办法阻止。
  她飞快地奔向英宁离开的方向,分开人群,大声呼喊着“公子”,却哪里还能寻着英宁的身影?
  她将自家小姐丢了!小姐身边还有个来历神秘的马公子!
  浅墨恨不得掐死自己。她狠狠地跺了跺脚,心急如焚,整张脸涨得通红。忽而她又想起英宁临走时的交代,便一步一回头地回转岸边,等着英台一行人上岸。
  “祝公子的选择实在让在下意外,在下还以为,祝公子不会这么快做出决断。”马姓公子一直都笑眯眯的,不时侧过头来对着英宁瞧,“这下子,在下一路上可算有伴了。”
  英宁瞥过去一眼,“这不正是你想要的么,马公子?你跟了我们一路,我要是不趁着这次离开,你会轻易放过我么?”
  她又不是傻子,这人做得够明显了,根本不曾遮掩,她要是还看不出,他完全是冲着她来的,那才叫奇怪了。不过,只要不牵扯到祝家,管他有什么目的,她不会惧怕任何人。
  “祝公子可冤枉在下了。”马姓公子依旧笑眯眯的,像是心情极好,“祝公子上杭城求学,不才区区也是,恰好同路罢了。说来也是缘分使然,在下与祝公子是同一届学生,日后三年同窗,还需祝公子多多指教。”
  马姓公子越说越高兴,“祝公子还不知道在下名讳吧?在下单名一个昱字,小字文才,杭州人氏,祖籍京城,家父马……”
  “闭嘴!”英宁冷冷扫过去一眼,怎么也想不通前几回见面还算正常的一人,为何会变得这般啰嗦又不着调。
  马昱耸了耸肩,丝毫没有被英宁的冷气吓倒,反而上上下下将英宁打量了一通,忽然指着她道,“祝公子,你的衣裳,是不是需要替换一下?”
  从江中上来,英宁未曾使用灵气,自然全身都湿透了。走了这一路,她一直没有想起来这事,被马昱一言戳穿,低头瞧了瞧虽然不再滴水,却依然紧贴在身上的长衫,竟微微有些窘迫。
  状似无意地别开头,英宁看了看周围,发现不知何时,两人已离了人群,路越走越偏,这会儿早看不见其他人,便右手五指轻点轻划,一个驱水咒,一个除尘咒,无声无息地打在自己身上。
  “你今年多少岁?”
  “嗯?”马昱为英宁的跳跃性思维一怔,随即明白过来。
  一般来说,大晋朝的男子,在年满二十岁,行了冠礼之后,才会有父母师长赐予表字,只他马昱却不在此例。
  “在下幼时曾有奇遇,表字是师父所赐,在下今年……”马昱顿了顿,看向英宁的眼神颇有些异样,“再有三个月,在下便满十九了。”
  英宁点点头,再不多言,专心于脚下。马昱原本以为她会说些什么,见此心底浮起一丝失望。
  这时候,太阳渐渐西沉,漫天的晚霞染红了大半个天空,倦鸟“呼啦啦”飞过一群又一群,纷纷投入密林苍翠的山中。马昱抬眼看了看周围,指着前方一座不算高的小山。
  “绕过前方那座山,不远处有个村落,咱们可以去那里借宿一宿。”
  英宁瞧了一下天色,点头赞同了马昱的提议。
  都说望山跑死马,英宁两人的脚程都不慢,待他们沿着山脚的羊肠小道,刚走到一半时,黑夜已将最后一缕霞光吞噬。山风一阵接着一阵吹过,带着沁骨的凉意,山上树林“哗啦啦”作响,间或夹杂着不知名野兽的嘶鸣吼叫。
  寂静的林间忽然传来凌乱的脚步声,紧接着是人“呼哧呼哧”大口喘气的声响,英宁两人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地驻足而立,静静看着蜿蜒向上的山间小道。
  “你……你们两个后生——快!快走!”山间跌跌撞撞冲出一人,见着英宁与马昱,不知是松了一口气,还是愈发焦急惊怕,气喘吁吁地跑过来,丝毫不作停留便擦着英宁两人过去,“野狼!有野狼!”
  仿佛为了呼应这人的话,一声长长的狼嚎陡然响起,盘旋在山林上空,久久不绝。
  不过短短片刻,一对绿莹莹的眼出现在英宁面前。她凝神细看,便见一头足有小牛犊大的野狼,浑身披着棕黑色的毛发,油光发亮,四足稳稳踏地,半张的狼吻里是森白的尖利兽牙,狼眼中闪着极为人性化的戏谑狡猾之色,残忍地盯着他们几人看。
  没有人会怀疑,它疾速咬合的狼吻,能否轻易咬断一个人的脖子。
  “晦气!”马昱低低嘀咕了一句,右手修长的食指轻轻一指点出。
  野狼长长地呜咽了一声,看向马昱的眼中极快地闪过惊惧忌惮,倏然调转身子,夹着尾巴,一溜烟儿跑进山里,两个起落之后,便再也瞧不见了。
  “呼……谢天谢地,终于将这畜牲吓走了!”方才自山中冲出来的那人,不知何时已停下脚步,来到了英宁与马昱身前,“你们两个后生,胆子倒是不小,怎的夜了还在赶路?不过话说回来,要不是恰好遇上你们,那畜牲也不会看着人多,便退回了山里。小老儿就住在前面的朱家村,两位不如随着小老儿一道回去,歇上一晚,明天一早再上路。”
  这人原是个看上去五十多岁的老汉,肩上扛着一根扁担,后面的一头绑着一条麻绳,腰间插着一柄柴刀,两鬓有些斑白,身子却还硬朗。
  “不瞒老丈,小生两人眼见天色已晚,正是去朱家村,想要借宿一晚。能够碰上老丈,实在是再好不过了。”马昱对着老汉拱手作揖,一脸谦逊的笑意。
  “不妨不妨,小老儿家中只有小老儿一人,只要两位不嫌粗陋,尽可歇到家中。”
  “如此,便多谢老丈。”
  路上,马昱一脸好奇地提起了那头野狼,朱老汉颇有些后怕地叹了口气。
  “那头野狼,怕是已成精了!”      
作者有话要说:陆判终于要开始了,真不容易呀,呜呜




☆、陆判

  朱老汉重重地叹了口气,对着英宁与马昱,像是找到了倾诉的对象,絮絮叨叨地将来龙去脉说了个清楚。
  “这山中有狼,夜里常常能听到狼嚎,咱们村子的人都知晓。只狼这种畜牲,最是狡猾不过,天生知道趋利避害,白日里山道上来往的人多,它们不敢随意出来,怕被山民猎户打杀了。村子里聚居的人多,不少人家都养着土狗,便是到了深更半夜,野狼们也不会到村中去,哪怕窝棚里养着许多牛羊鸡鸭等牲畜。”
  “像刚刚个头那么大的野狼,说实话,小老儿亦是头一回见到,模样都快赶上牛犊子了。不怕你们笑话,对着狼崽子那双绿油油的眼睛,我这腿肚子直打颤——啧,它咧嘴的样子,我敢打包票,这畜牲正戏弄人呢。要不是遇上两位,小老儿这条命,怕是悬喽!”
  “老丈言重了。”马昱轻轻颔首,顿了顿,接着问道,“老丈又是如何被那野狼盯上的?”
  “小老儿今日一担木柴挑到镇上,正好卖了一贯钱,想着我那女儿女婿明早要回来,便连骨头带肉,特特割了一刀子猪肉回来。走到半路,天还亮堂着,也不知那畜牲什么时候贴上来,不紧不慢地跟了一路,可把小老儿吓的!想来想去,小老儿觉得是那刀子猪肉引了它来,便用柴刀切下一块儿抛给它。”
  “那畜牲果然停了下来,吞吃起肉块。哪知它吃完一块,很快又跟了上来,眼睛盯着小老儿挂在扁担上的猪肉看。小老儿无法,只能走一段路,切下一块肉抛给那畜牲,还未等走出山道,整块儿猪肉便喂了狼。”
  “小老儿手上再没有了猪肉,那畜牲愈加肆无忌惮,越跟越近,有好几次几乎追到了脚后跟。要不是小老儿身上还带着柴刀扁担,早被它咬死拖走……”
  “看,前面便是朱家村了。”朱老汉平复了情绪,抬手指着不远处的小村落。
  此时天早已完全黑了,正接近月中,月色很好,如水的月光倾泻而下,给万物镀上了一层银辉。漫天的星辰闪烁,密密麻麻缀在夜空中,遵循着某种神秘的排列规则。
  对于山村的百姓来说,蜡烛与油灯是一种奢侈品,月光下的村子只有零星几点火光。大部分人早吃完晚饭,三五成群,或席地而坐,或靠墙而立,男人们“吧嗒吧嗒”抽着旱烟,大着嗓门吹着牛皮,女人们则分享着八卦,夸耀着自家孩子的出息。
  小孩子们撒着欢,捉蟋蟀蛐蛐儿,捉青蛙田鸡,笑闹着追跑捉迷藏。
  “咦?这不是田老儿么?今儿回来得真够晚的!”朱家村总共那么些人,几乎所有住户的男主人都姓朱,抬头低头的大伙儿都熟悉,再叫朱老儿显然不合适。朱老汉名字中有个田字,同辈儿人都唤他田老儿。
  一人话音刚落,另一人马上接道,“田老儿,你怎么两手空空就回来了,不是说明儿女儿女婿要归家么?大家伙儿刚还说到你,这么晚不见人影,还怕你让野狼给叼走,说是要叫几个年轻后生,上山找找你呢。”
  “好你个老菜头,哪壶不开你提哪壶!”朱老汉狠狠唾了一口,“我告诉你,老儿我福大命大,狼崽子想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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