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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荡战国-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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隼资辏鞒珊拥钠痰嫦拢敲疟蛔部耍庚t同王龁也早就预计到这种情况的发生,也之前做好了防备,如此大战之下,丢失一两个城池也是弃卒保帅的明智之举,攻打城池的时候主要看出来的是领军的统筹,而败退的时候则看得出这个人的综合素质,王龁此时展现出来的就是大将之风,桓齮带着先头部队已经开始撤退,而王龁独自一人只留几万人断后,一夫当关,压住联军的锋芒,保证最大限量的后撤,保证最小程度的伤害。王龁做到了,联军没有能够全面压上,即使以信陵君的才智,依旧没有办法一句攻破对方后退的防线,不得不说,秦国之所以会在七国中实力榜上第一,确实因为名将良相无数。但是此次进攻还是取得了大面积的胜利,秦军再次后退了几百里,距离咸阳的边境又进了,六国似乎看到了希望,即将攻打到咸阳,俘获吕不韦的希望。在他们看来,秦国最危险的是吕不韦,而不是嬴政。当然这个时候能够预计到嬴政可怕的只有文始,一个13岁的孩子,谁会去防范和担心,没有人能都想到整个战国最可怕的就是这个貌不惊人的孩子。
  信陵君整装待发,不给王龁和桓齮任何喘息的机会,全力以赴再起发功全军的攻击,这次为了一鼓作气,龙阳君亲自披挂上阵,手持龙吟剑,身披白色披肩,腰缠薄丝青绿色飘带,头别金灿灿的吊坠玉簪,两鬓随风而飘,目若琉璃,眼光转动,怎一个风流美男子,蓝天白云之下,锦衣白马,浑身闪动着夺目的光芒,在黑压压一片冰冷的军队中,鹤立鸡群。
  为什么把龙阳君描写的这么细致,只因为后来发生了扭转整个局面的意外。
  先说王龁和桓齮虽然控制住了战场的节奏,但是仍然控制不了一路颓败的事实,嬴政在咸阳的王城里面急的如同火上的蚂蚁,但是却没有办法,你说年纪大一点还能御驾亲征,鼓励一下士气,现在只能坐在咸阳等死。不过嬴政需要感谢他未来的干爹——嫪毐,既然不能利用这个机会整死文始,那么就整死自己的师弟吧。所以嫪毐又在赵姬的枕边替赵姬“排忧解难”的建议道,“既然现在我们一路溃败,那么不如让大王的太傅,金明翎前去战场,可以准备暗杀,只要把信陵君刺杀,那么联军就会溃败的很快。”
  赵姬感觉这个建议很好,就第二天和嬴政去说,嬴政听完了,自己没有什么意见,只好去和吕不韦商量,吕不韦思考了一下,决定支持这个决定,吕不韦的心里主要是为秦国考虑的,别说要金明翎去战场,就是自己现在去战场能救了秦国,吕不韦都在所不辞,其实从某种角度来看,吕不韦在秦国的统一大业上起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金明翎就这样被派去了战场,悄悄的潜入前线,身边没有带有什么人,除了嬴政给的几个亲兵,他们的抵达其实并没有让王龁减轻多少压力,大军压境的黑压压的一片,让所有人的心里都不能呼吸,即使金明翎武功已经达到了本门内功心法的第五层,也依旧无法无视城外一望无际的军队,这就是冷兵器时代的战争,用人罗列起来的战斗。
  金明翎的到了和之前对龙阳君的描述结合起来,不难想象到,一个穿的如此风骚的大将在战场中最容易变成什么?那就是箭靶。只能说,在战场上不是要你必须穿的土的掉渣,但是你想独一无二,结果往往比想象中的还要凄惨。
  也要怪金明翎的眼神不好使,也是因为没有见过信陵君具体长成怎么一副样子,而王龁和桓齮慌乱之中也只记得信陵君穿了一身白袍,很富贵的样子,描述之后,金明翎这个脑筋一根线的人就认定了龙阳君就是信陵君,两军对垒,王龁守城,桓齮带着仅剩的一部分还具有战斗力的士兵冲下城池,历时一个多月的战争终于开始进入□。
  王龁决定孤独一掷,把所有的希望都压在金明翎的身上,因为再不结束战斗,那么咸阳就保不住了。无论怎么样觉果都是一致的,所以拼命吧。王龁的决定是正确的,目前来说是正确的,因为结果是好的。在桓齮的士兵中夹着了一个人,就跟在桓齮身边,背上背着弓箭,不仔细看,看不出来他和其余的士兵有区别,但是细心观察的话就会发现,他的步伐比普通士兵矫健,他的眼神比其余的人锐利,他的目光比别人的集中,因为他仅是乔装之后的金明翎,目标只为了刺杀而来的五行门的人。
  金明翎是这次战役中唯一个参战的五行门的人,也是日后战斗中唯一一个以刺杀为目的而参战的五行门人。六国中也有五行门的人,为什么没有出现在战场上呢?只能说,一切都是命运。原本齐国最大的屏障就是武功排名第一的水月轩,可惜因为田单的一己之欲,水月轩连根拔起,好在齐国还有一个传承了许久的稷下学宫,让齐国不会在术士上输给其余的国家,但是作为稷下学宫的人,却又凌驾于齐国王室之上,高傲而不逊,这种平庸的征战,根本不能请动学宫的大神。木天涯不在六国范围之内,所以与世无争,土花坊原本是三晋最大的凭证,但是因为突如其来的变故,导致土花坊由之前的三晋分享变成一家独大,也让土花坊若离了三晋王室的掌握,成为了独立于三晋的又一势力,这让三晋的王室也忧心忡忡,随时小心土花坊的暗藏祸心。楚国本来火玄庄就是一个私人独有的庄院,加之黄歇运用手段抑制项燕,让火玄庄庄主即为恼火,闭关不出,拒绝楚王使者的到访,最后六国两百万士兵中竟然没有一人是五行门的高手。
  虽然五行门的人没有参与,却不代表金明翎的刺杀就会很顺利的进行,龙阳君在魏国是排名第一的剑客,比起信陵君都高上一筹,身边还有贴身侍卫保护。不过龙阳君说什么也没有想到,对方的敌营中有一个人竟然在用箭偷偷的瞄准自己。
  金明翎也不容易,万树丛中寻找到龙阳君的位置,弯弓拉箭,“嗖——”一箭狠狠的射向龙阳君。
  别说,龙阳君不愧是魏国第一,在箭风刚刚传来的时候,龙阳君已经一招铁板桥平躺在马背上,手腕一抖,宝剑横在胸前,“铛——”真开了羽箭,也震得龙阳君手臂发麻,焦晃在一旁发现不对,立即横在龙阳君马前谨慎的戒备,信陵君在后面看到龙阳君遇袭,不顾自己主帅的位置,拍马赶去阵前,他想的很浪漫,自己做个人肉盾牌,不信他不感动。
  龙阳君恢复的很快,但是看到信陵君不顾统帅位置,如此不顾大局,让龙阳君恨铁不成钢的白了信陵君一眼,这一样把信陵君的魂魄都整丢了七窍。也怪龙阳君长了一双桃花眼,媚眼如丝,生气起来也是如此的迷人,娇嗔的表情带着一丝丝恨意,却流漏出来的是宠溺,让信陵君恨不得把龙阳君揉入怀里。
  金明翎那面可不知道这两位主角之间奸、情昭著,正忙这继续瞄准呢,心中还嘀咕,没想到信陵君的武功这么好,自己的一剑竟然被他轻松挡住。于是拉满圆月,对准龙阳君。或许练武练到一定的层次真的会有第六感,龙阳君感觉到危险的来临,只是他太多情了,以至于他把注意力更多的放在了他曾经的初恋的身上,“焦晃,保护无忌!”
  焦晃刚横剑策马准备转移到信陵君身前时,龙阳君已经中箭落马,一朵红色的莲花开在胸前,当场没了气息。
  信陵君亲眼看着龙阳君倒在自己的面前,瞬间血丝充满双眸,要不顾一切的抱着龙阳君回去抢救。此时秦军以为射中了信陵君,开始奋勇杀敌,联军听说主帅被杀,阵脚有些慌乱,在黄歇和田单以及司马尚等人的压制下,缓缓收兵,秦军见好就收,也鸣金收兵。
  姬肆的同行保住了龙阳君的命,同时也要感谢文始。龙阳君在天涯海阁做客之时,文始就说笑龙阳君要不是此次被南明即使掌握信息,搞不好死于非命,长着一副拈花惹草的样子得做好防护工作。长白山天池极寒之地长有一种名为铁树的植物,它的树皮坚硬无比,以文始的功力一鞭子下去只能留有一个印记,而且树瓤极具任性,文始早在发现此种植物之时,就砍伐了一棵树木制作了四个护心镜,主要是材质过好以至于制作相当麻烦,三个留给了文始的三个女人,这第四个本来是要给龙瑞的,毕竟少了一只胳膊,行动也不方便很多,但是龙瑞身为大哥,总是要照顾这个天涯海阁真正的阁主,也是自己的妹妹文始,就僵持起来,正巧龙阳君到访,文始说反正空闲之时还是要再慢慢制作,那就不如先送给龙阳君护身吧。
  也幸好这个材质非同一般的护心镜,阻挡了金明翎厉剑的大部分力道,也没有让箭羽穿透心脏,否则别说姬肆是扁鹊的后人,就是扁鹊在世也无济于事了。
  情人受伤,最心痛的那一定是爱他的人。信陵君心痛,魏安嫠王更加心痛。战报传回,魏安嫠王不顾国内众人的反对,下诏急招信陵君回国,当然最重要的是送龙阳君回大梁,处罚信陵君已经不是最主要的问题了。
  就这样,一场声势浩大的合纵在宏伟壮阔的开始之后一路披荆斩棘,在龙阳君遇袭匆匆忙忙的潦草收场。
  文始在大漠和龙瑞悠闲的散步时接到了百度的战报传递,不由的一阵唏嘘。
  “莫说君王无情,只是有情的君王最后都死光光。”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是在是没有力气,回家就睡觉了,而且高烧38度
今天强了一切,真是杯具
66
66、匈奴营帐 。。。 
  历史的走向总是出乎意料的,文始从来没有想过这次浩浩荡荡的合纵最后撤退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后来历史所描述的那样,是魏安厘王对信陵君的猜忌,而是同为主角的两个人因为龙阳君突然的受伤而放弃了对秦国的一鼓作气。失去了这个唯一可以搬到秦国的机会,要是他们知道这件事情的严重性,恐怕也不会后悔。文始很惊奇的发现,他们不愧是同一个父亲基因下出来的孩子,都一样为了爱情不惜一切。跟龙阳君相比,或许整个江山都不重要,美人龙阳,倾国倾城。
  文始和龙瑞沿途经过匈奴的地界,看着天上的星辰,一路朝向东北方向走去,为了减少麻烦,假装成行商的商旅。但是麻烦从天而降,走到半路竟然遇上匈奴内部的交战,而且还是大规模的战役,文始这个纳闷,难道今年比较适合打群仗?文始和龙瑞带着几十个手下打算悄悄的绕道而行,却被一行人马拦住去路,不过文始可以清楚的判断这队人马对自己没有恶意,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手中抱着一个婴孩。文始和龙瑞都没有说话的看着眼前的这队人。
  厮杀声震天动地,漫天黄沙之下的尸横遍野。但是对于匈奴人,文始和龙瑞都没有什么同情心,虽然对于文始来说,匈奴就是蒙古人,可是在未来几千年的中国历史长河里,匈奴扮演的角色都是嗜杀凶残的角色。而龙瑞曾经是赵将,赵国最大的敌人就是匈奴,常年的征战让龙瑞潜意识里面认为匈奴比秦人更是敌人。只是拦住自己一行人手中的那个婴孩实在是太可爱了,粉嫩而充满灵气,机灵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盯着文始,不肯有丝毫转移。应该是刚出生不久的孩子,身上的绒毛还没有褪去,只是这些都不至于让文始出手。自己和龙瑞连同手下一共不到20个人,救一个婴儿可以,但是得罪一个部落,得不偿失。
  “请壮士把少主带走。”抱着婴儿的匈奴士兵单腿跪地,将婴儿举过头顶。
  文始看到面前的这个士兵的一只胳膊已经被刀劈的露出白骨,包裹婴儿的襁褓上也沾满了鲜血,只是这个婴儿却并没有害怕和紧张的情绪,或许婴儿还不会害怕吧。龙瑞很清楚的听见了“少主”两个字,不由得挑了挑眉毛,“少主?”
  文始终于惊讶了,这个看似即将陨落的婴孩竟然是未来把汉朝打的只能以和亲而残喘的冒顿单于。很明显目前的匈奴还没有统一,冒顿他老爸头曼目前还是一个不成气候的小部落的族长,因为占据比较好的水土,所以被其余的部落眼红,联合起来攻打头曼,而冒顿刚刚出生不久,就经历了生死的考验。到底要不要救呢?文始又犹豫了,不救,自己良心过不去,救了,未来的大汉,甚至延续到唐朝都历代遭受匈奴的侵犯。
  文始的思索其实都是发生在一瞬之间,不过头曼的敌人还是发现了逃跑了他的儿子,一队人马向文始和龙瑞这个方向冲来。文始最怕麻烦,麻烦却还是偏偏跑上门,抗敌吧,现在没有人会听文始的解释,只能稀里糊涂的大家混战吧。文始一边指挥手下布阵,十几个人布个什么阵啊,乱打一气算了。龙瑞鄙视的看了文始一眼,拍马冲向敌军,文始忍不住在后面大吼,“喂,我是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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