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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民工翻身记-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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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了一会儿,谭峥还是没回音。
  于丁一真的是急了,委委屈屈地将爪子放在键盘上,打下一行字:“谭峥,你别担心,我今天晚些睡,一定把300块拼完。”
  
  又过了一会儿,谭峥才有了动静。
  “不用,”谭峥说,“别熬夜,去睡你的,但同样的事不能发生第二次。”
  “那……”于丁一说,“那拼图怎么办?”
  “如果只出这一次状况的话就还好,”谭峥说,“我刚才把机票改期了。”
  “……啊?”
  “我会比原定的早几天过去,先把那个东西弄完。”
  “哦……哦!”
  于丁一觉得有点对不起谭峥。本来,谭峥的日期是他算好的,提前几天过来,就说明他必须在这一段时间内把以后的工作全都布置好,一定要忙翻,这一切全都是因为自己忘了带钥匙这种蠢理由。
  不过,也因为这,于丁一再一次对谭峥喜欢的那个人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他是真的挺想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能让谭峥这样费心费力的。目前看来,谭峥的追妻之路简直是困难重重,毕竟那个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人连谭峥的心思都不知道。谭峥曾经说过,对于是否应该摊牌这件事他很犹豫,怕说了连朋友都做不成。不过,距于丁一猜测,这次,将这生日礼物送出去了之后,就差不多应该表白了,任何一个人看到一件如此花心思的礼物,都应该会明白对心的心意的。于丁一希望谭峥能够早点把老婆带回去,并且,他也深信,凭着谭峥的气势,再不容易搞定的人最终也一定能被搞定。
  
  没过几天,于丁一就发现,其实谭峥并不需要早回来。
  谭峥低估了于丁一对于“拼图”这样东西的学习速度。他越拼越快,越拼越快,一双眼睛像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烤过一样,比老鹰还要利,两只爪子飞速地挠着,不一会儿就可以拼完一大片。
  
  在谭峥来的前一天,于丁一竟然就把这两幅拼图都拼完了。
  刚一拼完,于丁一就赶紧给谭峥留了个言,然后飞扑到床上拿起手机,给张述行打电话。
  “我我我我我……”于丁一口齿不清地说道,“我现在恢复自由身啦!”
  张述行在那边笑着说:“恭喜。”
  “可是……”于丁一说,“明天我的一个朋友会过来,我可能又不会有太多时间……”
  说完,又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我们今天一起出去逛逛行吗……”
  “我正想问你呢,”张述行说,“我打算今天去海边冲浪,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
  “冲浪啊……”于丁一在心里想,他不会。
  于丁一真的一次都没玩儿过,甚至连想都没想过。他过去是IT民工,现在是IT民工,将来也还会是IT民工。平时的娱乐活动就是在院子里逗猫,去海边抓螃蟹,到山上烤羊肉串,去各种比赛的现场,或者与其他的民工一起玩儿足球篮球各种球。
  其实,就连这点娱乐活动,对于丁一来说都已经算是大有进步了,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他的生命里都只有两样东西——足球和麻将。足球和麻将占据着于丁一全部的闲暇时光,天天做的事情就是看足球直播,看足球新闻,看足球评论,踢足球比赛,再外加一个打麻将。当时于丁一并不知道这样是土人的象征,因为在家乡那边,这种情况非常典型。直到后来去了北京,再后来来了美国,于丁一才发现原来自己是土人。
  
  到底要不要去呢……于丁一有点犹豫。
  他并不是很想让张述行知道他是个土人。张述行那么一个人,说不定会觉得自己和他并不适合。从这点来考虑的话,其实是不应该主动去暴露致命缺点的。
  可是于丁一能彻底闲下来的又只有这一天,无论如何都想与张述行在一起。
  “好……”稍微犹豫了一下,于丁一还是说,“我去……”
  会这么说,很多程度上也是因为于丁一相信自己的运动细胞,觉得应该过不了多久就可以学个七七八八,这样就能够蒙混过关。
  
  挂断电话之后,于丁一就开始上网,快速地浏览那些关于如何冲浪的教程。直到确定自己已经把每一条要点都牢记于心,于丁一才出发前往海滩。
  
  在看见张述行换好衣服走出来的时候,于丁一有点傻眼。
  平时完全看不出来,张述行竟然一看就是那种经过了长期的锻炼而变得结实匀称的那种身材。
  谭峥的身材也很好,但那个家伙主要靠天生。虽然也经常运动,但毫无规律可言,忙的时候在家里宅上几个月,也看不出有任何变化。
  看着张述行被贴身的冲浪服包裹着的身体,于丁一突然感到有些口干舌燥,转过身去,喉咙里发出“咕”的一声。
  
  他觉得自己完了。
  这一段时间以来,与张述行之间的暧昧让他有点要抓狂,上班的时候也总是发呆,不停地揣摩对方到底是个什么意思。有时候他会想,如果一切都是自作多情,那可真要去撞墙了,自作多情的人是世界上最傻的大傻瓜。
  他也不知道,怎么就那么喜欢那个人呢。
  
  正在伤心着,于丁一就看见张述行走过来,笑容灿烂地问:“准备好了吗?我已经可以下水了。”
  “好了……好了!”于丁一一边答应着,一边拖着刚刚才租来的冲浪板向水边走去。
  他先把冲浪板推下去,然后小心翼翼地趴在上面,按照刚才在网上看过的教程,伸出爪子“啪嗒啪嗒”地划着水。
  “……”
  “……”
  “我推着你走一段吧,”张述行拴好自己的冲浪板,慢慢走进水里,一手把着冲浪板的前端,一把把着于丁一的腿根部,轻轻地向前推。
  于丁一觉得被摸到的地方立刻就着起火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海水太凉的缘故,皮肤下面竟然发出阵阵的轻颤。
  害怕张述行会发现,于丁一小心地向上看了一眼,对方面色如常。
  
  “呀呀呀呀……”走到稍微深一点的地方,于丁一就开始在冲浪板上左右摇晃。
  他努力地保持着平衡,同时张述行也扶着他,帮他找到浪的感觉。
  
  “再往前你就得自己滑了,”张述行说,“到前面那个位置就停下,试着站起来,两腿自然开立,一腿在前一腿在后,膝盖稍稍曲起来一点。”
  “知道啦知道啦,”于丁一说,“我全都明白!”
  听他这么说,张述行又有点担心地看了他一眼,问:“真的没问题吗?”
  “没有没有!”不想被张述行看低地,于丁一不顾张述行的唠叨,连忙扇着爪子,向更深处进发了。
  
  想要站起来,还真不是一件容易事。
  于丁一跪在上面,左右打着晃,然后两手扶着冲浪板,变跪着为蹲着,两脚在板子上蹭啊蹭啊,调整好平衡腿和控制腿之间的距离,慢慢起身,撒手,哈哈,竟然站起来啦!
  
  于丁一不敢回头去看,生怕掉下去,但他知道张述行就在身后不远的地方看着他。
  向前瞅瞅,一个浪正好推过来。
  于丁一没想到自己第一次尝试就会碰到这么大的一个浪。
  几乎是一整排全部压过来,他这种逞强的新手根本应付不了。
  但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于丁一看着这浪,也只得咬咬牙,硬着头皮想要冲上去。
  
  结果于丁一失败了。
  不仅失败,还被浪打得整个板子都翻了过来。于丁一都没怎么反应过来,就已经是大头朝下落在海里的状态了,他睁着眼睛,看着翻搅着的海水,身体随着刚才那个浪的后劲儿而上上下下。
  其实这时候应该尽快回到水面上,可是于丁一却什么都想不起来。他的水性其实并不好,从小到大就没游过几次泳。于丁一喜欢球类这种变化很多,更需要反应速度的运动,对于游泳、跑步这类更侧重于重复性的运动兴趣缺缺。这次,因为喜欢张述行,硬跟着张述行来冲浪,实在是太冒险了。
  
  在水里好像又过了一会儿,于丁一突然感到有一双有力的胳膊搂着他将他从水里拖了出来,然后那又硬把他搁上了冲浪板。
  于丁一一碰到东西,就像抱住救命稻草一样死死抱住,没命地咳,把海水全都从肺里咳了出来。
  
  张述行看着于丁一:“你真是……”
  “嗯……”于丁一耷拉着脑袋。自己明明是个初学者,却不在海边呆着,跑到有点深的地方去,确实是不对。
  张述行扶着对方的腰,帮他趴上去,又伸手搂过于丁一的冲浪板,让自己也可以轻轻松松浮在水面上。
  这样,于丁一整个人都在张述行的怀里。
  “那个……”于丁一问,“你的冲浪板呢?”
  张述行回头看了看,然后笑笑说:“被冲走了。为了把你捞上去,我必须松开脚上的安全绳。”
  “对不起……”
  张述行叹了一口气:“一开始没找到你,还以为你也被冲走了。”
  “对不起……”
  “你吓着我了。”
  “嗯……”于丁一侧着脑袋,看着张述行。
  张述行盯着于丁一看了一会儿,然后突然凑过去,在他眉间轻吻了一下。
  

19、三人会面 。。。 
 
 
  
  晚上,于丁一去机场接来了谭峥。
  谭峥一进家门就像个老大似的往沙发上一靠,指挥于丁一给他拿这拿那。待了一会儿,又走进厨房,在冰箱里翻来翻去,最后拿出几个李子:“我觉得美国就这东西最好吃。”
  “……”
  
  “谭峥啊……”于丁一盘着腿坐在地上,抬头望着沙发上的谭峥,“我怎么一点和你分开的感觉都没有啊……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又见面了……”
  谭峥慢条斯理地将李子咽了下去,才又开口说:“要不是我坚持,咱们现在能见上面?”
  “也不是这样吧……”
  “就是这样,”谭峥把李子核丢进垃圾盘,站起身来,擅自做主,给这件事下了定论。
  
  于丁一越过谭峥的肩膀,却冷不丁看见毕晟正在他自己房间的门口,探头探脑地向这边看。
  于丁一以为他有什么事情要找自己,急忙从地上爬起来,走过去问:“毕晟,怎么了?”
  “嗯……”毕晟用一对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于丁一,说,“于丁一,谭峥又回来了是吗?你……你要……要把我赶出去吗?”
  “……哈?”
  毕晟还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于丁一:“谭峥回来了,我应该尽快搬出去是吗?”
  “毕晟……”于丁一有点头大,“谭峥这次只是有事情才回来的,要和硅谷的一家公司洽谈合作的事宜,所以暂时住在这,很快就会回去的。”
  “是……是吗……”
  “嗯,”于丁一说,“谭峥这段时间会跟我挤在一起。”
  “那……那就好……”
  毕晟这回高兴了,走路一跳一跳地就回了房间。
  “……”
  
  谭峥来的这天正在下雨。
  南加州每年的雨季在11月份或者12月份,大概只持续一周左右,这一周也是最冷的时候。
  于丁一正在和谭峥说着话,却冷不丁听见了小猫“嗷嗷”的叫声。于丁一觉得有些奇怪,因为一般情况下,小猫是从来不叫的。它脾气很倔,虽然很饿,但并不会像那大猫一样来敲门要吃的。
  大猫就从来不管这些东西,每天三顿,准时来敲门,在屋里的时候,闻到灶台上的肉味儿就会自己跳上去拿,有一次还上到了冰箱上,将装食物的袋子弄得乱七八糟。不仅如此,大猫还经常用爪子翻垃圾袋,看到里面的鱼骨头就扯出来吃,有人开冰箱门的时候也会凑过来盯着里面看。不过,这个家伙最聪明的一点就是总是装得非常乖。不管怎么折腾,只要看过有人出来,立刻就跳回到地上,睁着无辜的大眼睛做可怜状。就算再喜欢在床上趴着,也只占着人脚边的那一小块儿地方。它的总体战略就是:用一小部分的时间来扮乖,用一大部分的时间恃宠而骄。
  但是,虽然这大猫最拿手的本事就是讨人类喜欢,生存的本事却很强。抓鸟抓松鼠都不在话下,各种小动物手到擒来,一扑一个准儿,并且打遍整片区域无敌手,所有其他的猫都怕他。不知道是不是为了保持灵活,大猫很控制自己吃饭的量,身材一直优雅匀称。这样的身材,再加上琉璃一样的金黄色的眼睛,和布置得特别可爱的黑白色的奶牛状花纹,就成了于丁一见过的最漂亮的猫。
  而小猫呢,身材又肥又胖。当然,它刚来的时候并不是这样的,会变成这样主要是于丁一和毕晟狂喂的功劳。从长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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