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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 where-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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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可以呢,你结婚这么大的事,我是一定要去的。”
  “广榆……不用勉强自己。”
  “我没有勉强……”
  “你以前从来没有这么多话的。”
  “是,是吗……”李广榆明白周越的意思,可他还是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平静:“我现在改变了许多。”
  “是么。”
  “嗯,是的。”
  真的。我早就该习惯没有你的人生了,虽然我现在还是不习惯,可是我总有一天会习惯的。真的。
  他挂了电话,在洗面台前站了好久,自认为情绪都收拾好了,才走了出去。打开卫生间的门,却见夏彬抱着肩膀,靠在门边。
  他看了夏彬一眼,道:“站这儿干嘛呢?”
  夏彬看着他,难得的沉默着。他绕开夏彬,走到厨房,打开冰箱看了看,道:“你先在网上看会儿春晚,我出去买些食材来。我现在身体状况不错,做点吃的没问题的。”
  夏彬难得的不那么强硬,道:“我陪你去吧。” 
  “不用了。”
  “我……”
  “我想一个人走会儿。”
  夏彬不再说话。等李广榆穿上大衣,拿好钱包,打开门,他仍然靠在卫生间的门边。李广榆正要走出去,他突然开口叫住了他。
  “……对不起。”夏彬这样说。
  李广榆看着他,道:“今天是怎么了,每个人都和我说对不起。”
  夏彬抬起头看他,还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李广榆不再看他,走出家门,关上门。
  嘭的一声。走道里是暂时只有他一个人的世界。
  他轻轻呼吸了一口气,勉力缓解眼眶的酸涩感。
  一大把年纪。男人。父亲。所有这些理由,都让他不可以哭出来。
  所以他咬紧牙根,坚持向前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六章 白赫的幸福周日

  剩下的日子忽然好过了起来。自从知道周越要结婚后,夏彬变乖了许多,话也少了,做什么事总会偷眼瞟李广榆的脸色,也不闹着要李广榆出去陪他玩儿了。周一,李广榆上完课,走出教学楼,准备回到实验室拿个东西,远远便看到夏彬在楼下转悠。
  “你干嘛呢?”
  夏彬看到李广榆从其他地方走来很是惊讶,向他来路看了一眼,才道:“我以为你在里面呢。……快到下班时间了,准备等你一起回家。”
  “哦……”李广榆上下打量夏彬,只见他仍穿着一身休闲装,也没带什么包,“出去玩了?”
  “……也不算吧。”夏彬抬头看旁边的大楼,“就是在这学校里转了一圈,看看环境。”
  就算他不说“我是特意来等你一起回去的”,李广榆也明白他的意思。但他对夏彬的这种温柔根本不想回应,只道“你在这里等我”,上楼取了东西,下来便默不作声的向家中走去。夏彬跟在他身边,也不说话。
  在夏彬回国之前,李广榆收到了周越婚礼请柬。纯中式的红色请柬,扉页上贴着周越与新婚妻子的婚纱照,用竖式文字写着:
  李广榆
  台启
  谨定于XX年XX月XX日(星期X)
  为周越、萨拉 举办婚典喜筵
  敬请光临
  周越、萨拉
  敬邀
  李广榆在门口的信箱前看完请柬,重新将它塞回信封中,带回家里。周越说过他可以不去。不去便不去罢,其实,他真的没有那个勇气,也没有那个自信,可以在那样的场合撑多久。
  碰巧,周越婚礼的那天,正是夏彬回国的日子。李广榆早就为他订好了机票,向同事借了一辆车,送他去机场。办完登机手续,夏彬转头看着李广榆。李广榆很不适应他的眼神,便扭头道:“都好了的话,我就先回去了,你自己小心。”
  “等等啊。”夏彬低声道。李广榆站定了看他,只见他低下了头去,半天嘴唇才动了动:“我……我知道你心里很不好受。”
  那天他和周越的电话,夏彬在门口都听了去。李广榆知道他指的是什么,却仍只是木着脸,道:“我没什么。”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夏彬嘟囔了句,又道:“那什么,周越什么时候……”
  “今天。”
  “今天?!”夏彬吃了一惊,抬起头来认真看了看李广榆的神色,看不出什么,有些沮丧的低下头去。“你……唉。”
  李广榆静静的站着,视线平静的落在夏彬的身上,而夏彬指甲在裤缝上抠了半天,李广榆都看出他“对不起”的口型,大概是觉得这话已说过多遍,没什么意义,夏彬终究把话咽了回去,只道:“不论如何,我先回家去了。”
  “哦。”
  “我在家,我……等着你。”
  “……”
  李广榆看着夏彬的脸,缓缓道:“夏彬,有个事情我得先告诉你一声。”
  “嗯?”
  “我这边的实验项目应该快结束了,估计四月份的时候就会回来。”
  夏彬睁大了眼看他,眼里都在发光:“真的!?你怎么都不早点告诉我!”
  相对夏彬的喜形于色,李广榆显得冷静,甚至是冷漠。
  “我和你说这个只是想告诉你一点,”他的视线透过眼镜盯着夏彬的眼睛,尽量想像一个父亲一样严肃。“我会回来,只是因为这个项目结束,而不是因为别的什么。换而言之,我回不回来,其实和你没一点关系。”
  李广榆说完,也不再看夏彬的脸色,低下头道:“时间差不多了,我要回去了,你赶紧进去吧,还有出境手续呢。”
  为着李广榆那番话,夏彬在飞机上一眼未合。飞机像夸父一样追着太阳一路向西,天黑得很晚。入夜后,夏彬拥着毯子看飞机里昏暗的灯光,反复想着李广榆的那番话。以李广榆的作风,这应该算是很明确的拒绝了吧。不对,之前打自己耳光的时候,就拒绝的很彻底了。不过事到如今,思考“拒绝”这件事恐怕真的没有价值。不如说李广榆会答应才是天方夜谭。但是,不论如何,他的心,恐怕不会转向了。
  那是他唯一愿意给予执着的事物。他的未来,只会为他而前进。
  回国后没两天,学校就开学了,虽然课程对夏彬来说越来越难懂,但夏彬还是坚持着每天和白赫一起上下课,上自习。说来,他想起自己车祸后李广榆与白赫交谈的情景,就难免有些羡慕。白赫渐渐也习惯了自己的这个跟班,偶尔打电话和女朋友开玩笑,提起夏彬时都是说“你的情敌”。夏彬听了,也只能摇头笑笑。白赫改不掉的老毛病。
  蒋余偶尔还是会打电话来,夏彬总是用几句朦胧的话糊弄过去,不肯与他见面。夏彬并不是一个优柔寡断的人,只是对于蒋余,他总是觉得有些棘手,总想着能躲就躲。不知要躲到何时,他想着,总有一天蒋余会对他失去兴趣的吧。只是之前蒋余可以想着他三年,这次……不知道会有多久。
  自从有了女朋友后,白赫周末就不上自习了。星期天,他一般都起个大早,在寝室看看书,等到李怜睡醒了,收拾好,给他打来电话,他便冲到校门口去恭候,然后两人一起去市区,逛商场,看电影,或是找家麦当劳,一坐就是一下午。
  李怜是西北人,家在农村。这个略有些奇怪的名字,据说是不怎么识字的父亲去给她上户口,准备按她的小名“莲莲”上户,结果粗心的工作人员随便打了个同音字,她的名字便被这样不够郑重的改成了“李怜”。和很多的农村孩子一样,李怜没读过大学。对于家中境况并不好的她来说,念到高中已经是格外的优待了,因为成绩也一般,所以不等高中念完,她便主动辍学,来到松榆,在舅舅开的小饭馆里打工。两人也正是在那里认识的。李怜长得白净,圆脸,大眼睛,眉毛细长如月,即使是那些成天精心妆饰的女孩子,也不一定比这个成天在炒菜的油烟里穿梭的姑娘漂亮多少。大学男生们总是食色性也,有这样一个漂亮女服务员,就是为了去逗逗她,也愿意光顾她舅舅的小饭馆。只是这个被众多人觊觎的姑娘为何会跟了白赫,其实还和夏彬有关。
  因为这家小饭馆,正是夏彬之前装醉打砸发酒疯的那家酒馆。
  那时李怜吓得躲在厨房里不敢出来,对那个高个子男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后来白赫拉着夏彬来这家饭馆,李怜舅舅一家大小全部战战兢兢,便对那个高个子身边总是笑眯眯的男生多关注了几眼。白赫也是“食色性也”,在和李怜视线交错了无数次后,终于忍不住主动邀约。原本,李怜的舅舅管得紧,从不许外甥女和这些不靠谱的(?)大学生来往,只因白赫每次来,总能把那个看起来随时会爆发(?)的李夏彬安抚好,所以便认定这是个好孩子,也就默认了二人的交往。
  所以说,白赫能成功追到李怜,夏彬是有功劳的。
  按说李怜是个服务员,是没有假期的,只是因为舅舅照顾她,才能每周腾出来这一天。这天,两人又坐在通往市区的公交车上。车上人很多,白赫尽量护着李怜,为她留出一片不太挤的空间,道:“以前啊,我还是个光棍的时候,和夏彬一起去商场,坐在公交车上,他就能生出个低气压气场,周围一米内都没人。谁要是敢挤他,啧,狠狠剜你一眼,生疼生疼的。”李怜拉着他的胳膊,笑道:“这么厉害?真不愧是我的情敌。哎,我一直都很好奇,你俩个性差这么远,怎么能玩到一块去?”
  “你没看出来为什么吗?”白赫意味深长的贴近女朋友的脸,故意严肃道:“我这么帅,他和你一样,都深深的被我吸引了,懂不懂?所以你得看好我,小心被人抢走了……”
  “行了你,公共场合别这么不正经……”李怜假嗔道,推了他一把,忽然又想起了什么,问:“那他天天和你一起上自习,周末你和我出来了,他干嘛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七章 女朋友,男朋友

  “哦,”白赫一手抓紧扶手,一手拉紧女朋友的手,道:“他周末应该都在家里睡大觉。不过我听他说,他爸快从国外回来了,这家伙是个父控,平时邋遢得要死,一听他爸要回来了,估计最近都在忙着收拾他那个猪窝。”
  单纯的李怜听不懂这种介于二次元与三次元之间的词汇:“父控?什么是父控?”
  “就是他爸比什么都重要,比什么都大,就一切都围着他爸转。”
  “哦……真没想到,看他总是都凶横凶横的,还有这么乖的一面。听你说,他妈妈去世得早?他这么在乎他爸爸,多半也是因为这个吧?”
  “嗯。我也这么觉得。”
  “说来,我还见过他爸爸呢。看起来知书达理,比夏彬温柔多了。他应该好好向他爸爸学习。”
  “是吗?什么时候?”
  “就他在我舅舅店里闹事那次,后来他爸爸来把他带回家了……唉,现在想起来,我都害怕,要不是因为你,我这辈子见了这个人都要绕着走的……本来就很凶的一个人,喝了酒真可怕!酒这东西,真不是什么好东西……”
  “嗯……”
  白赫若有所思。
  其实,之前听李怜讲了那次夏彬耍酒疯的事情,他总是觉得哪里不妥。不对劲啊,以他的印象,夏彬绝不是那种几瓶啤酒就会倒的人。按夏彬自己说的,这家伙从初中就开始喝酒,到现在酒龄都快十年,别说啤酒,一瓶白酒下去都不一定会倒。这样的夏彬,为毛会喝醉?
  不过他也没细想,和李怜在一起后,他的全副心思,全部投在了这个女孩子身上。
  对于一个穷大学生和一个薪水全部存起来寄回家的打工妹来说,周末的消遣一般都是公园或者麦当劳。要一杯可乐,就可以坐一天,有些无赖的无视旁边等座的人的白眼,眼里只有对方。两个人似乎有聊不完的话题,白赫看着身边的这个女孩子,似乎总也看不够。他承认最开始喜欢上李怜,是因为她很漂亮。但漂亮真的不是全部,这个女孩子的温柔,善良,是比她的美貌更难得的东西。
  下午,白赫大出血,拿出攒了好久的生活费,带着李怜去了家特别好的馆子,吃完,送她回了舅舅家,才自己一个人坐公交往学校去。
  又是美好的一天,白赫边往宿舍走边回忆着,不自觉的嘴角又带上了笑。
  他们的未来还很艰难。白赫几乎百分之百确定,爸妈不会接受这个来自农村、连高中都没念完的女孩子的。白赫的父母都是教师,从小对他的未来就有明确的规划,他也很清楚,接下来的五年,他要认真学习,然后读硕,读博,读到没什么好读的为止。大概父母理想的儿媳妇儿,应该是个可以和他在这条路上并驾齐驱的人吧。
  但是就算如此,他也绝对不会放弃,不论去什么地方,他也不会和李怜分开。
  所以关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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