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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song-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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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地与众不同。
   

作者有话要说:差点忘了要来贴文的九他妈:
感谢大家来看我的文,我知道你们很多误会我是天天来着……
那什么我借此地人气旺盛所以在这里发文了……
再一个是我很懒,申个作者号整个栏什么的,看起来很麻烦……
其实昨天我新建这个文的时候就觉得很麻烦了……
作为一个懒蛋我没有天天那么萌,不要对我期待太高……
以上。




3

3、情为何物 。。。 
 
 
  顾方莫莉因为迟到,所以没有坐保姆车,是自己开车来的,等他慢慢悠悠走到车库的时候,远远看到一个眼熟的人正倚在他的车上。
  
  “呦,公子!”顾方打了个招呼,开了电子锁。
  
  “你怎么跑这里来了?”林子实一边问着一边钻进了副驾驶座。
  
  “我要给你偶像写歌,不是告诉过你吗?”
  
  林子实回想了一下,顾方确实有一天提过这件事,只是那漫不经心的语气让他显得像在开玩笑。
  
  “那你给他写了首什么样的歌?”
  
  “情为何物。”
  
  “什么!”林子实本来兴致盎然的脸突然垮了下来,“那不是准备将来给我唱的歌么!”
  
  “我认为你唱不出那样的歌,它不适合你。”顾方很冷静地回答,“但是王耀可以。本来是因为你的原因,我答应给他写歌,在我见过他之后,我决定让他唱这首歌。你的声音确实比他好很多,但是你却不可能唱出这首歌的感情。你懂吗?你只是肉麻当有趣,喜欢这样苦情的歌,但是你理解这首歌在唱些什么吗?什么爱啊恨啊生啊死啊的,你了解多少?”
  
  “不管,你答应过的。”林子实什么也没听进去,一巴掌贴上了顾方的脸将他按在了车窗上。
  
  “五叔么书后答意顾!”
  
  “你那天灌下了我爸的一整桶散装酒,红光满面兴高采烈地答应的!我说这个歌好听给我吧给我吧就给我吧,你说既然你这么喜欢可以呀可以呀当然可以呀!”
  
  “你有证据吗?”顾方推开林子实,掰了掰后视镜,开始检查自己可怜的帅脸蛋。“你觉得这首歌给王耀唱很亏么?原来你对偶像就这么点感情啊,抵不过一首歌。”
  
  林子实嘴一扁,扭过头去不出一声。
  
  顾方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笑了出来,“你不是本事的很么,你从没想过要自己写出道曲么?”
  
  “你说什么?”林子实眼睛一亮,“自己写?”
  
  “你装什么装?以为我不知道啊!”顾方在林子实后脑勺上轻轻一拍,“我电脑里有个啦啦啦鬼叫的音频,不是你录的?”
  
  “我明明隐藏了啊!”林子实说,“好听吧?我随便哼的。”
  
  “旋律还不错。”顾方笑着说。“有空多去拍拍我家老头的马屁,他一肚子的好货,多少人求都求不来,你倒是好,见了他就跑。”
  
  “哈,你自己不也是!顾叔太可怕了,太可怕了!”林子实像是想起了什么可怕的事,打了个哆嗦。
  
  “你怎么能跟我比,我是天才,你是吗?”顾方鼻孔朝天,狠狠地鄙视了林子实。
   

作者有话要说:整了一个小时图的九他妈:
大家觉得我整的这个封面怎么样?
有什么建议没?
嘛,今天少了点,因为我整封面去了……(你也好意思说!)




4

4、来和个声吧! 。。。 
 
 
  王耀的录音室恰好就在新人们舞蹈室上面,偶尔与林子实相遇,不咸不淡地打个招呼。王耀有的时候会想,他真的是我的fans吗,一点都看不出来。
  
  混在人群中的林子实,就像一个恭敬礼貌的后辈,客气而疏远的问候,眼睛里偶尔流露的羡慕与渴望。
  
  但是顾方告诉王耀,林子实是他的fans,买他的专辑,看他的电视剧和电影,还不准别人说他一丁点的坏话。
  
  因为带着点疑问,所以王耀也就更加关注起林子实来。
  
  在人群中找到林子实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就像在一群白猫里找一只黑狗。比如说此刻,王耀只不过是从舞蹈室外面经过,无意识地那么一搭眼,就先看到了林子实。依然是一块蓝毛巾包头,鲜红的大T恤豹纹短裤,奇异的混搭。T恤穿在他身上显得有点大,就像一根筷子顶着半个鸡蛋壳。T恤看起来也很眼熟,昨天还穿在顾方身上。
  
  顾方曾经炫耀过这件T恤,某个大人物手绘的,独一无二的,带有签名的,所以王耀印象深刻。而此刻,那件了不起的T恤,被当做练功服穿在一个满身是汗的身体上。
  
  大红T恤,随着林子实的身体晃动着。王耀差点笑出来。叫林子实的那个小子,每一个动作都十分到位,不抢拍也不拖拍,手摆得不高也不低,腿抬的不前也不后,但是连贯到一起却有一种极不协调的感觉,僵硬,且用力过度。
  
  没有舞蹈的美感。这是王耀给林子实下的结论。
  
  “只想唱歌,想唱出能够打动人心灵的歌”,王耀突然想起说出这句话时闪闪发亮的林子实,顿时觉得即使舞跳的差点也没关系。
  
  顾方对于音乐有一种近乎疯狂的执着,他要求一切都是最完美的,甚至体现在每一个呼吸、每一个停顿。《情为何物》这首歌,本来对王耀来说就有些难度,除了感情的投入上能够达到顾方的标准,在高音技巧和尾音处理上总是让顾方诟病。连续多天的重复录制,终于在王耀觉得要崩溃的时候,获得了肯定。所有的人松了一口气,听着小样,觉得简直是完美。顾方却依然皱着眉头,对王耀说:“还缺点什么。”
  
  王耀一向舒展的眉眼也不禁苦涩起来。
  
  “不是你的问题。但还缺点什么。”顾方说着,连招呼都不打,若有所思地离开了。
  
  一群人安慰了一通王耀,约着去喝酒。王耀推脱说明天还要录音,打着哈哈把人一个一个送走,自己带上耳机听起了小样。
  
  顾方说缺点什么,到底是缺点什么呢?
  
  《情为何物》是一首十分苦情的歌,王耀一直很疑惑,像顾方这样骄傲的人,竟然也会写出这样苦苦乞求别人来爱的歌曲。
  
  王耀从录音室里走出,外面的天空已经泛黑,整栋楼里静的能清晰听见脚步的回声。刚走进大厅,就隐隐约约听到了“啦啦啦”的歌声,很熟悉的曲调,像是朴素版的《情为何物》,没有伴奏、没有过多的修饰,甚至连歌词都没有,只有一把清澈的男声。王耀快步走出去,就看到一个眼熟的身影正坐在台阶上自得其乐地哼着。那小子土得掉渣的打扮总能让人印象深刻。
  
  “喜欢吗?”王耀悄声走到他身边,突然发问。
  
  林子实吓了一跳,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从台阶上蹦了起来,转头看见王耀正笑吟吟地看着自己。
  
  “前辈你怎么还在?”
  
  “回来拿东西。还没回答我呢。”
  
  “喜欢!”林子实答得很爽快,“我喜欢这种爱得浓烈的调调。”
  
  “浓烈?”王耀笑起来,“你哼的可一点也不浓烈,倒是挺纯净的。”
  
  “我是纯洁的好青年嘛!”某人毫不脸红地说。不久以后,王耀很轻易地总结出,“脸皮厚”是这个名为林子实的生物的一个重要特征。
  
  “你在这里做什么呢?”王耀转移了话题。
  
  “啊,钥匙找不到了,等人把备用的给送来。”
  
  “要很久吗?”
  
  “不知道,那家伙好像挺忙。”
  
  “一个人挺无聊的,我陪你吧。”王耀说着,就坐到了台阶上。
  
  “唉?!”林子实一惊。
  
  “你是我的fans吗?”还没等林子实镇定下来,王耀就又给了他一击。
  
  “唉?!这么明显吗?!我明明一直很注意抑制的!”
  
  “呵~”王耀揉着鼻子,无声地笑了起来。他拍了拍身边的空地,示意林子实坐下。谁知道林子实竟然纵身贴了过来,几乎整个人挂在了王耀身上。
  
  喂,我们还没有这么熟吧。王耀有些不适应,正想把林子实推开,目光却碰上了林子实的眼睛,像一只乞食的幼猫,透着无辜与渴求。喵的,明明更喜欢狗,这一瞬间竟然觉得猫也不错。抬起的手只好顺势揉揉猫头上的毛了。
  
  “死忠啊,我是殿下您的死忠!”幼猫热切地喵喵叫着表达忠心。“海报买三份一份张贴一份收藏一份炫耀给别人看的那种啊!”
  
  “所以,趁此良辰美景,为了我们idol与fans的情谊,您能为我唱一曲吗?”
  
  “呃……”林子实变向太快,打了王耀一个措手不及。
  
  顾方毫不意外地在副驾驶座上捡到了一串钥匙,不用脚趾头想就知道是某个自理能力近于零的少爷落下的,预想着一只抓狂的猫上蹿下跳的景象,急匆匆地开着车往回赶。
  
  夜色很朦胧,月光很美好,追星族与他的偶像其乐融融地倚靠在一起,哼唱着一首顾方写的歌——《情为何物》。偶像很投入,深情得让人恨不得溺死在他歌声里;追星族很配合,偶尔即兴地和上一段清澈的音,和谐得宛若天籁。
  
  清音偶转处,方显得更为浓烈。
  
  王耀的声音像海一样,林子实的和声就是顾方忽略掉的浪花。
   

作者有话要说:喝醉了的九他妈:
昨天贴的太少了,今天多贴点吧。




5

5、去下馆子吧! 。。。 
 
 
  在顾方的建议下,林子实加入了王耀的新专辑队伍,为王耀伴唱。原本因为顾方的精益求精而进度缓慢的录制,也变的顺利起来。林子实因为长相乖巧嘴巴又很甜,很快在一群前辈中间混的如鱼得水,成为了受尽宠爱的小弟。在录制终于结束的那天,林子实小弟邀请诸位前辈共进晚餐。
  
  于是呼朋唤友一群人呼啦啦涌去了饭店,为了照顾林小弟的钱包,在王耀的建议下选择了一家价位并不高的餐馆。怕被人认出来,王耀做了伪装,套上了助理的外套,还戴了一副笨笨的眼睛,头发没有做造型,柔顺的下垂,看起来就像个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学生。林子实瞪着一双泛着星光的眼看啊看,满脸上写着:啊啊,好帅,不论怎么打扮都好帅啊!
  
  王耀看他一副花痴的样子,忍不住伸手在他头顶拍了一下:“不要一脸白痴相。”
  
  “不要这样嘛,王子。”录音师一把搂过王耀的肩,“小林子是你的死忠啊。”
  
  王耀一头黑线,自从上次挑明以后,林子实就开始肆无忌惮地围着他的偶像打转了,真难为他之前伪装的那样好。可是这样一来,在别人说:“啊哈,小林子原来是王子的死忠啊!”的时候,虽然这句话或多或少的有点打趣林子实的意思,但被打趣的对象丝毫不感到别扭反而引以为傲,倒是王耀,总是有那么一丝丝感到不自在。这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有那么一点自豪,也有那么一点羞愧,还有那么一点不好意思。这个时候王耀就想,这小子,要不要表现的这么明显啊!
  
  顾方适时的出现解决了王耀的尴尬,一身和出镜一样的打扮,只要立在那里,就能吸引无数视线。似乎是为了弥补那消失的20年,顾方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目击报告,在各种目击中他都是一副引人注目的模样,但是从来没有人会上前去讨要签名或合照,因为这个人,由内而外地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近的气息。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那个扑上去要揉乱顾方发型的小子。
  
  “知不知道什么叫低调啊,你这个文盲!”
  
  “没有品位的人不准动我的头发!”
  
  “你这么高调,如果王耀被别人看见了怎么办!”
  
  “啊,竟敢揪我头发!”
  
  “王耀那么大的名气,会被别人骚扰的!”
  
  “你给我趴下,我要打你屁股!”
  
  其实两个人都是幼稚的小孩罢了,一个装酷,一个装乖,每天鸡同鸭讲的吵架已经成为了大家的习以为常的娱乐。大家哄笑着,推着这两人出了门。
  
  到了餐馆,林子实十分狗腿地捧着菜单奉到了王耀面前:“殿下,您想吃点什么?”
  
  王耀笑吟吟地接过菜单,一页页翻看,一群人七嘴八舌地点起菜来。录音师点罢,看着围着王耀喵喵叫的林子实,又打趣道:“小林子,听说王子的女fans都自称公主,你这样的又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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