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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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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微风笑起来,他那双耀目微眯,任街灯映照出一种属於舞台的光采,他任何时候都活力充沛,长袖善舞,说出来的话比大明星的歌还要好听 :「你是我朋友。交朋友不分年龄。朋友也有很多种,有些朋友是在pub交的,有的在公司,有的在网上,有的在床上,或者有的是你没想过交得上的朋友。人不可能每天去应酬朋友,但每隔一段时间,想起某个朋友,而对方又碰巧想起自己了,就出来聚一聚。朋友关系不能成为束缚,束缚是属於主人与宠物之间的。」
  「你最近的宠物好吗?」
  陶微风两手向後把著椅背,翘起二郎腿,仰看天上的月亮,说 :「很好,好极了。我手上还有两只宠物,一男一女,基本上我每天至少花一至两小时去照顾他们,确保他们做到我要求的事。而之前我提过那位老师……也就是那个我差点爱上的可爱女人,我替她找了一个新主人。其实我先前想找你做她的主人,奈何你百般推却,我也不好意思强逼你了。她的新主人是另一位出色的男性,是我朋友。他跟我一样,必须透过占有另一个人的生活,去证明自己的存在。
  「这都市是一个死城。每日往来,看见千百张脸,五官各异,却都有一种如出一辙的麻木,比兵马俑更叫人悲哀。你想,二千年前的人都想到每个人的面孔不同、性格迥异,因而造出无数个形貌独特的陶俑。古人又如何料到二千年之後,人每天出街见到几十张一式一样的脸犹不觉心寒? 所以我们热衷於跟人联系。
  「你知道吗? 光是做朋友并不够,那是因为我们太懂得说谎。面对一般人,我们总有几分害羞、几分矫饰,明明很想用大声公将自己的缺点优点大喊出来,让街边洗碗的阿姐也听到,但我们不敢做,因为我们不希望成为怪人。也就是我们出於自保,而希望自己看起来与其他人无大分别,这是所谓的正常。我们觉得坦露自己的真性情是不正常、天真的表现,因而去压抑自己的内心。
  「人,必须释放。」陶微风扭过头来,觑著陈心,双眼放出一种彷佛要食人的亮光,使他那俊朗的脸更显慑人,让陈心生起一种胆怯与兴奋。陶微风续说 :「你也知道我的规矩。我永远不跟宠物在现实中见面,他们甚至不知道我的样子是怎样。那是因为我跟他们第一次倾谈,就知道他们到底是主人或是宠物。我与适合做主人的人见面,例如你。一旦在现实见了面,主人与宠物双方也有顾忌。你知道谁是你身体的主人吗? 自己? 哈哈,错了。自己只是自己思想的奴隶,你有发觉到人不能够管束自己的思想吗?
  「思想如流水,没人知道水源与尽头,在人意识到自己的思想如流水时,那条流水已经存在,注它人要成为思想的奴隶。拿起笔,如有神助,但写成几万字後,你发觉自己写下许多没想过会写的文字。思想会脱轨,反过来蒙蔽自己双眼。那谁是自己的主人? 别人才是你的主人,我不是说街上任何一个阿叔阿伯、阿猫阿狗也能做自己的主人。我是指一些思想澄明,善於观察,能挖掘人心底的聪明人。在这种人面前,自己的矫饰不过是孩子的玩意。可惜人——尤其是我们这种城市动物——那面具已经紧紧黏附在脸上,无法卸下。故唯有永不在现实相逢,才反而能确保语言的真实。你无必要去骗一部机器,没必要去怕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会害你。对方不知道你的真名社会身份地位祖宗十八代身份证号码你读过的学校你班亲戚你的妻儿你的丈夫,那你才能将最私密的一面坦露给他看。」
  「很奇怪,」陈心疲惫地说 :「在这里,反倒是最陌生的人,才是最亲密的人。那些最亲腻的人,没一个知道我想什麽。也许我从来没给机会他们知道过。
  「陈三愁——在我出世纸父亲那一栏上确实写了这三个字。他是个风流种子,睡过的女人多到一个Time Square(注四)也挤得爆,但他亦仅仅知我叫陈心。他知我跟一个女人生得很相似,那女人叫何清玉——也就是我出世纸母亲那一栏上写的三个字。我小学时,陈三愁莫名其妙发了迹,开了间茶餐厅,我们一家人细屋搬大屋。那时我还小,心里也不懂得高兴,只想 : 搬屋了,又如何? 该回家的人还是不回家,但我妈见到新的大屋,就眉开眼笑,我弟弟Autumn也是,於是我就知道 : 原来家里有钱、搬大屋,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
  「那时我就发现自己很难笑得出来。为什麽呢? 大概是因为小时候有一次,我看见陈三愁跟何清玉吵架……我忘了是什麽事。吵完之後,陈三愁负气离家,我见何清玉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垂泪,那眼泪渐渐乾了,就拿著一块面巾,笑起来想递给她抹脸。谁知道她一看见我笑,她那双本来是温柔的凤眼怒瞪著我,比那些快被屠夫拎去宰的母鸡更凶,我就知道自己这次死硬(注五)。她发怒时,声音像一条绷得很紧的幼线,声音轻颤,欲断不断,似想走音般,她问我 :『你见到我这样,是不是觉得好好笑?』我摇头,我说我没有、我说我不敢,她就随手抄起一张小圆凳丢去我身上,我闪得快,倒在地板,避了一刧,何清玉已经拿著两根籐条逼近我……
  「直至打到我气若游丝地爬在地上,何清玉才知自己打得过分了。她也顾不著我弟弟Autumn如何在一旁一边看著我一边哭,就去捧了药箱跟一盘暖水过来,替我洗伤口。何清玉倒是个厉害的女子,她整个过程都没有哭,只是眼睛眨也不眨,眼白和著血丝,粉红粉红的。替我处理过伤口後,何清玉用劲拥著我,我知道她心里难受,就原谅她……应该说我没一刻怨过她。我知道她所受的比我更惨,因为她的苦在於心灵,而我的,充其量只是肉体折磨,反正是我亲生的妈打我的,能有多痛? 过不了三五七日,就好了。
  「那晚临训(注六),Autumn钻进被窝里跟我一齐睡,他一句话也没说。我说 :『我不痛,你看,我还会笑。』Autumn的眼睛又圆又明亮,睇著我,我一掀动嘴角,就发觉那嘴巴僵得好似死尸般,颜面控制不住,痛得一抽一抽的。Autumn就别开脸,贴著我的胸口,没再看著我。自那之後,我发觉自己不识得笑,或者说,我不是不识笑,而是不肯定自己应该在什麽时候笑,我惶恐到一个地步,就开始不敢笑。我怕笑错了,会好似我当日令何清玉难堪般,使人难受。我怕我逼自己笑了,会好似当日我骗了Autumn般,使对方内疚。」
  注一 : 食烟,指「抽烟」。口语中,习惯讲「食烟」,「抽烟」是书面语。下文「食支烟」就指「抽根烟」。(广东人一般有口语跟书面语之分,在正规写作中,口语不可入文,但不少本地作家都觉得口语有地方色彩,故有时会为了营造写作特色而在文中加入适量口语)
  注二 : 屎桥,指蚀主意。
  注三 :「细路」,指小孩子。
  注四 : Time Square,时代广场,香港地标之一,是真实存在的,通常用作举办大型活动,如看圣诞灯饰、除夕倒数。
  注五 : 「死硬」(或者「死梗」),强调必死无疑。
  注六 : 临训,指睡觉前。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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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志》 91 (美攻强受)

  …刚开学,头很痛,不能适应搭长途车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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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渐渐的,我发觉时时不笑太奇怪。人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在街上随便见到一个人边行边捧腹大笑,而这人身边没有别的人,人人就觉得那大笑的人是痴线(注一)的,而不会觉得他快活。可若果见到一个细路(注二)在大街上笑呢? 人们又觉得那细路仔只是佻皮,不会觉得他有精神病。长辈看见我,觉得我是个会读书的细路,就想我有礼貌,而有礼貌的表现很简单,都是门面工夫,只要见到人时微笑一下就行了。
  「我就是这样学会微笑。掀起嘴角,挤出一记微乎其微的笑,女仔说我笑起来很斯文、很好看,男仔说我笑时像小说里走出来的公子哥儿,长辈呢? 长辈说我笑时,很沉稳,一点都不似小朋友。我就急了,问他们,那是不是一件坏事,他们被我哄得笑起来,说 :『那怎会是坏事? 我看我个仔一日到黑又没礼貌,见了亲朋戚友都不识得微笑叫人,那才叫我心烦。还是陈太有福气,生了个好似阿心那麽乖的孩子。』
  「於是我知道微笑是一件好事,我就做了。我总是要确定在其他人眼里,我做的事是正确与否,然後才会放心做一件事。我读书,我加入学会。何清玉说我书读得够好了,用不著学太多课外活动扯高分数,专注一范就够了,那我就去读书。想来,其实我一直想去打羽毛球,小学教我体育的老师一直说我有天份。音乐的话,我也觉得会弹钢琴不错。人们说我的手指够长,去弹钢琴就对了。不过,何清玉後来没让我去做读书以外的事。
  「她倒是让我弟弟去社区中心学功夫,他小时候五官精致,身体又弱,在学校常被人欺负。但Autumn说功夫老套,改去学跆拳道,最後又说觉得柔道服最有型,终於铁了心去玩柔道,大概在这几年间就去考黑带了。Autumn读书一向不算顶尖,他是那种不下苦工就不成的人,而我本身有几分小聪明,遇著小测,可以不读也考到高分,只有在大场面,比如期末试,我才下七八成工夫去温,也够我拎个第一回来。
  「但我一直觉得自己一事无成。这十几年下来……现在放暑假,暑假之後我升中五。我读九科,我一个文科生去读九科,老师说我读得起,妒忌我的同学就说我去会考送死。我呢? 我不知道。我看别人怎样想,我就怎样想,而我又是向来顺从长辈的,所以我也应该觉得自己没问题 : 何清玉、老师都这样说了,陈三愁没说过一句话,就算他说了,我也不当是一回事。他已经不再有资格插手我家里的事了。
  「我手上除了有这九科,还有什麽? 每天一起身,我回学校补课或温习。我连看一本閒书的时间都没有。事实上,我不太爱看閒书。我知道我弟弟Autumn,还有我那个上次你见过的朋友,River,都常常看些乱七八糟的书,武侠、色情、科幻……我不是没看过,但每次看不够一半,就放下来。那些内容令我难以理解,我不知道我应该不应该看。
  「没任何人给我指引,我就不懂得为自己的生命仲裁,就好似我小时候因搞不清场合而不敢笑般,现在长大了,我还是找不到自己的兴趣。我想,我是一个没兴趣的人,我没灵魂,我是一个空壳。一旦没人下命令,我就会好似一个没叉电(注三)的手机般,成为一块废铁。我习惯由别人为我set目标,达到了,就去搞新的目标,像考试做task般,做完,脑里就一片空白,什麽也没有。上年开始,我就觉得生活很难顶(注四)。
  「何清玉的性情彻底地变了。她仍会打我,有时说我把东西放乱了、有时说我某一科的分数太低、有时我在她面前经过,她无端端说我偷笑,就一巴掌盖下来……」陈心摸著左脸,想起他有三个月没被何清玉打过,续说 :「但她只是打我。她将我当成一个泄愤的沙包,只有在她需要这个沙包时,才记得这个沙包的存在。她不再好似以前那样,指点我的人生、给我下命令。她变得愈来愈美丽,一个外人无法猜出她的年龄。
  「她皮肤细白,但她却从来没去过做美容。可是,她那双眼一眯,就有几道上扬的浅淡笑纹。她眼里有许许多多的风情,没有妓女的下贱,但比一般良家妇女更要深沉复杂,那是一双好似大海般的眼睛,里头有暗涌、风浪,可偏偏有好多水手就爱往海里跳、去送死。在我眼里,她行尸走肉,一旦她不对我下命令,她的眼神不再落於我和Autumn身上,她这个人就废了。」
  陈心两手垂在大腿上,摸著左腕那冰冷的金属表带,说 :「我是不是很冷血? 一个做儿子的,在说自己的母亲是个废人。我感受不到生命的份量,我的生命是无重的。无任何东西能够扯著我,我就好似一个脱了手的氢气球,一个劲的往上空飘啊飘,不知是否要飘去太空做太空垃圾……哈哈,我当然知道,在我去到太空之前,就在大气层里熔化了。我常常想,会否有一个人……」陈心瞧著陶微风,一只手凌空拢起拳头,说 :「像这样,一手抓住我底下的一根线,将我绑在屋檐,让我能看见远山,但身子飞不高也飞不远,一辈子稳定地留在同一个地方,直到我体内的气渐渐消散。」
  陶微风迎上陈心的眼睛,他那只大手包住陈心的拳头。陈心见他的脸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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