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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威守望者-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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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自从他复生到了这个世界上,才不过短短两天时间,被他亲手杀掉的就已经有两个人了。不多,但是放在伊米尔的身上,已经是非常令人震撼的了。

    更为可怕的是,无论是他在杀掉老巴布,还是红毛的时候,在伊米尔的心里都仿佛有一个声音在“嘶嘶作响”。

    在引诱着他,鼓励他继续杀戮,继续宣扬恐怖,对于伊米尔的恐惧越多伊米尔的力量就会越来越强大。

    甚至于,伊米尔发现连自己的性格都受到了这个声音的影响。无论他所制造出来的咒怨之地有多么恐怖,被他所杀害的人死像有多么的残忍,都一点也不能够触动得了他的心灵。

    仿佛这些人不是一条生命,而只是他用来填报“肚皮”的粮食,一个人又怎么会害怕自己的“粮食”呢?

    这可真是个恶毒的念头,伊米尔忍不住打了个哆嗦。他弹指点燃火石,一点火花从伊米尔的指尖落了下去。

    微弱的火花,就像是毫无重量,在半空中飘落下去。

    摇摇晃晃地忽明忽暗,给人的感觉就如同在下一刻便会熄灭一样。

    然而,就是在这么一朵微不足道的火花,最终还是顽强地落在了台球吧的吧台上。紧接着就是“轰”的一声,吧台上燃烧了起来。

    天知道,马特用手指蘸的是什么烈酒,简直就如同是工业酒精一样瞬间就被火光点燃,化作了一道熊熊的烈焰。

    烈焰顺着马特所留下的酒精燃烧着,组成了由两个互相连接的菱形图案所组成的杀戮标识。然后在这夜魔侠所独有的标致旁边,还用字母写下了一句话:“身处黑暗,向往光明,永远都不要遗忘了自己的‘心’!”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已经在空气中挥发了好一会儿的酒精并不能够支撑太长时间的燃烧。只是发出了一霎那的光辉,然后便很快地,复归了黯淡。

    只余下一点点残火,照亮着伊米尔的脸庞。他站在吧台前,默默地看着马特给他留下的话:“身处黑暗,向往光明,不要遗忘自己的‘心’?”

    “是我的‘心’吗?可是,我的‘心’又在哪里呢?”伊米尔紧紧地闭上了眼睛,脑海中不断的闪过了前世还有这个世界的记忆片段,有他自己的也有本来就属于“伊米尔”这个身体的。

    他可以清楚地感知到自己身体上“伊米尔”所留下的烙印,对于死亡的恐惧、悲伤还有痛苦等种种的负面情绪。

    “原来,你也不甘心就此消散逝去吗?”

    伊米尔的嘴角浮现了一抹微笑,他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心之所在。既然已经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就在这个世界好好的活下去吧。

    无论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已经死去的“伊米尔”,能够重活一次的机会实在是很宝贵。

    尤其是,他不单是获得了这可贵的重活机会,更是获得了常人所不敢想象的超级力量。既然如此,那么他就要负起这样的力量,守护住自己从前所珍爱的东西:友情、爱情,还有亲情。。。。。。

    这或许才是马特的真正意思吧,夜魔侠没有指望自己成为一个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好好先生。或者是一个活跃在都市中,锄强扶弱的超级英雄。他只希望自己能够守得住自己的心灵,而不要成为一个无所顾忌,被负面情绪所左右的“疯子”!

 第二十一章 去上学

    就像是马特一样,他之所以成为夜魔侠,并不是因为他拥有了超越常人的超级能力。而是为了守护自己觉得应该守护的东西:对于父亲的爱,还有誓言!

    如同马特在他的父亲“恶魔”杰克死去时,所说的那样:“没有人在乎一个过气的职业拳击手,除了我以外。。。。。。”

    他会信守承诺,他要帮助那些无力、得不到援助的弱者。

    他要伸长正义,即使是不择手段。

    这是夜魔侠马特·默多克所试图告诉伊米尔的:强大的根本,并不在于力量;而在于心灵,在于心中所希望守护着的那份珍贵情感。。。。。。

    伊米尔一言不发,紧紧地抿着嘴唇,转身要走。在他的身后,台球吧的老板杰佛楞楞的看着吧台上燃烧的杀戮标志,猛然惊醒过来,高声问道:“先生,你,不,您难道就是夜魔侠吗?”

    他觉得自己的大声对于伊米尔来说是一种冒犯,急忙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地说道:“或者说,其实那位盲人马特先生才是夜魔侠?那么,先生,你呢?你也是一位超级英雄么?是蜘蛛侠?还是钢铁侠?”

    伊米尔脚下的步伐一滞,半响才摇了摇头,说道:“杰佛先生,没有夜魔侠,我也不是超级英雄。那些传闻就像是下水道里的鳄鱼,只是一种都市传说罢了。”

    都市传说是指在都市间被广为流传的故事。而这些故事,都是一些不真实,不可思议的事情。例如灵异、恐怖、诡异,幽默,阴谋等。

    曾有一段时间,欧美地区流行饲养鳄鱼作为宠物,但在流行过后,许多人将鳄鱼冲入下水道抛弃。

    由此便有了一个说法:那些被冲入下水道的幼鳄并没有死亡,它们生活在下水道深处,靠吃维修下水道工人和各种垃圾为生。甚至有人曾声明掌握鳄鱼的确切数量。

    杰佛抱着自己的独臂,望着吧台上的火焰嘀咕了起来:“这怎么可能,流传了这么多年,总应该是真的吧。”

    他抬起头来:“那么,伊米尔先生,下水道里的鳄鱼也许是假的,可是你听说过下水道里的蜥蜴人么?那总该是真的吧,他真的存在!我的朋友在号角日报工作,他对我说号角日报的老板詹姆斯。。。。。。”

    “咦,人呢?”杰佛两眼茫然地看着自己已经空空荡荡的台球吧,除了他自己以外,就再没有第二个人影了。伊米尔已经从马特那里,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东西,他现在可没有心思再在这儿继续听台球吧老板的唠叨。

    不过当伊米尔回到家的时候,却意外发现姐姐凯思琳也已经从斯塔克公司下班站在了门口。他有些纳闷,看了看手表,原来竟然都快到六点钟了,这一天的时间过得可真快。

    凯思琳把伊米尔迎进家门,很温柔的笑了笑,并没有询问他一天的去向,而是问道:“伊米尔,怎么样,感觉身体好点了吗?”

    伊米尔艰难地把凯思琳堆在他盘子里的食物咽下去,以证明自己的身体已经完全不需要姐姐担心。

    他点了点头,说道:“姐,我的身体已经全好了,我准备明天就要回学校去。”

    凯思琳有些吃惊,紧张的说道:“没有关系的,我帮你在学校请过病假了。这么快就回学校上课,你的身体能够吃得消么?学业虽然重要,可是身体也很要紧啊!”

    伊米尔抬起头说道:“放心吧,姐姐,你知道的,在哥伦比亚大学里的课程大多数都是自修的,如果我感觉到身体不舒服的话我会随时停止学业。”

    他说道:“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从医院回来后,我整个人都像是新生了似得。我迫不及待的想要出去呼吸一些新鲜的空气,关在家里,反而会不适合我的身体康复。”

    这仅仅只是一个理由,更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是伊米尔暂时不能告诉凯思琳的。

    而且,只要离开了家门,伊米尔相信自己总能够找些兼职做做,至少可以为凯思琳减轻一些负担。

    哥伦比亚大学本就位于美国纽约市的曼哈顿区,距离伊米尔的家也并不遥远。所以凯思琳在见到伊米尔的坚定之后,想了想便也就答应了下来。

    不过,她再三叮嘱伊米尔:“一旦感觉到身体不适的话,千万不要勉强,随时可以给姐姐打电话,我会去学校接你回来的。”

    伊米尔苦笑了一下,说道:“姐姐,我已经21岁,是成年人了。”

    他十分怀疑,自己的这具身体在生前性格胆小、懦弱,是不是也和凯思琳无微不至的关怀有关。成长在这样的温室里,自然不能够养成坚毅的性格,这是很理所应当的事情。

    凯思琳愣了一下,她和伊米尔从小便失去了父母双亲,一直都是由她亲手把伊米尔拉扯大。可以说,在凯思琳的心里,伊米尔既是她的弟弟,也是她的儿子一样。

    在她的印象中,伊米尔还一直是小时候那个弱不经风的小豆芽。从来都没有意识到,她的弟弟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放在地狱厨房里早就应该成长为一个能打能杀能拼命的好汉了!

    因此尽管伊米尔只是随口的一句话,但却让凯思琳的眼里涌起了一层濛濛的水雾,像是要哭。

    伊米尔慌得手忙脚乱,急忙从饭桌上站起来,从抽纸盒里拿出几张面纸递给了凯思琳:“姐姐,我说错话了。你知道的,我不是那个意思。。。。。。对不起。。。。。。”

    凯思琳从伊米尔的手上借过面纸,轻轻揩了揩眼角,带着朦胧的泪光笑道:“不是的,姐姐没有怪你。姐姐只是突然觉得,我的伊米尔已经成长为一个男子汉了,不再需要姐姐的爱护了。”

    伊米尔不知所措,他连连摇头道:“姐姐,不管伊米尔再怎么成长,再怎么变化,但是对于姐姐的爱都是永远不变的!”

    主动承担起餐后收拾的工作,伊米尔目送凯思琳有些惆怅地回到自己房间,他在心里默默地补充了一句:“只不过,从前是姐姐照料我长大成人,现在轮到我伊米尔来守护姐姐你啦!”

 第二十二章 哥伦比亚大学

    清晨,伊米尔原地蹦了蹦,好不容易才说服了凯思琳,自己的身体绝对没有任何后遗症遗留下来,这才争取到了一个人去上学的权利。

    哦,拜托,他又不是一个孩子了。

    尽管伊米尔在凯思琳的面前,一直小心翼翼地掩藏着自己的超级能力,但是怎么讲他也都是个21岁的男人了。从宪法上来说,他也都是一个成年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美国公民。

    哥伦比亚大学是世界最具声望的高等学府,它位于美国纽约市曼哈顿的晨边高地,濒临哈德逊河,在中央公园北面。与臭名远扬的地狱厨房同样坐落于曼哈顿区,伊米尔乘坐校车便可以在学校和家之间往返。

    校车还没有驶入学校,远远的便可以看见到哥伦比亚大学占地辽阔的校区。

    它的学校名称来源于发现美洲大陆的哥伦布,且英文拼法不同于南美国家哥伦比亚。

    在美国,山姆大叔是美国的男性代称;而相对应的哥伦比亚却常作为美国的女性代称,这与伊米尔这具身体生前的懦弱气质不无相关。

    它于1754年根据英国国王乔治二世颁布的《国王宪章》而成立,被命名为“国王学院”,是美洲大陆最古老的学院之一,在1896年改称为哥伦比亚大学。

    同年,哥伦比亚大学从麦迪逊大道迁往了曼哈顿附近的晨边高地,使学校拥有了六个街区约32英亩的土地。尤其是在晴朗的天空下,更是显得气派辉煌,阳光下折射出智慧的光芒。

    从校车上走下,伊米尔转过街角,就被迎面扑来的古建筑群震撼到,这是世界上最大的哥特式大教堂——纽约圣约翰大教堂。

    从宏伟庄严的圣约翰教堂前行几百米,跨过马路,就是哥伦比亚大学的校园。

    作为美国最古老的五所大学之一,与哈佛大学及芝加哥大学一起被公认为美国高等教育的三强的“国王学院”,是不设任何特殊门槛的,没有门卫和保安,可以任人进出。

    不同于伊米尔前世里上过的学校,哥伦比亚大学是以自由风气而作为立校之本的。学生们并不是一本正经的端坐在课堂里听老师讲课,而是三三两两地分布在校园里。

    有的坐在小桌前,椅子上,有的干脆坐在墙边石阶上,看书,用电脑,或小声讨论着什么;草地上有一些学生围坐成一圈,可能是某个兴趣研讨小组。

    不过,这些与伊米尔都没什么关系,他现在要做的,便是找到自己的导师特伦斯神父并且向他报道。

    遵循着身体的本能,伊米尔穿过校园的一条小径,就见识到了哥伦比亚大学的标志性图书馆。高高的台阶上,智慧女神端坐中央,优雅而平静地注视着来往的学子与游人。

    一个守卫挡住了伊米尔前进的步伐,毕竟是拥有着极高科研水平的研究性高等学府,除了普通的教学区之外,有很多地方都还是不能够随意进出的。

    伊米尔笑了笑,没有和这个尽职的守卫为难,他从校服的裤兜中掏出了自己的学生卡递了过去。

    “欢迎您,伊米尔先生!不过特伦斯神父现在去了圣约翰大教堂主持弥撒,恐怕需要很长时间!”不同于其它人的学生卡,在伊米尔的学生卡上隐隐约约显现着一个暗金色的十字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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